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北京取住房公積金都需要准備什麼材料
申請人本人身份證原件、網簽合同編號和密碼等。
申請人因購買北京市行政區域內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提供申請人本人身份證原件、網簽合同編號和密碼,如無法提供網簽合同編號和密碼,需提供房屋所有權證號或不動產權證號、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或契稅完稅憑證原件。購房人姓名為提取人配偶的,還需提供結婚證原件。
若申請人原在中直分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並辦理過同套住房的提取,轉移至北京地方後申請繼續提取同套房屋剩餘限額的,提供申請人本人身份證原件,無需提供其他材料。申請成功後,申請人在中直分中心的提取額度清零。
(1)住房公積金北京擴展閱讀:
流程:
1、本人辦理的,由本人攜帶材料,選擇任意的管理部及受託銀行代辦點辦理。
2、經辦人辦理的,經辦人攜帶經辦人身份證原件、申請人填寫的《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個人授權、承諾書》一份及上述材料,選擇任意的管理部及受託銀行代辦點辦理。
3、委託他人辦理的,被委託人攜帶委託人及被委託人身份證原件、《個人授權委託書》及上述材料,選擇任意的管理部及受託銀行代辦點辦理。
❷ 北京市住房公積金是如何調整的,公司和個人各交多少
北京現行繳存比例通常為8%至10%。北京市住房公積金根據你單位給你上報的基數與比例來。
如:基數3000元,比例10%,單位300+個人300,賬戶600元/月。
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八條規定,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
(2)住房公積金北京擴展閱讀:
公積金的提取使用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保證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的前提下,經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可以將住房公積金用於購買國債。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擔保。
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應當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開立的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專戶,用於建立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准備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費用和建設城市廉租住房的補充資金。
❸ 北京住房公積金怎麼領取
1、填寫表格。按照樣表填寫《大修、翻建、自建北京市行政區域內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表》。
「所在單位名稱」為申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所在單位。「聯名卡開戶銀行及聯名卡卡號」需為申請人本人的有效住房公積金聯名卡。若申請人原在中直分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時已辦理過公積金聯名卡的,可以繼續使用。
2、提供材料
若申請人原在中直分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並辦理過同套住房的提取,轉移至北京地方後申請繼續提取同套房屋剩餘限額的,申請成功後,申請人在中直分中心的提取額度清零。
3、住房公積金櫃台審核辦理。
由經辦人攜帶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上述材料選擇任意的管理部及受託銀行代辦點辦理。中共中央直屬機關分中心、中央國家機關分中心、北京鐵路分中心的繳存人按所在分中心規定辦理。
(3)住房公積金北京擴展閱讀:
1、《大修、翻建、自建北京市行政區域內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表》一份。
2、申請人身份證原件。
3、房屋所在地的規劃國土部門批准大修、翻建、自建的文件或鄉鎮人民政府批準的文件原件。
4、購買材料的明細發票或分攤到個人的費用發票原件。
5、產權人姓名為提取人配偶的,還需提供結婚證原件。
❹ 北京住房公積金是啥時候開始有的啊
北京的住房公積金是從1997年開始有的,那時候職工每個月只交十幾元錢,剩下的是單位交,一年只有幾百元,很少的,但當時房價非常便宜,每平米在二千元左右,那時用公積金貨款買房的人也很少。
❺ 離開北京,住房公積金怎麼提取
1、參考《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第五章第二十七條,二十八條,二十九條規定,北京住房公積金的提取程序如下:
(1)住房公積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單位代為辦理。職工符合提取住房公積金條件的,應提供相應證明材料,所在單位予以核實,出具提取證明。
(2)單位持提取證明及相關材料,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存儲余額,管理中心於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予提取的決定。管理中心審核准予提取的,在3日內將提取額直接劃入職工本人銀行儲蓄存款賬戶。如果單位申請將提取額劃入單位結算賬戶的,應經職工同意;管理中心審核不準予提取的,告知申請人不準予提取的原因。
(3)單位不按規定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的,職工可以憑有效證明材料申請管理中心督促單位辦理,經督促仍不辦理的,管理中心可以依職工申請辦理。職工辦理一次提取手續,可多次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2、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需要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資收入 5% 的;
(7)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9)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10)在職期間判處死刑、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12)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5)住房公積金北京擴展閱讀:
按照申請提取公積金原因的不同,所需要提交的材料也有所不同,需要區別處理:
1、職工首次提取住房公積金,應出示本人身份證明原件並提供身份證明復印件及相關證明材料。委託他人提取住房公積金 (不含單位辦理提取) ,應提供委託人簽署的授權委託書、委託人身份證明。
2、職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積金,應提供夫妻關系證明。
3、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首次提取應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1)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合作建房、集資建房等自住住房的,提供購房合同或購房協議、購房發票;
(2)購買危改回遷房的,提供拆遷協議、購房發票;
(3)購買二手房的,提供房產證、契稅完稅憑證;
(4)購買公有住宅樓房的,提供單位房管部門出具的購房協議或者購房證明、購房收據;
(5)大修、翻建自住房屋的,提供所屬房管或物業部門的大修證明和產權證明、購買材料的明細發票或分攤到個人的費用發票;
(6)自建自住住房的,提供規劃、房管部門宅基地批復或建房批准證明文件、購買材料及其他施工費用的費用發票。
4、職工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首次提取應提供借款合同、首付款發票。
5、職工支付房租提取的,應提供房屋租賃合同、房租發票、承租人夫妻雙方的收入證明。
6、職工離休、退休提取的,應提供離、退休證或勞動部門相關證明。
7、職工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提取的,應提供勞動部門出具的職工喪失勞動能力鑒定、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證明。
8、職工出境定居提取的,應提供戶口注銷證明。
9、職工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提取的,應提供《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
10、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繼承人、受遺贈人提取的,應提供職工死亡證明、公證部門對該繼承權或受遺贈權出具的公證書或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
11、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取的,應提供戶口證明和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12、職工在職期間判處死刑、判處無 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提取的 ,應提供人民法院判決書。
13、職工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提取的, 應提供單位或所在街道辦事處出具的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