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求解答公積金如何按月提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離休、退休(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5.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8.戶口遷出本市,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下崗、失業人員,男性45歲(含45歲)、女性40歲(含40歲)以上,且連續下崗、失業12個月以上的; 10.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繼承人、受遺贈人申請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的。 依照上述1~3項提取的,提取金額保留到十位整數;依照4~10項提取的,需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辦法 申請時間 1.非按揭購買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後兩年內提出申請,以後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額達到實際支付的購房款。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在還款期內提出申請,以後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積金總額達到實際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償還貸款本息之和。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內提出申請,只能申請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住房公積金總額不能超過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費用。 4.租房自住的,在租賃合同期內提出申請,以後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積金總額達到實際支付的房租。 提取程序 1.符合規定的職工到住房公積金開戶銀行領取並填寫提取申請表,持有關證明材料到開戶銀行辦理審核手續。 2.購買自住住房、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或者租房自住的,辦理第一次審核後,由開戶銀行發給《住房公積金提取登記證》,以後憑《住房公積金提取登記證》辦理提取手續。 3.原單位撤銷、解散或者破產的,職工住房公積金在上級主管部門託管的,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時,由上級主管部門核實並加具意見後,持有關證明材料到開戶銀行辦理審核手續;無上級主管部門,且職工住房公積金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託管的,持有關證明材料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審核手續。 先持購房發票,房產證到單位申請(沒房產證帶購房合同),單位會給你寫一份公積金申請單遞交公積金管理中心; 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只要你的單位按時繳納都可以申請下來,沒有按時繳納的補足也沒事; 在管理中心指定的銀行開個戶,將帳號報上去,管理中心將公積金打入該賬戶,只能是100的整數倍。 沒有時間限制,有的地方一年提一次,有的地方可以按月抵房貸 單位經辦人在所屬歸集部門領取《住房公積金個人儲蓄帳戶明細表》,格式如下: 住房公積金個人儲蓄帳戶明細表 年 月 日 儲蓄類型: 儲蓄卡 存摺 單位名稱及編號: 開戶銀行: 序號 個人編號 姓名 身份證號碼 個人儲蓄帳號 支取人簽字 經辦人應按不同開戶銀行、儲蓄卡、存摺分別填寫該表。 首次採用儲蓄帳戶方式支取住房公積金時,支取人向單位經辦人提供在本行政區域內開立的個人儲蓄存摺帳號(郵政存摺、工行存摺、商行存摺)或銀行卡號,單位經辦人填寫《住房公積金個人儲蓄帳戶明細表》,支取人簽字後,連同支取資料交歸集部門經辦人員。
⑵ 公積金怎麼每個月自動提取還貸
公積金抄沖還貸款兩種方法襲
1、年沖,即一次性還款法
指每年一次向受託行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一次性沖還貸款本金,並按照沖還貸後的剩餘貸款本金和還款期限重新計算月還款額。一次性沖還貸後,每月的還款需要使用客戶的自有資金,不使用公積金帳戶里的錢。
2、月沖,即逐月還款法
指每月直接從委託人公積金賬戶中提取用於歸還當月貸款本息的辦法。提取的公積金金額不足時,委託人應及時補足其還款金額。這種方法不僅可以沖公積金的貸款本息,而且還可以沖商業性的貸款本息。
注意:如果客戶選擇一次性還款法的話就不能選擇逐月還款法了,兩者只能二選一。但是,如果今後想要改變沖還貸方式的話,客戶只需到自己貸款銀行辦理變更沖還貸方式就可以了。
辦理沖還貸所需要的資料
1、借款人、借款人配偶以及共同借款人的住房公積金賬號、身份證、戶口簿;
2、借款人的婚姻關系證明;
3、借款人最近一次的貸款還款憑證;
4、借款人的儲蓄還款賬戶;
5、借款人留存的《借款合同》原件。
另外,借款人申請辦理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貸款業務的變更或終止原所有委託人,應帶好借款合同身份證戶口簿和原《委託書》。
⑶ 住房公積金按月提取 具體是怎麼回事,如何操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1.購買、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離休、退休(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5.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8.戶口遷出本市,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下崗、失業人員,男性45歲(含45歲)、女性40歲(含40歲)以上,且連續下崗、失業12個月以上的; 10.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繼承人、受遺贈人申請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的。 依照上述1~3項提取的,提取金額保留到十位整數;依照4~10項提取的,需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辦法 申請時間 1.非按揭購買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後兩年內提出申請,以後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額達到實際支付的購房款。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在還款期內提出申請,以後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積金總額達到實際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償還貸款本息之和。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內提出申請,只能申請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住房公積金總額不能超過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費用。 4.租房自住的,在租賃合同期內提出申請,以後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積金總額達到實際支付的房租。 提取程序 1.符合規定的職工到住房公積金開戶銀行領取並填寫提取申請表,持有關證明材料到開戶銀行辦理審核手續。 2.購買自住住房、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或者租房自住的,辦理第一次審核後,由開戶銀行發給《住房公積金提取登記證》,以後憑《住房公積金提取登記證》辦理提取手續。 3.原單位撤銷、解散或者破產的,職工住房公積金在上級主管部門託管的,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時,由上級主管部門核實並加具意見後,持有關證明材料到開戶銀行辦理審核手續;無上級主管部門,且職工住房公積金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託管的,持有關證明材料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審核手續。 先持購房發票,房產證到單位申請(沒房產證帶購房合同),單位會給你寫一份公積金申請單遞交公積金管理中心; 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只要你的單位按時繳納都可以申請下來,沒有按時繳納的補足也沒事; 在管理中心指定的銀行開個戶,將帳號報上去,管理中心將公積金打入該賬戶,只能是100的整數倍。 沒有時間限制,有的地方一年提一次,有的地方可以按月抵房貸 單位經辦人在所屬歸集部門領取《住房公積金個人儲蓄帳戶明細表》,格式如下: 住房公積金個人儲蓄帳戶明細表 年月日 儲蓄類型: 儲蓄卡 存摺 單位名稱及編號: 開戶銀行: 序號 個人編號 姓名 身份證號碼 個人儲蓄帳號 支取人簽字 經辦人應按不同開戶銀行、儲蓄卡、存摺分別填寫該表。 首次採用儲蓄帳戶方式支取住房公積金時,支取人向單位經辦人提供在本行政區域內開立的個人儲蓄存摺帳號(郵政存摺、工行存摺、商行存摺)或銀行卡號,單位經辦人填寫《住房公積金個人儲蓄帳戶明細表》,支取人簽字後,連同支取資料交歸集部門經辦人員。相關閱讀:不買房取住房公積金可以嗎?有哪些條件呢?北京市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標準是什麼?沈陽建行住房公積金提取如何辦理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注意事項 如何使用公積金公積金提取類型有哪些?公積金提取費用怎麼收取?
⑷ 住房公積金怎麼按月還房貸
1.問:什麼條件下可以申請按月提取還貸?
答:必須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
一是你要符合「申請人」條件,即申請按月提取住房公積金還貸的申請人,為在麗水市行政區域內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且尚未還清麗水市行政區域內住房公積金貸款、公積金組合貸款的借款人及配偶。
二是要符合信用條件,申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間無連續二期或累計六期及以上逾期還款記錄;
三是要符合保留金額條件,申請人(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儲存余額大於管理中心規定的保留金額,保留金額在還貸期間不能提取。保留金額為住房公積金借款人及配偶公積金月繳存額的12倍。
2.問:辦理按月提取還貸業務需要提供什麼材料?
答:需要同時提供:
(1)經單位核實蓋章的《麗水市按月提取住房公積金還貸業務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及復印件1份;
(3)申請人結婚證及復印件1份;
(4)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及復印件1份;
(5)組合貸款中的商業銀行住房借款合同及復印件1份,貸款銀行出具的近三個月還款記錄清單。(有組合貸款者提供)
3.問:我要如何辦理按月提取還貸?
答:具體流程是:
(1)申請人攜帶規定的材料,到繳存地管理中心提出申請;申請人夫妻雙方在同一繳存地管理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須同時提出申請。
(2)管理中心審核材料,自受理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作出准予或不準予按月提取還貸的決定。
(3)經管理中心審核同意准予提取的,申請人與管理中心簽訂《麗水市按月提取住房公積金還貸協議書》,協議生效後次月開始,管理中心按月核定提取金額並在月底前轉賬支付到申請人的住房公積金聯名卡賬戶內。也就是說,你7月份辦理完按月提取還貸業務,從8月份起,你的聯名卡就能按月收到款項了。
公積金聯名卡是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有效憑證,按月提取的資金是從聯名卡上支付的,請大家及時辦理。辦理公積金聯名卡可以由單位統一組織辦理,也可以由職工單獨到公積金中心申請辦理。
4.問:每月可以提取多少公積金?
答:按月提取的住房公積金不超過借款職工上月實際償還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含組合貸款中商業銀行貸款的本息)。借款人上月如果沒有及時還款,或者單位沒有及時繳存住房公積金造成職工賬戶內余額不足,當月就可能按月提取不了公積金。
⑸ 什麼是住房公積金還貸提取按月轉賬業務
第六條 職工符合以下住房消費提取條件之一的,可以按照下列規定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購房合同簽訂一年內或建造、翻建、大修工程批准立項1年以內的,其提取金額不得大於購房金額或建修房費用;
(二) 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職工可以每年提取一次本人賬戶余額歸還借款,也可以按月提取本人或產權共有人賬戶公積金歸還住房借款。採取按月提取住房公積金還貸方式的,應為能夠按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單位的職工。提取金額不得超過需償還的住房貸款本息;
很多地方都可以按月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貸款,用自動轉帳的方法,很方便。烏魯木齊是否請詢問當地公積金中心。
⑹ 辦理按月提取住房公積金每月什麼時候到帳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24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回以提取職工答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3、租賃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一定比例的;
4、離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職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管委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總結:該條例第25條規定,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