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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補貼公積金能提取多少

發布時間:2021-03-06 19:59:16

㈠ 每半年提取一次的公積金和住房補貼都能全部提取出來嗎

要符合提取條件。

8種情形提取額度為全部存儲余額:
1、退休;
2、完全喪回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答止勞動關系;
3、男性年齡滿50周歲或者女性年齡滿45周歲,失業且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均滿2年;
4、在國外或者港、澳、台地區定居;
5、戶籍遷出本市;
6、戶籍不在本市並已申請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8、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6種情形提取額度為部分存儲余額:
1、購買具有所有權的住房;
2、支付本市范圍內住房租金;
3、償還本市范圍內具有所有權的住房的貸款本息;
4、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圍內具有所有權的住房;
5、其他住房消費;
6、職工本人或者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

㈡ 住房公積金提取比例是多少 及其相關規定

公司為我們繳納公積金,到我們要用到公積金時,我們賬戶里的公積金能用多少,我們提取公積金的比例又是多少呢?

現就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具體問題提出如下意見:

—、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應當按《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50號,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有條件的地方,城鎮單位聘用進城務工人員,單位和職工可繳存住房公積金;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可申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的工資基數按照繳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納稅收入計算。

二、設區城市(含地、州、盟,下同)應當結合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統籌兼顧各方面承受能力,嚴格按照《條例》規定程序,合理確定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和職工繳存比例不應低於5%,原則上不高於12%。採取提高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方式發放職工住房補貼的,應當在個人賬戶中予以註明。未按照規定程序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應予以糾正。

三、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工資基數,原則上不應超過職工工作地所在設區城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倍或3倍。具體標准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職工月平均工資應按國家統計局規定列入工資總額統計的項目計算。

四、各地要按照《條例》規定,建立健全單位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住房公積金的審批制度,明確具體條件、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辦理程序。未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的,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管理中心)不得同意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

五、單位發生合並、分立、撤銷、破產、解散或者改制等情形的,應當為職工補繳以前欠繳(包括未繳和少繳)的住房公積金。單位合並、分立和改制時無力補繳住房公積金的,應當明確住房公積金繳存責任主體,才能辦理合並、分立和改制等有關事項。新設立的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及時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手續。

六、單位補繳住房公積金(包括單位自行補繳和人民法院強制補繳)的數額,可根據實際採取不同方式確定:單位從未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原則上應當補繳自《條例》(國務院令第262號)發布之月起欠繳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單位未按照規定的職工范圍和標准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應當為職工補繳。單位不提供職工工資情況或者職工對提供的工資情況有異議的,管理中心可依據當地勞動部門、司法部門核定的工資,或所在設區城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年職工平均工資計算。

七、職工符合規定情形,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核實後,應出具提取證明。單位不為職工出具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的,職工可以憑規定的有效證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或者受委託銀行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八、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未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原則上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在購建和大修住房一年內,可以憑有效證明材料,一次或者分次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夫妻雙方累計提取總額不能超過實際發生的住房支出。

九、進城務工人員、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購買自住住房或者在戶口所在地購建自住住房的,可以憑購房合同、用地證明及其他有效證明材料,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十、職工享受城鎮生活保障;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再就業、部分或者全部喪失勞動能力以及遇到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提供有效證明材料,經管理中心審核,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十一、職工調動工作,原工作單位不按規定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變更登記和賬戶轉移手續的,職工可以向管理中心投訴,或者憑有效證明材料,直接向管理中心申請辦理賬戶轉移手續。

十二、職工調動工作到另一設區城市的,調入單位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後,新工作地的管理中心應當向原工作地管理中心出具新賬戶證明及個人要求轉賬的申請。原工作地管理中心向調出單位核實後,辦理變更登記和賬戶轉移手續;原賬戶已經封存的,可直接辦理轉移手續。賬戶轉移原則上採取轉賬方式,不能轉賬的,也可以電匯或者信匯到新工作地的管理中心。調入單位未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原工作地管理中心可將職工賬戶暫時封存。

十三、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需申請個人住房貸款的,受委託銀行應當首先提供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中心或者受委託銀行要一次性告知職工需要提交的文件和資料,職工按要求提交文件資料後,應當在15個工作日內辦完貸款手續。15日內未辦完手續的,經管理中心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5個工作日,並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職工沒有還清貸款前,不得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十四、進城務工人員、城鎮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人員購買自住住房時,可按規定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十五、管理中心和受委託銀行應按照委託貸款協議的規定,嚴格審核借款人身份、還款能力和個人信用,以及購建住房的合法性和真實性,加強對抵押物和保證人擔保能力審查。要逐筆審批貸款,逐筆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十六、貸款資金應當劃入售房單位(售房人)或者建房、修房承擔方在銀行開設的賬戶內,不得直接劃入借款人賬戶或者支付現金給借款人。

十七、借款人委託他人或者中介機構代辦手續的,應當簽訂書面委託書。管理中心要建立借款人面談制度,核實有關情況,指導借款人在借款合同、擔保合同等有關文件上當面簽字。

十八、各地要根據當地經濟適用住房或者普通商品住房平均價格和居民家庭平均住房水平,擬訂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職工個人貸款具體額度的確定,要綜合考慮購建住房價格、借款人還款能力及其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余額等因素。

十九、職工使用個人住房貸款(包括商業性貸款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可按規定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余額,用於償還貸款本息。每次提取額不得超過當期應還款付息額,提前還款的提取額不得超過住房公積金貸款余額。

二十、職工在繳存住房公積金所在地以外的設區城市購買自住住房的,可以向住房所在地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繳存住房公積金所在地管理中心要積極協助提供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證明,協助調查還款能力和個人信用等情況。

本意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各地可以結合實際制訂具體辦法。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3-05-20,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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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住房補貼和住房公積金通過什麼方法來提取

要提取幹部職工個人住房補貼資金賬戶內的余額,需符合以下幾個條件中的任意一個條件: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自住住房貸款的;

3、交付自住住房租金的;

4、調離本市和出境定居的;

5、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6、離休、退休的;

7、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應申報的材料符合提取條件的職工,應填寫「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經繳存單位審核同意後,持以下相關材料到省直中心辦理提取手續。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公積金也類似的提取條件和流程。

(3)住房補貼公積金能提取多少擴展閱讀:

1、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合資建房等自住住房的,須提供購房合同、房管部門備案證明及交付購房款票據或房地產權證。

2、償還購買自住住房貸款的,須提供貸款合同、銀行供樓存摺,若提前還貸,還須提供銀行同意提前還貸審批通知書等有關材料。

3、交付自住住房租金的,須提供經房屋租賃管理部門鑒證的租賃合同、上期租金完稅發票及承租人收入證明。

㈣ 買房時候公積金和住房補貼可以全部提取嗎

當然可以全部提取的,買房的時候第一次提取是可以全部提取出來,但是賬戶上必須余額大於100

㈤ 如何將住房公積金和住房補貼的現金提取

住房公積金是可以取走。
准備資料:首先要准備原單位退休證明,個人身份證、戶口本。
詳細原因:
本人攜帶單位退休證明,個人身份證、戶口本到單位辦理住房公積金所在的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
工作人員會對你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確認無誤,會叫你去繳納公積金的銀行創口辦理公積金儲蓄卡(公積金中心有銀行窗口);
材料審核一般是五個工作日,審核通過可以直接到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取。
總結:住房公積金可以取出來,本人到所在的住房公積金管理處問他們現在如果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那些手續,但前提是本人的住房公積金得交夠1年以上。

㈥ 住房補貼怎麼提取

(一)申請時間及支取額度

1.購買自住住房的,屬一次性付款購買的,在付清房款後一年內提出申請,以後每半年支取一次,累計支取額不得超過實際支付的購房款;

屬按揭購房的,在還款期內提出申請,以後每半年支取一次,累計支取額不得超過實際支付的首期房款及貸款本息之和。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應當在批文有效期內提出申請,只能申請支取一次,支取額不能超過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費用。

3.租房自住的,應當在租賃合同期內提出申請,以後每半年支取一次,每次支取不得超過半年實際支付的租金總額。

(二)提取住房補貼的程序

1.符合上述規定的員工到派駐運營財務領取並填寫《住房貨幣補貼支取申請表》及《取款通知書》,由單位核實並加具公章及印鑒後,持有關證明材料到開戶銀行辦理支取手續。

2.購買自住住房、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租房自住需多次支取的,辦理第一次審核後,由單位核實並加具公章及印鑒後到開戶銀行辦理支取手續。

拓展資料:

住房補貼的資金來源主要有三大塊:一是國家下撥的建房資金;二是單位售房資金;三是單位多種渠道籌集的資金。發放住房補貼的基本形式有:一次性住房補貼、基本補貼加一次性補貼和按月補貼等三種形式。

(1)一次性補貼方式,主要針對無房的老職工,在職工購房時一次性發放。

(2)基本補貼加一次性補貼方式,按一般職工住房面積標准,逐步發放基本補貼,各級幹部與一般職工因住房補貼面積標准之差形成的差額,在購房時一次性發放。

(3)按月補貼方式,主要針對新職工,在住房補貼發放年限內,按月計發。

參考資料:網路住房補貼

㈦ 住房補貼只有在提取公積金之後,才可以提取嗎

不是的。住房補貼發放的原則是: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由各地政府根據當地經濟適用住房平均價格、平均工資,以及職工應享有的住房面積等因素具體確定。

職工的住房補貼額:向職工發放的住房補貼額等於每平方米建築面積補貼額與該職工的住房補貼面積的乘積。

無房職工的補貼面積,按規定的住房補貼面積的乘積。無房職工的補貼面積,按規定的住房補貼面積標准計算。每個職工的住房補貼由各職工單位自行負擔。發放住房補貼應考慮建立在住房公積金制度前的職工工齡。

(7)住房補貼公積金能提取多少擴展閱讀:

要提取幹部職工個人住房補貼資金賬戶內的余額,需符合以下幾個條件中的任意一個條件: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自住住房貸款的;

3、交付自住住房租金的;

4、調離本市和出境定居的;

5、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6、離休、退休的;

7、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㈧ 公積金和住房補貼支取

可以
住房公積金只能在繳納城市辦理公積金貸款!
但是可以在異地提取公積金回,比如一次性購答房提取公積金帳戶余額或者每年提取一次公積金償還貸款.
具體提取材料:
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住房的:
①下列其中之一的原件、復印件:房屋所有權證書、商品房購銷合同書、購房借款合同、銷售不動產專用發票;
②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購買二手房的:
①下列其中之一的原件、復印件:買賣契約(含契稅完稅憑證)、房屋所有權證書、購房借款合同;
②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每年一次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①住房借款合同原件(首次申請須提供復印件);
②借款銀行出具的現時貸款余額證明原件;
③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㈨ 公積金提取條件有啊些、怎麼提取、還有提取額度是多少呢

公積金的提取條件如下:

一、住房消費類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償還產權自有的住房貸款本息;

3、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含主城區、蕭山區、餘杭區、富陽區)無自有產權住房且租賃住房的

二、非住房消費類

1、離休、退休(退職);

2、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且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3、本市戶口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未重新就業滿5年;

4、非本市戶口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未在本市重新就業滿半年;

5、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

6、出國、出境定居;

7、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公積金的提取方式:

一、職工以本人銀行卡轉賬方式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方式」欄選擇「銀行卡轉賬」,填寫賬戶戶名為本人的銀行卡開戶銀行和卡號。經審核符合提取條件的,由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直接將職工提取的住房公積金支付到指定銀行卡。目前銀行卡轉賬方式只限於有銀聯標志可正常使用的卡(除外資銀行)。

二、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需將資金轉至售房單位的,「提取方式」欄選擇「其他轉賬」,並填寫收款單位名稱(須與購房合同中售房單位一致)、開戶銀行名稱及賬號。經審核符合提取條件的,由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職工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賬支付給收款單位。

公積金提取的額度

住房消費類:

一、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1、截止簽訂建、修合同當月後滿一年的賬戶余額;本人賬戶余額超過實際購房支出總額的,按實際支出數提取;

2、職工申請辦理住房補貼提取業務的,參照執行,提取額度與住房公積金合並計算。工齡未滿20年的,在提取一次性住房補貼時,單位應按借款協議書核定提取金額。

3、職工本人賬戶余額不足上述提取限額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在限額內按規定申請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積金和住房補貼。職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合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上述限額。

二、既有住宅加裝電梯:

1、截止電梯檢驗報告上的製造日期後滿一年的賬戶余額;本人賬戶余額超過該戶實際支付加裝電梯總承包單位的款項,按實際支出數提取;

2、職工申請辦理住房補貼提取業務的,參照執行,提取額度與住房公積金合並計算。工齡未滿20年的,在提取一次性住房補貼時,單位應按借款協議書核定提取金額。

3、職工本人賬戶余額不足上述提取限額的,其配偶可在限額內按規定申請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積金和住房補貼。職工及其配偶合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上述限額。

三、償還產權自有的住房貸款本息

1、貸款首付提取:提取金額截止簽訂購房合同當月的個人賬戶余額,個人賬戶余額超過首付款金額的,按實際支出數提取。

2、還貸期間提取:提取金額為截止最近還款月(以還款憑證記載最近一筆還款的月份為准)的個人賬戶余額,且不得超過上次提取月至最近還款月期間的還本付息額,超過的按實際還本付息額提取。

3、貸款還清提取:提取金額截止貸款還清當月的個人賬戶余額,個人賬戶余額超過還清金額的,按實際支出數提取。貸款結清後不再提取。

4、職工申請辦理住房補貼提取業務的,參照執行,提取額度與住房公積金合並計算。工齡未滿20年的,在提取一次性住房補貼時,單位應按借款協議書核定提取金額。

5、職工本人賬戶余額不足上述提取限額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在限額內按規定申請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積金和住房補貼。職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合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上述限額。

四、無自有產權住房且租賃住房自住

1、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按照實際房租支出提取本人及配偶個人賬戶內的余額。

2、租賃其他住房的,自2016年4月1日起,最高提取額度為每人1000元/月,每年可提取一次,提取限額不超過12個月。

五、購買自住住房

1、截止簽訂購房合同當月後滿一年的賬戶余額;本人賬戶余額超過實際購房支出總額的,按實際支出數提取;

2、職工申請辦理住房補貼提取業務的,參照執行,提取額度與住房公積金合並計算。工齡未滿20年的,在提取一次性住房補貼時,單位應按借款協議書核定提取金額。

3、職工本人賬戶余額不足上述提取限額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在限額內按規定申請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積金和住房補貼。職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合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上述限額。

非住房消費類

1、離休、退休(退職):提取金額為職工當前繳存賬戶所有餘額。

2、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且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提取金額為職工當前繳存賬戶所有餘額。

3、本市戶口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未重新就業滿5年:提取金額為職工當前繳存賬戶所有餘額。

4、非本市戶口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未在本市重新就業滿半年:提取金額為職工當前繳存賬戶所有餘額。

5、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政府部門核發的困難家庭救助證有效期內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余額均可提取。

6、出國、出境定居:提取金額為職工當前繳存賬戶所有餘額。

7、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金額為職工當前繳存賬戶所有餘額。



㈩ 住房補貼可以提取嗎,提取住房補貼的條件有哪些

可以提取。提取住房補貼的條件:

1、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和付款憑證。

2、購買二手房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協議或房屋所有權證、契稅完稅憑證。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規劃部門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費用憑證;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資質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證明、房屋權屬證明、工程預決算及支付費用憑證;

5、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借款合同、銀行出具的還款證明;

6、租賃自住住房的,提供經房管部門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房租發票、家庭收入證明;

7、離休、退休的,提供本人離、退休證明或勞動人事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戶籍注銷證明或出境定居的證明。

(10)住房補貼公積金能提取多少擴展閱讀:

形式:

住房補貼的資金來源主要有三大塊:一是國家下撥的建房資金;二是單位售房資金;三是單位多種渠道籌集的資金。發放住房補貼的基本形式有:一次性住房補貼、基本補貼加一次性補貼和按月補貼等三種形式。

(1)一次性補貼方式,主要針對無房的老職工,在職工購房時一次性發放。

(2)基本補貼加一次性補貼方式,按一般職工住房面積標准,逐步發放基本補貼,各級幹部與一般職工因住房補貼面積標准之差形成的差額,在購房時一次性發放。

(3)按月補貼方式,主要針對新職工,在住房補貼發放年限內,按月計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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