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哪些手續
《你所在城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加蓋單位公章);
職工本人身份證(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由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還需提供提取人的身份證);
B. 公積金怎麼提取出來
1、離開工作地:如果你在一個城市繳納公積金,來年離職前往其他城市工作,甚至未內來也不會在回來,這種情容況就可以拿著證明去提取公積金。
2、去其他地區定居:如果進行移民,國外、港、澳、台地區定居,不會回到中國居住,這種情況公積金也是可以提取的。
3、喪失勞動能力/低保生活保障:是比較特殊的情況,生活能力困難,沒有經濟來源,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士,是可以提取公積金的。
4、當事人死亡、繼承人提取:按照相關法律規定,一旦任職的員工死亡,之前繳納的公積金是可以提取出來的,提取人應該由繼承人繼承。
5、支付房租:每個地區的情況不同,對於支付房租這種提取公積金的方式,額度也有不同限制,不過前提都是需要本人或者家庭在當地無住房。
6、支付直系親屬大病醫療費用:並非得了重病都可以提取公積金,不僅需要符合當地政策,還有身份和時間限制,前者是固定,需要時支付本人或者配偶、子女,後者根據地區來決定。
7、為子女購房:這種情況需要出具相關購房合同和繳存公積金的相關證明,也是具有一定額度限制的,各地區情況不同,需要向有關部分了解。
C. 公積金提取條件流程材料,保山公積金提取多久能收到錢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24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內金賬戶內的存儲余容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3、租賃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一定比例的;
4、離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職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管委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住房公積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先由所在單位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2、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3、准予提取的,到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各地公積金中心對公積金提取規定了不同的條件、流程,請咨詢當地公積金中心
D. 保山市提取住房公積金付房租需要什麼手續
寶山市租房提取公抄積金需要以下手續襲: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部門於2015年1月28日聯合出台新規定,放寬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條件:今後無房(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房的)的職工,只要連續繳存公積金滿3個月,無需租金發票、稅票也可以支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
公積金提取新政規定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所需材料:
1、租住公租房,提供房屋租賃合同和租金繳納證明;
2、租住商品住房,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無房產的證明。
3、因租房提取公積金需出具房產信息查詢結果證明的,房地產管理部門不收取費用。
4、為了提高提取審核效率,新規定要求繳存職工提取申請資料齊全,審核無誤後應即時辦理。需對申請資料進一步核查時,應在受理提取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辦結。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需出具房產信息查詢結果證明的,房地產管理部門不收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