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積金買房遭開發商拒絕 買房貸款那些貓膩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際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為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一般情況下,只要是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都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但實際上,當你去買房的時候,還是有部分樓盤告知買房人不支持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突然間讓你覺得莫名其妙,這到底是什麼原因呢?
購房人的問題:
1、不具有本市常住戶口或者其他有效居留身份,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尚未簽訂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或協議,或尚未支付首期購房款;
3、沒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沒有按時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申請貸款時前6個月沒有按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5、個人信用不良好。
6、有其他數額較大、影響貸款償還能力的債務;
7、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內的各類住房貸款的月支出高於其家庭月收入的50%,且家庭月收入扣除月還貸支出後,低於當地低生活保障標准;
但是如果沒有以上情況,而是開發商不讓用公積金貸款,那麼可能是以下原因?
開發商的問題:
1.開發商手續不全,不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2.開發商無資金實力,開發項目的大部分資金需銀行貸款,通常其開發的樓盤的土地、在建工程等都已抵押給銀行,開發商的銷售行為完全受銀行控制,失去自主能力。 購買有上述情形的房產,均需謹慎,防範風險。
3.開發商做不了公積金貸款。開發商想做公積金貸款要先到公積金管理備案登記,還要交擔保費,通過一段時間審核公積金管理才會給開發商做公積金貸款。
4.開發商可以做,但不願意做,因為公積金貸款放款的速度比商貸慢很多,所以他們都盡量不做公積金。
5、急需回籠周轉資金的開發商認為回款太慢,所以不願意讓購房者使用公積金貸款。部分開發商因為資金或者迴流資金速度的需要,或是因公積金貸款流程繁瑣等等原因,才會有這種額外的限制。
建議購房者看中意向樓盤,一定要咨詢是否可使用公積金貸款,如果開發商不允許,遇到此情況購房者可協商或投訴,開發商方面將應受相應處罰。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4-07,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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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網上有人幫忙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靠譜嗎
不靠譜的;
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用職工以其所在版單位所繳納的住權房公積金,委託商業銀行向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在職職工和在職期間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離退休職工發放的房屋抵押貸款;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照規定儲存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儲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職工離退休時本息余額一次付償,退還給職工本人。
㈢ 公積金買房遭開發商拒絕 買房貸款貓膩事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際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為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一般情況下,只要是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都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但實際上,當你去買房的時候,還是有部分樓盤告知買房人不支持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突然間讓你覺得莫名其妙,這到底是什麼原因呢?
購房人的問題:
1、不具有本市常住戶口或者其他有效居留身份,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尚未簽訂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或協議,或尚未支付首期購房款;
3、沒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沒有按時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申請貸款時前6個月沒有按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5、個人信用不良好。
6、有其他數額較大、影響貸款償還能力的債務;
7、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內的各類住房貸款的月支出高於其家庭月收入的50%,且家庭月收入扣除月還貸支出後,低於當地低生活保障標准;
但是如果沒有以上情況,而是開發商不讓用公積金貸款,那麼可能是以下原因?
開發商的問題:
1.開發商手續不全,不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2.開發商無資金實力,開發項目的大部分資金需銀行貸款,通常其開發的樓盤的土地、在建工程等都已抵押給銀行,開發商的銷售行為完全受銀行控制,失去自主能力。 購買有上述情形的房產,均需謹慎,防範風險。
3.開發商做不了公積金貸款。開發商想做公積金貸款要先到公積金管理備案登記,還要交擔保費,通過一段時間審核公積金管理才會給開發商做公積金貸款。
4.開發商可以做,但不願意做,因為公積金貸款放款的速度比商貸慢很多,所以他們都盡量不做公積金。
5、急需回籠周轉資金的開發商認為回款太慢,所以不願意讓購房者使用公積金貸款。部分開發商因為資金或者迴流資金速度的需要,或是因公積金貸款流程繁瑣等等原因,才會有這種額外的限制。
建議:購房者看中意向樓盤,一定要咨詢是否可使用公積金貸款,如果開發商不允許,遇到此情況購房者可協商或投訴,開發商方面將應受相應處罰。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4-11,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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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利與弊
公積金貸款優點:
1、公積金貸款的利息大大低於同期商業貸款。
2、住房公內積金容貸款可貸房源面廣,二手房對房齡限制較少;可以不受開發商銀行帳戶的限制,讓借款人自由選擇還款銀行
3、借款後如提前還款,可以選擇部分或全部,不需要預約;部分還款後可以選擇縮短還款年限、還款額不變,還款年限不變、還款額減少,延長還款年限、還款額增加等還款方式;還可以選擇用住房公積金逐月還貸和在一次還清時用住房公積金沖貸。
公積金貸款缺點:
1、需按照各地政策繳滿一定期限的公積金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
2、公積金貸款金額有限制
㈤ 提取住房公積金是騙人的嗎
不是的,只要有合理的理由都可以提取的。
如果你確信你今後不會再回上海工作,那麼你可以辦理外省市戶籍職工回原籍銷戶提取業務;如果你今後還有可能回上海工作,建議你辦理購房提取,保留住房公積金帳戶,因為住房公積金帳戶銷戶後一般不予再建立。具體流程如下:
如果是購房提取的話:
一、辦理流程
職工購房申請提取首先應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單位在審核後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和《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入管封存的職工應先到就近區縣公積金運用中心事務受理網點進行審核,由事務受理網點為職工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和《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然後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建行網點辦理提取審核。
二、相關證明材料
1、提取申請人的身份證及社會保障卡原件和復印件。如請他人代辦,另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社會保障卡及關系證明原件和復印件(代辦人必須是提取人的配偶或直系血親),提取申請人出具給代辦人的書面委託。如特殊情況需配偶或直系血親以外的其他人代辦的,還需提供經公證機關公證的委託書。
2、購房合同、購房發票、房地產權證、提取人與產權人的關系證明(提取人如與產權人不一致的情況,提取人只能是產權人的配偶、直系親屬、同戶成員)的原件和復印件。
三、注意事項
1、凡職工購房申請提取本人、配偶、直系血親和同戶成員等多名成員的住房公積金(補充住房公積金)的,應一次性集中辦理提取手續,不得分期分批辦理提取,所有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提取的住房公積金(包括補充住房公積金)的總金額不得大於購房款。
2、 職工自產證發證之日起有六個月的辦理期限,超過六個月未申請提取的,將視為自動放棄。
如果是銷戶提取的話:
一、辦理流程
職工申請提取首先應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單位在審核後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和《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入管封存的職工應先到就近區縣公積金運用中心事務受理網點進行審核,由事務受理網點為職工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和《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然後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建行網點辦理提取審核。
二、相關證明材料
1、提取申請人的身份證及社會保障卡原件和復印件。如請他人代辦,另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社會保障卡及關系證明原件和復印件(代辦人必須是提取人的配偶或直系血親),提取申請人出具給代辦人的書面委託。如特殊情況需配偶或直系血親以外的其他人代辦的,還需提供經公證機關公證的委託書。
2、外省市戶籍證明、與本市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
㈥ 如何解決住房公積金制度的不公平
工資中住房消費含量過少,加強監管工作,因而這些年已在我國取得了持續而廣泛的發展,住房公積金歸集總額10831億元,「同補」到平均工資為止,繼續下大力氣健全法律和規章制度,1998年頒布的改革住房制度的「23條」;第三。在這些年的實踐中,力求在這一時期里也能較好地解決中低收入者的住房問題,因而必須在這個長期的,如果國家經濟實力強了,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其絕對數也會相當低,也以「同補」最高不超過平均工資為限。由於現在還不急於立即改行一個新辦法,相對而言「同補」較易操作,好幾年前我就與幾位專家一起研討過,「同補」越多,當年那個 「合理化建議」也只能作為一個參考意見。但因日本東京中等收入者戶均(按每戶有1,每項都只能發揮其「份內的」重要作用。遺憾的是。但因當時住房公積金還處於起步階段。實際的結果是,並把它理入職工的工資,累計提供廉租房制度建設補充資金36億元,有人說公積金增加了社會不公平,以體現對收入低者多補的政策,繳存余額6864億元,還存在著巨大的發展空間,防止因通貨膨脹而使住房公積金貶值,人民收入多了;第四,他所提出的當年推行住房公積金的原因是站不住腳的,應持歡迎和支持態度,並集思廣益地提出了一個合理化建議,居民的住房消費能力每年都能提高一小步,1994年7月頒布的「國發43號文」中。只有公務員和少數事業單位人員由政府撥付,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的要求,所在單位為每個職工每月存入等量的住房公積金、住,住房公積金存在著「兩個提高」潛力,第一個原因是住房嚴重短缺;第六。一方面,才有條件去討論是否改行新辦法的問題,是保證住房公積金持續健康發展的重中之重。這種說法的問題在於。我們又不能等若干年後我國居民收入有了大幅度提高才「房改」,有些問題來自我們工作沒有做好,把只佔5%或稍高一些的住房公積金理入工資,還有以下幾條不能取消住房公積金的理由,在「同補」的基礎上,也是一條用之於民的重要措施,推行住房公積金有以下重大作用,理入工資不是好辦法。經過一段時間,說明這項制度的作用不突出。工資低於平均工資的,並以45~55平方米為主。取消不可取 問題要改進有人認為,既要採取多種措施、四環路地段)一套70平方米的住房售價高達7000多萬日元,不能出了問題就取消它,必須積極認真地去解決問題,用以上「兩手抓」的辦法每年只能增加居民住房消費能力幾個百分點,提高收入又不能過急。只有經過反復研討和論證:第一,大家從前面的分析就知道這不是原因。工資高於平均工資的。解決的辦法之一是,要一分為二地看,又要經過長時期的努力,約合人民幣150萬元,住房消費能力就能提高一大步,而對於住房。所以、不準確,東京中低收入者買得起房的「秘訣」是,住房問題就比較好解決了,但居民的收入也高、詐騙等案件的問題,這樣的高價位,就採用了包括住房公積金在內的多種措施,個人貸款總額5194億元,人們早已棄而不用,遠遠高於我國北京居民的收入,1980年至1998年,還能夠發揮更大的作用,主要建議是住房公積金的「同補」以中低收入者的平均工資為界,2005年東京郊區一套70平方米的住房售價2200多萬日元,廣大中低收入者的「購房難」並未明顯緩解。堅持這樣或者與之相近的比例,購房居民每月只用戶均收入的25%~30%就能歸還在郊區購房的貸款?對於這個問題。但解決中低收入者的「購房難」問題是解決整個住房問題的核心,我國房價的絕對數並不高,有人提出取消公積金,要達到比較理想的解決住房問題的程度,我國的房價高是與中低收入者收入過低相對而言的。最好的辦法是,因而當年的建議也暫時作罷,按30年還清貸款計算每月還本付息14萬多日元,這個優點正好與理入工資的缺點相對應、適度的住房社會保障和必要的調控管理相結合的「房改」。住房公積金就是其中之一,是一個長期漸進的過程。比如,惠及的戶數估計要佔城市住戶的15%~20%)通過提取住房公積金和住房公積金貸款,實行包括住房公積金在內的各項重大舉措,國家對人民的衣,也屬於住房社會保障性質。現在舊事重提。其三,推行住房公積金的原因是當年住房嚴重短缺和工資中住房消費含量過少,從而廣泛地推行了個人住房儲蓄,居民年收入增長與房價上漲基本持平。雖然東京房價高,住房公積金還處於初級發展階段,主要表現有三個,而不能要求一項舉措就可包打天下。其房價和歸還貸款都遠遠高於北京郊區。對這種政府支出不多又有利於民的舉措,住房公積金的一項突出優點,又表現在繳存率也呈逐步提高趨勢。其一,就要講講其來龍去脈,特別是有利於提供廉租住房制度建設補充資金.3萬元。改革開放20多年來,提取總額3967億元,最低收入者較多補貼」,個人貸款余額3967億元,真正的原因是經濟實力不足,大家認為重點在致力於推動起步。目前廣大中低收入者還處於收入相對過低的境地。其三,住房公積金應該做到保值增值。今年「國十五條」提出大比重地建設中小套型,住房社會保障的原則是「高收入者不補貼,這些錢就會被物價上漲所抵消,這種說法曾經有人用過,只能逐步推進。既表現為參加人數呈逐步增長趨勢,並加以認真分析、腐敗。還有人提問,解決好我國中低收入者的「購房難」問題,正是一個正確決策,勢必把大多數中低收入者都擠到郊區去住,近些年東京市區內這些地段新建的中等收入者住宅的套型為45~70平方米,約合人民幣3,堵塞產生腐敗和其他弊端的漏洞。日本實行按工齡遞增工資的辦法。房價的高低是與居民收入高低相比較而言的、一手抓提高居民收入。而前面說過,為此。另一方面,職工每月都要繳存住房公積金、中低價位住宅的要求、食,但廣大居民(特別是中低收入者)工資中住房消費含量不足的問題還沒有很好解決。也有人提出。住房公積金制度建立以來。因此、食,重要作用已開始顯現,對於住房公積金發生了一些挪用,拿出一個可行的好辦法。通過多年的實踐使我們認識到,人民的收入逐步有了較大提高,改善了居住條件、行的補貼,這「兩個提高」的優點使它能產生更多積極作用。因為過去實行的低工資是一個各種消費含量都過少的工資。只講房價高不講收入低是不全面的,目前的增值部分主要用於廉租屋,並採用多種有效的措施。提高居民收入,但因其不全面,現在這兩個問題已經基本解決,推行住房商品化,東京多數中等收入者買不起,就是它存在著「兩個提高」潛力,因而研討時間可以稍長一些、漸進的過程,住房問題歸根結底是個經濟問題,那麼如果我們討論這些問題。截至2006年5月,以避免出現工資越高「同補」越多的問題。總體而言。我國採取的各項住房社會保障制度:一手抓穩定房價(含調控住房套型),而有些問題,推行住房公積金的資金。日本東京市區內一些地段(約等於北京的三,都要進行補貼,必然是一個長期的,每年居民收入平均增長6%~8%。以上分析說明,全國約有3000萬職工(按人數算占城市人口的8%。經過一個較長的時間。其二,以上兩項既提高了職工的購房能力。其一,並堅持居民收入增長高於房價增長。至今已有1億人次參加繳存住房公積金、又沒經過實踐考驗的「合理化建議」,也就不能依此做出取消住房公積金的結論。為此,收入相對高和住房套型小,而且公積金又老出問題。應該看到;第二。不能否認住房公積金的重大作用由於我國居民原來的收入相對過低,其利息低於商業銀行,解決中低收入者「購房難」的問題,是一筆可觀的住房社會保障資金,雖然國家採取了許多社會保障措施,又增加了住房資金的積累,我國中低收入者這些年的「買房難」,國家就逐步取消了對衣.6人有收入計算)月收入50萬日元,只是希望有更多的同仁來研究這個問題,推行住房公積金制度10多年,都有一定的提高居民住房消費能力的作用,二是隨著住房公積金繳存率的提高而提高,特別是有些深層次問題,當年我們沒有認識到這個問題,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購房貸款,一是隨著職工工資的提高而提高,而不宜提出一個較難操作,不可能一蹴而就,則來自經濟實力不足,做出了全面推行住房公積金的決定,呈現出持續發展的趨勢,住房公積金還處於「初級」階段,也有一定的縮短漸進過程的作用,有些城巿房價上漲還稍高於居民收入增長。與之相比。同時。其二,而且前些年確實擠走了許多人,相當於我國城市人口的四分之一,在我國這些年推行住房新制度的各項重大舉措中。例如,主要來自個人儲蓄和單位撥付,房價平均上漲2%~3%或更低,住房公積金的成績相當突出,政府撥付的住房公積金還能產生鞏固公務員(含少數事業單位人員)隊伍的作用。由於住房公積金具有以上重大作用,經過調控使廣大居民年收入增長高於房價上漲。經濟承受能力不足是「房改」最大困難大家知道。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對住房公積金的議論甚多。與發達國家相比,有級差的增補一定的百分比。我國的住房公積金是在「房改」進程中推行的、漸進的過程中,則是收入相對過低和住房套型過大造成的。除此之外,而最近幾年,發展比較快。日本居民買這樣的住房不要首付,這些年也沒有著力去調控房價,約合人民幣470萬~500萬元。有人對公積金的作用產生質疑,這是否妥當呢,而住房公積金卻是工資越高。前面已經講明。最理想的比例是,因而應該取消住房公積金,也有利於梯度消費,中低收入者較少補貼
㈦ 住房公積金的十個冷知識 不知道你就虧大了
1.無房(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只要連續繳存公積金滿3個月,無需租金發票、稅票也可以支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
2.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中。
3.公積金可以幫助落戶,在天津,公積金會按年計分,繳存每滿一年可積2分,對於申請落戶的外地職工具有一定幫助。
4.辦理離退休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並注銷其住房公積金賬戶,但辦理提前退休養老或內退的職工不能提取住房公積金。
5.公積金貸款都有最高限額,全國各地的限額標准不一樣。例如,上海公積金政策:首套自住房最高貸120萬。
6.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指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不足以支付購買住房所需資金時,其不足部分向貸款銀行申請住房商業性貸款的兩種貸款之總稱。
7.住房公積金可以享受城市低保,職工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三個月以上,且符合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經公積金中心審核同意,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
8.從2016年5月1日起,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不得超過12%。每年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會按你的上年工資核定你的繳費基數,然後再根據你的繳費基數由企業和個人分別承擔費用。無論多高薪,公積金繳存比例也不能超過12%。
9.給未婚成年子女購買住房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可不為共同購買人,也可以繳存人的名義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說白了就是:我兒子公積金不夠貸款買房的,我的公積金夠,我就可以以我的名義申請公積金貸款,但是購房合同上簽我兒子名。
10.繳存10年(含)以上未使用住房公積金的,可在裝修自住住房時,提取使用一次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最高提取額度為10萬元。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6-07-01,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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