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司申報員工個人所得稅卻沒有繳納住房公積金,算是虛報個稅嗎
不算。
只要申報時沒有公積金扣除,
沒有少交稅就行。
住房公積金算是企業福利的性質,
也不是每個企業都能負擔,
再說,也要看各個城市具體的政策。
㈡ 公積金和個人所得稅有什麼關系
個人所得稅跟社保、公積金都扯不上直接關系,工資超過一定的金額就得繳稅。所以公積金和個人所得稅沒有關系。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 住房公積金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10號)第二條的規定,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具體問題的指導意見》(建金管〔2005〕5號)等規定:
單位和個人分別在不超過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12%的幅度內,其實際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允許在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單位應為以下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
單位應為與用人單位建立和形成勞動關系的從業人員繳存住房公積金。具體包括:
(1)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人員。
(2)與單位依法訂立勞動合同並領取工資的勞動者。
(3)勞動人事代理職工和勞務派遣職工。
(4)經勞動保障部門認定與單位形成事實勞動關系並領取工資的勞動者。
㈢ 住房公積金個稅怎麼交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 失業保險費 住房內公積金有關容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10號)第二條的規定,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建設部 財政部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具體問題的指導意見》(建金管[2005]5號)等規定精神,單位和個人分別在不超過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12%的幅度內,其實際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允許在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單位和職工個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平均工資不得超過職工工作地所在設區城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具體標准按照各地有關規定執行。單位和個人超過上述規定比例和標准繳付的住房公積金,應將超過部分並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你可以去詳細了解一下,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
㈣ 個人所得稅月稅前工資包含公司繳納的社保及住房公積金嗎
不包含社保和公積金的。
個人工資在按個人社會保險(包括養老醫療等)和公積金基數,扣除個人應交部分後的凈額,然後按照個人所得稅的扣稅標准進行扣稅。兩者又先後差別,也就是說社保部分允許稅前扣除。
一、一般現在工資納稅的標準是3500元;
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個人所得稅稅率表一
(工資、薪金所得適用)
級數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 稅率(%)
1 不超過500元的 5
2 超過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3 超過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4 超過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
5 超過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
6 超過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
7 超過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8 超過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9 超過100000元的部分 45
(註:本表所稱全月應納稅所得額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條的規定,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一千六百元後的余額或者減除附加減除費用後的余額。)
㈤ 個稅起征點是按扣除保險和公積金以後才算嗎
是的。
應納稅所得額=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點)-專項扣除(三險一金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個稅專項附加扣除如下:
1、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學前教育和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2、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
(1)、納稅人接受學歷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學歷教育期間按照每年4800元(每月400元)定額扣除。
(2)、納稅人接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支出,在取得相關證書的年度,按照每年3600元定額扣除。
(5)個稅就是住房公積金嗎擴展閱讀:
根據國務院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從2011年9月1日起,員工當月薪金收入所得的個稅起征點提高到3500元!
2018年8月31日,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通過,起征點每月5000元,2018年10月1日起實施最新起征點和稅率。
另外,新個稅法於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點和稅率。
新個稅法規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納稅人的工資、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以及專項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依照個人所得稅稅率表(綜合所得適用)按月換算後計算繳納稅款,並不再扣除附加減除費用。
㈥ 個人所得稅申報系統一定要入住房公積金與社保嗎
是的。
你不錄入上述二個數據的話,你是會多繳個人所得稅的。
㈦ 住房公積金在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的規定是什麼
一、住房公積金稅前規定
1.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2.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3.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 5 %
二、住房公積金有關個人所得稅的規定
1.單位和個人分別在不超過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 12 % 的幅度內,其實際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允許在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2.單位和個人超過上述規定比例和標准繳付的住房公積金,應將超過部分並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
3.個人實際領(支)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積金時,免徵個人所得稅
三、注意事項
1.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2.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3.住房公積金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4.單位和職工個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平均工資不得超過職工工作地所在設區城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 3 倍,具體標准按照各地有關規定執行
以上內容來源於: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 住房公積金 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
㈧ 公積金還要交個人所得稅嗎
財稅[2006]10號文件第二條規定: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專關於住房屬公積金管理若干具體問題的指導意見》(建金管〔2005〕5號)等規定精神,單位和個人分別在不超過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12%的幅度內,其實際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允許在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單位和職工個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平均工資不得超過職工工作地所在設區城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具體標准按照各地有關規定執行.
單位和個人超過上述規定比例和標准繳付的住房公積金,應將超過部分並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