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何查詢秦皇島市個人住房公積金
您好可以去秦皇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進行查詢。您也可以到櫃台去查詢,在海港區紅旗路106號,秦皇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如有幫助請及時採納!
Ⅱ 秦皇島住房公積金提取中心咨詢電話
為了提高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事效率與服務水平,為了增強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透明度,加強社會監督,切實維護繳存職工合法權益,我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規定,在全國范圍內開通12329住房公積金熱線。簡單來說,公積金繳存職員只要撥打12329即可咨詢公積金貸款、提取、繳存等信息。
公積金服務電話是12329,這是全國通用住房公積金熱線。
Ⅲ 秦皇島住房基金在哪一個地方需要什麼手續,領取住房基金
地址為:秦皇島市海港區紅旗路106號
一.住房公積金提取的申請條件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產權自有的住房貸款本息的
3.租賃住房自住的
4.離休、退休(退職)的
5.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且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6.不是本市戶口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未重新就業滿5年或者男性年滿50周歲、女性年滿45周歲的
7.不是本市戶口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未在本市重新就業的
8.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9.出國、出境定居的
10.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二. 住房公積金提取的額度
1.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可提取本人個人帳戶內的余額.其中未申請住房貸款的,帳戶余額可截至簽訂購、建房合同的當月; 本人個人帳戶余額超過實際購、建房支出總額的,按實際支出數提取.
2.職工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帳戶余額不超過當期還本付息額.其中貸款結清時,帳戶余額截至貸款結清的當月;貸款結清後不再提取.
3.職工租賃住房自住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帳戶余額不超過當期實際房租支出的70%.
4.職工本人帳戶余額不足上述提取限額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在限額內按規定申請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積金.職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合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上述限額.
三.住房公積金提取的證明材料
1.購買自住住房應提供的證明材料:購買商品房或經濟適用房的,提供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購房發票或統一收款收據;購買二手房的,提供房屋轉讓合同及契稅完稅憑證;購買公有住房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協議及購房發票或統一收款收據.
2.回遷、擴面住房的,提供回遷、擴面協議及購房發票或統一收款收據.
3.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村鎮規劃建設許可證等建房許可證明及購買材料的發票
4.大修住房的,提供房屋鑒定機構出具的鑒定報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購買材料的發票
5.償還產權自有住房貸款本息的,提供購房合同、借款擔保合同和銀行出具的還款憑證或貸款結清憑證.
6.租賃住房自住的,提供租賃合同和房租發票.
7.離休、退休(退職)的,提供離休、退休(退職)證書
8.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且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勞動部門出具的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及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9.本市戶口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未重新就業滿5年或者男性年滿50周歲、女性年滿45周歲的,提供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10.不是本市戶口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未在本市重新就業的,提供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及職工戶籍證明
11.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困難家庭(低保、特困、困難)救助證.
12.出國、出境定居的,提供護照、戶籍證明注銷或國(境外)外定居證明.
13.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供戶籍注銷證明或死亡證明.
四. 住房公積金提取方式以職工簽收銀行定期存單的方式提取.
1.以職工簽收銀行定期存單的方式提取
2.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首付款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開具轉帳支票,將職工提取的住房公積金支付給售房單位.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住房公積金制度實際上是一種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貨幣化的一種形式。住房公積金制度是國家法律規定的重要的住房社會保障制度,具有強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單位和職工個人必須依法履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義務。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以及單位為其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戶存儲,歸職工個人所有。
Ⅳ 秦皇島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什麼位置,坐公交車怎麼走
秦皇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中心地址:秦皇島市海港區紅旗路106號
Ⅳ 秦皇島的住房公積金到哪個銀行取,地址在哪
到你們單位的開戶行去取,具體的問你們單位財務。
Ⅵ 到秦皇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坐幾路車
18、24路,到燕海東里下
Ⅶ 秦皇島住房公積金
覆蓋面擴大貸款門檻兒降低
《意見》要求,要擴大非公企業和進城務工人員的住房公積金覆蓋面,積極協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將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列入《勞動合同》條款,逐步實現就業職工住房公積金應繳盡繳。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住房公積金使用與繳存額、繳存余額和繳存時間相關聯的聯動機制,維護繳存職工的合法權利。
對於新就業全日制本科學歷以上畢業生,《意見》規定,只要足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含)以上的,即可享受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政策。
優先支持首套房和低收入者
《意見》明確,繼續加大住房公積金的擴面建制工作,在確保資金安全完整的前提下,簡化住房公積金業務手續,強化住房公積金制度對職工購房的支持力度,優先支持購買首套中小戶型自住住房和低收入繳存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
職工以自有資金全款購買90㎡(含)以下首套自住住房、且從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憑個人申請和相關證明材料,可多次提取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累計提取總額不得超過購房總額。
被納入當地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的、因特殊情況致貧的繳存職工可每年度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余額。
可提取公積金用來交房租
對於租住當地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的繳存職工,《意見》提出,可憑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出具的房租收據,提取本人和配偶賬戶的住房公積金,但不得超過所支付的租金總額;租住市場其他住房的無房繳存職工,可以憑當地房產管理部門出具的住房信息證明、租房的相關證明材料,提取本人和配偶賬戶的住房公積金,提取額度可根據當地房屋租賃市場價格確定。
積極開展商貸轉公積金貸款
《意見》還提出,要積極開展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與住房公積金住房組合貸款業務和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轉為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
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並使用住房公積金購房貸款的職工,可開展使用繳存額抵沖住房公積金貸款還本付息業務,減少社會成本。
Ⅷ 秦皇島住房公積金怎麼提取,提取手續有哪些
自2019年1月1日起,秦皇島市對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進行簡化。
一、取消單位開具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及《住房公積金貸款按年委託提取申請書》
1、職工辦理櫃面提取業務,不再提供單位開具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改為職工個人填寫提取信息(職工可從公積金中心網站「表格及數據下載」中自行列印填寫後攜帶至窗口,也可向工作人員領取表格現場填寫)。
2、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按年委託提取簽約業務,不再提供單位開具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按年委託提取申請書》,改為職工現場閱讀並簽署《住房公積金貸款按年委託提取告知書》。
二、職工辦理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相關提取業務,不再提供《個人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
1、職工辦理「償還本市公積金貸款」的櫃面提取業務,不再提供《個人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
2、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按年委託提取簽約業務,不再提供《個人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
(8)秦皇島住房公積金中心地址擴展閱讀: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購房合同、協議或者其他證明;
(二)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設、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規劃行政等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證明;
(五)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和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六)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未重新就業滿五年的,提供未就業證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證明;
(八)戶口遷出本省行政區域的,提供遷移證明;
(九)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提供購房貸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資收入證明和住房租賃合同;
(十一)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供戶口證明和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十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提取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