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成都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如何提取
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
1、離休、退休的;
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3、出國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
4、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兩年仍未就業,且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5、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再就業,男性已滿50周歲、女性已滿45周歲,且家庭生活困難的;
6、非成都戶籍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離開本市、成都戶籍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戶籍遷出本市的;
7、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申請提取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
成都住房公積金提取流程如下:
1、申請人准備好辦理提取業務的相關證件和材料,並如實填寫《金華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
2、申請人攜帶《申請書》及相關證件和材料到金華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
3、公積金中心進行審核,經審核同意後出具《住房公積金提取結算憑證》,審核不通過的通知申請人不能通過的原因。
4、申請人攜帶本人身份證、《住房公積金提取結算憑證》,到受託銀行辦理提取現金即可。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
住房公積金的定義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
(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並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
(5)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
㈡ 石家莊住房公積金如何提取
提供資料: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提供房管部門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購房款繳納憑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商品房買賣合同》復印件只需提供標明合同編號、賣方單位名稱、買方姓名、身份證號碼、設計用途、購房地址、房價、付款方式、買賣雙方簽章等信息的所在頁。
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契稅完稅憑證等原件及復印件。
提取金額:職工本人及其配偶、擁有房屋所有權的共同買受人可一次性提取合同簽訂日或房屋所有權證出證日前賬戶余額,提取總額不超過已付房款總額,取整到百元。
如果您購買二手房
提供資料:房屋所有權證、契稅完稅憑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提取金額:職工本人及其配偶、擁有房屋所有權的共同買受人可一次性提取房屋所有權證出證日前賬戶余額,提取總額不超過已付房款總額,取整到百元。
希望可以幫到您。
㈢ 我想提取住房公積金要怎麼才能取呢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1、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購房合同、協議或者其他證明;
2、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設、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3、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規劃行政等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4、退休的,提供退休證明;
5、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和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6、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未重新就業滿五年的,提供未就業證明;
7、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證明;
8、戶口遷出本省行政區域的,提供遷移證明;
9、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提供購房貸款合同;
10、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資收入證明和住房租賃合同;
11、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供戶口證明和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12、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3)住房公積金如何提取擴展閱讀
提取住房公積金所需要的材料
1、結婚證和復印件,如果辦理人沒有結婚的話不需要。
2、身份證明材料。已婚人員需要提供夫妻二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這兩者都要包括,缺一不可。需要注意的是,這一點不是只針對已婚人士,未婚的單身人員也是需要提供身份證及復印件的。
3、需要提供房屋產權證及其復印件。這一項是針對有房的人,假如自己本身沒房,而是租房的話,需要提供的就是所租住房屋的產權證的復印件。
4、離、退休證明。這一條是對於已經離休或者退休的人來說的,這類人想要提取公積金的話,是需要向有關部門出示公司開具的離、退休證明的。
5、帶相關低保證明辦理,這一條是對於生活困難、低收入群體來說的,但是重要的還是得帶著身份證、戶口本等一系列復印件去辦理。
㈣ 住房公積金如何提取
提取條件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持有效提取憑證;
2、離休、退休的持有效提取憑證;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持有效提取憑證;
4、到國外、港、澳、台地區定居的持有效提取憑證;
5、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持有效提取憑證;
6、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並支付房租的持有效提取憑證;
7、非本市戶口職工離開本市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首次提取
1、病患者有效身份證;
2、繳存人的戶口簿,已婚還需提供結婚證;
3、家庭所有成員的收入證明原件;
4、疾病診斷證明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5、社保特定門診批復原件及復印件一份(病患者沒參醫保不需提供);
6、醫院相關治療費用的憑證,如住院費用清單;
7、《職工因家庭突發事件或重大疾病造成生活嚴重困難提取住房公積金申報表》單位蓋公章;
8、當繳存人與當事人為不同戶口的直系親屬關系時,需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關系證明。
辦理要點
1、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和付款憑證;
2、購買二手房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協議或房屋所有權證、契稅完稅憑證;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規劃部門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費用憑證;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資質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證明、房屋權屬證明、工程預決算及支付費用憑證;
5、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借款合同、銀行出具的還款證明;
6、租賃自住住房的,提供經房管部門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房租發票、家庭收入證明;
7、離休、退休的,提供本人離、退休證明或勞動人事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戶籍注銷證明或出境定居的證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提供繳存人死亡證明或被宣告死亡證明、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身份證、繼承權或受遺贈權證明、公證書;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門發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證明;
11、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或失業證明;
12、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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