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住房公積 > 補交住房公積金個稅

補交住房公積金個稅

發布時間:2021-03-16 05:19:07

Ⅰ 企業為職工補繳公積金怎樣計繳個稅

企業為員工補繳當年的住房公積金,需分攤到以前各月份,重新計算各月份個人所得專稅,對於多繳納的屬稅款,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退稅手續。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10號)文件的規定,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具體問題的指導意見》(建金管[2005]5號)等規定精神,單位和個人分別在不超過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12%的幅度內,其實際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允許在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超過個人應負擔的公積金比例,不能在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

Ⅱ 一次性補繳公積金如何抵扣個稅

重慶的情況不太了解。住房公積金扣稅有一條重要的規定是繳存金額不能超出當地的繳存上限,如果有超出部分應按正常比例繳稅。建議去咨詢下當地有關部門,是否超過上限如不超,可以免繳個人所得稅。

Ⅲ 一次性補繳住房公積金,個人所得稅怎麼算

住房公積金按規定不計入個人所得稅納稅基數。因此,職工在繳存住房公積金內、提取容住房公積金本息余額時,免繳個人所得稅。單位和個人超過規定比例和標准繳付的住房公積金,應將超過部分並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

Ⅳ 如果一次補繳幾個月的住房公積金個人所得稅如何處理

對於單位和個人按照規定,一次性補繳的住房公積金,納稅人可以自行選擇在繳版存當月一權次性扣除或分攤到所屬月份分別扣除的辦法,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1999年1月1日以後參加工作的新職工實際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企事業單位和個人分別按照政府規定的比例在不超過職工個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最高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3倍)計算的限額內,允許在計算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

Ⅳ 補繳的住房公積金交個人所得稅嗎

根據《財政來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源於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10號)文件的規定,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具體問題的指導意見》(建金管[2005]5號)等規定精神,單位和個人分別在不超過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12%的幅度內,其實際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允許在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超過個人應負擔的公積金比例,不能在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
企業為員工補繳當年的住房公積金,需分攤到以前各月份,重新計算各月份個人所得稅,對於多繳納的稅款,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退稅手續。

Ⅵ 公積金補繳扣稅該怎麼核算

個人補繳的住房公積金,是在稅前可以抵扣的,不交個人所得稅。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基本養老保險費 基本醫療保險費 失業保險費
住房公積金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10號)第二條規定:「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具體問題的指導意見》(建金管〔2005〕5號)等規定精神,單位和個人分別在不超過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12%的幅度內,其實際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允許在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單位和職工個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平均工資不得超過職工工作地所在設區城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具體標准按照各地有關規定執行。單位和個人超過上述規定比例和標准繳付的住房公積金,應將超過部分並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
以及根據《安徽省地方稅務局關於補發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問題的公告》(2015年第3號)規定:「規范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和有關政策規定,現就補發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問題公告如下:對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因政策性調資、職務晉升、新員工定級、單位籌建期或資金困難等原因補發以前月份工資、薪金,代扣代繳單位應將個人所補發工資、薪金歸屬到工資、薪金所屬月份重新計算應納個人所得稅,減去已繳個人所得稅,計算出應補個人所得稅,並於補發工資、薪金當月申報繳納。代扣代繳單位應留存補發工資、薪金相關證明資料備查。」
因此,若您符合上述規定的補發工資薪金的情況,可將個人所補發工資、薪金歸屬到工資、薪金所屬月份重新計算應納個人所得稅,減去已繳個人所得稅,計算出應補個人所得稅,並於補發工資、薪金當月申報繳納;如不符合應將超出部門金額計入當月工資薪金計征個人所得稅。

Ⅶ 補交住房公積金是先補交還是先扣稅

你平時發工資的時候,如果按正常操作,必定被扣稅,根據你拿到的實際工資數。平時交公積金有抵稅作用,不存在先扣稅一說。即使補交公積金,也必定是先要補交的。

Ⅷ 補繳上月住房公積金個人部分可以在個人所得稅前扣除么

補繳上月住房公積金是可以作為個人所得稅的稅前扣除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三)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四)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後的余額為收入額。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

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進行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國務院規定對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實行全額稅前扣除的,從其規定。

本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專項扣除,包括居民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的范圍和標准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具體范圍、標准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確定,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8)補交住房公積金個稅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三條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一款第一項所稱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包括個人繳付符合國家規定的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個人購買符合國家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的支出,以及國務院規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項目。

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以居民個人一個納稅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為限額;一個納稅年度扣除不完的,不結轉以後年度扣除。

第十四條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一款第二項、第四項、第六項所稱每次,分別按照下列方法確定:

(一)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屬於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該項收入為一次;屬於同一項目連續性收入的,以一個月內取得的收入為一次。

(二)財產租賃所得,以一個月內取得的收入為一次。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紅利時取得的收入為一次。

(四)偶然所得,以每次取得該項收入為一次。

Ⅸ 請問住房公積金如何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答: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 失業保險費 住房公積金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10號)第二條的規定,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建設部 財政部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具體問題的指導意見》(建金管[2005]5號)等規定精神,單位和個人分別在不超過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12%的幅度內,其實際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允許在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單位和職工個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平均工資不得超過職工工作地所在設區城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具體標准按照各地有關規定執行。 單位和個人超過上述規定比例和標准繳付的住房公積金,應將超過部分並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

閱讀全文

與補交住房公積金個稅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公司社保賬戶變更說明 瀏覽:719
威遠縣嚴陵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瀏覽:797
鄂州住房公積金帳號 瀏覽:250
江都區建設局與引江棚戶區 瀏覽:717
揚州住房公積金比例 瀏覽:516
無業買社保還需要買公積金嗎 瀏覽:403
退伍軍人住房補貼新政策 瀏覽:385
工資5000深圳交社保後最後拿到多少 瀏覽:373
管城區城鄉建設和交通運輸局招聘 瀏覽:777
杭州濱江住房公積金 瀏覽:856
社保繳費基數有試用期工資嗎 瀏覽:377
建築工程城市規劃專業 瀏覽:656
現代設計建築設計 瀏覽:9
2014年天津社保繳納基數是多少 瀏覽:758
社保交基數高 瀏覽:275
南京社保卡每月返還多少 瀏覽:732
北京社保卡辦理點 瀏覽:827
黃陂前川衛生院生化分析儀中標公告 瀏覽:677
安徽和君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亳州市 瀏覽:455
社保卡上沒有錄入繳費信息嗎 瀏覽: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