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買完房子後怎麼才能提取公積金 需要什麼證件和材料
買房後,提取公積金根據房產類型不同,所需要手續和材料有所不同,根據《鄭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須知》規定:
1、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房)提取所需材料:提取人的身份證;《鄭州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提取人的住房公積金聯名卡;購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權證》(有效期在五年內);發票或契稅完稅證。
2、購買二手房提取所需材料:提取人的身份證;《鄭州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提取人的住房公積金聯名卡;房屋所有權證》(有效期在五年內);契稅完稅證。
3、購買房改房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提取所需材料:提取人的身份證;《鄭州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提取人的住房公積金聯名卡;《房屋所有權證》和收據(有效期在五年內)。
4、所購買房改房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提取所需材料:提取人的身份證;《鄭州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提取人的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公房出售批文和收據(有效期在五年以內)。
5、購買本市的拆遷安置住房,提取所需材料:提取人的身份證;《鄭州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提取人的住房公積金聯名卡;拆遷安置協議;結算清單;購房款發票或收據(有效期兩年之內)。政府批准文件、拆遷通知或拆遷許可證。
(1)購買自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資料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作用:
1、裝修
根據公積金提取規定,對於城鎮擁有私房的市民而言,若考慮重新裝修擁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也可以提取公積金儲存余額。通常情況下,在辦理提取手續過程中,需要提供房產證、正規裝修施工合同等等材料。
此外,建造、翻建自有房屋,也可以提取公積金。提取方式與購房相同。可用於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貸款的,
職工及配偶可申請提取建修房被批准當月之前(含當月)的住房公積金金額,且提取金額合計不超過建修房的費用。
2、租房
公積金也能付房租。據了解,各地均規定可提取公積金付房租,只不過需滿足一定的條件。以上海為例,需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同時本人及配偶在上海沒有自住房,以及個人及配偶無住房公積金貸款、無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住房貸款委託等約定提取委託。
提取金額以季度為單位,每戶家庭月提取金額不超過當月實際房租支出,最高月提取限額為2000元,且不超過公積金賬戶內的余額。
B. 因購買自住住房提取公積金的,職工需提供哪些證明材料
有購房合同就復可以提取公積金制。
公積金提取的條件:
單位房管部門出具的購房協議或者購房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購房收據的原件及復印件;
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職工配偶公積金提取,除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主買房人公積金提取記錄單的復印件。
C. 購買自住房提取公積金怎麼操作
住房公積金的領取需要以下條件:
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專自住住房時;
在離休屬、退休或到達離休、退休年齡時;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且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時;
戶口遷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時;
非本市籍職工調離本市時;
職工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時,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儲存余額抵沖;
在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時,職工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以提取死亡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中的儲存余額,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同時作銷戶處理。
住房公積金提取流程:
個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審批)書;
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夫妻提取須提供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
由於哪種類型提取公積金按照相應的條件提供所需證明材料。
D. 購買自住房怎樣提取住房公積金
貸款的嗎?拿著合同,不動產預售登記,發票去公積金中心
E. 買房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哪些資料
購買房子不同提取條件也不同,下面三種買房提取公積金需要的資料請參考:
職工因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合作建房、集資建房等自住住房,首次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提供哪些相關證明材料
(1)購房合同或購房協議的原件及復印件;
(2)購房發票的原件及復印件;
(3)提取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
職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積金,除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主買房人提取記錄單的復印件。
職工因購買二手房,首次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提供哪些相關證明材料
(1)房產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2)契稅完稅憑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3)提取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
職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積金,除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主買房人提取記錄單的復印件。
職工因購買公有住宅樓房,首次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提供哪些相關證明材料
(1)單位房管部分出具的購房協議或者購房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2)購房收據的原件及復印件;
(3)提取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
職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積金,除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主買房人提取記錄單的復印件。
F. 購買自住住房 如何提取住房公積金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24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版取職工住房公權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3、租賃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一定比例的;
4、離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職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管委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住房公積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先由所在單位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2、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3、准予提取的,到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各地公積金中心對公積金提取規定了不同的條件、流程,請咨詢當地公積金中心
G. 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哪些材料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時,須提供經單位蓋章的個人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提取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及以下證明材料:
(1)非按揭購買自住住房,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購買一手樓的,首次提取時,提供購房合同(或預售契約)、購房發票(或收據)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購買二手樓的,首次提取時,提供房地產權證、契稅完稅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征地補償購買增大住房面積的,首次提取時,提供房屋拆遷安置協議、購買增大住房面積發票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按揭購買自住住房:
首次提取時,提供與銀行簽訂的借款合同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租房自住:
首次提取時,提供租賃合同(指經房管部門登記備案的合同或與單位簽訂的公房租賃合同)、房租發票(或收據)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離休、退休:提供離、退休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提供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5)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市級以上醫院證明、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6)出境定居:提供簽證和護照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7)非本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提供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原件與復印件一份。
(8)戶口遷出本市,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戶口遷出證明、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9)失業(或下崗)人員,男性45歲(含45歲)、女性40歲(含40歲)以上,且連續失業(或下崗)12個月以上的:提供失業證(或下崗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10)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需提供職工死亡證明、經公證機關公證的合法繼承權或受遺贈權證明、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本人不能親自辦理提取,委託他人辦理的,需提供經公證機關公證的委託書及職工本人、受委託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拓展資料: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2011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正在聯合各個部門,研究修訂公積金條例工作中,放開個人提取公積金用於支付住房租金的規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辦法,允許患有重大疾病的職工或其直系親屬提取公積金救急。
2014年,三部門發文,取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保險、公證、新房評估和強制性機構擔保等收費項目,減輕貸款職工負擔。
2015年,《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修訂送審稿)》擬規定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5%,不得高於12%。
從2017年7月1日起,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按照住建部發布的《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操作規程》要求,通過平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
2018年7月1日開始,中國多個城市將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或月繳存額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