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住房公積金繳納比例是怎麼算的
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是由當地政府確定的,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八條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1)北京住房公積金繳納比例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三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在受委託銀行設立住房公積金專戶。單位應當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
每個職工只能有一個住房公積金賬戶。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賬,記載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等情況。
B. 北京市住房公積金的繳費比例是多少個人和單位分別承擔多少
按照你的社保繳納基數*12% 12%是最高比例,有些單位是小於12%的。 比如你工資是3000元,單位也是按照3000給你繳納的社保(養老、工傷等),那麼你公積金每月交3000*12%=360元。 單位也給你交360元。 當然360元是最多的。有些單位社保繳納基數是小於你的工資的。
C. 北京2017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是多少
一、繳存基數計算
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職工上年工資總額÷12
工資總額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新參加工作或新調入職工當年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首月工資總額
二、繳存計算
1、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單位資助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
2、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3、單位資助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3)北京住房公積金繳納比例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繳存程序
一、繳存登記
新設立的單位,應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
1、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表
2、批准設立單位的文件原件及復印件,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個人賬戶設立
單位設立或新錄用職工,應自辦理繳存登記之日起20日內辦理職工賬戶設立手續
1、個人住房公積金明細賬戶設立登記表
2、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職工身份證號碼及職工身份證復印件
三、變更登記
單位或職工個人基本信息發生變動,應提供相關證明,自發生變更之日起30日內到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
1、單位辦理信息變更登記材料
①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信息變更登記表
②單位繳存登記事項變更的證明資料及復印件
2、職工辦理信息變更登記材料
①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信息變更登記表
②職工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四、注銷登記
單位因合並、分立、撤銷、破產或者解散而終止的,應自發生之日起30日內辦理注銷登記
1、單位注銷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申請表
2、上級單位或主管部門批准撤銷、解散或破產的文件,人民法院裁定破產清算的文件,工商部門責令關閉的文件和注銷工商登記等文件及復印件
五、賬戶轉移
單位調整或職工工作發生變動,單位應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轉移手續。轉移包括同城轉移和異地轉移,需提供職工調動住房公積金轉移通知書或職工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
D. 2020年北京住房公積金繳納比例是多少我們部門有的人8% 有的5%這樣合理嗎
二零二零年北京住房公積金的家那比例是多少我們部門有不然板子吧有人百分之五這樣的。根據北京住房公積金的管理規定目前最低不能低於百分之五的公積金交匯。
E. 2019北京社保公積金比例是多少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繳存比例
2016住房公積金年度(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12%。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繳存基數
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基數原則上每一住房公積金年度核定一次。繳存單位應於每年5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填報本單位下一住房公積金年度的《住房公積金匯繳(跨年)清冊》,調整繳存基數。
2016年北京公積金繳存基數:7086元
北京關於調整2016住房公積金年度繳存基數及月繳存額上限的通知
繳存上限
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為上一年度北京市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分別乘以當年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執行期為一個住房公積金年度,即當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額上限每年公布一次。
2016住房公積金年度北京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為21258元,月繳存額上限為5102元,職工和單位月繳存額上限均為2551元。
北京關於調整2016住房公積金年度繳存基數及月繳存額上限的通知
繳存下限
2015住房公積金年度,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不得低於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的2015年北京市最低工資標准1720元;下崗、內退等類似情況職工月繳存基數不得低於2015年北京市基本生活費1204元。
緩繳及降比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授權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單位住房公積金緩繳、降低繳存比例申請,並報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備案。單位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下限原則上不低於8%。
F. 北京市住房公積金的繳費比例是多少個人和單位分別承擔多少
按照你的社保繳納基數*12%
12%是最高比例,有些單位是小於12%的。
比如你工資是3000元,單位也是按照3000給你繳納的社保(養老、工傷等),那麼你公積金每月交3000*12%=360元。
單位也給你交360元。
當然360元是最多的。有些單位社保繳納基數是小於你的工資的。
G. 北京住房公積金繳納比例為12%,有沒有下線設置,比如不低於百分之幾
您好!每年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會按您的上年工資核定您的繳費基數,然專後再根據您的屬繳費基數由企業和個人分別承擔12%的費用。有下限。根據國務院頒布實施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八條規定,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謝謝閱讀!
H. 2017年最新住房公積金的繳納比例是多少
分析如下:
1、住房公積金【繳費比例】: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選擇住房公積金繳費比例。但原則上最高繳費額不得超過職工平均工資的10%。用人單位按工資的12%辦理繳納住房公積金。單位和個人都是工資的12%。
5、從2017年7月1日起,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按照住建部發布的《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操作規程》要求,通過平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聯網」,通過統一的平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北京、上海、福州、廣州等20多個城市已經接入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台。2018年5月15日,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於取消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作為住房公積金歸集和貸款業務辦理要件的通知》。
(資料來源:網路:住房公積金)
I. 北京市住房公積金單位與個人繳存比例是多少
住房公積金降低繳存比例、緩繳
(一)調整最低繳存比例。單位申請降低公積金繳存比例的下限由「原則上不低於5%」調整為「原則上不低於8%」。
(二)授權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單位住房公積金降低繳存比例、緩繳申請,並報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備案。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
2013年4月12日
關於2013住房公積金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有關問題的通知
京房公積金管委會〔2013〕1號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經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第十三次全體會議審議通過,現就北京2013住房公積金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2013住房公積金年度(2013年7月1日-2014年6月30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12%。
二、住房公積金繳存額上限
2013住房公積金年度的繳存額上限按照北京市統計局公布的2012年北京市職工月均工資的3倍,分別乘以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12%確定。原則上不允許月繳存住房公積金突破月繳存額上限。
(9)北京住房公積金繳納比例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2011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正在聯合各個部門,研究修訂公積金條例工作中,放開個人提取公積金用於支付住房租金的規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辦法,允許患有重大疾病的職工或其直系親屬提取公積金救急。
2014年,三部門發文,取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保險、公證、新房評估和強制性機構擔保等收費項目,減輕貸款職工負擔。
2015年,《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修訂送審稿)》,擬規定,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5%,不得高於12%。 2016年2月21日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存款利率調整為統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準利率執行,上調後的利率為1.50%。
從2017年7月1日起,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按照住建部發布的《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操作規程》要求,通過平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
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聯網」,通過統一的平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北京、上海、福州、廣州等20多個城市已經接入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台。
2018年5月15日,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於取消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作為住房公積金歸集和貸款業務辦理要件的通知》。
(1)保障性,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制度,為職工較快、較好地解決住房問題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能夠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職工幫助無房職工的機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積金在資金方面為無房職工提供了幫助,體現了職工住房公積金的互助性;
(3)長期性,每一個城鎮在職職工自參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的這一段時間內,都必須繳納個人住房公積金;職工所在單位也應按規定為職工補助繳存住房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