❶ 《無公積金貸款使用證明》怎麼寫
公積金無貸款抄證明條件:
1、照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
2、沒有辦理過公積金貸款。
開具所需資料:
1、身份證;
2、受託人身份證、關系證明(委託配偶或直系血親辦理);
3、公證委託書、受託人身份證(委託他人代辦)。
開具流程:
1、申請人攜帶上述資料前往公積金核心業務網點提出開具申請;
2、工作人員受理資料,並且對資料進行審核;
3、經審核,符合條件,資料齊全,開具未貸證明。
❷ 開個無住房公積金貸款證明,用身份證可以嗎
公積金無貸款證明是指公積金繳存職員按照規定繳存公積金,沒有申請公積金貸款的版證明。一般情權況下是辦理組合貸款、異地公積金貸款等情況需提供。 開具條件: 1、照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 2、沒有辦理過公積金貸款。
❸ 辦理「在北京沒有使用過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證明嗎
如果抄不在北京買房,在異地買房可以使用北京的住房公積金。
住建部明確規定公積金異地貸款應按以下流程辦理:
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接受職工的異地貸款業務咨詢,並一次性告知貸款所需審核材料。
職工本人或其委託人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根據職工申請,核實職工繳存貸款情況,對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經結清的繳存職工,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受理職工異地貸款申請後,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信息真實性和完整性。核實無誤的,應按規定時限履行貸款審核審批手續,並將結果反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對職工異地貸款情況進行標識,並建立職工異地貸款情況明細台賬。
❹ 無住房公積金的證明怎麼開
證明可以在在單位或者當地住房公積金中心開。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一條版
住房公積權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職責:
(一)編制、執行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計劃;
(二)負責記載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等情況;
(三)負責住房公積金的核算;
(四)審批住房公積金的提取、使用;
(五)負責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和歸還;
(六)編制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
(七)承辦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定的其他事項。
(4)無住房公積金貸款證明擴展閱讀: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九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在住房公積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職責:
(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和調整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管理措施,並監督實施;
(二)根據本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擬訂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繳存比例;
(三)確定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
(四)審批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
(五)審議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審批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
❺ 如何開立無住房公積金貸款證明
證
明
茲證明(姓名)(身份證號碼),系我公司員工。因,未參加住房公積金繳存,我公司未予辦理相關繳存手續。
特此證明
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❻ 公積金無貸款證明怎麼寫
公積金無貸款證明條件:
1、照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
2、沒有辦理過公積金貸款回。
開具所需資料:
1、身份證答;
2、受託人身份證、關系證明(委託配偶或直系血親辦理);
3、公證委託書、受託人身份證(委託他人代辦)。
開具流程:
1、申請人攜帶上述資料前往公積金核心業務網點提出開具申請;
2、工作人員受理資料,並且對資料進行審核;
3、經審核,符合條件,資料齊全,開具未貸證明。
❼ 為什麼要開具無公積金貸款證明
公積金無貸款證明是指公積金繳存職員按照規定繳存公積金,沒有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證明。一般回情況下是辦理組合答貸款、異地公積金貸款等情況需提供。
開具條件:
1、照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
2、沒有辦理過公積金貸款。
開具所需資料:
1、身份證;
2、受託人身份證、關系證明(委託配偶或直系血親辦理);
3、公證委託書、受託人身份證(委託他人代辦)。
❽ 開公積金無貸款證明,需要哪些證明材料
開公積金無貸款證明,到所屬的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個人材料帶齊就可以內了。
個人身份容證
常住戶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證件),婚姻狀況證明文件。
1、 符合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
2、 借款人必須是原住房貸款的借款人或配偶(需為買受人);
3、 原商業性購房貸款未結清且銀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結清貸款;
4、 原商業性購房貸款還款一年(含)以上、信用記錄良好且無逾期貸款余額;
5、 所購房產已取得當地房地產登記部門出具的房屋所有權證,且為鋼混結構;
6、 所購房產可以設定抵押權的商業貸款可以轉公積金貸款;
7、 未申請過住房公積金貸款的。
❾ 辦理住房公積金無貸款證明和繳存證明需要什麼材料
公積金無貸款證明是指公積金繳存職員按照規定繳存公積金,沒有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證明。一般情況下是辦理組合貸款、異地公積金貸款等情況需提供。
開具條件:
1、照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
2、沒有辦理過公積金貸款。
開具所需資料:
1、身份證;
2、受託人身份證、關系證明(委託配偶或直系血親辦理);
3、公證委託書、受託人身份證(委託他人代辦)。
開具流程:
1、申請人攜帶上述資料前往公積金中心業務網點提出開具申請;
2、工作人員受理資料,並且對資料進行審核;
3、經審核,符合條件,資料齊全,開具未貸證明。
獲取住房公積金正常繳存未貸款的證明:
1.本人持身份證原件到管理中心咨詢台列印《XX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個人資金明細查詢》,並加蓋查詢專用章;
2.本人持《XX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個人資金明細查詢》到個貸科貸款業務受理櫃台,由個貸科在《XX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個人資金明細查詢》上出具住房公積金正常繳存未貸款證明,並且加蓋貸款審批專用章。
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在繳存地以外地區購房,可按購房地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向購房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個人住房貸款,即公積金異地貸款。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則負責出具公積金繳存證明。公積金繳存證明一般由本人攜帶有效身份證到繳存地公積金管理中心開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