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你對住房公積金有何意見
公積金,其實總的來說,沒有強制單位購買就不行,很多單位按照很低的標准購買,如果真正按照工資的百分比來買的話,會好很多的,而且如果未來幾年提高下標准,會真正解決工人們的住房問題,其實公積金不就是為了解決住房問題而設立的嗎?不能解決住房問題的東西話,只是一個形勢,希望這個部門真正發揮它的職能,做到為人民服務
⑵ 完善住房公積金管理制度的幾點建議
進一步完善住房公積金制度住房公積金制度中存在的月繳額差距過大、覆蓋面不廣、比重過高、管理不善等問題,主要是制度缺陷和管理缺位問題。住房公積金制度是住房分配貨幣化的主要形式,具有福利性、保障性和互助性等特點。
⑶ 如何加強住房公積金財務管理
20世紀90年代,我國開始推行住房公積金政策,發展至今,住房公積金政策已經取得了長足的發展。當前,對住房公積金的管理還處在逐步完善的過程中,其中,財務管理是住房公積金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住房公積金的財務管理工作的職能和內容也增加了不少,不再局限於傳統意義上的存繳、提取公積金和貸款,更加註重的是實現公積金的增值,帶動社會經濟的進步。所以,怎樣完善住房公積金的財務管理制度、提升住房公積金的財務管理水平,以及實現公積金的增值是住房公積金財務管理的重中之重。
一、住房公積金的財務管理現狀
(1)住房公積金的內部控制制度不夠健全。存在違規發放貸款、違規挪用資金的現象,對住房公積金的監督工作不到位。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是由國家財政撥款的、不以盈利為目的的獨立事業單位,但是管理中心並沒有以身作則,有些地方的資金管理分散,過分追求自身利益。監督管理不到位、內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等現象在我國很多城市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都存在。有些管理中心的員工通過修改合同、內部調賬等方式違規挪用住房公積金,更有甚者,挪用資金進行投資、捲款逃離等。這些現象都反映了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內部員工法律意識和財務意識淡薄。
(2)對住房公積金的管理以及使用不夠規范,具有較大的財務隱患。當前,很多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還沒有建立起有效的內部審計制度和崗位責任制度,缺少相應的內部管理,對資金的管理較為分散,還有一些巨額的資金,為了追逐利益,甚至走向了證券市場。不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把大量的資金交到證券公司的手中,任其購買較大風險的股票,使得一旦股市行情變化,股價下跌,資金就會大量縮水,給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帶來的將是巨大的損失。
(3)對住房公積金的管理目標存在誤解。我國《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是直屬於人民政府的、不以盈利為目的的獨立事業單位。但是,不以盈利為目的往往會被管理者誤解為對住房公積金的使用效率不關心,也不關心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情況,使得住房公積金沒有被盤活,降低了住房公積金的收益。
(4)住房公積金的使用效率較低。當前,住房公積金的管理機構已經逐步調整到位,我國各個地區以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的市以及直轄市和其他地區的市為中心成立了管理機構,對住房公積金的管理開始逐步走向規范,也取得了較好的成績。但是,當前我國住房公積金的使用效率還不夠高,很多的住房公積金還只是沉澱在銀行,有些地方存在將住房公積金放在股市、貪污等違法違規現象。
二、提高住房公積金財務管理水平的對策建議
針對住房公積金在財務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建議從以下幾個方面加以改進:
(1)建立健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內部制度建設,提高風險管理水平。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增值離不開管理部門的科學管理,科學管理來源於科學制度,科學制度是住房公積金提升價值的首要保障。我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職能體現在公積金的籌集和使用上,資金流轉環節操作的復雜性和連貫性決定了財務風險級別的增加。所以,只有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制度建設,才能有效降低住房公積金的運營風險,進一步提高住房公積金的財務管理平。
(2)保證公積金賬戶管理的獨立性。首先,公積金管理中心設立一個基本的結算賬戶,對財政部門劃撥經費和其他往來款進行統一管理,各個科室不能私設銀行賬戶;其次,實行嚴格的資金管理制度,不允許隨意將本單位的資金借給外單位或者個人使用;再次,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財務人員應該將各項收入立即入賬,對現金收入要及時存入銀行,不得坐支現金,也不得白條抵庫,所有的貨幣資金要做到日清月結。另外,財務人員在對任何一筆資金的收付進行處理時,都要按照申請、審批、收付、記賬以及復核等相應程序及時進行處理或者及時向財政進行結報。
(3)實施全面預算管理,提高住房公積金財務管理水平。全面預算能夠對公積金的合理運用進行有效控制,降低運行成本。在實施預算的過程中,應該對實際核算的結果與預算管理實施差異分析,以此制定調控措施,干預公積金財務管理,使其在正確的預算方向上繼續運轉並對以後的預算管理工作方向進行指導。進行預算管理的結果分析和評價,制定獎懲措施保證預算管理的可持續和健康發展。
綜上所述,我國住房公積金的財務運作模式當前還存在很多問題,使用機制不健全、收繳困難等都給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增值帶來了一些不利影響。為此,應該運用互助機制、長期法則和大多數法則,擴大公積金的覆蓋面,吸收更多社會成員加入住房公積金,從靜態收繳模式轉變為動態收繳模式,創新公積金的財務管理模式,逐步實現住房公積金的高效運作。
⑷ 關於住房公積金的這些建議能幫你大忙
對於大多數想買房,需要買房,但又沒有足夠的金錢去買房的人來說,貸款是他們最好的選擇,更何況花明天的錢,圓今天的夢在當今是再普通不過的事。目前市場上辦理房貸主要有兩種方式,商業貸款和公積金貸款,但是大家應該都知道,公積金貸款可比商業貸款要劃算很多,所以一般購房者想要申請房貸時的首選,就是公積金貸款,如果公積金額度不夠的情況下,也可以選擇公積金貸款和商業貸款組成的組合貸款。
但是公積金貸款不是每個人都能申請的,只有符合一定條件的人才有申請的資格。然而對房產沒有太多了解的人,還會存在另一個誤區,「是不是我不準備買房,我就不用繳存公積金了?」,如果你真的這么想,那你可要吃大虧了,因為作為五險一金的重要組成部分,公積金的用途並沒有這么單一,相反的,除了買房,公積金還有很多其他的用途是日常生活中容易被人們忽略的。
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設,農村是沒有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因為住房公積金是由兩部分組成的,一部分是由職工所在的單位進行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的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的那部分一並存入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有很多人會發生一種情況,就是由於某些工作的原因,公積金的繳納發生了中斷,比如說與原來的單位解除了勞動合同但是還沒有進入新的單位,其實這種情況下是可以續繳的。只要您找到了新的單位,並且與新單位產生了勞動關系並簽訂了勞動合同,那麼該單位有權為你續繳公積金。如果你是超過兩年未上崗工作,則可以攜帶本人的身份證和原來單位開具的解除勞動關系合同協議到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局辦理提取手續。
關於公積金的提取,每個城市因為房產市場不同,是存在一定差異的。但如果你想全款買房,是可以將公積金一次性提取出來的,若是選擇商業貸款,也可以提取公積金作為首付款。在個別城市,用公積金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補貼的經濟租賃房房租也是可以的。如果是父母想要給子女買房,且未使用過住房貸款購買自主住房的,可以提取父母的公積金進行買房,如果是使用過商業貸款購買過自主住房的,子女交完首付款後也可提取父母的公積金,不過關於這點,不同的城市還是有差別的,有的城市要求除非是父母和子女聯名買房,否則不可以使用一方的公積金。
如果是被納入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范圍的居民,這種情況下本人或者配偶都有權利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但是有規定要求提取的金額不能超過被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或特困救助范圍期間以前的住房公積金金額。另一方面,繳納公積金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或要進行重大手術需要住院治療時,職工本人和配偶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日期應該在出院之日起的1年內,提取金額合計不能超過住院費用個人負擔部分。
但是如果近幾年有買房打算的,最好不要提取或者使用你們的公積金,因為你的公積金繳納的時間長短,余額多少等,都會影響到你日後的貸款金額。同時,公積金貸款也是有一定上限的,並不是你存的越多貸的就越多,如果你從來沒斷繳過,且每個月繳納的金額也很多,也可以適當的選擇一種合適的方式使用自己的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