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第一套房商貸已還清,再貸款買房算首套房嗎
屬於。對於已利用銀行貸款購買首套自住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積低於當地平均水平的,再次向商業銀行申請住房貸款的,可以照首套自住房貸款政策執行,但借款人應當提供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依據房屋登記系統出具的家庭住房總面積查詢結果。當地人均住房平均水平以統計部門公布上年度數據為准。其他的情況均按第二套房貸的政策進行執行。
㈡ 首套住房貸款結清,再買房子算首套嗎
二套房的定義:
「二套房」是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簡稱,是指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為單位認定的,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積高於當地平均水平的,再次向商業銀行申請住房貸款的房貸房。
這個並不難理解,如果分解快來看的話主要包含三個基本信息:
一是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為單位認定房貸次數。
二是以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依據房屋登記信息系統出具的家庭住房總面積為准,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積已高於當地平均住房水平。
三是已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的家庭,再向商業銀行申請住房貸款的房貸房。
相關政策:
自2014年9月30日由央行、銀監會聯合發文的《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務工作的通知》中宣布:對已經有1套住房的並已結清購房貸款的家庭,再一次申請貸款買房時,金融機構應該執行首套房政策。
情景一:
假如房sir用商業貸款買過一套房,現在想要改善生活,再貸款買房(注意我說的是假如哈)。
若貸款結清——算首套,若貸款未結清——算二套。
情景二:
房sir全款買過一套房,可是後來因為泡妞啥的沒錢把房子賣掉了,現在手頭寬裕了,還是想再買一套。
全款買過一套房,後來賣掉,如果房屋登記系統查不到房產,再貸款買房——算首套。
(即便是算首套,房sir還是不敢把房子賣掉去泡妞,有風險哇)
情景四:
房sir個人名下有兩套房,一套商業貸款已還清,另一套是公積金貸款也已還清。現在想要申請商業貸款再買套房。
個人名下有一套房商業貸款已還清,另一套是公積金貸款也已經還清,申請商業貸款再買房——算首套。
㈢ 首套房貸款還完了,再買能算首套房付首付嗎
首套房貸款結清,在買房算是首套房,首付也是按首套房執行。
按首套房執行,由於現在銀行首套房的認定方式執行認貸不認房,即只要名下擁有一套住房並且已經結清貸款,再次買房就能算作首套房。
每家銀行審批和發放貸款的速度和效率都不同,放貸的記錄會錄入央行的徵信系統,被算作購房貸款記錄,因此另外一套房自動即會被算作是二套房,執行首付70%,利率上浮1.1倍的政策,房產抵押消費買車,貸款結清再買房也算二套房。
城市房地產市場的狀況以及借款人的資信狀況、還款能力確定貸款首付比例和利率水平,對擁有1套住房且相應購房貸款未結清的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為40%。
㈣ 第一套房貸款還清了再買房算首套嗎
第一套房貸款還清了再買是不算第二套房的,借款人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請貸款購買住房的是按照二套房來計算的。
根據《關於規范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第二套住房認定標準的通知》第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應對借款人執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請利用貸款購買住房,如在擬購房所在地房屋登記信息系統(含預售合同登記備案系統,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記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請貸款購買住房的;
(三)貸款人通過查詢徵信記錄、面測、面談(必要時居訪)等形式的盡責調查,確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4)首套住房貸款還完後再買房擴展閱讀:
據《關於規范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第二套住房認定標準的通知》第四條 對能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請住房貸款的,貸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條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對不能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請住房貸款的,貸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執行;商品住房價格過高、上漲過快、供應緊張的地區,商業銀行可根據風險狀況和地方政府有關政策規定,對其暫停發放住房貸款。
㈤ 已經有兩次住房貸款記錄還清,再買房貸款算首套嗎–
首套房是指購買僅擁有一套住房,以國家對首套房的的認定標准。中國人民銀行規定我國城市居民購買第一套住房享有按揭貸款利率優惠和低首付比率等優惠政策。
所謂的「首套房」得同時滿足三個條件:買房人年滿18周歲;買的房子是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是享受契稅稅率1%的優惠);購房人名下沒有單獨或與他人共同購買的住房。不過與父母一起購買的、按照房改政策購買的、通過繼承遺產或拆遷安置獲得的住房除外。
首套房認定標准:
1、貸款買過一套房,商業貸款已結清,再貸款買房——算首套。
2、貸款買過一套房,後來賣掉,通過房屋登記系統查詢不到房產,但在銀行徵信系統里能查到貸款記錄,再貸款買房——算首套。
3、全款買過一套房,貸款買房——算首套。
4、全款買過一套房,後來賣掉了,房屋登記系統查不到房產,再貸款買房——算首套。
5、個人名下有兩套房的商業貸款記錄,全都已還清且出售,同時能夠提供兩套住房出售的證明,這種情況下再貸款時——算首套。
6、個人名下有一套房商業貸款已還清,另一套是公積金貸款已出售,同時能夠提供住房出售的證明,申請商業貸款再買房——算首套。
7、夫妻兩人,一方婚前買房使用商業貸款,另一方婚前購房用的是公積金貸款,婚後兩人想要以夫妻名義共同貸款。若貸款已還清,銀行業金融機構可以根據借款人償付能力、信用狀況等具體因素靈活把握貸款利率和首付比例。
8、夫妻兩人,一方婚前有房但無貸款記錄,另一方婚前有貸款記錄但名下無房產,婚後買房申請貸款——算首套。
㈥ 第一套房貸款還清 再買房算二套房嗎
算的。以下是認定為二套房的七種情況: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義再購房:根據新的政策,家庭成員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劃為家庭范疇的。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義申請貸款購房時,就會按照二套房政策執行。
2、未成年時名下有房產,成年後再貸款購房:根據目前銀行"認貸又認房",如果不出售現有房產的情況下,再貸款購房是屬於二套房的,將按照二套房的政策執行。如果按過去政策,未成年時的房產只要沒貸款,再申請房貸不算二套。
3、個人名下有全款購買的住房,再貸款購房:過去只"認貸",這種情況不算二套房,但現在加了"認房",雖然沒有貸過款,但只要是在房屋產權交易系統中能夠查到名下有房產,在不賣掉且申請貸款的情況下,也會被認定為二套房。
4、個人名下有貸款購買住房,結清出售後再貸款購房:目前銀行對二套房認定是"認房又認貸",也就是說雖然貸款買的房產出售以後,家庭名下已沒有任何住房,但因為其之前有貸款記錄,再申請房貸也會被算做二套房。
5、首次購房使用商業貸款,再次購房使用公積金貸款:目前公積金貸款政策也比較嚴格,只要借款人有過房貸記錄,不論房貸是否結清、房產是否出售,即便從未使用過公積金貸款,首次申請公積金貸款也會被算做二套房。
6、婚前一方曾貸款購房,婚後以另一方名義申請貸款購房,但兩人戶口沒有在一起:夫妻雙方結婚後雖然戶口沒有落在一起,但在民政局有過結婚登記。現在,銀行在批貸時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戶口本外,還會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狀況證明,而結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單身證明的,所以另一方再購房時也會被算作第二套房。
7、婚後雙方共同貸款購房,離異後一方再申請貸款購房:只要央行的徵信系統中能夠查到房貸記錄,那麼即便離異後房產判給一方,另一方再貸款購房時也會被認定為二套房。這使得很多試圖通過"假離婚"來規避二套房新政的想法也付之東流。
(6)首套住房貸款還完後再買房擴展閱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國發〔2010〕10號),規范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貸款申請人(以下簡稱借款人)第二套住房認定標准,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數,應依據擬購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員名下實際擁有的成套住房數量進行認定。
二、應借款人的申請或授權,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省會(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備查詢條件的城市房地產主管部門應通過房屋登記信息系統進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記記錄查詢,並出具書面查詢結果。如因當地暫不具備查詢條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記查詢結果的,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實有套數書面誠信保證。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應對借款人執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請利用貸款購買住房,如在擬購房所在地房屋登記信息系統(含預售合同登記備案系統,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記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請貸款購買住房的;
(三)貸款人通過查詢徵信記錄、面測、面談(必要時居訪)等形式的盡責調查,確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四、對能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請住房貸款的,貸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條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對不能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請住房貸款的,貸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執行。
五、各地要把城市房屋登記信息系統建設作為落實國發〔2010〕10號文件的一項重要工作抓緊抓好。數據不完備的城市,要進一步完善系統;尚未建立房屋登記系統的城市,要加快建設。2010年年底前各設區城市要基本建立房屋登記信息系統。
六、要加強住房信息查詢管理工作。房地產主管部門應嚴格按照《房屋權屬登記信息查詢暫行辦法》(建住房〔2006〕244號)及《房屋登記簿管理試行辦法》(建住房〔2008〕84號)進行查詢,並出具書面查詢結果。對提供虛假查詢信息的,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