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蘭州公積金提取條件有哪些
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關規定應該具備下列條件:
(一)職工所在單位和職工本人每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二)符合《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購買」是指職工買下住房,擁有所購住房的所有權,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鎮居民經房地產管理機關、城市規劃管理機關等部門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對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設計、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牽動或拆換住房部分主體構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職工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7、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大致手續如下:
(一)首先向本單位提出申請,單位審核個人提交的相關證明後,符合提取條件的,單位填寫住房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並加蓋預留印鑒。
(二)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連同有關證明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到給本單位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公積金中心(以下簡稱為開戶的公積金中心)進行審批。公積金中心完成審批和錄入業務後,在單位填寫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上加蓋公積金審批專用章。
(三)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中心已審批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以及單位填寫並簽章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轉賬憑證」,到開戶的公積金中心辦理轉賬業務,公積金中心將職工申請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賬至其單位基本結算賬戶,由單位取出支付給職工。
⑵ 蘭州市個人如何繳納住房公積金,如何貸款
蘭州市 職工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應具備以下條件:
單位職工規范繳存住房公積金3個月以上,自由職業者規范繳存住房公積金1年以上,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貸款有商品房期房按揭貸款、經濟適用房期房按揭貸款、單位自建房期房按揭貸款、「二手房」貸款、「商轉公」貸款、房產抵押購房貸款等6個品種。
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不能超過所購房價的70%,且不能超過抵押物評估價的70%。經濟適用房貸款額度不能超過房價的80%。貸款最高不超過50萬元,單身職工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40萬。
貸款期限一般不超過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齡後延5年,男職工不超過65周歲,女職工不超過60周歲。貸款最長期限為30年。
新政貸款條件變化(已實施)
改革前:借款人申請公積金貸款前要在工作地蘭州連續十二個月以上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
現行中:借款人申請公積金貸款前連續六個月(含6個月)以上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
異地互認:職工可持就業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就可以向戶籍所在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蘭州市已正式實施新政策的內容,詳情如下: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件;
2、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和良好信用;
3、具有穩定的收入和償還貸款的能力;
4、具有合法有效的購買住房合同、協議或者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房屋所有權證》;
5、購買住房的,已經支付不低於所購住房全部價款30%的首期付款;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能夠支付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全部費用30%的前期費用;
6、建造、翻建住房的,具有規劃、土地管理部門批準的文件;
7、大修住房的,具有規劃管理部門批準的文件;
8、能夠提供管理中心認可的有效擔保;
9、相關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條件。
10、已婚借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的,其配偶是共同借款人、共同債務人和財產共有人;確有例外情況的,借款人應當提供合法有效的相關證明手續並經管理中心確認。
⑶ 公司住房公積金開戶流程及需要的證件
⑷ 住房公積金單位開戶和個人開戶所需手續和流程
單位開戶手續和流程
1、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或社會團體,需出具單位設立批准文件或法人證書副本原件及復印件;獨立核算企業需出具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國外、外地派出機構代表處或辦事處需出具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注冊證書》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2、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3、《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基礎信息登記表》、《匯繳清冊》(住房公積金開戶導入表)、《住房公積金繳款書》。
個人開戶手續和流程
1、「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審批表」3份;
2、有權部門批準的集資建房計劃和批文、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原件及3份復印件;
3、單位集資方案原件及3份復印件;
4、參加集資建房的職工基本情況表復印件3份;
5、單位出具的階段性擔保函原件3份;
(4)蘭州住房公積金開戶條件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的還款方式有:每月等額本息還款法和每月等額本金還款法兩種。
每月等額本息還款法是指借款人每月償還的貸款本金和利息總額不變,但每月還款額中貸款本金逐月增加,貸款利息逐月減少的還款方式。
每月等額本金還款法是指借款人每月償還的本金固定不變,貸款利息逐月遞減的還款方式。
需要說明的是一年期以內的公積金個貸,應當於到期時一次還本付息;一年期以上的公積金個貸,應當按月償還貸款本息。
⑸ 單位怎樣辦理住房公積金開戶
單位開戶登記
新設立的單位,應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辦理住房公積金開戶登記。
辦理流程回:手續齊全答情況下,當場辦理。
需要提交的資料:
1.國家機關出具單位設立批准文件;事業單位出具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核發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其他城鎮企業出具工商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城鎮私營企業出具工商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營業執照》;外商投資企業及其經營性分支機構、辦事處出具工商管理部門核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執照》或《外商投資企業辦事機構注冊證》;民辦非企業單位出具民政部門核發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社會團體出具民政部門核發的《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以上材料均需復印件(提供原件用於核對);
2.《單位登記表》;
3. 《開戶申請表》;
4.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並提供原件用於核對);
5.《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和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6.《授權委託書》;
7.單位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並提供原件用於核對)。
⑹ 如何辦理住房公積金職工開戶
辦理住房公積金職工開戶:
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單位應從該職工參加工作第內二個月為職工辦理個容人新增開戶手續。
單位調入職工的,如果該職工已在原單位建立了住房公積金,則由原單位為職工辦理個人賬戶調出手續,新單位辦理個人賬戶調入手續,將該職工原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調入新單位賬戶下繼續繳存,不需要辦理新增開戶手續;如果該職工在原單位沒有建立住房公積金,則由新單位在調入當月為職工辦理新增開戶手續。
受理地點
主城區: 工、農、建、交、中行公積金經辦網點
⑺ 公司辦理公積金開戶需要什麼材料,手續
一、企業繳納住房公積金,持下述文件到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開戶手續。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復印件
2、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原件+復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4、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5、單位填制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統一印製的《單位登記表》一份(可在網上下載,或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現場填寫。
6、公章;單位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單位登記後,應在20日內持《單位登記表》、員工身份證復印件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每個職工只能設立一個住房公積金賬戶。
二、新設立的單位,按照規定應及時開戶並按時足額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您的單位應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持相關材料到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所屬各管理處歸集窗口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
三、繳費時間及方式:發放工資日銀行代扣或者繳納支票
四、增減變化:有增、減員填報《住房公積金匯繳額、匯繳人數變更清冊》。
五、基數核定:每年6-7月份提交新一年度的公積金繳存額調整申報表和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額調整明細表給銀行辦理調整。
六、繳納比例: 單位和個人分別5%——20%可選
(7)蘭州住房公積金開戶條件擴展閱讀
《公司法》第169條規定了公積金的用途,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公司的公積金用於彌補公司的虧損。
2、公積金用於擴大公司生產經營所需的資金。
3、公積金可轉為增加公司資本,其中法定公積金轉為資本時,所留存的該項公積金不得少於轉增前公司注冊資本的25%。公積金轉為資本後,按照出資或者持股比例分給股東。
4、資本公積金不得用於彌補公司的虧損,公司虧損須先從上年稅後利潤中優先扣除,彌補虧損,不得用資本公積金直接彌補虧損。
⑻ 住房公積金新開戶需要什麼資料
新設立的單位,按照規定應及時開戶並按時足額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您的單位專應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持屬相關材料到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所屬各管理處歸集窗口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
單位開戶辦理要件如下:1、《市單位住房公積金匯繳關系登記表》一份; 2、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3、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民辦非企業單位出具單位設立批准文件或法人證書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企業出具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4、預留印鑒卡片二張。
⑼ 辦理住房公積金開戶需要什麼材料
住房復公積金,是指國家機制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辦理公積金開戶需要滿足:
1、單位設立批准文件(國有);
2、法人證書副本;
3、營業執照副本;
4、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
5、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
6、開戶申請表;
7、住房公積金匯繳清冊。
滿足以上才能辦理公積金開戶。
⑽ 個人公積金開戶流程有哪些
住房公積金個人開戶。個人開戶需提交的相關材料:
職工身份證復印件。
錄用證明類文件:職工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備案名冊原件;調令、任免令、復轉軍人分配介紹信、調動介紹信、新畢業大學生安置就業介紹信等原件。(以上之一即可)
工資證明類文件:職工到本單位第一個月發薪工資表原件。(如果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原件的單位,也可提供復印件,但須註明「此件與原件相符」並每頁加蓋單位公章)
單位新增職工,繳存基數超過上限或低於下限規定的,單位須提交《代扣繳納個稅承諾書》。(見樣本並加蓋單位公章)
個人開戶填寫表格,《住房公積金職工變更清冊》一式二份(單位須提供電子版)。
辦理流程:
初審櫃員受理並核對單位專管員所提交的以上各資料及表格是否完整有效。
初審櫃員在公積金軟體系統中登記錄入個人開戶信息,掃描《住房公積金職工變更清冊》、《代扣繳納個稅承諾書》(繳存基數超過上限或低於下限規定的)和錄用證明類文件原件或加蓋公章復印件到系統中。
初審櫃員提交復核櫃員復核。
復核通過後由初審櫃員列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確認回執單》,交由單位專管員核對,確認無誤後簽字。
初審櫃員在《住房公積金職工變更清冊》、《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確認回執單》上加蓋業務受理章,並將《住房公積金職工變更清冊》、《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確認回執單》返還單位專管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