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11月30日發布《關於進一步做好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工作版的通知》(以下權簡稱《通知》),自2020年12月15日起,將在全省全面開展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業務。
《通知》提及,職工在就業地繳存住房公積金、在戶籍所在地購買自住住房的,可持就業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向戶籍所在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申請異地貸款的職工,與申請本地貸款的職工享有同等權益,不得設置附加條件。
另外,要加強住房公積金信息化建設,加快推進綜合服務平台建設和功能完善,強化數據共享支撐,盡快實現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貸款等信息查詢、出具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住房公積金個人繳存信息變更等住房公積金服務事項「跨省通辦」,滿足繳存職工異地辦事需求。
河北省住建廳稱,將加強對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業務工作的監督和指導,並將其納入年底考核通報排名內容。對政策落實不到位、職工反映問題集中的公積金中心,我廳將予以督辦、約談,開展專項督查,並適時反饋相關市人民政府、在全省通報。
㈡ 12月15日起河北全面開展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
從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官網獲悉,為深入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11月30日,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提出從2020年12月15日起在全省全面開展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業務。
據悉,從2006年開始我省開展住房公積金異地住房貸款業務,2017年根據省有關工作要求,部分市結合本地實際暫停了住房公積金異地住房貸款業務。
《通知》明確,職工在就業地繳存住房公積金、在戶籍所在地購買自住住房的,可持就業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向戶籍所在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申請異地貸款的職工,與申請本地貸款的職工享有同等權益,不得設置附加條件。
《通知》強調,各地要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有關操作問題的通知》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若干具體問題的通知》要求,進一步明確職責分工,簡化和規范審批要件,優化辦理流程,落實繳存證明授權要求,健全信息核實聯系人制度,加強貸後管理,確保資金安全運行。
同時,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要求各地要加強住房公積金信息化建設,加快推進綜合服務平台建設和功能完善,強化數據共享支撐,盡快實現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貸款等信息查詢、出具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住房公積金個人繳存信息變更等住房公積金服務事項「跨省通辦」,滿足繳存職工異地辦事需求。
㈢ 河北省可以公積金異地貸款嗎
可以的。
住建部明確規定公積金異地貸款應按以下流程辦理:
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接受職工的異地貸款業務咨詢,並一次性告知貸款所需審核材料;
職工本人或其委託人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根據職工申請,核實職工繳存貸款情況,對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經結清的繳存職工,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受理職工異地貸款申請後,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信息真實性和完整性。核實無誤的,應按規定時限履行貸款審核審批手續,並將結果反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對職工異地貸款情況進行標識,並建立職工異地貸款情況明細台賬;
繳存職工在異地貸款還貸期間,如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移,原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及時告知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和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在接收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後,及時對異地貸款情況重新標識和記錄;
異地貸款出現逾期時,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配合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開展貸款催收等工作,根據貸款合同可扣劃貸款職工公積金賬戶余額用於歸還貸款。
申請公積金貸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1份);
申請人及配偶戶口本(首頁、戶主頁、本人頁)和婚姻證明(結婚證、離婚證明或離婚判決書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
未婚人員未婚證明(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
單身的需提供單位婚姻證明(原件1 份);
農行個人結算賬戶存摺(驗原件收復印件2份);
首付款單據(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
申請人有效身份證(驗原件收復印件2份,需印正反面);
配偶身份證(驗原件收復印件1,需印正反面)。
㈣ 12月15日起 河北全面開展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
為深入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11月30日,河北省住建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提出從今年12月15日起在全省全面開展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業務。
據悉,從2006年開始河北開展住房公積金異地住房貸款業務,2017年根據省有關工作要求,部分市結合本地實際暫停了住房公積金異地住房貸款業務。
《通知》明確,職工在就業地繳存住房公積金、在戶籍所在地購買自住住房的,可持就業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向戶籍所在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申請異地貸款的職工,與申請本地貸款的職工享有同等權益,不得設置附加條件。
《通知》強調,各地要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有關操作問題的通知》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若干具體問題的通知》要求,進一步明確職責分工,簡化和規范審批要件,優化辦理流程,落實繳存證明授權要求,健全信息核實聯系人制度,加強貸後管理,確保資金安全運行。
同時,省住建廳要求各地要加強住房公積金信息化建設,加快推進綜合服務平台建設和功能完善,強化數據共享支撐,盡快實現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貸款等信息查詢、出具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住房公積金個人繳存信息變更等住房公積金服務事項「跨省通辦」,滿足繳存職工異地辦事需求。
㈤ 河北住建廳:全面開展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業務
近日,河北省住建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工作的通知》,從2020年12月15日起,在全省全面開展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業務。
觀點地產新媒體查閱獲悉,職工在就業地繳存住房公積金、在戶籍所在地購買自住住房的,可持就業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向戶籍所在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申請異地貸款的職工,與申請本地貸款的職工享有同等權益,不得設置附加條件。
此外,各地要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有關操作問題的通知》(建金〔2015〕135號)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若干具體問題的通知》(建金〔2016〕230號)要求,進一步明確職責分工,簡化和規范審批要件,優化辦理流程,落實繳存證明授權要求,健全信息核實聯系人制度,加強貸後管理,確保資金安全運行。
通知亦提及要加強住房公積金信息化建設,加快推進綜合服務平台建設和功能完善,強化數據共享支撐,盡快實現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貸款等信息查詢、出具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住房公積金個人繳存信息變更等住房公積金服務事項「跨省通辦」,滿足繳存職工異地辦事需求。
通知表示,河北省住建廳將加強對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業務工作的監督和指導,並將其納入年底考核通報排名內容。對政策落實不到位、職工反映問題集中的公積金中心,我廳將予以督辦、約談,開展專項督查,並適時反饋相關市人民政府、在全省通報。
㈥ 河北全面開展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業務
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11月30日發布《關於進一步做好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工作專的通知》(以下簡稱屬《通知》),自2020年12月15日起,將在全省全面開展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業務。
《通知》提及,職工在就業地繳存住房公積金、在戶籍所在地購買自住住房的,可持就業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向戶籍所在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申請異地貸款的職工,與申請本地貸款的職工享有同等權益,不得設置附加條件。
另外,要加強住房公積金信息化建設,加快推進綜合服務平台建設和功能完善,強化數據共享支撐,盡快實現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貸款等信息查詢、出具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住房公積金個人繳存信息變更等住房公積金服務事項「跨省通辦」,滿足繳存職工異地辦事需求。
河北省住建廳稱,將加強對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業務工作的監督和指導,並將其納入年底考核通報排名內容。對政策落實不到位、職工反映問題集中的公積金中心,我廳將予以督辦、約談,開展專項督查,並適時反饋相關市人民政府、在全省通報。
㈦ 河北住房公積金可以在異地買房嗎
一般情況下是不可以的,這個還是要看地區的政策是否支持:
繳存公積金6個月即可辦貸款
新政: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可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對曾經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在我市繳存不滿6個月的,繳存時間可根據原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合並計算。
解讀:「此次調整,大大降低了公積金的貸款門檻,政策將更傾向於支持繳存職工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石家莊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此前,石家莊執行的政策是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12 個月(含)以上,才可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而且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年限也不能合並計算。新規定不僅直接將申請門檻降低至6個月,還允許合並計算曾經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期限,使更多職工能夠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
異地繳存公積金可貸款
新政:戶籍在我市但在就業地(外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我市購買自住住房的,可持就業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向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解讀:此條規定進一步放寬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准入門檻。而此前只能是在石家莊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石家莊購買自住房時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
隨著就業流動性日益增強,許多人在就業地繳存公積金、卻因房價過高等原因而選擇回原籍購房,購房時就不能享受到公積金的優惠政策。異地貸款業務的開放,對於這樣的職工更加公平,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對全國房地產市場的交易量起到促進作用。
公積金貸款與商業貸款可組合使用
新政: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不能滿足職工貸款需求的,職工可同時向商業銀行申請住房貸款。 職工已辦理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在符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條件情況下,可申請轉為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解讀:住房公積金和商業銀行組合貸款業務也是此次新推出的業務,組合貸款的推出,可以解決職工僅使用公積金貸款資金量不足的情況。我市某項目銷售經理趙先生告訴記者,目前不少首套房購房者,尤其是改善型住房貸款人,對商貸與公積金貸的組合非常期待,此次政策的調整,有望短期內帶來較大的購房需求釋放
原個人只能在繳納公積金的本市及轄屬的縣城裡使用,不過你如果是在外地(外省、外市)購買的商品房,可以憑借購房合同和完稅證明申請提取公積金賬戶余額,這個是可以的!
詳情你可以咨詢你們當地的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員!
㈧ 河北省住建廳:全面開展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業務
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11月30日發布《關於進一步做好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工作的通專知》(以下簡稱《屬通知》),自2020年12月15日起,將在全省全面開展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業務。
《通知》提及,職工在就業地繳存住房公積金、在戶籍所在地購買自住住房的,可持就業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向戶籍所在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申請異地貸款的職工,與申請本地貸款的職工享有同等權益,不得設置附加條件。
另外,要加強住房公積金信息化建設,加快推進綜合服務平台建設和功能完善,強化數據共享支撐,盡快實現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貸款等信息查詢、出具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住房公積金個人繳存信息變更等住房公積金服務事項「跨省通辦」,滿足繳存職工異地辦事需求。
河北省住建廳稱,將加強對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業務工作的監督和指導,並將其納入年底考核通報排名內容。對政策落實不到位、職工反映問題集中的公積金中心,我廳將予以督辦、約談,開展專項督查,並適時反饋相關市人民政府、在全省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