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積金單位和個人承擔的比例
住房公積金是單位為職工參保的,個人帳戶由個人50%,單位50%組成。住房公積金個人繳費和單位繳費是一樣的,繳費比例由單位自行在5%-12%間選擇,單位繳費部分進成本。
個人公積金繳存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的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為職工繳存的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公積金繳存比例。
例如繳存人的工資是100元,應繳公積金的系數是3%,那麼繳存人應繳公積金的數額就是3元。它和繳存人的工資基數、應繳系數都有關系。工資額和系數的增加或減少,應繳公積金的數額都會有相應的變化。單位及個人的繳存比例可在5%~20%自行選擇,個人繳存比例應等於或高於單位繳存比例。
另外,2010年1月1日後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以其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工資總額作為繳存基數。2010年1月1日後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當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以其調入當月工資總額作為繳存基數。
不會出現,個人每月交100,單位每月給交800這種情況。
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可以申請繳存住房公積金(註:並不是每個社區城市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都允許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交納住房公積金,具體情況請咨詢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
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
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基數原則上按照繳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納稅收入計算。
2. 住房公積金單位和個人的繳納比例是
單位和個人都是工資的12%。
1、養老保險繳費比例:單位20%(全部劃入統籌基金),個人8%(全部劃入個人帳戶)。
2、醫療保險繳費比例:單位10%,個人2%+3元
3、失業保險繳費比例:單位1%,個人0.2%;
4、工傷保險繳費比例: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0.5%,個人不繳納;
5、生育保險繳費比例: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0.8%,個人不繳納;
6、公積金繳費比例: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選擇住房公積金繳費比例。但原則上最高繳費額不得超過職工平均工資的10%。2010年下半年起,全國統一規定所有用人單位按工資的12%辦理繳納住房公積金。單位和個人都是工資的12%。
(2)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繳存范圍:下列單位及其在職職工
1、機關、事業單位;
2、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港澳台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或經濟組織;
3、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
4、外國及港澳台商投資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常駐代表機構。
3. 住房公積金個人與單位繳納比例分別是多少
根據《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具體問題的指導意見》的規定,設區城市(主要指地級市)單位和職工繳存比例最低不低於5%,原則上不高於12%(合計繳存比例為10%至24%),具體標准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中規定,單位和個人分別在不超過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12%的幅度內,其實際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允許在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單位和個人超過上述規定比例繳付的住房公積金,應將超過部分並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
這就是說,單位為個人繳納或者個人繳納比例超過12%的部分,將計入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按照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住房公積金的性質
(1)保障性,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制度,為職工較快、較好地解決住房問題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能夠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職工幫助無房職工的機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積金在資金方面為無房職工提供了幫助,體現了職工住房公積金的互助性;
(3)長期性,每一個城鎮在職職工自參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的這一段時間內,都必須繳納個人住房公積金;職工所在單位也應按規定為職工補助繳存住房公積金。
4. 北京住房公積金個人及單位各自繳存比例是多少
2018年住房公積金年度,北京住房公積金個人和單位的繳存比例為5%-12%。
2018年住房公積金年度指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根據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於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 財政部 人民銀行關於改進住房公積金繳存機制 進一步降低企業成本的通知》的通知
一、繼續延長北京地區階段性適當降低企業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政策
北京地區企業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由企業根據自身情況在5%-12%范圍內自主確定,執行期至2020年4月30日。
新建住房公積金單位於開戶時自行選擇確定;已建住房公積金單位於每年辦理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時自行確定。
二、授權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管理中心)審批單位降低繳存比例或緩繳申請
出現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經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討論通過,沒有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的,經全體職工2/3以上同意,可在1%-4%范圍內申請降低比例繳存住房公積金或申請緩繳。
(4)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擴展閱讀:
根據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於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 財政部 人民銀行關於改進住房公積金繳存機制 進一步降低企業成本的通知》的通知
三、2018住房公積金年度繳存基數及月繳存額上限
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基數上限為北京市統計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根據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統計局(京人社規發〔2018〕115號)公布的2017年度北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
2018住房公積金年度(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北京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為25401元,月繳存額上限為6096元,職工和單位月繳存額上限均為3048元。
凡繳存基數超上限的單位,應按照繳存基數上限予以規范,於2018年7月底之前調整完畢。
5. 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是多少
單位及個人的繳存比例可在5%~12%自行選擇,個人繳存比例應等於或高於單位繳存比例。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六條: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百分之五,最高不能超過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百分之十二。
(5)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擴展閱讀
2010年1月1日後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以其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工資總額作為繳存基數。2010年1月1日後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當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以其調入當月工資總額作為繳存基數。
從2016年5月1日起,國務院決定階段性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凡是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高於12%的,一律進行調整,公積金繳存比例不得超12%,暫按兩年執行。
2018年5月,為降低實體經濟成本、減輕企業非稅負擔,住建部、財政部、人民銀行等部門發布了《關於改進住房公積金繳存機制進一步降低企業成本的通知》。
通知提出,各地區2016年出台的階段性適當降低企業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政策到期後,繼續延長執行至2020年4月30日。各地區要對政策實施效果進行評估,並可結合當地實際進一步降低企業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6. 一般公司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是多少
繳存比例是公司自己定的,繳存公積金要確定兩個數據,一是繳存基數(一般指基本工資),二是繳存比例(一個百分比,最高12%,最低一般是5%,以1%為單位來累進);
繳存比例分單位比例和個人比例,公司的比例是全單位統一的。
比如你的基本工資(繳存基數)為2000,公司及個人的繳存比例都是10%。
有10%是在發工資前繳存到了你的公積金帳戶里,而同時你的單位也要繳存200元到你的公積金帳戶,所以你實際上的收入是2200。
但可以自由支配的錢就只有1800,公積金里的400元要因為買樓或租房等原因才能申請出來用。
(6)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擴展閱讀:
繳存程序
(一)繳存登記
新設立的單位,應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
辦理要件:
1、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表;
2、批准設立單位的文件原件及復印件,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個人賬戶設立
單位設立或新錄用職工,應自辦理繳存登記之日起20日內辦理職工賬戶設立手續。
辦理要件:
1、個人住房公積金明細賬戶設立登記表;
2、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職工身份證號碼及職工身份證復印件。
(三)變更登記
單位或職工個人基本信息發生變動,應提供相關證明,自發生變更之日起30日內到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
7. 住房公積金(單位和職工)的繳存比例是如何規定的
目前抄長春市單位和職工住房公襲積金繳存比例均不應高於12%且不應低於7%。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