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中國銀行辦理住房公積金幾點下班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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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新房住房公積金貸款辦理有時間限制嗎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告訴我說現在要完成手裡已有的,暫時停辦,是嗎
個人再交易住房貸款。當時購房因各種原因沒有申請到「公積金」貸款,而現在只要借款人到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並辦理提取公積金相關手續,就可提取公積金歸還
❸ 如何辦理停止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自己是不能繳納的,單位辭職後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也可以封版存。
職工權在下列情況下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封存手續:
被兼並或破產企業的職工未與新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
職工所在單位撤銷的;
職工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未重新上崗的;
職工辭職或被單位辭退、開除、未重新上崗工作的;
職工在服刑、勞教期間的;
經批准緩繳住房公積金的單位在批准緩繳期限內的;
其它原因需要封存的。
職工賬戶在封存狀態時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但因購買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賬戶內余額。
❹ 一般住房公積金斷檔了以後多長時間就作廢了啊我怎麼聽說是兩年呢
沒有作廢這一說的,只是暫時封存而已。
❺ 住房公積金停止繳納後什麼時候可以提取出來
公積金停繳後2年內都可以取。只要滿足提取條件都可以提取,具體條件如下: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5)住房公積金停辦時間擴展閱讀:
根據《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
第二十八條 職工符合提取住房公積金條件的,應提供相應證明材料,所在單位予以核實,出具提取證明。
第二十九條 單位 持提取證明及相關材料,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存儲余額,管理中心於受理申請之日起 3 日內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予提取的決定。
第三十條 管理中心審核准予提取的,在 3 日內將提取額直接劃入職工本人銀行儲蓄存款賬戶。單位申請將提取額劃入單位結算賬戶的,應經職工同意。管理中心審核不準予提取的,告知申請人不準予提取的原因。
第三十一條 單位不按規定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的,職工可以憑有效證明材料申請管理中心督促單位辦理,經督促仍不辦理的,管理中心可以依職工申請辦理。
第三十二條 職工辦理一次提取手續,可多次提取住房公積金 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
第三十三條 單位違反本辦法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由管理中心責令單位限期退回所提金額。個人違反本辦法規定,虛構提取條件,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的,由管理中心責令本人限期退回所提金額。
濟南新政
濟南集中提取
濟南市公積金提取和繳存新政策發布後,引起市民廣泛關注。由於細則中對公積金提取條件進行了修訂,自2013年9月3日起公積金出現了「擠提」。
2013年9月11日,濟南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公告稱,兩類人群(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有效購房憑證滿3年且未辦公積金貸款者、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購房全額發票或房產證的有公積金貸款者)的公積金提取時間可延至2014年3月底。
為方便市民提取公積金,濟南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2013年9月9日發布公告稱,經研究決定適當延長提取公積金時間,兩類人群的公積金提取時間可延至2014年3月底前:
一是凡因購買自有自住住房提取公積金、未辦理公積金貸款的,在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有效購房憑證滿3年的;
二是有公積金貸款、公積金貸款所購房屋在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購房全額發票或房產證的。因其他原因提取公積金的不受政策影響,可隨時辦理公積金提取。
提取新政策發布後,濟南住房公積金管理審批服務大廳連續多個工作日爆棚,為此,濟南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還專門延長了日工作時間,不僅提早上班半個小時,還承諾為當日抽到號的市民辦理完畢後才下班。
❻ 住房公積金貸款每年什麼時候停止
這個你得咨詢您當地的銀行。
❼ 單位一般什麼時間辦理住房公積金封存
封存分為兩種:一種是單位內部封存,一種是集中封存。
單位內部封存是指職工在離退休之前與單位中止工資關系(人事勞動關系仍在原單位)並不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單位應當在中止工資關系之日起30日內,到經辦銀行辦理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帳戶的封存手續,把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帳戶封存在單位住房公積金帳戶中。
下崗職工經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批准,徵得職工本人同意後停止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也應辦理封存手續,並將其封存在單位帳戶內。
職工與單位恢復工資關系的,單位應當在恢復工資關系之日起30日內,到經辦銀行辦理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帳戶的啟封手續,啟封後,單位應為該職工繼續繳存住房公積金。
集中封存是指職工在離退休之前,由於辭職、被解聘、開除等原因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不符合支取條件的職工,原單位需在30日內將該職工結余的住房公積金,轉到住房公積金集中封存帳戶(以下簡稱集中封存戶)統一封存管理。
職工重新就業與新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應到集中封存的經辦行辦理啟封手續,並將住房公積金轉入到新單位。
職工在下列情況下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封存手續:
(1)被兼並或破產企業的職工未與新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
(2)職工所在單位撤銷的。
(3)職工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未重新上崗的。
(4)職工辭職或被單位辭退、開除、未重新上崗工作的。
(5)職工在服刑、勞教期間的。
(6)經批准緩繳住房公積金的單位在批准緩繳期限內的。
(7)其它原因需要封存的。
(7)住房公積金停辦時間擴展閱讀:
公積金封存後的啟封:
1、職工與單位恢復工資關系的,單位應當在恢復工資關系之日起30日內,攜帶住房公積金匯繳變更清冊到經辦銀行辦理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帳戶的啟封手續,啟封後,單位應為該職工繼續繳存住房公積金。
2、職工重新就業與新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應到集中封存的經辦行辦理啟封手續,並將住房公積金轉入到新單位。
公積金提取條件: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房屋所有權的自住性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已經完全喪失了勞動能力或者重度殘疾,並已經與單位解除了或者終止了勞動關系的;
4、出國定居或者赴港、澳、台地區來定居的;
5、償還購買自住性住房的貸款本息的;
6、租住的住房月房租已經超出家庭每月工資收入的15%;
7、進城來務工人員已經與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系的;
8、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9、正在享受城鎮居民較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10、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一年以上未再就業的;
11、職工及家庭成員因重大疾病,發生了意外的話,或發生重大傷害事故導致家庭生活艱難的;
12、因自然災害或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