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為什麼佛山這邊的住房公積金還要留500,不能全部取出呢
因為其要求在不超出其購建和大修理住房的實際支出總額的前提下,每隔一年支取一次。
職工使用提取個人明細下的住房公積金余額,必須符合《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五條的規定:「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同時,按照本中心公示的手續須知提供相應資料。
職工使用提取住房公積金時,個人明細存留的余額不少於500元整。購房、建房、翻建住房和大修理住房提取,在不超出其購建和大修理住房的實際支出總額的前提下,每隔一年支取一次;償還購建房貸款支取,在不超出其購建和大修理住房的實際支出總額的前提下,每隔半年支取一次。
(1)佛山住房公積金擴展閱讀:
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相關要求規定:
1、每年可提取額度最高為6930元。每一年度可提取一次。住房建築面積最高不超過144平方米(或套內面積120平方米),每平方米租金標准最高不超過35元/月。超出上述標准部分,由個人承擔。
2、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必須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定糾正錯誤,將違規提取資金全額退回。從資金全額退回之日計起,一年內不得提取住房公積金、不得申請住房公積金住房抵押貸款。
Ⅱ 在佛山住房公積金如何在網上提取
本人帶著公積金卡和身份證原件先去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一個網路授權,就好比你跟公積金管理中心簽一個協議同意在網路提取公積金,當然需要本人手機驗證,要注冊一個本人的手機號
Ⅲ 外地城鎮戶口在佛山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提供哪些資料
外地戶口提取住房公積金是需要和單位解除勞動關系之後,由離職證明就可攜帶其他資料到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提取手續。如果勞動關系並沒有解除,那麼員工需要達到特定條件才能力辦理公積金提取手續。
進城務工人員因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取
1、戶口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2、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3、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4、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 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 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Ⅳ 佛山市住房公積金怎麼提取
可以到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取,需要准備如下材料:
1、租賃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提取
(1)提取人的身份證、住房公積金對賬簿、銀行賬戶(請關注第三點)、《個人住房公積金存款提取申請表》;
(2)房屋租賃合同;
(3)房租發票或相關管理部門出具的租金繳納證明;
(4)承租人配偶提取的,另外提供結婚證。
2、租賃普通住宅提取
(1)提取人的身份證、住房公積金對賬簿、銀行賬戶(請關注第三點)、《個人住房公積金存款提取申請表》;
(2)經房屋租賃管理部門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
(3)房租發票;
(4)承租人配偶提取的,另外提供結婚證。
3、無房提取
(1)提取人的身份證、住房公積金對賬簿、銀行賬戶(請關注第三點)、《個人住房公積金存款提取申請表》;
(2)房屋管理部門出具的佛山市轄區內的無房產證明。
註:無房提取公積金可以不用到業務窗口排長隊,直接可以通過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申請(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www.fsgjj.gov.cn)進行申報!
(4)佛山住房公積金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繳存范圍:
下列單位及其在職職工
1、機關、事業單位;
2、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港澳台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或經濟組織;
3、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
4、外國及港澳台商投資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常駐代表機構。
網路—住房公積金
Ⅳ 佛山市公司個人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條件
提取條件:
1、購買商品房(含二手房)提取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提取
3、支付房租(租賃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提取
4、支付房租(租賃普通住宅)提取
5、無房提取
6、退休提取
7、出境定居提取
8、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取
9、本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提取
10、繳存職工死亡提取
(5)佛山住房公積金擴展閱讀:
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公安廳 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轉發住房城鄉建設部等四部門關於開展治理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工作的通知》(粵建金〔2018〕115號)的規定,就規范我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的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不得通過離職方式提取。嚴格落實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有關政策,離職的按照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定辦理封存和轉移。
二、租房提取。按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起租首月起12個月內申報,超過12個月申報的,只能按申報當年(自然年)的1月份起計算提取額,以前的部分不作計提。
三、無房提取。申報提取當年度額度(當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為一個提取年度),不往前追溯。
四、加強異地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審核。在外市購建住房等申報提取的,辦理時限調整為7個工作日。
Ⅵ 佛山住房公積金繳費比例是多少誰知道具體怎麼計算
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政策的通知
佛房金管〔回2016〕198號
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答繳存職工:
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民銀行關於規范和階段性適當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通知》(建金〔2016〕74號,以下簡稱「74號文」)的規定,經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我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政策從7月份作如下調整:
一、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按照《條例》第十八條和「74號文」的規定,最高不超過12%、最低不低於5%。
二、住房公積金計繳基數,按照《條例》第十六條規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工資構成,按照國家統計局《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統制字〔1990〕1號文)執行。
三、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可按照《條例》第二十條規定的法定程序,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最低不低於1%。
特此通知。
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Ⅶ 佛山市住房公積金怎麼提取
關注住公積金管理中心。進入按提示操作就可以領到住房公積金。或者是拿買房房產證及身份證到櫃台一次性取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