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現在北京的公積金新政是怎麼回事
北京復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制心貸款實行新政,主要包括以下要點:
一是從9月17日起網簽的購房在使用公積金貸款的時候,將執行「認房又認貸」的政策,「認貸」指全國范圍內;
二是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提高,和商貸的首付比例基本一致;
三是二套房最高貸款額度下調,由80萬調為60萬元。
四是公積金貸款將與繳存年限掛鉤,每繳存一年可貸10萬元,繳存12年可以貸到最高的120萬元;
五是東、西城戶籍買郊區房貸款額度可上浮20萬;
六是公積金貸款期限最長不超65歲;同時公積金貸款調整了月還款額按等額本息還款計算的月均還款額不超過借款申請人月收入60%的標准,確定貸款金額和貸款期限;
七是公積金貸款進一步簡化貸款申請材料,不用交身份證、戶口本復印件。
『貳』 北京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規范
2010年,北京出台了關於規范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規定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只能用於繳存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以支持基本住房需求。嚴禁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進行投機性購房。以下是通知全文。
北京市住房公積金
關於規范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
建金[2010]17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有關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為規范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國務院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國發〔2010〕10號)的有關規定,經國務院同意,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只能用於繳存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以支持基本住房需求。嚴禁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進行投機性購房。
二、保持繳存職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20%;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
三、第二套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發放對象,僅限於現有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當地平均水平的繳存職工家庭,且貸款用途僅限於購買改善居住條件的普通自住房。第二套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50%,貸款利率不得低於同期首套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利率的1.1倍。
四、停止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五、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要根據當地住房價格、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和住房公積金業務發展狀況,以支持繳存職工購買普通自住房的貸款需求為原則,合理確定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額度,並報省級住房城鄉建設、財政、人民銀行、銀監部門備案。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額度報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和銀監會備案。
六、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和受委託銀行要採取有效措施,加強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調查、審核、抵押、發放、回收等工作,切實加強貸款風險管理,保障資金安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會同有關主管部門,抓緊建立信息共享機制,防範騙取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等行為。同時,要簡化辦理手續,提高服務水平。
城市人民政府要結合當地實際,抓緊制定落實本通知精神的具體措施,積極做好政策解釋工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有關部門要加強工作指導,加大監督檢查力度。政策執行中有關問題,及時報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和銀監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日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3-11-14,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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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叄』 北京現在的公積金貸款政策、額度是怎樣的
公積金分為市管公積金和國管公積金,現做對比介紹:
一、市屬公積金和國管公積金辨別
從公積金聯名卡、繳存地點、登記號等方面可以判斷所屬公積金類型是市屬還是國管。
1.公積金聯名卡
市屬公積金:中國銀行、農業銀行、工商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北京銀行、招商銀行、中信銀行
國管公積金:建設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工商銀行
2.繳存地點
市屬公積金:北京市(含各區縣)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國管公積金:中央直屬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中直分中心
3.登記號
市屬公積金個人登記號:身份證號+00,例如110xxxxxxxxxxxxxxx00
國管公積金個人登記號:一般以5開頭,例如512xxxxxxxxx或502xxxxxxxxx
二、貸款中市屬公積金與國管公積金的區別
在貸款中市屬公積金和國管公積金的貸款受理機構不同,貸款條件、年限、額度等方面也有所不同。
1.貸款條件方面
無論是市屬還是國管公積金,職工申請貸款時必須同時滿足這4個條件:借款申請人在北京公積金管理中心建立賬戶;開戶1年及以上並在申請貸款時連續12個月足額繳納;目前仍處於繳存狀態;申請人及其配偶無未還清的公積金及貼息貸款。
除以上條件,申請國管公積金貸款還應注意:
第三次申請國管公積金貸款,需第二次公積金貸款結清滿5年;
第四次申請公積金貸款,不可用國管公積金;
近兩年內借款人以及配偶有貸款逾期的,連續3-5次貸款額度下浮20%,連續6次拒貸。
註:計算次數時,以家庭為單位,公積金貸款限於北京市申請的公積金貸款包括市屬、國管以及中直。
2.貸款額度方面
市屬公積金:
貸款額度與借款申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年限掛鉤。為體現制度的公平性和公正性,每繳存一年可貸10萬元,繳存年限不夠1整年的,按1整年計算,可貸120萬元。如借款申請人為已婚的,核算貸款額度以夫妻雙方中繳存年限較長的一方計算。其中對戶籍在城六區的購房家庭,在城六區外購房且為首套房的,貸款額度可上浮10萬元、20萬元。如:借款申請人戶籍均在北京市東城區或西城區的,購買城六區以外的首套住房,貸款額度可上浮至140萬元;對於不屬於前一種情況,但借款申請人的戶籍均在城六區的,購買城六區以外的首套住房,貸款額度可上浮至130萬元。二套房貸款貸款額度為60萬元。
國管公積金:
首套額度120萬;二套80萬。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具體額度在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確定的貸款額度內,以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余額為基礎,結合貸款成數、還款能力、繳存時間、配偶繳存情況、個人徵信情況,以及存貸比調節系數等因素綜合確定,一般為余額的7~10倍。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個人賬戶余額不足7萬元的按7萬元計算;購買二套住房的,個人賬戶余額不足2萬元的按2萬元計算;購買政策性住房的,不受此規定限制。
3.貸款年限方面
市屬公積金和國管公積金貸款的年限均為25年,受貸款人年齡、房齡和貸款年限三個方面的制約。兩種貸款方式的差別體現在對借款人年齡的要求不同:市管公積金原則上不得高於65周歲,如借款申請人為已婚的,貸款期限以夫妻雙方中較長的一方計算。國管公積金貸款要求夫妻雙方年齡要等於69歲。
『肆』 北京公積金有哪些新政策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了幾個重磅政策。其中的《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內個人住房貸款政策容的通知》、《關於落實放管服、優化營商環境提升住房公積金歸集服務水平的通知》將徹底改變未來市管公積金的提取和貸款。這些政策將從2018年9月17日正式施行!
以下內容引用於:北京日報新媒體
『伍』 北京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是多少
北京地區企業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調整為5%—12%,企業可根據自身經濟情況,經本單位職工大會、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討論通過,在規定范圍內確定具體繳存比例。其它單位繳存比例為12%。
一、住房公積金在保證繳存職工提取的前提下,優先滿足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貸款需求。借款申請人購買政策性住房或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套自住住房,貸款最高額度調整為120萬元,購買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非政策性住房或第二套住房的,貸款最高額度仍為80萬元。
二、貸款額度不再依據個人信用等級上浮。
三、對於曾經在外地繳存住房公積金、在北京繳存不滿規定繳存時間的職工,繳存時間可以根據原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合並計算。
四、在外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北京戶籍職工,在北京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可持就業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向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貸款。
五、取消新建商品房評估。
住房公積金的特點:
(1)普遍性,城鎮在職職工,無論其工作單位性質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須按照《條例》的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
(2)強制性(政策性),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的,住房公積金的管理中心有權力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可以按《條例》的有關條款進行處罰,並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3)福利性,除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外,單位也要為職工交納一定的金額,而且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利率低於商業性貸款;
(4)返還性,職工離休、退休,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戶口遷出或出境定居等,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將返還職工個人。
『陸』 在北京取住房公積金需要什麼手續
在北京取住房公積金分2種方法可提取,一是所購住房使用了住房公積金貸款,二是職工承租北京市公租房或廉租房。
下面詳細介紹這2種提取方法及所需材料:
一、所購住房使用了住房公積金貸款
職工以購房(還貸)為由申請提取,所購住房使用了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部應在管理中心系統核實購房信息。
職工只需提供如下三項材料,本人及其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積金:
1、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
2、提取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提取申請人銀行儲蓄存款賬戶。
職工配偶申請提取時,除按照上述規定提供材料外,還應提供夫妻關系證明,若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貸款系統有職工配偶信息,夫妻關系證明可以不予提供。
二、職工承租北京市公租房或廉租房
職工以承租公租房、廉租房為由申請提取,管理部應在北京市住建委網站「住房保障」模塊對承租事實進行核實。
經核實無誤,職工只需提供如下四項材料,可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積金:
1、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
2、承租發票(收據)原件及復印件。
3、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提取申請人銀行儲蓄存款賬戶。
職工配偶申請提取時,除按照上述規定提供材料外,還應提供夫妻關系證明,若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貸款系統有職工配偶信息,夫妻關系證明可以不予提供。
下面介紹下在不同情況下買房或租房時所需要的不同材料:
一、職工一次性付款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兩限房,首次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提供:
1、購房合同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2、購房全款發票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3、提取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4、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
二、職工貸款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兩限房,首次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提供:
1、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2、購房合同的復印件一份。
3、首付款發票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4、提取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5、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
三、職工一次性付款購買二手房的,首次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提供:
1、房產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2、契稅完稅憑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3、提取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4、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
四、職工貸款購買二手房的,首次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提供:
1、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2、房產證的復印件一份。
3、契稅完稅憑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4、提取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5、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
職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積金時,除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結婚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主買房人支取記錄單。
職工提取時,需將以上相關提取材料,交給單位經辦人,由單位經辦人到開戶管理部辦理。
提取住房公積金必須符合《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規定的提取條件,具體條件如下: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資收入 5% 的;
7、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9、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10、在職期間判處死刑、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12、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如果職工符合上述相關提取條件,則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針對第九條的規定,進城務工人員指的是農業戶口的職工。如果是城鎮戶口的職工,單純因為離職是不能提取住房公積金的。
根據《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中的規定,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其中,進城務工人員,指的是農業戶口的職工。如果是城鎮戶口的職工,單純因為離職不能提取住房公積金。
符合該提取條件的職工離職後,提供戶口本以及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提取儲蓄帳號等到交給原單位經辦人,由單位經辦人到開戶管理部辦理提取手續。
(6)北京市住房公積金政策擴展閱讀:
第三章提取額度
第七條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貸款的,職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累計提取總額不應超過實際發生的住房支出。
第八條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使用住房貸款的,其中貸款購買經濟適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職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其他情況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計提取總額不應超過貸款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實際發生的住房支出(包括貸款本息及首付款)。
本辦法實施之前已簽訂借款合同的,按照原提取政策執行。
第九條職工符合本辦法第四條(六)情形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年提取總額不應高於年房租總額超出家庭年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部分。
第十條職工符合本辦法第四條(七)、(八)情形提取住房公積金的,不受額度限制,每月可以提取一次。
第十一條職工符合本辦法第四條(二)、(三)、(四)、(九)、(十)、 ( 十一 ) 情形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存儲余額,同時注銷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
第十二條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該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存儲余額,同時注銷其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該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第十三條除依照本辦法第十一、十二條規定注銷住房公積金帳戶提取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最低應保留人民幣 10 元。
第四章提取證明材料
第十四條職工首次提取住房公積金,應出示本人身份證明原件並提供身份證明復印件及相關證明材料。
委託他人提取住房公積金(不含單位辦理提取),應提供委託人簽署的授權委託書、委託人身份證明。
第十五條職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積金,應提供夫妻關系證明。
第十六條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首次提取應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一)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合作建房、集資建房等自住住房的,提供購房合同或購房協議、購房發票;
(二)購買危改回遷房的,提供拆遷協議、購房發票;
(三)購買二手房的,提供房產證、契稅完稅憑證;
(四)購買公有住宅樓房的,提供單位房管部門出具的購房協議或者購房證明、購房收據;
(五)大修、翻建自住房屋的,提供所屬房管或物業部門的大修證明和產權證明、購買材料的明細發票或分攤到個人的費用發票;
(六)自建自住住房的,提供規劃、房管部門宅基地批復或建房批准證明文件、購買材料及其他施工費用的費用發票。
第十七條職工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首次提取應提供借款合同、首付款發票。
第十八條職工支付房租提取的,應提供房屋租賃合同、房租發票、承租人夫妻雙方的收入證明。
第十九條職工離休、退休提取的,應提供離、退休證或勞動部門相關證明。
第二十條職工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提取的,應提供勞動部門出具的職工喪失勞動能力鑒定、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證明。
第二十一條職工出境定居提取的,應提供戶口注銷證明。
第二十二條職工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提取的,應提供《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
第二十三條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繼承人、受遺贈人提取的,應提供職工死亡證明、公證部門對該繼承權或受遺贈權出具的公證書或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
第二十四條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取的,應提供戶口證明和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第二十五條職工在職期間判處死刑、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提取的,應提供人民法院判決書。
第二十六條職工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提取的,應提供單位或所在街道辦事處出具的證明材料。
第五章提取程序
第二十七條住房公積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單位代為辦理。
第二十八條職工符合提取住房公積金條件的,應提供相應證明材料,所在單位予以核實,出具提取證明。
第二十九條單位持提取證明及相關材料,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存儲余額,管理中心於受理申請之日起 3 日內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予提取的決定。
第三十條管理中心審核准予提取的,在 3 日內將提取額直接劃入職工本人銀行儲蓄存款賬戶。
單位申請將提取額劃入單位結算賬戶的,應經職工同意。
管理中心審核不準予提取的,告知申請人不準予提取的原因。
第三十一條單位不按規定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的,職工可以憑有效證明材料申請管理中心督促單位辦理,經督促仍不辦理的,管理中心可以依職工申請辦理。
第三十二條職工辦理一次提取手續,可多次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三條單位違反本辦法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由管理中心責令單位限期退回所提金額。
個人違反本辦法規定,虛構提取條件,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的,由管理中心責令本人限期退回所提金額。
『柒』 北京市住房公積金最高多少
這是公積金的政策。
一、對於在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房屋交易權屬內信息查詢系統中顯容示無房的借款申請人,執行首套自住住房貸款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為20%,貸款最高額度為120萬元。
二、對於在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房屋交易權屬信息查詢系統中顯示有1套住房並已結清相應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含住房公積金政策性貼息貸款)購買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的借款申請人,執行第二套住房貸款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貸款最高額度為80萬元。
三、購買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貸款的發放對象,不再限於現有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北京市統計局最新公布的城鎮居民人均住宅建築面積的繳存職工家庭。
四、本通知自2015年6月1日起實施。以往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准。
根據你每月繳納的費用還有你是單身還是結婚的能算出你能貸款多少。
『捌』 北京市住房公積金的繳納是必須的嗎
1、機關、事業單位;
2、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專業,港澳台商投資企業,城屬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或經濟組織;
3、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
4、外國及港澳台商投資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常駐代表機構;
5、部分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可以申請繳存住房公積金。
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基數原則上按照繳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納稅收入計算。
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玖』 北京公積金貸款買房最新政策是什麼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於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
京房公積金發〔2015〕22號
各單位:
為支持繳存職工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進一步發揮住房公積金對合理住房消費的支持作用,根據中國人民銀行、住房城鄉建設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印發《關於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銀發〔2015〕98號)的規定,經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現就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以下簡稱貸款)政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對於在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房屋交易權屬信息查詢系統中顯示無房的借款申請人,執行首套自住住房貸款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為20%,貸款最高額度為120萬元。
二、對於在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房屋交易權屬信息查詢系統中顯示有1套住房並已結清相應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含住房公積金政策性貼息貸款)購買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的借款申請人,執行第二套住房貸款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貸款最高額度為80萬元。
三、購買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貸款的發放對象,不再限於現有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北京市統計局最新公布的城鎮居民人均住宅建築面積的繳存職工家庭。
四、本通知自2015年6月1日起實施。以往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准。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1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