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蘇州工業園區公積金繳納比例
公積金繳納比例:
住房公積金基本繳存比例為:單位12%,個人9%,且單位和職工個人住內房公容積金繳存比例均最高不得超過12%;各繳存單位可以根據自身生產經營情況,階段性適當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但最低繳存比例不得低於5%。
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關規定應該具備下列條件:
(一)職工所在單位和職工本人每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二)符合《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購買」是指職工買下住房,擁有所購住房的所有權,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鎮居民經房地產管理機關、城市規劃管理機關等部門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對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設計、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牽動或拆換住房部分主體構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職工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7、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B. 蘇州園區公積金乙類住房比例
蘇州市工業園區乙類計劃(含住房公積金)員工除了要承擔乙類計劃中的11%以外就剩下你與你公司各自承擔的50%公積金了,住房公積金中分幾個等級的,分別為16%、18%、20%
、22%、24%。如果你們公司給交的是16%
的,那麼你與公司各承擔8%,當月你就要交(11%+8%=19%)了。以此類推就可以了。
16%*5000=800.你每月公積金卡中有800元,即你可用800元還房貸。超出部分得自己另出。
C. 現在蘇州工業園區住房公積金比例是多少
會員發生下列情況的,可申請一次性提取公積金個人專戶存款余額:
(一)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按規定在養老、醫療專戶留足最低存款的;
(二)因病或非因工傷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不符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
會員符合下列情況,在按本條規定的標准扣除社會統籌基金後,可申請一次性提取公積金個人專戶存款余額:
(一)出國定居的;
(二) 非蘇州市戶籍的農村勞動者,回農村居住地的。
會員2006年7月1日起繳存的公積金,社會統籌基金的扣除比例為:參加A計劃的,按本人繳費基數的15%;B計劃為13%;C計劃為11%(均含已入帳的社會統籌基金部分);2006年7月1日前繳存的公積金,社會統籌基金的扣除比例分別為:12%、10%和8%。
本條款適用對象在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或領取失業救濟金後申請一次性提取公積金個人帳戶存款的,已領取的失業救濟金款額應在其個人帳戶存款余額中扣除。
參考資料: 蘇州工業園區公積金專戶管理規定
D. 蘇州工業園區公積金繳費比例高嗎
公積金繳納比例:
住房公積金基本繳存比例為:單位12%,個人9%,且單位和職工個人住回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均答最高不得超過12%;各繳存單位可以根據自身生產經營情況,階段性適當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但最低繳存比例不得低於5%。
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關規定應該具備下列條件:
(一)職工所在單位和職工本人每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二)符合《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購買」是指職工買下住房,擁有所購住房的所有權,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鎮居民經房地產管理機關、城市規劃管理機關等部門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對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設計、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牽動或拆換住房部分主體構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職工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7、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E. 蘇州園區公積金交款比例是多少啊
原公積金復A類轉為新政乙類(繳納制住房公積金)1、未動用過原公積金賬戶購房 (1)可一次性提取原公積金普通賬戶中的住房部分(約10.5個百分點)及住房公積金賬戶金額;(2)可按《蘇州工業園區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享受優惠貸款利率;(3)可用住房公積金賬戶中的每月入賬金額(16%)按月償還貸款或者一年二次提取。2、已動用過原公積金賬戶購房 完全符合規定條件的,可按《蘇州工業園區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享受優惠貸款利率,並可用住房公積金賬戶中的每月入賬金額(16%)按月償還貸款或者一年二次提取。類型三:新參保人員(乙類+住房公積金)(1)可購買蘇州大市范圍內的房源;(2)可按《蘇州工業園區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享受優惠貸款利率;(3)可用住房公積金賬戶中的每月入賬金額(16%)按月償還貸款或者一年二次提取。
F. 蘇州工業園區公積金乙類含住房公積金繳納比例是多少
調整園區社會保險(公積金)繳費比例1.甲類綜合社會保障計劃(以下簡稱甲類計劃)的繳費比例從47%調整為46.5%,其中個人繳費比例從19%調整為18.5%,單位繳費比例仍為28%。
蘇州工業園區不同於蘇州市區、新區,乃至全國其他地區,其對社保、醫保等有著自己獨特的體系,這套體系是從新加坡引進的,被稱為園區公積金。
園區公積金制度是借鑒新加坡經驗的重要成果之一,是一項包括養老、醫療、失業、生育、工傷、住房保障等在內的綜合性的社會保障制度。
公積金的提取和使用必須滿足一定條件,主要有,普通專戶中的資金只能用於購買園區內經濟住房;員工養老專戶中的資金,在未退休時,不能挪用。
員工購買非園區住宅商品房,一般可以提取其普通專戶上的累計存款支付購房款,但不得動用其普通專戶存款攤還購房貸款;回鄉務農或出國員工可申請一次性提取公積金專戶中的資金。
G. 蘇州工業園區公積金交多少
A類: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加班費、各種補貼、津貼等)總額的22%,B類:18%,C類:14%。
如果你打算在蘇州買房子,當然是繳得越多越好,如果你只想干幾年就走,當然是越少越好,這樣拿到手的錢就想對要多。
蘇州工業園區公積金管理暫行辦法補充規定(試行)
第一條 為進一步深化蘇州工業園區(以下簡稱園區)社會保障制度的改革,在園區公積金制度推行取得積極成果的基礎上,為進一步創造良好的投資環境和人力資源環境,健全和完善園區統一的社會保障體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蘇州工業園區公積金管理暫行辦法》,結合園區的特情,制定本補充規定。
第二條 本補充規定為園區公積金制度的發展與完善,為在園區范圍內全面推行新型的社會保障制度---園區公積金制度而修訂。本補充規定未涉及內容,遵照《蘇州工業園區公積金管理暫行辦法》執行。
第三條 園區公積金制度實行對員工的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住房等綜合的基本社會保障。
第四條 園區公積金制度設A、B、C三類綜合的社會保障計劃。
(一)A類綜合保障計劃:含員工基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和住房保障等六類社會保障項目。
(二)B類綜合保障計劃:含員工基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等五類社會保障項目。
(三)C類綜合保障計劃:含員工基本養老、失業、工傷、大病住院醫療四類社會保障項目。
C類保障計劃為過渡性、臨時性的綜合保障計劃,其終止時間視情況另行規定。
第五條 園區行政區域內實行公積金制度。園區所有用人單位及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員工,必須參加公積金制度。
第六條 園區公積金制度中A、B、C三類綜合社會保障計劃適用范圍如下:
(一)A類綜合社會保障計劃主要適用於園區中新合作開發區內所有用人單位及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員工;中新合作開發區外各類用人單位可選擇參加。
(二)B類綜合社會保障計劃主要適用於園區中新合作開發區外各類用人單位及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員工。中新合作開發區內各類用人單位,經單位申請,園區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報園區公積金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可選擇參加。
(三)C類綜合社會保障計劃主要適用於園區中新合作開發區外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及其員工、自謀職業人員。中新合作開發區內同類企業及人員,其它企業及人員經辦理上款規定的審批手續後,可選擇參加。
第七條 園區公積金制度按綜合社會保障計劃的分類,分設相應的公積金綜合繳費比例,各用人單位除按單位全部員工月繳費基數的0.2%統一繳納公積金工傷保險費外,分類綜合繳費比例如下:
(一)A類綜合社會保障計劃的公積金綜合繳費比例為員工月繳費基數的44%,由用人單位及員工各按22%的比例對等繳交。
(二)B類綜合社會保障計劃的公積金綜合繳費比例為員工月繳費基數的36%,由用人單位及員工各按18%的比例對等繳交。
(三)C類綜合社會保障計劃的公積金綜合繳費比例為員工月繳費基數的28%,由用人單位及員工各按14%的比例對等繳交。
第八條 園區公積金制度按照個人帳戶為主,社會統籌兼顧的原則,設立公積金帳戶。
第九條 A類綜合社會保障計劃設立公積金養老、醫療、普通三個個人專戶,社會統籌、大病(含生育)保險統籌二個公共基金專戶。
(一)養老專戶:入帳比例為其本人月繳費基數的2%。
(二)醫療專戶:員工年齡35周歲以下(含35周歲)者,入帳比例為其本人月繳費基數的2%;35周歲至45周歲(含45周歲)之間者,入帳比例為其本人月繳費基數的3%;45周歲以上者,入帳比例為其本人月繳費基數的4%。
(三)普通專戶:員工年齡35周歲(含35周歲)以下者,入帳比例為其本人月繳費基數的36%;35周歲至45周歲(含45周歲)之間者,入帳比例為其本人月繳費基數的35%;45周歲以上者,入帳比例為其本人月繳費基數的34%。
(四)社會統籌:入帳比例為員工月繳費基數的2.5%。
(五)大病(含生育)保險統籌:入帳比例為員工月繳費基數的1.5%。
第十條 B類綜合社會保障計劃設立公積金養老、醫療、特別三個個人專戶,社會統籌、大病(含生育)保險統籌二個公共基金專戶。
(一)養老專戶:入帳比例為其本人月繳費基數的11%。
(二)醫療專戶:員工年齡35周歲(含35周歲)以下者,入帳比例為其本人月繳費基數的2.5%;35周歲至45周歲(含45周歲)之間者,入帳比例為其本人月繳費基數的3%;45周歲以上者,入帳比例為其本人月繳費基數的3.5%。
(三)特別專戶:員工年齡35周歲(含35周歲)以下者,入帳比例為其本人月繳費基數的16%;35周歲至45周歲(含45周歲)之間者,入帳比例為其本人月繳費基數的15.5%;45周歲以上者,入帳比例為其本人月繳費基數的15%。
(四)社會統籌:入帳比例為員工月繳費基數的4%。
(五)大病(含生育)保險統籌:入帳比例為員工月繳費基數的2.5%。
第十一條 C類綜合社會保障計劃設立公積金養老、特別兩個個人專戶及社會統籌、大病保險統籌二個公基金專戶。
(一)養老專戶:入帳比例為其本人月繳費基數的8%。
(二)特別專戶:入帳比例為其本人月繳費基數的14%。
(三)社會統籌:入帳比例為員工月繳費基數的4%。
(四)大病保險統籌:入帳比例為員工月繳費基數的2%。
第十二條 園區公積金另設工傷保險統籌基金專戶,用人單位所繳納的公積金工傷保險費計入工傷保險統籌基金專戶。
第十三條 參加園區公積金制度的員工,以其本人參加的綜合社會保障計劃分類,按規定享有社會保險權益。員工各項社會保險待遇與其本人所繳交的公積金金額及個人帳戶存款積累額有關。員工各類公積金個人帳戶存款的用途及社會保險待遇的具體辦法見有關實施細則。
第十四條 員工公積金個人帳戶存款及利息為員工個人所有,可以按規定提取和依法繼承,具體辦法見公積金專戶管理規定。
第十五條 員工出國定居或非蘇州市戶籍的農村勞動者回家務農的,可申請一次性提取公積金個人專戶存款余額。提取時須扣除公積金社會統籌金,其標准為:參加A計劃的,按本人繳費基數的15%;B計劃為13%;C計劃為11%。本條款適用對象在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或領取失業救濟金後申請一次性提取公積金個人帳戶存款的,已領取的失業救濟金款額應在其個人帳戶存款余額中扣除。
第十六條 員工在園區范圍內的用人單位之間流動,須辦理公積金關系轉移手續,其公積金個人帳戶存款額不作變動。
第十七條 員工由園區向園區外社會保險統籌地區流動,須辦理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其公積金個人帳戶存款需按國家及省、市規定扣除應計的社會統籌基金,並辦理社會保險個人帳戶存款額記帳及轉出手續,具體辦法見公積金轉移管理規定。
第十八條 員工由園區外社會保險統籌地區向園區流動,須辦理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其區外社會保險個人帳戶存款額按國家及省、市規定辦理轉入手續,具體辦法見公積金轉移管理規定。
第十九條 員工在園區外社會保險統籌地區的社會保險繳費年限,以及在本補充規定實施前園區范圍內的社會保險繳費年限,可視作園區公積金繳費年限,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並在園區辦理退出勞動崗位手續的同時,進行視同繳費金額的計算,具體辦法見視同社會保險繳費計算辦法。
第二十條 《蘇州工業園區公積金管理暫行辦法》及本補充規定,由園區公積金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 本補充規定自二○○四年一月一日起執行。
註:第十五條於二○○六年七月一日修訂,二○○六年七月一日執行
H. 基本工資15000在蘇州工業園區繳納甲類公積金 那住房公積金是多少呀
1、住房公積金繳納比例比例為8%-12%,地區有差異,可與單位財務科聯系一下。
2、月工資15000,按照上限12%,個人扣繳15000*12%=1800,單位代繳1800,個人月公積金賬戶繳存3600。
3、超過12%的部分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I. 蘇州工業園區甲類和乙類公積金的區別是什麼我看繳費比例都是一樣的,希望知情人士詳細回答,謝謝!
之前的ABC類園區社會保險(公積金)只是在7月份後全面改革,之前的A類歸於甲類,月繳費基數上調至1800元每月,單位月繳費比例上調至28%,個人繳費比例下調19%,19%的比例里涵蓋了8%的住房保障公積金,甲類是強制征繳住房這一塊的。
7月實施新政之後,原來交BC類的社會保險(公積金)的會員全部默認劃歸到現在乙類計劃中,月繳費基數也是1800元每月,單位承擔月繳費比例是20%,個人承擔11%,相比甲類,少了8%的住房保障比例,乙類計劃會員是不強制征繳住房保障這一塊的。在上調了月繳費基數的情況下,個人月繳費還少了幾元錢。福利待遇,養老和醫療這一塊相對提高了。
乙類計劃沒有強制征繳住房保障,員工可以自己和單位進行協商,住房浮動比例有16%,18%,20%,22%,24%會員可以選擇一種,單位和個人各承擔一半。
(9)蘇州工業園區住房公積金比例擴展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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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新規
南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2014年12月30日發布通知稱,2015年開始,職工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本人因購房已提取過兩次及以上住房公積金的,不得申請提取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含提取償還購房貸款本息);其配偶因購房已提取過兩次及以上住房公積金的,不得申請提取職工配偶住房公積金。
此外,通知還對異地購房作出了限制。在南京有住房的職工在外地購房時,其購房所在地不是職工或其配偶工作地或戶籍地的,不得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含提取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對購房使用公積金收緊的同時,南京對租房使用公積金的條件放寬,明年開始,當地將取消「房租必須超出家庭工資收入10%」才能使用公積金的限制。同時將簡化辦理手續、增加辦理時間,支持無房職工租房自住。
北京政策
2018年4月8日,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於系統升級暫停有關業務辦理的公告》。公告顯示,從4月23日零時至5月9日24時,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進行系統升級。系統升級完成之後,從今年5月15日起,市民可以通過「北京公積金」APP、支付寶生活號以及微信公眾號「北京公積金」這三款手機客戶端,查詢個人公積金余額、貸款等情況。
2018年年底前,上述客戶端可以實現個人公積金提取等功能。以後公積金提取不需要通過單位經辦人辦理,個人直接就可以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