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住房公積金銷戶後可以全部取出嗎
一、住房公積金銷戶後公積金賬戶余額是可以全部取出的。
二、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1)住房公積金銷號擴展閱讀:
所謂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核,是指各地公積金管理中心(分中心、管理部)或者中心委託的各個公積金提取業務經辦銀行網點,根據住房公積金的相關政策、規定和操作規范,對提取申請人的提取資格和提取行為真實性進行檢驗的方式,目的在於確保住房公積金資金的安全性和住房公積金的專款專用。
定義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特徵
住房公積金是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是住房分配貨幣化、社會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積金制度是國家法律規定的重要的住房社會保障制度,具有強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單位和職工個人必須依法履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義務。
這里的單位包括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2011年10月27日,住建部副部長齊驥表示,住建部正在聯合各個部門,研究修訂公積金條例工作中,放開個人提取公積金用於支付住房租金的規定。
⑵ 住房公積金如何銷戶提取余額
滿足下抄列條件的用戶,准備好身份證,公積金卡、退休證前往公積金中心進行銷戶、提取余額即可。如果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也可以不用退休證。
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全部余額,並注銷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
(一)離、退休的;
(二)農業戶籍職工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的;
(三)到國外、港、澳、台地區定居的;
(四)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或重度殘疾(一級或二級殘疾)並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
(五)領取失業保險金的;
(六)被判處刑罰、戶口遷出本市、非本市戶口職工與所在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
(七)住房公積金賬戶轉入集中封存戶滿兩年或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滿兩年的;
(八)到本市行政區域外工作並在當地建立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
⑶ 住房公積金如何辦理銷戶
1、提交申請。申請人持相關資料與證明向單位提交申請,並填寫一式三版聯的《住房公積金繳權存單位名稱變更、注銷申請表》。
2、單位初審。單位對申請人的資料進行審核,符合住房公積金銷戶提取條件的,通知申請人辦理提取手續;申請人有接收單位的,為其辦理轉移手續;申請人無接收單位且不符合銷戶提取條件的,將其住房公積金賬戶轉入公積金中心封存戶並通知申請人。
3、公積金中心審核。申請人持填寫好的一式三聯《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名稱變更、注銷申請表》,以及單位注銷的相關文件或證明交由公積金中心審核,中心審核通過,出具審核意見並鑒章。
4、銀行銷戶。單位持經公積金中心審核蓋章的一式三聯《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名稱變更、注銷申請表》到開戶銀行辦理手續。銀行按照中心要求進行審核後,對符合規定的申請人辦理銷戶提取。
以上就是住房公積金辦理銷戶方法,有需要的小夥伴可以了解一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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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住房公積金怎麼銷戶
住房公積金銷戶手續同樣必須通過匯交單位辦理,由匯交單位開具《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加蓋單位預留印鑒,後附有關支取證明材料,經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系統審核後,辦理銷戶手續。辦理銷戶手續,需要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離退休的,應提供離退休證及身份證。
(2)具有本市戶口調離本市的,應提供戶口遷出證明及調出單位證明辦理銷戶。
(3)具有外地戶口的職工調離本市,應提供外地身份證、戶口本及調入單位證明辦理銷戶。
(4)出國定居的,應提供國外定居證明辦理銷戶。
(5)職工在住房公積金繳存期間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繼承人提供戶口注銷證明辦理銷戶。
⑸ 住房公積金銷戶後還能取消么
1、銷戶後可以重新辦理住房公積金,這個沒問題的;
2、如果你的還未銷戶,那直接辦理轉移手續即可,如果銷戶了重新開戶就可以;
⑹ 住房公積金賬戶怎麼注銷
住房公積金賬戶注銷流程:
(一)申請條件: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發生合並、分立、重組、撤銷、解散或破產等情形,且單位賬戶余額、結轉人數為零才可以申請注銷。
(二)申請單位住房公積金賬戶注銷時先持下列材料到公積金中心審核:
1、填寫好的一式三聯《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名稱變更、注銷申請表》;
2、單位注銷的相關文件或證明。
(三)單位憑經審核蓋章的一式三聯《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名稱變更、注銷申請表》到開戶銀行辦理。
注銷申請前,單位應按下列要求將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清理完畢:
①符合住房公積金銷戶提取條件的,通知職工辦理提取手續;
②職工有接收單位的,為職工辦理轉移手續;
③職工無接收單位且不符合銷戶提取條件的,將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入公積金中心封存戶並通知職工。
實施依據: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一條,新設立的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自登記之日起20日內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
第二條,單位合並、分立、撤銷、解散或者破產的,應當自發生上述情況之日起30日內由原單位或者清算組織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並自辦妥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之日起20日內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⑺ 公積金如何注銷
公積金提取的銷戶提取的辦理:
公積金提取的銷戶公積金提取和銀行賬戶的銷戶取款相類似,辦理銷戶提取時按公積金提取的銷戶提取的要求填寫銷戶提取申請書到公積金提取的管理部門辦理就可以了。
符合公積金提取的銷戶提取的條件:
(1)離退休:離退休證或勞動部門的相關證明、提取人身份證;
(2)戶口遷出本市:公安部門出具的戶口遷出證明、提取人身份證;
(3)出國定居:戶口注銷證明;
(4)喪失勞動能力且解除勞動合同:勞動部門提供的職工喪失勞動能力鑒定及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提取人身份證;
(5)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供戶口證明和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6)職工在職期間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應當提供人民法院判決書;
(7)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應當提供職工死亡證明若其繼承人、受遺贈人提取的,還需提供公證部門對該繼承權或受遺贈權出具的公證書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
(7)住房公積金銷號擴展閱讀:
根據《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
第二十一條 職工出境定居提取的,應提供戶口注銷證明。
第二十二條 職工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提取的,應提供《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
第二十三條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繼承人、受遺贈人提取的,應提供職工死亡證明、公證部門對該繼承權或受遺贈權出具的公證書或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
第二十四條 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取的,應提供戶口證明和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第二十五條 職工在職期間判處死刑、判處無 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提取的 ,應提供人民法院判決書。
第二十六條 職工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提取的, 應提供單位或所在街道辦事處出具的證明材料。
第二十七條 住房公積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單位代為辦理。
第二十八條 職工符合提取住房公積金條件的,應提供相應證明材料,所在單位予以核實,出具提取證明。
第二十九條 單位 持提取證明及相關材料,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存儲余額,管理中心於受理申請之日起 3 日內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予提取的決定。
第三十條 管理中心審核准予提取的,在 3 日內將提取額直接劃入職工本人銀行儲蓄存款賬戶。單位申請將提取額劃入單位結算賬戶的,應經職工同意。管理中心審核不準予提取的,告知申請人不準予提取的原因。
第三十一條 單位不按規定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的,職工可以憑有效證明材料申請管理中心督促單位辦理,經督促仍不辦理的,管理中心可以依職工申請辦理。
⑻ 住房公積金怎樣才能銷戶
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能注銷,具體流程如下:
單位撤銷、解散、破產的,單回位或清算組織應當自撤銷、答解散、破產之日起30日內辦理注銷登記和住房公積金單位賬戶注銷手續。
(一)注銷登記前,單位按規定辦理賬戶清理。核實職工姓名、身份證號碼;欠繳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按規定補繳職工住房公積金;符合住房公積金銷戶提取條件的,通知職工辦理提取手續;不符合住房公積金銷戶提取條件的,將職工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移到管理中心集中管理。
(二)單位應到管理中心(分中心、管理部)領取《住房公積金單位狀態變更申請單》,填寫並加蓋單位公章後(公章己銷毀的,需出具主管部門或工商部門證明),連同下列資料原件及其復印件到管理中心(分中心、管理部)辦理注銷登記和住房公積金單位賬戶注銷手續:
1、機關事業單位被撤銷的,提供上級部門批准文件;
2、企業破產的,提供人民法院裁定書;
3、單位解散的,提供工商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4、經辦人身份證。
(三)單位住房公積金賬戶注銷後,服務網點應收回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證。
(四)單位無法聯系,經與有關部門核實後單位已注銷的,由管理中心(分中心、管理部)辦理住房公積金單位賬戶注銷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