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濟寧市住房公積金一年可以提取幾次
你好,濟寧一年只可以提一次。
㈡ 濟寧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產權的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4、職工與本市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三年以上未就業的; 5、調動工作並戶口遷出濟寧行政區域的;6、非因公出境定居的;7、償還購房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8、房租超過家庭收入12%比例以上部分的;9 、職工在職期間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10、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及特困職工或同戶籍直系親屬患重大疾病造成生活嚴重困難的
㈢ 濟寧住房公積金能提取裝修嗎
可以提取裝修。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24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版一的,可以提取職權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離休、退休的;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出境定居的;
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總結:該條例第25條規定,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㈣ 濟寧的公積金是否可以提取啊
濟寧的公積金可以請人幫忙提的。
㈤ 濟寧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位置,有哪個公司可幫忙提取呀
濟寧的住房公積金是嗎,應該能夠提取的。
㈥ 辭職後住房公積金怎麼提取,請詳細說明,濟寧地區 需要什麼手續
要與原單位出的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公積金余額清單,身份證。都要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㈦ 山東省濟寧市,住房公積金可以在微信和支付寶上提取了嗎
住房公積金在微信和支付寶上面好像是不能提取的。
㈧ 濟寧住房公積金可以不用資金託管嗎
必須滿一年未就業或公積金託管一年的,公積金才可以不用託管,提取公積金。
一、公積金資金託管
職工與原工作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暫時無其他住房公積金接收單位且住房公積金不符合銷戶提取條件,可以將個人賬戶從原單位賬戶下轉至住房公積金託管賬戶集中管理。
三、濟南市調整部分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為保障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合法權益,進一步規范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近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現行的《濟寧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暫行辦法》中的部分提取條件進行了調整。
一是將原來的「償還首次購房貸款本息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調整為「償還購買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二是對租房情況下提取住房公積金條件的調整,將原有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12%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調整為「租住本市住房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三是將原有的「終止勞動關系三年以上未就業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調整為「終止勞動關系一年以上未就業的,或已納入住房公積金託管戶管理滿一年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其他未涉及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將繼續按原規定執行。
三、職工終止勞動關系一年以上未就業,或已納入託管戶管理滿一年的應提供的材料
1、職工終止勞動關系一年以上未就業的
(1)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失業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如果沒有住房公積金聯名卡,需提供單位收款賬戶信息);
(4)加蓋單位行政公章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兩份。
2、已納入託管戶管理滿一年的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如果沒有住房公積金聯名卡,需提供經管理中心核實批准使用的職工本人的銀行可結算卡)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加蓋單位行政公章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兩份。
㈨ 山東省濟寧市住房公積金的余額查詢
【個人住房公積金余額--查詢】姓名:查詢依據:身份證 公積金賬號查詢信息: 住房公積金個人繳存賬戶查詢說明:
1、輸入姓名及14位帳號或身份證號,點擊開始查詢即可進行查詢。
2、查詢結果中的「繳至月份」是指最後一次匯繳的年月。
3、選擇「個人賬號」或「身份證號」,然後輸入14位帳號或身份證號,點擊「查詢」按鈕即可。
4、如果按「身份證號」不能查到個人賬戶,請催促所在單位收齊本單位身份證號,列印出本單位身份證號與個人賬號對照表,以Excel格式報至單位公積金開戶銀行。
㈩ 濟寧住房公積金怎麼提取
根據相關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專、建造、翻屬建、大修具有自主產權的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首次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12%的;
(七)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綠卡救助的;
(八)終止勞動關系三年以上未就業的;
(九)調動工作並戶口遷出濟寧行政區域的;
(十)職工在職期間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十一)職工被判刑且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十二)因患有重大疾病(本人及配偶患有慢性腎衰、惡性腫瘤、再生障礙性貧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臟瓣膜置換手術、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顱內腫瘤摘除手術、重大器官移植手術、冠狀動脈主動脈手術九種重大疾病)造成生活嚴重困難的。
具體需要的材料可以參閱《濟寧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暫行辦法》,在濟寧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上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