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沈陽住房公積金如何提取
現在沈陽公積金不能提取現金了,只能還貸款
2. 沈陽市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哪些資料
1、購房合同或協議原件及復印件;購房全款發票原件及復印件;職工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公積金聯名卡或工資卡。
2、房本原件及復印件;購房全款發票原件及復印件;職工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公積金聯名卡或工資卡
3、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復印件;購房合同的原件及復印件;購房首付款發票、借款發票的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公積金聯名卡或工資卡
4、職工購買二手房的,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提供:
(1)、買房人在房屋所在地的區縣房屋登記部門辦理的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及復印件;
(2)、房管部門代稅務部門開具的契稅完稅憑證及房地產交易發票的原件及復印件;
(3)、如果購房時採用貸款方式,還需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4)、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公積金聯名卡或工資卡
(2)怎麼提取沈陽住房公積金擴展閱讀
1、符合公積金提取的銷戶提取的條件
(1)離退休:離退休證或勞動部門的相關證明、提取人身份證;
(2)戶口遷出本市:公安部門出具的戶口遷出證明、提取人身份證;
(3)出國定居:戶口注銷證明;
(4)喪失勞動能力且解除勞動合同:勞動部門提供的職工喪失勞動能力鑒定及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提取人身份證;
(5)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供戶口證明和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6)職工在職期間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應當提供人民法院判決書;
(7)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應當提供職工死亡證明若其繼承人、受遺贈人提取的,還需提供公證部門對該繼承權或受遺贈權出具的公證書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
3. 沈陽住房公積金提取流程具體有哪些
沈陽公積金提取區分提取類型,有以下種類:
1、現金購買自住住房提取
提取申請人或代辦人(提取申請人配偶、同一戶口的直系親屬或單位公積金經辦員)持相關要件(配偶代辦須提供結婚證或戶口簿、身份證;同一戶口的直系親屬代辦須提供戶口簿、身份證;單位經辦員代辦須提供單位介紹信、身份證)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管理部辦理。
持外市地《不動產權證書》(或《房屋所有權證》)的,待購房所在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核實提取申請人購房信息後,辦理提取。
2、死亡提取
繼承人持相關要件到該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管理部辦理。
3、退休提取
提取申請人或代辦人(提取申請人配偶、同一戶口的直系親屬或單位公積金經辦員)持相關要件(配偶代辦須提供結婚證或戶口簿、身份證;同一戶口的直系親屬代辦須提供戶口簿、身份證;單位經辦員代辦須提供單位介紹信、身份證)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管理部辦理。
4、出境定居提取
提取申請人或代辦人(提取申請人配偶、同一戶口的直系親屬或單位公積金經辦員)持相關要件(配偶代辦須提供結婚證或戶口簿、身份證;同一戶口的直系親屬代辦須提供戶口簿、身份證;單位經辦員代辦須提供單位介紹信、身份證)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管理部辦理。
5、公租房或自租房提取
1、提取申請人持相關要件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管理部進行審核。
2、管理部對提取申請人提供的要件信息進行核實。核實准確的,當場即時辦理。對信息有疑議,須要進一步核實的,3個工作日內辦結。
4. 沈陽住房公積金本市戶口怎麼取現金
沈陽住房公積金的領取只有兩種情況:
一種是已有住房並且持有房證,可以憑房證領取。(有貸款和無貸款的領取不太一樣,詳細情況不是很清楚沒有辦理過)
另一種是住房公積金停交滿一年就可以領取了。這種情況需要到當初辦理公積金的管理中心領取《住房公積金銷戶提取申請審批書》, 並詢問由哪裡蓋章(滿一年後應該是在公積金中心蓋章的,呵呵!還是沒辦理過呢!)再辦理領取。
希望能幫到你!
公積金中心網站
http://www.sygjj.com/sygjj/glb/glb.html
5. 裝修如何提取沈陽住房公積金
只需要本人拿著身份證復印件、產權證以及單位開的公積金提取證明,到公積金中心辦理即版可。權
參考「沈陽市職工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暫行辦法 (沈住公[2004]10號)」中第三章:提取憑證 第八條 提取住房公積金時須提供身份證及復印件、住房公積金查詢磁卡,並按下列要求出具相關證件: (一)購買自住住房的,須出具《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所有權證》(以下簡稱《房屋所有權證》)、《契證》。 建造、翻建具有產權的自住住房的,須提供《房屋所有權證》,區、縣(市)規劃土地等部門頒發的土地使用證(或用地許可證)、規劃許可證等原件及復印件。 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有住房的,須提供區、縣(市)房屋安全鑒定部門的大修鑒定證明及原《房屋所有權證》。 職工建造、翻建及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須經管理中心實地勘察、認可。
6. 沈陽住房公積金提取方法及步驟
期房的話帶著房屋買賣合同、銷售不動產發票、本人身份證、公司財務出具的公積金支取票據。
現房的話帶著房產證、契稅發票、本人身份證、公司財務出具的公積金支取票據。
7. 沈陽住房公積金怎麼提取及提取條件
公租房或自租房提取須知:
辦理流程:
1、提取申請人持相關要件到繳存住房公積金回的管理部進行審核。答
2、管理部對提取申請人提供的要件信息進行核實。核實准確的,當場即時辦理。對信息有疑議,須要進一步核實的,3個工作日內辦結。
申請條件:
1、提取申請人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
2、提取申請人及配偶在我市無自有產權住房且租房自住的;
3、租住的房屋屬性須為住宅;
4、自租房提取的房屋須在沈陽市房產局指定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機關進行登記備案;
5、公租房提取的房屋須為公租房或廉租房。
(7)怎麼提取沈陽住房公積金擴展閱讀:
辦理要件:
1、身份證(已婚提取申請人夫妻雙方均須提供);
2、《居民戶口簿》或《結婚證》(已婚提取申請人提供);
3、住房公積金聯名卡;
4、自租房提取提供《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具體辦理事宜附後;
5、公租房提取提供房屋租賃合同和租金繳納收據。
8. 沈陽住房公積金怎麼能提取出來,裝修能提出來么
裝修不能提取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關規定應該具備下列條件:
(一)職工所在單位和職工本人每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二)符合《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購買」是指職工買下住房,擁有所購住房的所有權,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鎮居民經房地產管理機關、城市規劃管理機關等部門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對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設計、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牽動或拆換住房部分主體構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職工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7、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大致手續如下:
(一)首先向本單位提出申請,單位審核個人提交的相關證明後,符合提取條件的,單位填寫住房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並加蓋預留印鑒。
(二)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連同有關證明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到給本單位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公積金中心(以下簡稱為開戶的公積金中心)進行審批。公積金中心完成審批和錄入業務後,在單位填寫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上加蓋公積金審批專用章。
(三)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中心已審批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以及單位填寫並簽章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轉賬憑證」,到開戶的公積金中心辦理轉賬業務,公積金中心將職工申請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賬至其單位基本結算賬戶,由單位取出支付給職工。
9. 沈陽住房公積金提取需准備的材料和流程
職工符合規定提取條件的,應提供本人身份證、相應證明材料及復印件等。由代辦人辦理的,提供委託書及代辦人身份證。相應的證明材料應包括:
1、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和付款憑證;
2、購買二手房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協議或房屋所有權證、契稅完稅憑證;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規劃部門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費用憑證;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資質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證明、房屋權屬證明、工程預決算及支付費用憑證;
5、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借款合同、銀行出具的還款證明;
6、租賃自住住房的,提供經房管部門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房租發票、家庭收入證明;
7、離休、退休的,提供本人離、退休證明或勞動人事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戶籍注銷證明或出境定居的證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提供繳存人死亡證明或被宣告死亡證明、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身份證、繼承權或受遺贈權證明、公證書;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門發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證明;
11、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或失業證明;
12、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流程:
1、住房公積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單位代為辦理。
2、職工符合提取住房公積金條件的,應提供相應證明材料,所在單位予以核實,出具提取證明。
3、單位持提取證明及相關材料,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存儲余額,管理中心於受理申請之日起 3 日內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予提取的決定。
4、管理中心審核准予提取的,在 3 日內將提取額直接劃入職工本人銀行儲蓄存款賬戶。
5、單位申請將提取額劃入單位結算賬戶的,應經職工同意。
6、管理中心審核不準予提取的,告知申請人不準予提取的原因。
7、單位不按規定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的,職工可以憑有效證明材料申請管理中心督促單位辦理,經督促仍不辦理的,管理中心可以依職工申請辦理。
8、職工辦理一次提取手續,可多次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9)怎麼提取沈陽住房公積金擴展閱讀:
根據《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
第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資收入 5% 的;
(七)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九)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十)在職期間判處死刑、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條職工符合本辦法第四條(一)、(五)、(六)、(七)、(八)情形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配偶可以同時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第六條職工提取的住房公積金應優先用於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
第七條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貸款的,職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累計提取總額不應超過實際發生的住房支出。
第八條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使用住房貸款的,其中貸款購買經濟適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職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其他情況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計提取總額不應超過貸款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實際發生的住房支出(包括貸款本息及首付款)。
本辦法實施之前已簽訂借款合同的,按照原提取政策執行。
第九條職工符合本辦法第四條(六)情形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年提取總額不應高於年房租總額超出家庭年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部分。
第十條職工符合本辦法第四條(七)、(八)情形提取住房公積金的,不受額度限制,每月可以提取一次。
第十一條職工符合本辦法第四條(二)、(三)、(四)、(九)、(十)、 ( 十一 ) 情形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存儲余額,同時注銷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
第十二條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該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存儲余額,同時注銷其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該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第十三條除依照本辦法第十一、十二條規定注銷住房公積金帳戶提取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最低應保留人民幣 1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