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積金怎麼提取出來
1、離開工作地:如果你在一個城市繳納公積金,來年離職前往其他城市工作,甚至未內來也不會在回來,這種情容況就可以拿著證明去提取公積金。
2、去其他地區定居:如果進行移民,國外、港、澳、台地區定居,不會回到中國居住,這種情況公積金也是可以提取的。
3、喪失勞動能力/低保生活保障:是比較特殊的情況,生活能力困難,沒有經濟來源,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士,是可以提取公積金的。
4、當事人死亡、繼承人提取:按照相關法律規定,一旦任職的員工死亡,之前繳納的公積金是可以提取出來的,提取人應該由繼承人繼承。
5、支付房租:每個地區的情況不同,對於支付房租這種提取公積金的方式,額度也有不同限制,不過前提都是需要本人或者家庭在當地無住房。
6、支付直系親屬大病醫療費用:並非得了重病都可以提取公積金,不僅需要符合當地政策,還有身份和時間限制,前者是固定,需要時支付本人或者配偶、子女,後者根據地區來決定。
7、為子女購房:這種情況需要出具相關購房合同和繳存公積金的相關證明,也是具有一定額度限制的,各地區情況不同,需要向有關部分了解。
⑵ 我想提取住房公積金要怎麼才能取呢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1、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購房合同、協議或者其他證明;
2、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設、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3、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規劃行政等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4、退休的,提供退休證明;
5、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和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6、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未重新就業滿五年的,提供未就業證明;
7、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證明;
8、戶口遷出本省行政區域的,提供遷移證明;
9、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提供購房貸款合同;
10、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資收入證明和住房租賃合同;
11、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供戶口證明和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12、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2)達豐住房公積金提取擴展閱讀
提取住房公積金所需要的材料
1、結婚證和復印件,如果辦理人沒有結婚的話不需要。
2、身份證明材料。已婚人員需要提供夫妻二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這兩者都要包括,缺一不可。需要注意的是,這一點不是只針對已婚人士,未婚的單身人員也是需要提供身份證及復印件的。
3、需要提供房屋產權證及其復印件。這一項是針對有房的人,假如自己本身沒房,而是租房的話,需要提供的就是所租住房屋的產權證的復印件。
4、離、退休證明。這一條是對於已經離休或者退休的人來說的,這類人想要提取公積金的話,是需要向有關部門出示公司開具的離、退休證明的。
5、帶相關低保證明辦理,這一條是對於生活困難、低收入群體來說的,但是重要的還是得帶著身份證、戶口本等一系列復印件去辦理。
⑶ 請問在達豐辭職以後住房公積金怎麼取出來
公積金是跟著檔案一塊兒走的,你可以在你所在的單位帶上身份證
⑷ 急著用錢,想把住房公積金如何提取出來如何取
不能用。
第六條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住房公積金賬戶被依法查封、凍結的;
(二)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商住兩用房及償還商住兩用房貸款本息的;
(三)以贈與、繼承、分割、合並、交換等方式取得具有所有權自住住房的。
第二章 提取條件和額度
第七條 除注銷住房公積金賬戶(以下簡稱銷戶)外,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年以上,且所在單位不得欠繳住房公積金;並且除託管職工外,住房公積金賬戶應為正常繳存狀態。
職工銷戶的,應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第八條 符合第七條規定的職工,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離休、退休的;
(二)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三)出境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區定居的;
(四)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
(五)償還購買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六)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資收入15%的;
(七)戶籍在大連市行政區域內並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農業戶口職工,與單位解除(終止)勞動(人事)關系的。
依照前款第(一)、(二)、(三)、(七)項規定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應同時注銷賬戶。
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以依照《繼承法》提取其住房公積金賬戶中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並入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
第九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管理中心審核同意,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託管職工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二)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1、50周歲以上的男職工或45周歲以上的女職工與單位解除(終止)勞動(人事)關系二年以上未再就業的;
2、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遇到下列突發事件的:
(1)患有《大連市特困居民重大疾病醫療救助暫行辦法》所列重大疾病的;
(2)因交通事故、醫療事故、工傷事故、產品質量事故或其他人身傷害事故受到嚴重人身傷害的;
(3)因見義勇為或為保護社會公共利益而使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嚴重損害的;
(4)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難,正在接受社會救濟或家庭生活難以為繼的;
(5)家庭月人均收入低於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資標准,家庭中子女考取國家、省(自治區)、市教育主管和計劃部門錄取計劃內的國家承認學歷的全日制普通大學,無力供其就學的。
按照本條規定提取住房公積金,可不受第十一條限制。
第十條 符合第八條第一款第(四)、(五)、(六)項和第九條提取條件的職工,可以提取房屋所有權人(借款人、承租人)或當事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積金,但應取得被提取人的書面同意,並且合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第十二條規定的額度。
⑸ 住房公積金要怎樣才可以全部提取
我們這只有買房子,不貸款的情況下,才可以取出。貸款的話,公積金裡面的錢是不能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