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浙江省公積金 2016年公積金年度調整繳存基數是多少
從2016年7月1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所有實施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均應以職工本人2015年度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按5%-12%的比例計算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這裡面同一單位職工適用於同一繳存比例。
② 哪個清楚浙江省公積金怎麼提取
根據《住房復公積金管理條例制》第24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3、租賃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一定比例的;
4、離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職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管委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住房公積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先由所在單位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2、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3、准予提取的,到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各地公積金中心對公積金提取規定了不同的條件、流程,請咨詢當地公積金中心
③ 浙江省住房公積金最少交多少
浙江省住房公積金現在最少檔氏銀次應該是浙江住房公積金由職工和單位共同繳費組成,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具體比例由所在地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報省級批准後執行。
浙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殲源宴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裂陪;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批准。
④ 28個城市即將調整公積金繳存基數,為什麼每年都要調整住房公積金
對於上班族而言,每個月的收入以及五險一金的繳納情況是每個人都關心的問題。日前,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已相繼公布2019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調整方案,廣州個人月繳存額上限領先多數城市。
⑤ 浙江省住房公積金是怎麼計算的
浙江省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單位、個人各12%。以職工年度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按5%-12%的比例計算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對於不實行住房分配貨幣化的單位,可在12%繳存比例的基礎上,適當提高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但最高不超過18%。相關情況如下
一、住房公積金的單位都將應以職工本人年度月平均工資為基數,職工年度月平均工資在市區最低工資標准及其以上的按實計繳,高於最高標準的按最高計繳。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工資基數統一按照國家統計局《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計算,具體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二、對於按正常比例繳存住房公積金有困難的單位,連續2年經營虧損、難以按正常比例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單位,可經職代會或工會討論通過,報市住房公積金管委會辦公室批准,可適當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連續虧損3年以上的單位,經職代會或工會討論通過,報市住房公積金管委會辦公室批准,可暫緩一年繳存住房公積金
三、按最低工資標准領取工資的職工,經職工本人申請,所在單位同意,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核准,職工個人可以免繳住房公積金(個人部分),但職工所在單位應按照規定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單位部分)。
四、在繳存期限方面,提高和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緩繳住房公積金以及個人免繳住房公積金的期限均為一年。到期時,符合條件需要繼續提高、降低繳存比例、緩繳和個人免繳的,應當按規定重新辦理審批手續。
提示:申報年度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調整的單位,既可在網上直接辦理,也可拷貝單位年度調整數據文件,到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事大廳窗口辦理。辦理時間為6月24日至7月15日,所有單位應先做好年度基數調整工作,再辦理7月份變更業務。
⑥ 浙江省公積金管理中心咨詢電話
浙江省公積金管理中心咨詢電話12329,這是全國通用的查住房公積金的咨詢電話。
⑦ 請問浙江省省直中心的公積金怎麼開具繳存證明
1、借款及配偶繳存具單位公積金繳存證明並提供公積金管理部門銀行賬戶2、近六月繳專存明細賬原件1份3、借屬款及配偶收入證明(效期3月)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借款及配偶身份證、戶口本原件1份及復印件3份;借款及配偶婚姻證明文書[結婚證、離婚證、離婚協議離異、喪偶者須具未再婚證明](效期1月)原件1份及復印件3份;貸儲蓄存摺(卡)原件其單身借款須提供未婚證明(效期1月)原件1份及復印件3
⑧ 怎樣將浙江省公積金轉杭州市公積金
職工因為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或者其他原因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應當辦理住房公積金轉移手續,具體步驟如下:
(1)職工在新調入單位的歸集部門開立公積金賬戶,並提供開戶證明;
(2)由調出單位根據職工住房公積金分戶賬的賬面余額,填制一式四聯「住房公積金轉移通知書」,送交歸集部門辦理轉移手續。
填制「住房公積金轉移通知書」應注意填寫完整以下內容:轉入、轉出單位的全稱,單位編號及所屬的歸集部門;調出職工的姓名、編號應與單位匯繳清冊填寫的一致;轉移金額為該職工賬戶賬面余額;簽章(在歸集部門留的印鑒)。
按照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職工離職應由原單位辦理封存,待到新的單位工作以後,轉移到新單位繼續繳存,但不可銷戶提取。符合提取條件的才可申請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明細。
(8)浙江省改進住房公積金繳存機擴展閱讀:
職工住房公積金由管理部轉移到中直機關分中心、中央國家機關分中心時,必須在新單位先開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同時,新單位經辦人員在辦理開戶時,應要求所在銀行列印「住房公積金查詢書」(簡稱「查詢書」)並加蓋銀行印章後,交職工辦理轉移時作為開戶證明。
職工將「查詢書」交原單位,原單位經辦人根據「查詢書」的有關信息填制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監制的「住房公積金轉移通知書」,連同「查詢書」提交所屬管理部辦理轉移手續。各管理部的轉移業務均由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統一開出信匯憑證,劃撥到中直機關分中心、中央國家機關分中心。
⑨ 浙江省住房公積金繳交比例是多少
8%-12%
這個比例是單位自己決定的
可以在浙江公積金中心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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⑩ 杭州市住房公積金和浙江省住房公積金有什麼區別
杭州市住房公積金和浙江省住房公積金的區別如下:
一、兩者的主管部門不同
杭州市住房公積金歸屬杭州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管理,浙江省住房公積金歸屬浙江省住房公積金中心管理。
二、兩者服務對象的所屬單位性質不同
浙江省住房公積金,是指浙江省內達到省管級別的機關或企事業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及相關的管理、監督活動。
而杭州市住房公積金,主要是杭州市內達到市一級別的機關或企事業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及相關的管理、監督活動。
三、兩者的使用區域不同
杭州市公積金只能在所在市級城市使用,浙江省公積金可以在省行政區域內使用。
四、兩者的還貸方式不同
杭州市公積金需按定的比例同時還貸,可能年限會比較長。浙江省公積金可以先還商業貸款的部分,再還公積金貸款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