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怎麼申請領取住房公積金,現在和退休領有什麼區別
當然是現在領取公積金,錢放在公積金管理中心就相當於把錢存銀行(算的還是內活期容利息),考慮到通貨膨脹,現在的錢到退休時還不知道剩多少購買力了。
職工購房一年內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積金現金一次。商品房憑《商品房銷售預售合同》正本、首付款收據、身份證,二手房憑已過戶房產證、契稅完稅憑證、購房合同、身份證。職工憑以上材料到所在單位辦理申請手續。
❷ 南京住房公積金怎麼提取需要什麼材料和步驟
材料:
1.經房管部門登記備案的租賃合同或與單位簽訂的公房租賃合同復印件一份(並提供原件用於核對);
2.房租發票復印件一份(並提供原件用於核對);
3.職工本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並提供原件用於核對);
4.填妥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備案章)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一式一份;
5.房管部門出具的南京市行政區域內承租人名下無自有產權住房的證明原件一份;
6.提取申請人南京市內建設銀行、工商銀行、中國銀行、廣州銀行、農業銀行、光大銀行、農商銀行、平安銀行、中信銀行、興業銀行、招商銀行其中一家的活期存摺或銀行儲蓄卡。
步驟:
南京公積金提取流程
1.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由職工本人辦理。確需由他人代辦的,除職工應當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以外,代辦人還應當提供其身份證原件及其復印件。
2.職工符合提取住房公積金條件的,應當提供本細則規定的相關證明材料,填寫《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交所在單位核實,單位核實後在《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上加蓋預留印鑒並出具《現金(轉賬)支票》。
3.職工持本細則規定的相關證明材料、《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和《現金(轉賬)支票》,到管理中心各辦理網點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辦理網點應當自受理之日起3日內做出准予提取或不準提取的決定,書面通知職工。准予提取的,職工持相關證明材料、《現金(轉賬)支票》和管理中心出具的受理回執到受委託銀行辦理提取手續。
4.單位不按規定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的,職工可以憑提取證明材料向管理中心申請督促單位辦理,單位經督促後,在15日內仍不辦理的,管理中心可以依職工申請予以辦理。
5.住房公積金賬戶在管理中心集中管理的職工符合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的,攜帶相關證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指定辦理網點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6.因特殊情況需由單位代職工統一領取住房公積金的,單位應當提供代領職工花名冊、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其復印件,職工按本細則規定應當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其復印件,並在所有證明材料復印件上加蓋單位公章。
拓展資料: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住房公積金的定義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
(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並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
(5)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具有兩個特徵:
一是積累性,即住房公積金雖然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但不以現金形式發放,並且必須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開設的專戶內,實行專戶管理。
二是專用性,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款專用,存儲期間只能按規定用於購、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納房租。職工只有在離退休、死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戶口遷出原居住城市時,才可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按我國規定,企業都應該給職員存繳住房公積金,不分國有企業和私營企業。
特點
(1)普遍性,城鎮在職職工,無論其工作單位性質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須按照《條例》的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
(2)強制性(政策性),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的,住房公積金的管理中心有權力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可以按《條例》的有關條款進行處罰,並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3)福利性,除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外,單位也要為職工交納一定的金額,而且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利率低於商業性貸款;
(4)返還性,職工離休、退休,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戶口遷出或出境定居等,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將返還職工個人。
❸ 南京公積金提取如何辦理
提取條件:職工在提取住房公積金時需攜帶公積金卡和身份證,未領卡職工需到原單位開具《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由他人代辦時需同時提供提取人和代取人身份證。同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公積金,提取對象為職工本人和配偶(配偶提供婚姻關系證明,共有權人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夫婦雙方(共有權人)提取金額之和不得超過所購(建)房價格。所需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經工作人員審核後,原件退還職工本人。復印件存檔備查。
(一)購買住房
1、職工購買商品住房(不含商住樓和用於營業目的住房)且不需要辦理公積金貸款時,可選擇:①在辦理房產證前提取公積金,提供國家建設(房產)行政部門認可備案的《商品房購銷合同》和有效付款憑證,可以提取購房合同當月前(含當月)的住房公積金余額;②在辦理房產證後提取公積金,提供《房屋所有權證》,可以提取《房屋所有權證》簽發當月前(含當月)的住房公積金余額。
2、購買公有住房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評估表》和繳款憑證或銀行出具的資金到位證明書;購買二手房的,提供房屋買賣契約和契稅完稅憑證。可以提取有效批准文件當月前(含當月)的住房公積金余額。職工也可在辦好房產證後提取公積金。
3、對異地購房、集資建房、拆遷安置住房等情況提取住房公積金,憑新領取的《房屋所有權證》辦理。
(二)建造、翻建、大修住房
1、自建房的,提供《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2、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房屋所有權證》。3、大修自住住房的,需提供房屋安全鑒定部門的大修鑒定證明或規劃部門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房屋所有權證》。
(三)離休、退休
提供離(退)休證或勞動人事部門批準的離、退休手續。
(四)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提供縣以上勞動鑒定職能部門出具的《傷殘職工勞動能力鑒定表》和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五)出境定居
提供公安部門簽發的出境定居手續、護照簽證等證明。(六)繼承人、受遺贈人提取死亡職工住房公積金
❹ 南京如果離職後,應該怎麼提取住房公積金啊
一、離職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只有符合下列提取條件才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購房合同、協議或者其他證明;
(二)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設、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規劃行政等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證明;
(五)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和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六)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未重新就業滿五年的,提供未就業證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證明;
(八)戶口遷出本省行政區域的,提供遷移證明;
(九)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提供購房貸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資收入證明和住房租賃合同;
(十一)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供戶口證明和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十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二、職工符合規定提取條件的,應提供本人身份證、相應證明材料及復印件等。由代辦人辦理的,提供委託書及代辦人身份證。相應的證明材料應包括:
1、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和付款憑證;
2、購買二手房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協議或房屋所有權證、契稅完稅憑證;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規劃部門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費用憑證;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資質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證明、房屋權屬證明、工程預決算及支付費用憑證;
5、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借款合同、銀行出具的還款證明;
6、租賃自住住房的,提供經房管部門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房租發票、家庭收入證明;
7、離休、退休的,提供本人離、退休證明或勞動人事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戶籍注銷證明或出境定居的證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提供繳存人死亡證明或被宣告死亡證明、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身份證、繼承權或受遺贈權證明、公證書;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門發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證明;
11、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或失業證明;
12、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4)南京退休提住房公積金是自己辦擴展閱讀
南京公積金提取程序
職工符合提取住房公積金條件的,應當提供本規定的相關證明材料,填寫《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交所在單位核實,單位核實後在《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上加蓋預留印鑒。
住房公積金賬戶在管理中心集中管理的職工,符合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的,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管理中心(分中心或管理部)辦理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賬戶在主城區各服務網點繳存的職工,符合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的,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相應服務網點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賬戶在分中心或管理部(江寧、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各服務網點繳存的職工,符合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的,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相應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職工持本規定的相關證明材料、《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到管理中心(分中心或管理部)各服務網點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入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儲蓄賬戶。
❺ 南京 養老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的問題
首先回答養老保險的問題.你首先應該到其他城市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出接收社會保險的相關帳號,這就涉及到那個城市對轉入社會保險有無設置門檻,目前各地或多或少都有點小條件,但門檻在降低.總之它把帳號給你了,說明它允許你把養老金轉入這個城市.然後你帶著帳號到南京市社會保險費征繳管理中心辦理養老保險轉出即可.
第二公積金.現在提取公積金除了買房子就是退休和死亡.所以你暫時不能提,只能到外地重新交,這個不涉及轉移
❻ 我是南京火車站職工退休時提取公積金單位要我交銳
住房公積金在繳納是,如果超出當地規定的上限,是需要扣稅的。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建設部 財政部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具體問題的指導意見》(建金管號)等規定精神,單位和個人分別在不超過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12%的幅度內,其實際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允許在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單位和職工個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平均工資不得超過職工工作地所在設區城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具體標准按照各地有關規定執行。
離退休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提取住房公積金,准備以下資料:
1、離退休的職工,提供離退休證或人事、勞動部門文件或審批表(攜帶原件,用A4紙復印一份)。
2、申請人提取申請書。
3、申請人身份證(攜帶原件,用A4紙復印一份)。
4、填寫《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中的單位名稱、職工姓名,提取金額先不填寫,每頁都需加蓋單位公章。
(註:辦理前職工的賬戶必須為封存狀態,若未封存,則先由單位經辦人員為職工辦理封存手續後再辦理提取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