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無錫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
根據《住房來公積金管理條例》源第24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3、租賃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一定比例的;
4、離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職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管委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總結:該條例第25條規定,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2. 無錫公積金應該怎麼才能提取,流程有哪些啊
1、無錫公積金購房提取條件
1)購買本地(市區、錫山、惠山及江陰、宜興)商品房
2)購買本地存量房
3)購買異地自住住房
4)購買經濟適用房
5)拆遷購房
6)購買軍轉房
2、無錫公積金租房提取條件
新就業人員支付房租提取
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比例提取
3、無錫市公積金還貸提取條件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繳存住房公積金,住房貸款(含公積金住房貸款、商業性住房貸款,下同)本息尚未還清的借款人及配偶,且其住房貸款發放銀行已與無錫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公積金中心)簽訂承辦委託轉賬還貸業務協議的,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委託提取住房公積金轉賬還貸(以下簡稱委託還貸),指借款人及配偶委託公積金中心,在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中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行為。委託還貸包括逐月還貸和逐年還貸兩種方式。
4、 無錫其他類房屋提取指南
5、 無錫市公積金退休等非住房類提取指南
提取流程
1、無錫公積金通用提取流程
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應攜帶單位公積金管理部門開具的《無錫市職工住房公積金(新職工住房補貼)支取申請單》(加蓋單位公章)和本人身份證原件、公積金查詢密碼(提取公積金時要輸入申請人的公積金賬戶密碼)、申請人本人的銀行借記卡(到工行提取公積金攜帶工行的銀行借記卡,如此類推)。
2、 無錫公積金購房提取流程
3、 無錫公積金租房類提取指南
4、 無錫公積金其他情況提取指南
5、 無錫公積金提取辦理網點
提取材料
1、無錫市公積金本市購房提取材料
單位公積金管理部門開具的《無錫市職工住房公積金(新職工住房補貼)支取申請單》(加蓋單位公章)
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無錫市職工住房公積金(新職工住房補貼)對帳卡》及密碼(提取公積金時要輸入申請人的密碼)、
申請人本人的銀行卡或存摺(到工行提取公積金攜帶工行的銀行卡或存摺,如此類推)。
2、無錫市公積金異地購房提取材料
1)提取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
2)購房發票的原件及復印件;
3)提取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購房合同或購房協議的原件及復印件;
3、無錫公積金租房提取材料
1)新就業人員支付房租提取
(1)本人的畢業證書原件。
(2)經房產管理部門備案的房屋租賃協議原件,如與他人共同租賃居住的,應提供與合租人共同商定的各自負擔房租金額的書面依據。
(3)《江蘇省無錫市租賃收入發票》原件。
(4)單位出具的新就業人員及其家庭成員的月工資收入證明。
(5)本市常住戶口的,需提供本人的戶口簿及戶籍所在地的住房情況證明(住房情況證明指房屋產權證或租賃協議)。
2)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比例提取
(1)本人名下的《房屋租賃契約》原件。
(2)本人及同戶家庭成員由其所在單位出具的工資收入證明。
(3)《無錫市公有住房租金收據》原件或《江蘇省無錫市租賃收入發票》原件。
(4)租住房屋的房產證復印件。
(5)本人及同戶家庭成員的暫住證原件。
4、 無錫公積金其他類房屋提取材料
5、 無錫市公積金退休等非住房類提取材料
提取額度
1、可全額提取
1)購房支取
2)建房支取
3)大修住房支取
4)歸還購、建、大修自住住房貸款支取
5)離、退休支取
6)調離本市支取
7)出境定居支取
8)職工死亡支取
9)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支取
10)男職工年滿45周歲,女職工年滿40周歲,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未再就業支取
11)職工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支取
12)職工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難支取
13)職工家庭遭遇重大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難支取
14)職工連續失業滿三年且未再就業支取
15)職工辦理個體工商登記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支取
16)職工被判處刑罰支取
2、可部分提取
1)新就業人員支付房租提取
提取額為本人月工資性收入減去無錫市當年最低工資標準的80%(或家庭成員月均工資性收入減去無錫市當年最低工資標准50%)後與月應支付房租金的負差額,但不得超過本人月繳存的住房公積金量(或家庭人員月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總量)。
2)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比例提取
提取金額為支取額=(月房租金-月家庭收入×10%)×已交付房租月數(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餘額)
提取網點
無錫公積金提取網點
你網路一下政策吧,不要一上來就想花錢讓別人去弄,白白浪費!
3. 無錫市職工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單有會填的嗎
住房公積金取走 准備資料:首先要准備原單位退休證明身份證、戶口本 詳細原: 本攜帶單位退休證明身份證、戶口本單位辦理住房公積金所公積金管理辦理; 工作員提交材料進行審核確認誤叫繳納公積金銀行創口辦理公積金儲蓄卡(公積金銀行窗口); 材料審核般五工作審核通直接公積金管理提取 總結:住房公積金取,本所住房公積金管理處問現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些手續,前提本住房公積金交夠
4. 無錫公積金支取單在那裡拿
職工申請支取住房公積金,應攜帶單位公積金管理部門開具的《無錫市職工住房公積金(新職工住房補貼)支取申請單》(加蓋單位公章)、本人身份證、《無錫市職工住房公積金(住房補貼)對帳卡》及其密碼,並根據下列支取范圍提供有關資料,按照規定的可支取額支取住房公積金。
1、購房支取
提供本人名下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權證》原件或經房屋產權監理部門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和首付款收據原件或契稅完稅憑證原件或《江蘇省公有住房出售收入專用票據》原件。
可支取金額為合同簽訂日期或《房屋所有權證》簽發日期的本人住房公積金帳戶余額(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餘額)。
2、建房支取
提供本人經規劃部門批準的自建自住住房《建設規劃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
可支取金額為《建設規劃許可證》批准日期順延一年的本人住房公積金帳戶余額(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餘額)。
3、大修住房支取
提供(1)本人經城建管理部門批準的自建自住住房大修證明原件或經無錫市物業管理中心確認的房改房、商品房《大修住房費用分攤表》原件;(2)本人名下的自建自住住房《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及復印件。
可支取金額為大修證明簽發日期的本人住房公積金帳戶余額(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餘額),或《大修住房費用分攤表》明確的應由本人承擔的大修理費用金額。
4、歸還購、建、大修自住住房貸款支取
提供(1)本人的購、建、大修自住住房貸款合同及借款借據;(2)本人名下的自住住房《房屋所有權證》原件。
歸還購、建、大修自住住房貸款採取支票轉帳還貸方式(不支取現金),每年辦理一次,辦理時間為每年四月或十月。職工如歸還住房公積金貸款,可與無錫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含各下設機構)簽訂住房公積金委託還貸協議,公積金管理中心在每年十一月將委託人的住房公積金帳戶余額沖抵其住房公積金貸款。
可支取金額為無錫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受理之日(簽訂委託還貸協議的按每年10月31日)本人住房公積金帳戶余額(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餘額)。如職工公積金帳戶余額大於職工剩餘貸款本息額,還貸支取額按職工剩餘貸款本息額支取。
5、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比例支取
提供(1)本人租住住房的《房屋租賃契約》原件;(2)本人及同戶家庭成員所在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3)《無錫市公有住房租金收據》原件或《江蘇省無錫市租賃收入發票》原件。
可支取金額=(月住房租金-月家庭收入×10%)×已交付房租月數(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餘額)。
6、離、退休支取
提供離休或退休證原件。
可支取金額為本人住房公積金帳戶余額(包括利息)。
7、調離本市支取
提供(1)本人與本市公積金繳存單位脫離勞動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2)本人戶口遷移證明或外地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可支取金額為本人住房公積金帳戶余額(包括利息)。
8、出境定居支取
提供本人經公安部門批準的出境定居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可支取金額為本人住房公積金帳戶余額(包括利息)。
9、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支取
提供(1)本人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2)勞動部門出具的傷殘鑒定證明或民政部門簽發的殘疾證原件及復印件。
可支取金額為本人住房公積金帳戶余額(包括利息)。
10、男職工年滿45周歲,女職工年滿40周歲,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未再就業支取
提供本人的《就業登記證》或《再就業優惠證》原件及復印件。
可支取金額為本人住房公積金帳戶余額(包括利息)。
11、職工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支取
提供職工本人的《無錫市特困職工優惠證》或《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原件及復印件。
可支取金額為申請之日本人住房公積金帳戶余額(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餘額,每季度辦理一次)。
12、職工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難支取
提供(1)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職工本人重大疾病(重大疾病的確認參照醫療保險的有關規定)診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2)醫療繳費依據;(3)單位出具的職工家庭生活困難證明。
可支取金額(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餘額)為不超過個人醫葯費自理部分。
13、職工家庭遭遇重大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難支取
提供(1)有關職能部門出具的重大突發事件(如車禍、火災、意外人身傷害等)證明原件及復印件;(2)單位出具的家庭生活困難證明。
可支取金額為遭遇重大突發事件之日本人住房公積金帳戶余額(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餘額)。
14、職工連續失業滿三年且未再就業支取
提供本人的《就業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
可支取金額為申請之日本人住房公積金帳戶余額(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餘額)。
15、職工辦理個體工商登記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支取
提供(1)本人的個體工商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2)本人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可支取金額為本人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余額(包括利息)。已經憑個體工商營業執照建立住房公積金帳戶的個體工商戶不參照本條規定執行。
16、職工被判處刑罰支取
提供法院判決書原件及復印件。
可支取金額為申請之日本人住房公積金帳戶余額(包括利息)。
17、職工死亡支取
提供(1)職工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2)繼承權公證書或接受遺贈公證書或人民法院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原件及復印件;(3)繼承人、受遺贈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可支取金額為死亡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余額(包括利息)。
所有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支取死亡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必須同時到市公積金中心辦理支取手續。因特殊情況所有繼承人或受遺贈人不能同時到場辦理的,需提供經公證的委託授權書。為方便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支取死亡職工的住房公積金,死亡職工所在單位可委派指定的經辦人(攜帶經辦人身份證、單位介紹信、職工死亡證明)向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死亡職工住房公積金劃入單位銀行存款帳戶的手續,然後由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向單位辦理支取死亡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手續。
18、其他
(1)職工申領本人公積金,如委託他人代領,受託人除按上述規定帶齊有關資料外,還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申請人配偶依據以上1、2、3、4、5、11、12、13條提取住房公積金,除提供上述有關資料外另需提供婚姻關系證明。
(3)同戶(戶籍所在地一致)直系親屬【直系親屬指父(母)子(女)或祖孫關系】依據以上1、2、3、4、5、11、12、13條支取住房公積金,除提供上述有關資料外另需提供其戶口簿。
(4)職工支取住房公積金時需輸入本人《無錫市職工住房公積金(住房補貼)對帳卡》密碼。密碼如有遺忘,只能由本人攜帶本人身份證和《無錫市職工住房公積金(住房補貼)對帳卡》查詢,任何人不得代為查詢。
(5)上述所需提供的復印件均由無錫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留存。
(6)職工全額支取本人住房公積金帳戶余額後,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隨之注銷。
(7)新職工住房補貼的支取參照本住房公積金支取規定執行。
無錫本地戶口的不能取出,外地戶口在無錫的可以全部取出。
提取公積金程序為:
(1)職工提取公積金,首先向單位提出申請,經單位審核屬實後,填寫《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一式二聯)和《公積金提取明細表》(一式二聯),加蓋公章及財務印鑒;
(2)繳存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公積金提取明細表》及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到公積金中心辦理提取;
(3)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將轉賬支票交回單位財務部門,財務部門按所列金額給付職工現金。具體您可以點擊《西安市住房公積金提取實施細則(暫行)》進行查看更多關於公積金方面的信息
職工償還個人自住住房貸款的,職工及其配偶均可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償還貸款本息。每年可提取一次直至貸款結清為止。累計提取總額不得超過貸款本息和。
其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並能按規定提供合法、有效證明的職工,可申請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達到國家法定離退休年齡,或已正式辦理了離退休手續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買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六)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資收入15%以上部分的;
(七)正在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親屬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九)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十)連續失業兩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本地區最低工資收入,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十一)職工在職去世,有繼承人或受遺贈人領取的;
(十二)職工為農業戶口或非本市戶口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再次,提取額度和次數:
(一)屬於上述提取條件中第(一)、(五)項提取情形的,賬面留存最近三個月繳存額,取至百元位整數;
屬於上述提取條件中第(二)、(三)、(四)、(十)、(十一)、(十二)項提取情形的,公積金本息一次結清,同時注銷職工個人賬戶;
屬於上述提取條件中第(六)項提取情形的,每年辦理一次提取手續,在賬面留存最近三個月繳存額前提下,提取額為(月租金-家庭月工資收入×15%)×12,提取至百元位整數;
屬於上述提取條件中第(七)項提取情形的,在職職工每年辦理一次提取手續,提取時按賬面余額留存十元及角分余額,提取至整數;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職工,提取時做銷戶處理;
屬於上述提取條件中第(八)、(九)項提取情形的,職工家庭應負擔費用超出家庭成員公積金賬戶余額的,提取時按賬面余額留存十元及角分余額,提取至整數;職工家庭應負擔費用小於家庭成員公積金賬戶余額的,提取額不得超過應負擔費用,提取至整數。屬於第八項提取情形的,一年辦理一次提取手續;
屬於第九項提取情形的,同一事項只辦理一次提取手續。
(二)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無個人住房貸款的,提取辦理時限為自合同簽定之日起或事項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只辦理一次提取手續,超過時限不再受理;
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所需資金,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足的,可提取其配偶公積金賬戶存儲余額,仍不足的,在自願資助的前提下,還可提取其子女或父母公積金賬戶存儲余額,累計提取總額不能超過購建房總價款。
(三)職工償還個人自住住房貸款的,職工及其配偶均可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償還貸款本息。每年可提取一次直至貸款結清為止。累計提取總額不得超過貸款本息和。
最後,為您提供提取公積金程序:
(1)職工提取公積金,首先向單位提出申請,經單位審核屬實後,填寫《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一式二聯)和《住房公積金提取明細表》(一式二聯),加蓋公章及財務印鑒;
(2)繳存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公積金提取明細表》及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到公積金中心辦理提取;
(3)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將轉賬支票交回單位財務部門,財務部門按所列金額給付職
5. 無錫市職工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單 只知道申請人代碼,公司代碼。怎麼查詢余額
估計可以了吧 你打電話問問公積金管理中心
地址:無錫市五愛路34號 郵編:214031
語言電話查詢:16882252
市中心歸集科:82731738
市中心貸款科:82769570
市中心支取科:82739991
江陰市分中心:86806995
宜興市分中心:87984595
錫山區管理部:88707945
惠山區管理部:82409233
網路信息管理:82739149
一、職工申請,單位審核
職工持有關證明向單位書面或口頭提出申請,單位依據職工申請出具《無錫市職工住房公積金(新職工住房補貼)支取申請單》,並加蓋單位公章。
二、依據不同情況需提供的所有相關證明材料
1、購房提取
提供本人的《房屋所有權證》原件或經無錫市產權監理處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和首付款收據原件或契稅完稅憑證原件或《江蘇省公有住房出售收入專用票據》原件。
2、建房提取
提供規劃部門批準的《建設規劃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
3、大修住房提取
(1)提供城建管理部門批準的大修證明(自建私房)原件或經無錫市物業管理中心認定的《大修住房費用分攤表》(房改房、商品房、單體住宅、二手房)原件。
(2)提供本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及復印件。
註:職工憑房屋大修管理部門出具的大修證明提取住房公積金後,再次大修自住住房需要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除提供房屋大修管理部門出具的大修證明外,還需提供房屋安全鑒定部門根據房屋完損等級出具的建議房屋大修的證明。
4、還貸提取
(1)提供購房貸款合同。
(2)提供借款借據。
(3)提供本人的《房屋所有權證》原件。
(4)每年辦理一次,四月或十月辦理。若職工辦理的貸款為住房公積金貸款,可委託中心辦理公積金還貸手續,由中心在每年十一月將該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余額沖抵其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委託期限內,該職工不必再來我中心辦理還貸手續。
5、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比例提取
(1)提供《房屋租賃契約》原件。
(2)提供同戶家庭成員由其所在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
(3)提供《無錫市公有住房租金收據》原件或《江蘇省無錫市租賃收入發票》原件。
6、離、退休提取
提供離、退休證原件。
7、調離本市提取
(1)提供與本市公積金繳存單位脫離勞動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提供戶口遷移證明或外地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8、出境定居提取
提供公安部門批準的出境定居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9、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提取
(1)提供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提供勞動部門出具的傷殘鑒定證明或民政部門簽發的殘疾證原件及復印件。
10、男職工年滿45周歲,女職工年滿40周歲,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未再就業提取
提供本人的《就業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
11、職工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提取
提供《無錫市特困職工優惠證》或《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原件及復印件。
(每季度辦理一次)
12、職工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難提取
(1)提供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疾病診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提供醫療繳費依據。
(重大疾病的確認參照醫療保險中的相關規定)
13、職工遭遇重大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難提取(如車禍、火災、意外人身傷害等)
提供由相關職能部門出具的重大突發事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14、職工連續失業滿三年且未再就業提取
提供本人的《就業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
15、職工辦理個體工商登記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提取
(1)提供本人的個體工商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2)提供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已經憑個體工商營業執照建立住房公積金帳戶的個體工商戶不再參照本規定執行)
16、職工被判處刑罰提取
提供法院判決書原件及復印件。
17、職工死亡提取
(1)提供職工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提供繼承權公證書或人民法院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原件及復印件。
(3)提供繼承人、受遺贈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註:A、申領人申領本人公積金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如由他人代領,代領人需提供申領人身份證原件和代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B、申請人配偶依據以上1、2、3、4、5、11、12、13條提取住房公積金,除提供上述有關資料外另需提供婚姻關系證明。
C、同戶直系親屬依據以上1、2、3、4、5、11、12、13條提取住房公積金,除提供上述有關資料外另需提供戶口簿(直系親屬指父母、子女)。
D、職工支取住房公積金時需輸入個人公積金對帳卡密碼。密碼如有遺忘,只能由本人攜帶身份證和公積金對帳卡查詢,其他任何人不得代為查詢。
E、新職工住房補貼的提取參照住房公積金提取規定執行。
F、以上所需提供的復印件均由本中心留存。
四、中心審批
職工攜帶單位開具的《無錫市職工住房公積金(新職工住房補貼)支取申請單》和相關證明材料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提取審批和提款手續。
(一)審查住房公積金提取額度。
1、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提取至合同約定的最後一次付款期或《房屋所有權證》發證當月的住房公積金帳戶余額(以百元為單位)。
2、償還貸款本息的,可提取申請之日住房公積金帳戶余額(以百元為單位)。
3、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比例提取的,支取額=(月房租金-月家庭收入×10%)×已交付房租月數(以百元為單位)。
4、職工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職工患重大疾病或遭遇重大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職工失業滿三年未再就業的,可提取申請之日住房公積金帳戶余額(以百元為單位)。
5、職工被判處刑罰的,可提取申請之日住房公積金帳戶余額(以百元為單位)。
6、離休的;退休的;出境定居的;調離本市的;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男職工年滿45周歲女職工年滿40周歲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再就業的;職工辦理個體工商登記的,可提取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全部余額,並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
7、職工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該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存儲余額,並辦理銷戶手續。
(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經辦人員對符合提取條件的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並告知職工到銀行駐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出納專櫃辦理提款手續。
6. 無錫的住房公積金怎麼提取啊
員工可以攜帶本人身份證到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直接進行查詢即可。
員工也可以選擇在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上自行查詢。
7. 無錫地區住房公積金領取要什麼手續
無錫市住房公積金及新職工住房補貼的支取
加入時間:2007-04-19
一、職工申請,單位審核
職工持有關證明向單位書面或口頭提出申請,單位依據職工申請出具《無錫市職工住房公積金(新職工住房補貼)支取申請單》,並加蓋單位公章。
二、依據不同情況需提供的所有相關證明材料
1、購房提取
提供本人的《房屋所有權證》原件或經無錫市產權監理處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和首付款收據原件或契稅完稅憑證原件或《江蘇省公有住房出售收入專用票據》原件。
2、建房提取
提供規劃部門批準的《建設規劃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
3、大修住房提取
(1)提供城建管理部門批準的大修證明(自建私房)原件或經無錫市物業管理中心認定的《大修住房費用分攤表》(房改房、商品房、單體住宅、二手房)原件。
(2)提供本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及復印件。
註:職工憑房屋大修管理部門出具的大修證明提取住房公積金後,再次大修自住住房需要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除提供房屋大修管理部門出具的大修證明外,還需提供房屋安全鑒定部門根據房屋完損等級出具的建議房屋大修的證明。
4、還貸提取
(1)提供購房貸款合同。
(2)提供借款借據。
(3)提供本人的《房屋所有權證》原件。
(4)每年辦理一次,四月或十月辦理。若職工辦理的貸款為住房公積金貸款,可委託中心辦理公積金還貸手續,由中心在每年十一月將該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余額沖抵其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委託期限內,該職工不必再來我中心辦理還貸手續。
5、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比例提取
(1)提供《房屋租賃契約》原件。
(2)提供同戶家庭成員由其所在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
(3)提供《無錫市公有住房租金收據》原件或《江蘇省無錫市租賃收入發票》原件。
6、離、退休提取
提供離、退休證原件。
7、調離本市提取
(1)提供與本市公積金繳存單位脫離勞動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提供戶口遷移證明或外地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8、出境定居提取
提供公安部門批準的出境定居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9、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提取
(1)提供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提供勞動部門出具的傷殘鑒定證明或民政部門簽發的殘疾證原件及復印件。
10、男職工年滿45周歲,女職工年滿40周歲,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未再就業提取
提供本人的《就業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
11、職工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提取
提供《無錫市特困職工優惠證》或《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原件及復印件。
(每季度辦理一次)
12、職工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難提取
(1)提供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疾病診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提供醫療繳費依據。
(重大疾病的確認參照醫療保險中的相關規定)
13、職工遭遇重大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難提取(如車禍、火災、意外人身傷害等)
提供由相關職能部門出具的重大突發事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14、職工連續失業滿三年且未再就業提取
提供本人的《就業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
15、職工辦理個體工商登記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提取
(1)提供本人的個體工商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2)提供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已經憑個體工商營業執照建立住房公積金帳戶的個體工商戶不再參照本規定執行)
16、職工被判處刑罰提取
提供法院判決書原件及復印件。
17、職工死亡提取
(1)提供職工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提供繼承權公證書或人民法院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原件及復印件。
(3)提供繼承人、受遺贈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註:A、申領人申領本人公積金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如由他人代領,代領人需提供申領人身份證原件和代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B、申請人配偶依據以上1、2、3、4、5、11、12、13條提取住房公積金,除提供上述有關資料外另需提供婚姻關系證明。
C、同戶直系親屬依據以上1、2、3、4、5、11、12、13條提取住房公積金,除提供上述有關資料外另需提供戶口簿(直系親屬指父母、子女)。
D、職工支取住房公積金時需輸入個人公積金對帳卡密碼。密碼如有遺忘,只能由本人攜帶身份證和公積金對帳卡查詢,其他任何人不得代為查詢。
E、新職工住房補貼的提取參照住房公積金提取規定執行。
F、以上所需提供的復印件均由本中心留存。
四、中心審批
職工攜帶單位開具的《無錫市職工住房公積金(新職工住房補貼)支取申請單》和相關證明材料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提取審批和提款手續。
(一)審查住房公積金提取額度。
1、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提取至合同約定的最後一次付款期或《房屋所有權證》發證當月的住房公積金帳戶余額(以百元為單位)。
2、償還貸款本息的,可提取申請之日住房公積金帳戶余額(以百元為單位)。
3、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比例提取的,支取額=(月房租金-月家庭收入×10%)×已交付房租月數(以百元為單位)。
4、職工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職工患重大疾病或遭遇重大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職工失業滿三年未再就業的,可提取申請之日住房公積金帳戶余額(以百元為單位)。
5、職工被判處刑罰的,可提取申請之日住房公積金帳戶余額(以百元為單位)。
6、離休的;退休的;出境定居的;調離本市的;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男職工年滿45周歲女職工年滿40周歲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再就業的;職工辦理個體工商登記的,可提取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全部余額,並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
7、職工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該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存儲余額,並辦理銷戶手續。
(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經辦人員對符合提取條件的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並告知職工到銀行駐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出納專櫃辦理提款手續。
8. 無錫地區如何支取公積金
無錫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答復:
住房公積金可以憑戶口本、身份證、退工單、公積金支取單辦理支取手續。提取現金。
具體時限建議咨詢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該是82739991
9. 無錫住房公積金如何提取
帶上公司給你的離職報告單,戶口本,身份證,住房公積金申請表最好先去拿了,回來填,公司要蓋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