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住房公積金有幾種方法可以提取
住房公積金的方法有很多,以鄭州為例,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渠道有12種,分別為: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3、租賃自住住房;
4、離休、退休的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5、出境定居的;
6、職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非本市常住戶口或本市農業戶口的,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10、戶口遷出本市行政區域,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11、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重新就業滿五年的;
12、在職期間被判刑,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1)有什麼辦法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擴展閱讀:
最常見的的提取情況是購買房屋、繳納房租、終止勞動關系、退休等情況。
1、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房)職工購買自住住房,可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提取金額不足的,購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共有人可申請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積金。提取金額總計不能超過職工已支付購房款(不含貸款金額)。
2、職工離、退休或已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可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本息余額,同時注銷該職工的住房公積金賬戶。辦理提取業務前,應由單位經辦人到單位公積金繳存網點為其辦理賬戶封存手續。
3、繳納房租。職工連續足額繳存公積金滿三個月,提取申請人及其配偶名下無自有住房,且沒有以單位自建住房(包括軍產、院校周轉房等)、團購房、拆遷安置住房等原因提取過住房公積金的;可申請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用於支付房租。
4、終止勞動關系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可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本息余額,同時注銷該職工的住房公積金賬戶。辦理提取業務前,應由單位經辦人到單位公積金繳存網點為其辦理賬戶封存手續。
㈡ 有什麼辦法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來他用
住房公積金的定義及主要用途:
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並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
以上已經明確了住房公積金的專用性,在實際的生活中,可能因為已經買了房子等,暫時不符合提取條件,但是又希望能將這一部分錢用作其他用途,那麼需要一些技巧:
1、通過住房公積金代辦中介幫你辦理,通常收費為3個月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2、通過製造租房合同等形式予以提取;
3、離職或者其他方式等;
4、與裝修公司合作提交房子翻修或者裝修等證明作提交;
5、重大疾病等證明也可以提取。
(2)有什麼辦法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擴展閱讀
我國住房公積金制度還只是在部分地區開始實行,沒有形成一個完善的制度。結合國外一些比較成熟的注旁公積金制度來看,一般地,住房公積金制度應規定有:
(1)實行住房公積金的對象
在我國實行公積金的對象主要是在本地區工作,並具有本地區常住城市戶口的黨政機關、群眾團體。事業單位和各種所有制企業的固定職工、合同制職工。離退休職工、臨時工。三資企業中的外籍職工以及以優惠價購買住房的職工,不建立住房公積金。
(2)住房公積金的交存
職工每月繳納公積金不需本人辦理,由所在單位指定有關部門工作人員經辦,經辦人員將職工工資中扣除的公積金,連同單位繳納的公積金,一起向指定的金融機構辦理手續,記入單位名下的職工個人注房公積金帳戶。
(3)住房公積金的使用
職工個人擁有的公積金,主要用於支付職工家庭購買,自建自住住房、私房翻修和大修等費用。其他住房費用,包括住房內部裝修、房屋養護、認購住宅建設債券等費用,不得使用公積金。職工將動用公積金購買的住房轉讓或出售後,必須將原購買住房時動用的公積金如數歸還,存入該職工公積金戶名。
(4)住房公積金的歸還和轉移
職工因故離職,中斷工資關系時,其結余的住房公積金本息仍保留在原單位名下的個人住房公積金帳戶內,職工在職期間去世,結余的公積金可由繼承人或被饋贈人提取,但受益人屆時必須持有效證件,由本單位出具證明,經公積金管理部門批准後,到指定的金融機構辦理領款或轉帳手續。
(5)住房公積金的查詢
辦理住房公積金儲蓄業務的金融機構,每年向單位及其職工公布一次住房公積金對帳單,職工或單位如需要查詢時,可憑單位證明向結存其住房公積金的金融機構索取對帳單。
(6)住房公積金的計息
由於公積金是一種義務性的長期儲蓄,公積金制度是一種福利保障制度,所以公積金採取低息,特別是在租金低於成本租金的情況下,租住因公殉職工的公積金以銀行活期儲蓄存款利率計息。
㈢ 住房公積金,有什麼辦法能取出來,越簡單越好
現在外面有很多給你出資料取公積金的,多打幾個電話問問,看誰收費低。一般開始就交一點錢,他給你出租房合同,你拿到單位給人事吧,他給你去辦,錢到賬再給尾款。
㈣ 住房公積金除了買房,還有什麼其他方法可以提取出來
符合提取條件中的其中一項就可以提取。
住房公積金的領取需要以下條件:
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時;
在離休、退休或到達離休、退休年齡時;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且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時;
戶口遷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時;
非本市籍職工調離本市時;
職工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時,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儲存余額抵沖;
在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時,職工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以提取死亡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中的儲存余額,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同時作銷戶處理。
住房公積金提取流程:
個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審批)書;
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夫妻提取須提供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
由於哪種類型提取公積金按照相應的條件提供所需證明材料。
㈤ 有什麼辦法能把住房公積金取出來
2015年1月28日,住建部、財政部、央行發布通知:①職工連續足額繳存滿三月,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②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實際房租支出全額提取;③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據當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積確定提取額度。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提取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七)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戶口遷出本市的;
(八)非本市戶籍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不在本市就業且離開本市的;
(九)職工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職工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造成生活嚴重困難的;
(十一)職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發生福建省勞動社保部門規定的特殊病症(參照公積金中心網站的「部門文件」欄目),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