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陝西 住房公積金轉移接收函 怎麼辦理
一、內部轉移
轉出轉入單位均為省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由轉出單位持單位蓋章的《住房公積金轉移通知書(含審批表和明細表)》直接在辦事大廳櫃台辦理轉移手續,由記賬員列印轉移業務回單,加蓋提取轉移專用章後交轉出單位。每月初上班時間前兩天因省中心財務結賬不辦理轉移手續外,其他正常上班日每天上午均可在四樓大廳辦理。
二、外部轉移(轉出)
轉入單位不在省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由原繳存單位(轉出單位)按下列規定辦理轉移:
(一)轉移手續辦理時間:轉入單位在省內的,每月初上班時間前兩天因省中心財務結賬不辦理轉移手續外,其他正常上班日每天上午均可在四樓大廳辦理。其中轉入單位在省外的,在正常辦理業務時間的每個星期四上午集中辦理。
(二)轉移應提供的資料:
1、加蓋單位公章的《住房公積金轉移通知書》(包括填制的審批表和明細表);
2、轉入單位所在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積金轉移接收函》。轉移接收函上需註明轉入單位名稱、單位公積金賬號;職工姓名、身份證號碼、個人公積金賬號;轉入管理中心的開戶名稱、賬號、開戶銀行等信息,並由轉入管理中心蓋章。為確保轉入資金賬號准確無誤,《轉移接收函》一律用A4紙列印,不得手寫;
3、轉移原因相關證明材料,包括調入單位工作調動接收函復印件、轉入單位簽訂的用工合同復印件、轉出單位辭職確認書等工作變動材料其中之一;
4、轉移職工身份證復印件。
(三)轉移審批和資金劃轉手續:轉出單位持上述材料在歸集部辦理審核,其中一次轉移金額在10萬元以內的,由歸集部審批;10萬元(含)以上50萬元以內的,由歸集部初審,分管主任審批;50萬元(含)以上的,由歸集部初審、分管主任復審、中心主任終審批准。原繳存單位持歸集部及相關領導簽字批準的《住房公積金轉移通知書》在辦事大廳櫃台辦理個人賬戶轉移賬務處理和資金劃轉手續,由記賬員列印《住房公積金銷戶轉出憑證》並加蓋提取轉移專用章。
三、特殊情況處理
(一)職工因辭職、辭退、解除勞動合同、開除等與原單位終止勞動合同,該職工戶籍不在本市,又不準備在本市再就業,職工戶籍所在地無接收單位不能辦理轉移手續的,可參閱住房公積金提取指南中的相關手續要求,辦理銷戶提取手續。
(二)職工因調動、辭職、辭退、解除勞動合同、開除等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暫時不具備轉移及銷戶提取條件,如暫無新工作單位或新工作單位未繳存住房公積金,本人未到法定退休年齡,也未進行人事檔案託管等,由原工作單位先辦理該職工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封存手續,並代管該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提取等業務,待具備轉移條件或銷戶提取條件時,再辦理相應的轉移或銷戶提取手續。
2. 陝西省公積金轉西安市公積金要怎麼轉
轉入單位要給你先開省公積金賬戶,給你列印一份外部轉移接收函, 你拿著接收函就可以直接去有公積金櫃台的銀行辦理市公積金的轉入了。
3. 不同省份的住房公積金怎樣辦理轉移手續
住房公積金轉移流程:
1、公積金轉移前提是,職工新入職的單位須已經開通繳納公積金的賬號。
2、職工到新入職企業當地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領取一張接收單。
3、帶著這張接收單,回到原單位要求其開具一份住房公積金轉移證明。
4、憑轉移證明、接收單、職工本人身份證、原單位發的住房公積金卡到原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賬戶轉移即可。
4. 住房公積金如何轉移 轉移手續怎麼辦理
5. 住房公積金從陝西省轉到西安市應怎麼填單子
好像可以提取吧!
本人的經歷,我以前在事業單位上班,公積金我取過,但是前提條件是離開工作的省份到其他地方工作,需要別的省份的公司提供聘用證明,這樣帶著原單位的證明和個人身份證原件到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就能提出來了,我當時是在湖北襄樊,公積金是通過中國銀行轉到中國銀行卡上的,所以你的有個中國銀行的卡
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並不是每天都上班,你最好問清楚辦公時間!!!這樣少跑路。
6. 住房公積金可以轉入別的地方嗎【陝西省住房公積金查詢|陝西省個人公積金查詢
不可以,住房公積金只能用到房子上。
7. 陝西省的公積金轉移合並到西安市公積金多久可以到賬
住房公積金轉移
單位調整或職工工作發生變動,單位應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轉移手續。轉版移包括同城轉移和權異地轉移。職工因為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或者其他原因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應當辦理住房公積金轉移手續,具體步驟如下:
1.職工在新調入單位的歸集部門開立公積金賬戶,並提供開戶證明;
2.由調出單位根據職工住房公積金分戶賬的賬面余額,填制一式四聯「住房公積金轉移通知書」,送交歸集部門辦理轉移手續。
3.辦理要件:
4.住房公積金轉移申請書;
5.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8. 住房公積金怎麼省內轉移
住房公積金轉移須知
一、本市同行轉移、本市跨行轉移業務
因工作調動或辭職到本市新單位工作的職工,住房公積金需轉移到新單位繼續繳存,由原單位經辦或本人帶有關材料(調函或新單位工作證明、本人身份證),填寫轉移憑證到承辦網點直接辦理,材料留存銀行備查。
二、本市跨「中心」轉移或轉縣(市)各管理部業務
因工作調動或辭職需將住房公積金轉移到其它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如省直、煤炭、鐵路或各縣(市)管理部等繳存的職工,由原單位經辦或本人帶有關材料(調函或新單位工作證明、新單位的公積金賬號、本人身份證),填寫轉移憑證到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再到銀行承辦網點辦理結息轉移手續。有關材料留存市管理中心備查。
三、批量轉移業務
市屬單位因撤並、重組,需批量或全員住房公積金轉移的單位,由單位經辦提供本單位撤並、重組的依據,以及住房公積金轉移的報告,填寫批量轉移清單,經市管理中心審批後再到銀行承辦網點辦理轉移業務。有關材料留存管理中心備查。
四、轉入代管戶業務
因單位撤銷、解散、破產,需將職工住房公積金轉移至市公積金管理中心設立的「代管戶」內統一管理的,單位應向管理中心報備後,提供單位職工個人身份證和個人賬號,填寫「轉移憑證」經原單位蓋章後到管理中心蓋章(蓋代管戶章),再到銀行承辦網點辦理轉移業務,有關材料留存管理中心備查。
公積金轉移是指因職工工作變動,而由原工作單位將其住房公積金余額轉入到新工作單位為該其設立的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行為。
1、轉出單位在職工停發工資當月,向承辦銀行辦理單位繳存人員變更手續,將職工賬戶予以「封存」;
2、轉入單位在職工發放工資當月,向承辦銀行辦理單位繳存人員變更手續,為該職工開立住房公積金賬戶,並將該賬戶通知該職工;
3、轉出單位填寫住房公積金轉移憑證,隨同職工住房公積金存摺到省直公積金中心辦理轉移手續。
4、轉入轉出單位在辦理轉移手續七個工作日後,到承辦銀行領取轉移憑證單位聯,職工可持公積金存摺查詢轉移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