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自建房可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
可以提取的。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所以自建房屋是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
(1)自住房公積金擴展閱讀:
根據《個人銀行結算賬戶提取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
第八條 管理部審核提取申請,對於符合提取條件的,將提取材料、《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等錄入住房公積金信息系統,並確認個人結算賬戶。管理中心會計處匯總前一個工作日住房公積金提取數據,委託銀行將提取款項劃入個人結算賬戶。
住房公積金提取辦理要點:
1、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和付款憑證;
2、購買二手房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協議或房屋所有權證、契稅完稅憑證;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規劃部門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費用憑證;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資質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證明、房屋權屬證明、工程預決算及支付費用憑證;
5、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借款合同、銀行出具的還款證明;
6、租賃自住住房的,提供經房管部門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房租發票、家庭收入證明;
7、離休、退休的,提供本人離、退休證明或勞動人事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戶籍注銷證明或出境定居的證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提供繳存人死亡證明或被宣告死亡證明、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身份證、繼承權或受遺贈權證明、公證書;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門發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證明;
11、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或失業證明;
12、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② 購買自住房怎樣提取住房公積金
貸款的嗎?拿著合同,不動產預售登記,發票去公積金中心
③ 自建房如何提取住房公積金。急。。。。。。
各地提取方式可能不同,以南京為例:
提取程序
(一)職工提供身份證及相關材料;
(二)職工攜帶身份證及相關材料到住房公積金服務網點(銀行、分中心)申請提取;
(三)銀行或中心(分中心)審核;
(四)銀行將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賬至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聯名卡(銀行卡)。
主城區繳存銀行網點實行提取通兌。
申請范圍
(一)購買商品房
(二)購買二手房(含現房)
(三)購買經濟適用房
(四)櫃面償還本中心公積金貸款
(五)櫃面償還商業性住房貸款
(六)租住商品住房
(七)離休、退休
(八)出境定居
(九)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十)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戶口遷出本市或戶口不在本市
(十一)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被市總工會認定為特困職工
(十二)職工本人、配偶、父母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
(十三)連續失業兩年以上,且男職工年滿45周歲、女職工年滿40周歲
(十四)職工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十五)在國有(集體)土地上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十六)在國有(集體)土地上大修自建自住住房
(十七)遇到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重大財產損失導致生活特別困難
(3)自住房公積金擴展閱讀
辦理要件
在國有(集體)土地上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1、《不動產權證書》(翻建提供);
3、《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房屋所在地城建部門出具的相關材料);
4、結婚證(配偶提取提供);
5、身份證;
6、本人住房公積金聯名卡或繳存銀行的銀行卡。
中心(分中心)工作人員現場審核後,職工攜帶相關材料到繳存銀行網點辦理。
在國有(集體)土地上大修自建自住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1、《不動產權證書》;
2、城建部門同意大修的材料;
3、結婚證(配偶提取提供);
4、身份證;
6、本人住房公積金聯名卡或繳存銀行的銀行卡。
中心(分中心)工作人員現場審核後,職工攜帶相關材料到繳存銀行網點辦理。
④ 個人如何辦理住房公積金
個人是無法繳納住房公積金的。
一般情況下,個人是無法繳納住房公積金的,當然也無法辦理住房公積金,而是必須由單位來進行設立和繳納,而且交公積金的話是必須有單位財務的公章才行。
1、假如個人是個體工商戶的話,是可以給個人繳納公積金的,因為我國國家規定,個體工商戶可以為自己繳納公積金。
2、假如個人是單位職員的話,如果公司沒有繳納公積金項目,你可以嘗試和公司領導溝通繳納公積金的事宜,但是如果公司無法替你出的話,你可以自己來全部繳納。
3、假如個人是無業、做微商或者做淘寶的話,你不是單位職業,同時也不是個體工商戶的話,是無法繳納公積金的,這種情況下你只能通過掛靠單位來自己繳納公積金。
(4)自住房公積金擴展閱讀
(1)保障性,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制度,為職工較快、較好地解決住房問題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能夠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職工幫助無房職工的機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積金在資金方面為無房職工提供了幫助,體現了職工住房公積金的互助性;
(3)長期性,每一個城鎮在職職工自參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的這一段時間內,都必須繳納個人住房公積金;職工所在單位也應按規定為職工補助繳存住房公積金。
⑤ 住房公積金可以自己交嗎
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可以申請繳存住房公積金。
由個人繳存者本人攜帶身份證原件辦理,並提供以下材料:
1、戶口簿或居住證原件及復印件(杭州市戶籍可通過數據共享獲取的,免提供此項紙質材料);
2、杭州市近一年城鎮基本養老金繳費證明(免提供此項紙質材料)。
但並不是每個社區城市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都允許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交納住房公積金,具體情況請咨詢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
單位必須給員工繳公積金。無論是國有還是事業單位還是私企,只要屬於強制范圍內的單位在職職工,應由建立勞動關系的單位按照規定辦理繳存登記以及繳存公積金。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監督。
本條例所稱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第十四條新設立的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自登記之日起20日內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
單位合並、分立、撤銷、解散或者破產的,應當自發生上述情況之日起30日內由原單位或者清算組織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並自辦妥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之日起20日內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第十五條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⑥ 住房公積金是不是簽訂自助協議之後就可以提取了
住房公積金不是簽訂自助協議之後就可以提取了,而是必須滿足一定的領取條件才能提取,以《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為例
第二十七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3、支付自住住房房租的;
4、離休、退休的;
5、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6、到國外或者港、澳、台地區定居的;
7、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情形。
依照前款第1、2、3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職工配偶可以同時申請提取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依照前款第4、5、6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6)自住房公積金擴展閱讀:
《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八條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憑死亡證明和繼承或者遺贈證明,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第二十九條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應當按照規定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三日內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第三十條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時,可以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⑦ 住房公積金貸款只能用於自住房嗎
公積金貸款的用途:
1.用於職工購買公有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商品房和住房二級市場購買的合法產權住房;
2.用於企業和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的職工參加單位集資建房;
3.用於職工自建住房,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4.用於職工本人償還商業銀行的自住購房貸款。
是政策類型的,用途針對的就是房屋購買翻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