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住房公積金怎麼收取
住房公積金屬於本地,本級財政撥款.跨地區自然不能使用. 所以如果想轉過去用肯定是不可能的了.
但是有一點,符合條件的可以憑借相關手續(比如,單位相關證明,房屋購買合同,已交公積金年限,等)可以取出.走第2條路就可以購買了.但是輕易不要使用.
附:還提供一個部分地區可以用到的.
如果真的想轉,也不是沒有辦法,首先從單位性質上考慮,如果是大型企業事業單位,在兩地都有固定的辦公場所,並登記在冊.您可以首先將自己的工作單位先轉到連雲港地區.另外將自己的身份證的原先戶籍,仟往該地區.(連雲港有自己的親戚最好).然後拿著您的單位證明,戶籍證明等相關文件先從崑山公積金處遷出,而後在連雲港公積金處遷入.才可能使用您的公積金在連雲港地區購買您的房屋.很是麻煩.(注意,有的地方明確規定,新遷入的主體,在本市工作不到2年(或3年)不得使用住房工積金)
一般沒有人走這一條路的.
2. 住房公積金怎麼繳納
公積金是五險一金中的一金,是政府為了保障大多數人買房,而用低於銀行的利息貸款給你,住房公積金主要是用來購買70年的住宅的,在買房前,每月繳納一定數額的公積金,連交繳存6個月,就可以貸款了 。
一、個人開戶
繳存人攜帶以下資料原件和復印件到建行網點申請開設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
1、身份證;
2、上一年度養老保險繳費證明或收入納稅證明;
3、就業登記證(登記顯示為待業狀態);
4、個人儲蓄賬戶存摺或銀行卡(需要辦理按月扣款者提供)。
二、繳存
1、銀行代扣繳存:繳存人將每月應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在規定的時間以前存入建行個人儲蓄賬戶,銀行每月自動劃款,劃賬時間為每月10日和25日。
2、現金繳存:繳存人在建行櫃面辦理繳存業務,一次最多可以繳存一個公積金年度的住房公積金。
三、個人變更
(一)比例、基數變更
繳存人攜帶下列資料在每年7月到銀行櫃台辦理繳存基數、比例調整手續:
1、身份證;
2、上一年度養老保險繳費證明或收入納稅證明。
(二)個人信息變更
個人信息變更包括繳存人姓名、身份證號碼、個人儲蓄賬戶等與住房公積金管理相關的信息。繳存人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攜帶以下相關材料原件及其復印件到銀行網點申請辦理變更:
1、《住房公積金繳存協議》;
2、身份證;
3、相關證明材料(存摺、銀行卡等)。
(三)個人賬戶封存
繳存人因失業或其他原因導致不能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應當自中斷繳存之日起三十日內攜帶下列資料到銀行網點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手續:
1、身份證;
2、相關證明材料(如街道等部門開具的無收入證明)。
(四)個人賬戶啟封
當繳存人符合正常繳存條件時,應當自恢復正常繳存條件之日起三十日內攜帶下列資料到承辦銀行網點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啟封手續:
1、身份證。
(五)個人賬戶漏繳
繳存人如因特殊或不可抗力(如自然災害,家庭重大變故等)原因導致一段時間內無法或無能力繳存公積金致使個人賬戶封存的,在辦理賬戶啟封恢復繳存住房公積金時,還需要提供個人一個階段內無收入或無能力繳存的證明文件(如街道出具的無收入證明)辦理漏繳手續。
四、賬戶轉移
繳存人到單位就業的,應當攜帶下列資料到銀行網點申請辦理賬戶轉移:
1、新單位出具的公積金接收函或外地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出具的公積金接收函(轉移到外地人員提供);
2、與新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
3、身份證。
五、提取
1、繳存人按規定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建行網點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2、詳細請參看《住房公積金提取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