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房子貸款還清了還能取公積金嗎
房子貸款還清了,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公積金賬戶有餘額的話,可以提取公積金。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購房合同、協議或者其他證明;
(二)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設、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規劃行政等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證明;
(五)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和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六)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未重新就業滿五年的,提供未就業證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證明;
(八)戶口遷出本省行政區域的,提供遷移證明;
(九)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提供購房貸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資收入證明和住房租賃合同;
(十一)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供戶口證明和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十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1)住房公積金貸款還清可以提取公積金嗎擴展閱讀:
職工符合規定提取條件的,應提供本人身份證、相應證明材料及復印件等。由代辦人辦理的,提供委託書及代辦人身份證。相應的證明材料應包括:
1、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和付款憑證;
2、購買二手房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協議或房屋所有權證、契稅完稅憑證;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規劃部門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費用憑證;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資質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證明、房屋權屬證明、工程預決算及支付費用憑證;
5、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借款合同、銀行出具的還款證明;
6、租賃自住住房的,提供經房管部門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房租發票、家庭收入證明;
7、離休、退休的,提供本人離、退休證明或勞動人事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戶籍注銷證明或出境定居的證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提供繳存人死亡證明或被宣告死亡證明、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身份證、繼承權或受遺贈權證明、公證書;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門發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證明;
11、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或失業證明;
12、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公積金提取
㈡ 用公積金貸款買房公積金里的錢還可以取出來嗎
用公積金貸款買房公積金貸款買房後是可提取公積金的余額的,但是要符合提取的條件才可以提取。
以北京為例,根據《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第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資收入 5% 的;
(七)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九)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十)在職期間判處死刑、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條職工符合本辦法第四條(一)、(五)、(六)、(七)、(八)情形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配偶可以同時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2)住房公積金貸款還清可以提取公積金嗎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第二十八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保證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的前提下,經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可以將住房公積金用於購買國債。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擔保。
㈢ 公積金貸款還完後還可以提取公積金嗎
貸款後不能提取公積金的。
用公積金貸款買房後,即使個人賬戶仍有餘額也不能辦理公積金提取。如果公積金在還完貸款後仍有餘額可以申請增加每月還款額度。
如果想提取公積金,只有在還清公積金貸款後,滿足以下條件,才可以提取: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㈣ 公積金貸款部分一次性還清後,還能提取公積金么
一、住房公積金提取的次數、時間限制
(一)購房未貸款
1.2004
年7月1日之前購房未貸款者(以購房合同的簽訂日期為准),可分兩次提取本人住zd房公積金賬戶內余額。第一次為購房後一年內(含),第二次為購房滿5年以後10年以內辦理。
2.2004年7月1日之後購房未貸款者,可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版。
3.貸款購房者,還款期間每季度的第一個月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貸款期滿後本人及配偶不得再提取。
二、夫妻二人住房公積金提取總額的限制
1.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累計提取額合計不得超過所購自住住房總價款(購房合同載明金額,下同);
2.繳存人有配偶且無法提供配偶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的,本人累權計提取額不得超過所購自住住房總價款的50%。
3.無配偶需提供所在單位人事管理部門開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暫定為由財務處開具證明。
㈤ 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後,可以一次性提取公積金余額嗎
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後,可以一次性提取公積金余額。
只要公積金賬戶中有餘額,且回需購買商業住房時答,就可申請提取公積金。
而且,現如今手續已經簡化,一般只需個人身份證、購房合同、及產權證明即可。
但時間期限有所要求,通常需在產權證發放之日起一年內提取,逾期不予辦理的,且提取額度不得超過總房款。採用公積金貸款的,只要憑借個人身份證件,就可以提取公積金。
每年限取一次,每次金額不得超過年度還款金額(含本息),也就是每月還款金額×12個月。如果是商業貸款(含組合貸款),且提取金額超過公積金年度還款額的,那麼就需要提供購房合同、抵押貸款合同(商業)、產權證、以及上一年度的銀行還貸流水(銀行簽電子章),在貸款行網點信貸中心即可出具。
㈥ 用公積金貸款後還能提取公積金嗎
辦理公積金貸款後還可以提取公積金。
提取情況如下。
1、購房提取:
公積金不只是可以申請銀行貸款購買房屋的,公積金還可以提取出來補貼購房房款,這一點可能有一些購房者不清楚,雖然公積金貸款利息相比一般的商業購房貸款要低得多,但如果購房者不滿足公積金貸款條件的話,就可以考慮將公積金提取出來。購房者可以考慮以買房的名義將公積金提取出來,取公積金貸款賬戶的金額來作為購房的首付款,也可以提取公積金來償還本息。
2、支付租金:
就算是不買房子的朋友也可以將公積金提取出來的,比如說現目前還是處於租房子住的朋友就可以將公積金提取出來支付租金,隨著房價的上漲,房租也跟著上漲了不少,如果想要租一個環境比較好的房子,租金其實也不便宜,並且現在交房租都是一個季度或者是半年一年的交,一次性要交那麼多錢,壓力還是蠻大的,如果租客當時正好沒那麼多錢,則可以考慮將公積金提取出來周轉一下。
3、翻修住房提取:
有些朋友不喜歡城市的生活,更喜歡自己從小長到大的地方,這個時候,購房者就可以考慮將公積金提取出來翻修住房,修建一棟房子的成本雖然比在城市中買房子要少一些,但需要的錢還是挺多的,其實住房公積金也可以在房屋修建的時候提取使用,不清楚的朋友也可以跟當地的公積金管理中心咨詢一下,大多數的城市都是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