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辦理市管轉國管公積金需要什麼手續
、「手機號碼」為可聯繫到申請人的有效手機號碼;
2、「現個人住房公積版金賬號」為權申請人在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個人賬號、;
3、現單位名稱」為申請人在北京的住房公積金賬戶所在單位、「原單位名稱」為申請人在轉出中心住房公積金賬戶所在單位、「轉出中心名稱」為申請人轉出住房公積金賬戶所屬的公積金中心;
4、「原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為申請人在轉出中心住房公積金賬戶對應賬號、「轉入中心名稱」為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人簽字」需為申請人本人簽字並註明年月日。
❷ 住房公積金怎麼做市管轉國管呢!
職工變動工作單位的,應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手續,將其在原單位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轉入新調入單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單位或職工應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手續:
1、職工在本市范圍內調動工作的;
2、職工調入、調出本市的;
3、單位合並、分立的;
4、單位撤銷、解散或者破產的;
5、其他需要辦理轉移手續的情形。
(2)住房公積金市管轉國管擴展閱讀:
所有住房公積金轉移業務要求轉出單位先為職工辦理封存手續,轉入單位在為職工開立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後,方可辦理轉移手續。雙方系統中職工個人信息不一致的人員不得辦理轉移,需先通過職工個人信息變更程序更正個人信息後方可辦理。
繳存職工調離本市的,先辦理個人賬戶封存,在調入地開立住房公積金賬戶後,由調入地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通過「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台」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轉移業務。
繳存職工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先辦理個人賬戶封存,賬戶封存期間,職工在本地新就業單位繼續繳存的,應直接將職工賬戶轉移到新就業單位;在異地開立住房公積金賬戶並穩定繳存半年以上的,通過「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台」辦理異地轉移接續手續。
未繼續繳存的,封存滿半年後可提取。
該項政策自2018年10月30日起執行。原有政策如有與該政策相抵觸的,按新政策執行。如遇國家、省政策調整,則再作相應調整。
❸ 住房公積金怎樣從國管轉市管
轉移
職工變動工作單位的,應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手續,將其在原單位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轉入新調入單位。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單位或職工應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手續:
1、職工在本市范圍內調動工作的;
2、職工調入、調出本市的;
所有住房公積金轉移業務要求轉出單位先為職工辦理封存手續,轉入單位在為職工開立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後,方可辦理轉移手續。
雙方系統中職工個人信息不一致的人員不得辦理轉移,需先通過職工個人信息變更程序更正個人信息後方可辦理。
(二)住房公積金的轉移分為內部轉移、外部轉出和外部轉入。
1、內部轉移
住房公積金的內部轉移,是指職工因在中直機關單位之間調動工作而辦理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移手續。
2、外部轉出
外部轉出是指職工因調到中直機關以外的單位工作,而辦理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移手續。
(1)轉出單位填寫《轉移通知書》,並持轉入單位所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開具的住房公積金開戶證明材料(市中心及鐵路分中心提供的《轉移開戶證明》。
國管分中心受託銀行提供的《查詢書》、外省市單位所在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開戶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到中直分中心辦理外部轉出手續。
3、外部轉入
外部轉入是指職工因工作調動等原因,將其在中直分中心以外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開立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入中直分中心而辦理的轉移手續。
外部轉入程序如下:
(1)單位在中直分中心為調入職工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後,職工個人持《中直機關住房公積金開戶證明》(以下簡稱《開戶證明》見附件二十三)到轉出單位辦理轉移手續。
(3)住房公積金市管轉國管擴展閱讀:
還款
如期還貸
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的還款方式有:每月等額本息還款法和每月等額本金還款法兩種。
每月等額本息還款法是指借款人每月償還的貸款本金和利息總額不變,但每月還款額中貸款本金逐月增加,貸款利息逐月減少的還款方式。
每月等額本金還款法是指借款人每月償還的本金固定不變,貸款利息逐月遞減的還款方式。
需要說明的是一年期以內的公積金個貸,應當於到期時一次還本付息;一年期以上的公積金個貸,應當按月償還貸款本息。
提前還貸
只要提前一個月向銀行申請就行了。具體各地各銀行規定或合同簽的不一樣,就可能稍有不同,比如有的銀行提前還貸還需支付一定的違約金,有的就不需要。
你可以仔細看一下你跟銀行簽訂的公積金貸款合同,上面對提前還貸有什麼約定(一般人簽合同時可能不太在意這條)。
有沒有提前還貸需支付違約金這條,沒有的話就不需要提前還貸了,可能還需跟銀行另行再簽訂還貸合同,可以選擇縮短貸款時間或減少月供,一般縮短貸款時間較為節省一點。
❹ 市管公積金轉國管公積金
不一定,主要看單位和銀行的具體商議決定了,銀行和銀行之間的結賬結轉不一樣,時間不一樣。
這個你要問你單位人事和後勤部門,具體負責這項業務的人。
❺ 北京住房公積金 市管如何轉國管
職工因為勞動合抄同期限屆滿或者其他原因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應當辦理住房公積金轉移手續,具體步驟如下:
(1)職工在新調入單位的歸集部門開立公積金賬戶,並提供開戶證明;
(2)由調出單位根據職工住房公積金分戶賬的賬面余額,填制一式四聯「住房公積金轉移通知書」,送交歸集部門辦理轉移手續。
填制「住房公積金轉移通知書」應注意填寫完整以下內容:轉入、轉出單位的全稱,單位編號及所屬的歸集部門;調出職工的姓名、編號應與單位匯繳清冊填寫的一致;轉移金額為該職工賬戶賬面余額;簽章(在歸集部門留的印鑒)。
(5)住房公積金市管轉國管擴展閱讀:
異地貸款指繳存和購房行為不在同一城市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包括用本市資金為在本市購房的外地繳存職工發放的貸款以及用本市資金為在外地購房的本市繳存職工發放的貸款。
為方便跨省就業職工就近、高效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確保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在異地轉移過程中的信息准確和資金安全,住建部組織開發了平台。開通後,全國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可以統一在平台上,為跨省就業的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
❻ 如何將市管公積金轉入國管公積金
單位調整或職工工作發生變動,單位應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轉移手續。轉移包括同專城轉移屬和異地轉移。職工因為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或者其他原因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應當辦理住房公積金轉移手續,具體步驟如下:
1.職工在新調入單位的歸集部門開立公積金賬戶,並提供開戶證明;
2.由調出單位根據職工住房公積金分戶賬的賬面余額,填制一式四聯「住房公積金轉移通知書」,送交歸集部門辦理轉移手續。
3.辦理要件:
4.住房公積金轉移申請書;
5.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辦理流程異地轉移:
1.職工提供要件材料轉入地向轉出地管理中心出具新賬戶證明及異地轉移聯系函、轉出地管理中心轉賬或電匯、轉入地管理中心登記個人明細賬;
2.手續齊全情況下,異地轉移不超過15個工作日。
❼ 北京住房公積金從國管轉出到市管需要什麼材料
一、辦理資料:
1、《銀行查詢單》;
2、《轉移申請書》;
3、職工身份證復印件;
4、授權委託書、委託人及受委託人身份證明(委託他人代辦)。
二、辦理流程:
1、職工前往新單位所在建行列印銀行查詢單,加蓋銀行印章,在空白處填寫新單位全稱,給原單位;
2、原單位為職工辦理公積金內部封存後,攜帶轉移申請書前往開戶管理部辦理轉移手續即可。
【備注】:如原單位已將您的公積金賬戶轉移到集中封存戶封存,則可受理個人辦理也可以代辦。
三、辦理條件:
1、按照規定參加北京住房公積金;
2、需要將市管公積金轉入國管公積金。
(7)住房公積金市管轉國管擴展閱讀
攜帶《住房公積金轉移開戶證明》前往原單位申請辦理轉移手續即可。如果借款申請人夫妻雙方其中一方在國管分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只要能夠提供國管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對於在國管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我們是予以認可的。如果滿足貸款的申請條件,同樣可以夫妻共同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
一、之前繳存國管公積金,現轉到市管。多久到賬。
具體到賬時間請咨詢國管公積金。
二、國管轉市管後需要重新可以辦理哪些聯名卡
國管公積金轉市管公積金需重新辦理市管公積金聯名卡,目前支持辦理聯名卡的銀行一共為八家(均為北京地區):交通銀行,建設銀行,中國銀行,工商銀行,北京銀行,招商銀行,農業銀行,中信銀行。
三、【承辦機構】:北京公積金中心及各管理部
四、【咨詢電話】:010-12329/59059001
❽ 公積金市管轉國管,原單位需要做什麼
職工變動工作單位的,應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手續,將其在原單位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轉入新調入單位。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單位或職工應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手續:
1、職工在本市范圍內調動工作的;
2、職工調入、調出本市的;
3、單位合並、分立的;
4、單位撤銷、解散或者破產的;
5、其他需要辦理轉移手續的情形。
所有住房公積金轉移業務要求轉出單位先為職工辦理封存手續,轉入單位在為職工開立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後,方可辦理轉移手續。雙方系統中職工個人信息不一致的人員不得辦理轉移,需先通過職工個人信息變更程序更正個人信息後方可辦理。
(二)住房公積金的轉移分為內部轉移、外部轉出和外部轉入。
1、內部轉移
住房公積金的內部轉移,是指職工因在中直機關單位之間調動工作而辦理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移手續。
(1)由轉出單位填制《中直機關住房公積金轉移通知書》(以下簡稱《轉移通知書》見附件二十),到中直分中心辦理內部轉移手續。
(2)單位如辦理2人(含)以上轉入同一單位的轉移業務,可填寫一張《轉移通知書》,但需填寫《中直機關住房公積金內部轉移清冊》。
2、外部轉出
外部轉出是指職工因調到中直機關以外的單位工作,而辦理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移手續。
(1)轉出單位填寫《轉移通知書》,並持轉入單位所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開具的住房公積金開戶證明材料(市中心及鐵路分中心提供的《轉移開戶證明》,國管分中心受託銀行提供的《查詢書》、外省市單位所在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開戶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到中直分中心辦理外部轉出手續。
(2)單位如辦理2人(含)以上向同一單位轉出的,可填寫一張《轉移通知書》,但需填寫《中直機關住房公積金外部轉出清冊》。
3、外部轉入
外部轉入是指職工因工作調動等原因,將其在中直分中心以外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開立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入中直分中心而辦理的轉移手續。
外部轉入程序如下:
(1)單位在中直分中心為調入職工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後,職工個人持《中直機關住房公積金開戶證明》到轉出單位辦理轉移手續;
(2)中直分中心收到轉入匯款,經核對相關信息正確後,將其轉移本金、利息金額分別記入職工個人賬戶及利息專戶,待年度結息後,利息再計入職工個人賬戶;
(3)業務辦理成功後,中直分中心電話通知單位經辦人員領取該職工的轉入業務回單;
(4)單位經辦人員收到轉入回單後,將轉入本金金額計入職工住房公積金單位台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