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積金能拿來租房子用么
可以的。
根據《關於放寬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條件的通知》:
一、明確租房提取條件。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可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
二、規范租房提取額度。職工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按照實際房租支出全額提取;租住商品住房的,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根據當地市場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積,確定租房提取額度。
三、簡化租房提取要件。職工租房提取應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並提供以下材料:租住公共租賃住房,提供房屋租賃合同和租金繳納證明;租住商品住房,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無房產的證明。因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需出具房產信息查詢結果證明的,房地產管理部門不收取費用。
四、提高提取審核效率。各設區城市要加強住房公積金服務網點建設,方便職工辦理提取業務,要積極創造條件,抓緊開展網上提取咨詢和業務辦理。繳存職工提取申請資料齊全,審核無誤後應即時辦理。
需對申請資料進一步核查時,應在受理提取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辦結。提取支付住房租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可受繳存職工委託,定期將提取資金劃轉至繳存職工指定賬戶。
(1)住房公積金用來租房擴展閱讀:
根據《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
第十四條 職工首次提取住房公積金,應出示本人身份證明原件並提供身份證明復印件及相關證明材料。委託他人提取住房公積金 (不含單位辦理提取) ,應提供委託人簽署的授權委託書、委託人身份證明。
第十五條 職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積金,應提供夫妻關系證明。
第十六條 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首次提取應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一)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合作建房、集資建房等自住住房的,提供購房合同或購房協議、購房發票;
(二)購買危改回遷房的,提供拆遷協議、購房發票;
(三)購買二手房的,提供房產證、契稅完稅憑證;
(四)購買公有住宅樓房的,提供單位房管部門出具的購房協議或者購房證明、購房收據;
(五)大修、翻建自住房屋的,提供所屬房管或物業部門的大修證明和產權證明、購買材料的明細發票或分攤到個人的費用發票;
(六)自建自住住房的,提供規劃、房管部門宅基地批復或建房批准證明文件、購買材料及其他施工費用的費用發票。
第十七條 職工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首次提取應提供借款合同、首付款發票。
第十八條 職工支付房租提取的,應提供房屋租賃合同、房租發票、承租人夫妻雙方的收入證明。
第十九條 職工離休、退休提取的,應提供離、退休證或勞動部門相關證明。
第二十條 職工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提取的,應提供勞動部門出具的職工喪失勞動能力鑒定、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證明。
❷ 住房公積金繳滿多久才可用於租房提取
只要符合提取要求,就可以提取的。
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關規定應該具備下列條件:
(一)職工所在單位和職工本人每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二)符合《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購買」是指職工買下住房,擁有所購住房的所有權,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以及二手房等。
2、職工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7、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2)住房公積金用來租房擴展閱讀
提取條件:
1、購買、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工作調離本市、戶口遷出本市、出境定居的;
5、償還因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5%以上(含5%)的、外市戶口職工租住本市住房的;
7、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8、外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與單位終止合同並領取失業證(本市戶籍人員);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11、因突發事件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導致生活困難的;
12、職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