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重慶市住房公積金怎麼提取
公積金的具體提取方式。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合作建房、集資建房等自住住房的,提供購房合同或購房協議、購房**;購買危改回遷房的,提供拆遷協議、購房**,其購房總金額應為扣除拆遷補償款後的金額;購買二手房的,提供房產證、契稅完稅憑證;購買公有住宅樓房的,提供單位房管部分出具的購房協議或者購房證明、購房收據;大修、翻建自住房屋的,提供所屬房管或物業部門的大修證明和產權證明、購買材料的明細**或分攤到個人的費用**;自建自住住房的,提供規劃、房管部門宅基地批復或建房批准證明文件、購買材料及其他施工費用的費用**;2、離休、退休的;職工因離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提供離、退休證或勞動部門相關證明。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同時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工,可以辦理銷戶提取。提取時應提供勞動部門出具的職工喪失勞動能力鑒定及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4、出境定居的;職工因出境定居就不再繼續繳存住房公積金,其住房公積金帳戶可以撤消即辦理銷戶手續。具體辦理時,應提供護照簽證、**部門出具的戶口注銷證明及國外定居證明等資料。5、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職工因償還住房貸款本息,首次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提供借款合同、首付款**原件及復印件、購房合同的復印件。6、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資收入5%的;職工因支付房租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提供:1、房屋租賃合同原件及復印件。2、**原件及復印件。3、承租人夫妻雙方的收入證明。4、承租人夫妻關系證明。7、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職工因生活困難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提供《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職工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提取住房公積金,不受額度限制,每月可以提取一次。8、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職工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提供單位或所在街道辦事處出具的證明材料。職工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提取住房公積金,不受額度限制,每月可以提取一次。9、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進城務工人員因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提供:戶口證明;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10、 在職期間判處死刑、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職工因在職期間判處死刑、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提供人民法院判決書。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去世或被宣告死亡,一般情況下由職工的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憑**機關開具的職工戶口注銷證明或被宣告死亡證明、繼承人與職工的關系證明或經公證部門公證的遺囑等材料,提取職工帳戶內住房公積金本息余額。
② 重慶住房公積金怎麼提取
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方法有多種,即使不買房也可以通過其他途徑提取,提取是需符合要求,並提供祥光證明材料到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即可:
一、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
提取條件:
職工建造、翻建、大修具有產權自住住房,自審批文件批准之日起1年內,職工及配偶均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合計提取金額不超過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實際支出。
提取要件:
須提供身份證件原件,及以下證明材料的原件復印件:
(一)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國土、規劃或建設部門出具的建房批准證明文件、建房款或材料費發票。
(二)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原房屋所有權證和規劃、建設管理部門出具的翻建批准文件、翻建費用發票。
(三)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房產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大修鑒定文件、大修費用發票。
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產權自住住房的,除提供以上證明材料外,還需提供結婚證或戶口簿。
二、、退休、離職滿兩年、死亡等銷戶提取:
提取條件:
1.退休的;
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調出本市或戶口遷出本市的;
5.職工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滿兩年未再就業的;
6.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
7.農民工或外地戶口職工且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提取要件:
須提供身份證件原件,及以下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1.退休的,應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頒發的本人《退休證》,未取得退休證的出具區(縣)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或單位(單位主管部門)出具的退休證明。
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應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及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協議。
3.出境定居的,需提供戶口注銷證明、出國定居證明;前往港澳的提供港澳身份證等證明文件。
4.調出本市的,需提供調令或調函;戶口遷出本市的,需提供公安機關出具的戶口遷出證明等有關材料。
職工在外地繼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應當按照異地轉移相關規定辦理轉移手續。
5.職工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滿兩年未再就業的,需提供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協議或《失業證》。
職工個人賬戶封存兩年以上的,可不再提供離職證明,因單位欠繳導致個人賬戶停繳的除外。
6. 繼承人申請提取死亡職工住房公積金的,須提供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或戶口注銷證明、確認繼承人權利的公證書或人民法院判決或調解文件(上述文件中載明的繼承人均須到場確認,如只有一個繼承人,則上述文件應明確是否為唯一繼承人)。
三、重大疾病提取:
提取條件:
職工或其直系親屬(配偶、子女、父母)患惡性腫瘤、急性心肌梗塞、腦中風後遺症、冠狀動脈搭橋術、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幹細胞移植術、終末期腎病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提取要件:
1.身份證件原件。
2.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證明(加蓋醫院診斷證明專用章)原件及復印件。
3.最近一年內的住院專用收據(加蓋醫院收費專用章)原件及復印件。
4.單位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直系親屬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除提供以上證明材料外,還需要提供結婚證、戶口簿或公安機關出具的直系親屬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四、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取:
提取條件:
職工或其直系親屬(配偶、子女、父母)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提取要件:
1.身份證件原件。
2.《重慶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原件及復印件。
3.直系親屬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還需提供結婚證、戶口簿或公安機關出具的直系親屬關系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五、農民工提取:
提取條件:
繳存職工為農民工的。
提取要件:
1.身份證件原件。
2.農村戶口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六、職工支付租賃住房房租提取:
提取條件:
職工及其配偶在我市行政區域內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在房屋租賃期內的,按以下條件提取:
(1)租賃公共租賃住房的,按照實際房租支出提取,夫妻雙方合計提取金額不超過一年的租賃費用。
(2)租賃商品住房的,按照下列額度提取:
1.職工未提供登記備案的租房合同及租房完稅證明的,提取金額不超過一年的提取限額,單身職工提取限額為:主城區每月900元(10800元/年)、主城區以外區縣每月600元(7200元/年);夫妻雙方提取限額為:主城區每月1800元(21600元/年)、主城區以外區縣每月1200元(14400元/年)。
2.職工提供登記備案的租房合同及租房完稅證明的,按照實際房租支出提取,夫妻雙方合計提取金額不超過一年的租賃費用。
提取要件:
須提供身份證件原件,及以下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一)租賃公共租賃住房自住的,應提供:
1.與當地公共租賃住房管理機構簽訂的租房合同;
2.租金繳納證明;
3.已婚職工應提供結婚證,單身職工應出具《單身聲明》。
(二)租賃商品房職工申請按照我市規定提取限額提取的,應提供:已婚職工應提供結婚證,單身職工應出具《單身聲明》。
(三)租賃商品房職工申請按照實際房租支出提取的,應提供:
1.經房地產管理機關登記有效的租房合同;
2.房租完稅證明;
3.已婚職工應提供結婚證,單身職工應出具《單身聲明》。
(2)重慶住房公積金提取擴展閱讀:
單位在職職工提取辦理方式、地點、時限:
辦理方式:
單位在職職工由單位經辦人統一辦理,有條件的遠郊區縣分中心可面向職工個人辦理。
退休職工由單位統一辦理提取手續,單位不得以退休為由將職工個人賬戶集中封存。
需填表格:
單位統一辦理的:
1.職工個人填寫:《住房公積金批量提取個人申請表》(一式一份/每人);申請辦理租房提取職工填寫《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屋租賃費用申請表》(一式一份/每人),不再填寫《住房公積金批量提取個人申請表》;
2.單位填寫:《住房公積金批量提取單位匯總表》(一式一份/每批)。
職工個人申請辦理的:職工個人填寫《住房公積金個人提取申請表》(一式一份/每人)。
辦理地點:
1.主城區: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辦事處
(1)渝中辦事處(渝中區、大渡口區、九龍坡區);
(2)江北辦事處(江北區、渝北區);
(3)沙坪壩辦事處(沙坪壩區、北碚區);
(4)南岸辦事處(南岸、巴南);
2.遠郊區縣: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區縣分中心。
辦理時限:
15個工作日。
參考資料來源: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參考資料來源: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退休、離職滿兩年、死亡等銷戶提取
參考資料來源: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重大疾病提取
參考資料來源: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取
參考資料來源: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農民工提取
參考資料來源: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職工支付租賃住房房租提取
參考資料來源: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單位在職職工提取辦理方式、地點
③ 重慶應該如何才可以提取公積金
以下情況都可提取 一、辦理方式單位在職職工由單位經辦人統一辦理,有條件的遠郊區縣分中心可面向職工個人辦理。退休職工由單位統一辦理提取手續,單位不得以退休為由將職工個人賬戶集中封存。二、需填表格單位統一辦理的:1.職工個人填寫《住房公積金批量提取個人申請表》(一式一份/每人);申請辦理租房提取職工填寫《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屋租賃費用申請表》(一式一份/每人),不再填寫《住房公積金批量提取個人申請表》; 2.單位填寫《住房公積金批量提取單位匯總表》(一式一份/每批)。職工個人申請辦理的:職工個人填寫《住房公積金個人提取申請表》(一式一份/每人)。三、辦理地點 1.主城區: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辦事處(1)渝中辦事處(渝中區、大渡口區、九龍坡區);(2)江北辦事處(江北區、渝北區);(3)沙坪壩辦事處(沙坪壩區、北碚區);(4)南岸辦事處(南岸、巴南); 2.遠郊區縣: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區縣分中心。(註:主城區繳存單位前往單位住房公積金開戶銀行所在地所屬的辦事處辦理公積金相關業務;遠郊區縣繳存單位前往各區縣分中心辦理公積金相關業務。)四、辦理時限 15個工作日。五、注意事項 1.職工有兩個以上個人賬戶的,應當先行辦理個人賬戶合並手續後,方能申請辦理提取手續。
④ 重慶提取公積金需要什麼材料
(一)購買重慶市市新建商品住房的,須提供:
1、房屋所有權證或《預售商品房買賣合同登記備案證明》或購房合同;
2、增值稅發票或契稅完稅憑證。
(二)購買行政區域外新建商品住房的,須提供:
1、房屋所有權證或《預售商品房買賣合同登記備案證明》;
2、增值稅發票。
(三)購買市二手房的,須提供:
1、房屋所有權證;
2、增值稅發票或含有計稅依據的契稅完稅憑證。
(四)購買市行政區域外二手房的,須提供:
1、房屋所有權證;
2、增值稅發票。
(4)重慶住房公積金提取擴展閱讀
符合首付款提取條件的,須提供首付款發票或全額增值稅發票。不符合首付款提取條件的,不再提供首付款憑據,只須提供最近一年內的銀行還款憑據(憑據上須含貸款賬號)。
以後各次提取時只須提供最近一年內的銀行還款憑據(憑據上須含貸款賬號)。借款人配偶提取的,除提供以上證明材料外,還需提供結婚證或戶口簿。辦理前職工的賬戶必須為封存狀態,若未封存,則先由單位經辦人員為職工辦理封存手續後再辦理提取業務。
⑤ 如何提取重慶市的個人公積金
重慶公積金提取有下列幾種情形:
1、購房提取;
2、租房提取;
3、公積金還貸提取;
4、農民工提取;
5、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取;
6、重大疾病提取;
7、退休、離職滿兩年、死亡等銷戶提取;
提取材料如下:
一、重慶租房公積金提取材料
須提供身份證件原件,及以下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1、租賃公共租賃住房自住的,應提供:
(1)與當地公共租賃住房管理機構簽訂的租房合同;
(2)租金繳納證明;
(3)已婚職工應提供結婚證,單身職工應出具《單身聲明》。
2、租賃商品房職工申請按照我市規定提取限額提取的,應提供:已婚職工應提供結婚證,單身職工應出具《單身聲明》。
3、租賃商品房職工申請按照實際房租支出提取的,應提供:
(1)經房地產管理機關登記有效的租房合同;
(2)房租完稅證明;
(3)已婚職工應提供結婚證,單身職工應出具《單身聲明》
二、職工償還公積金貸款提取
1、職工償還公積金貸款(含組合貸款、貼息貸款)的,只需填報提取申請表格,以及身份證原件。
2、未參貸的配偶辦理時還需提供結婚證或戶口簿。
3、職工以異地公積金貸款辦理提取的,不能取首付款,只能提取公積金償還貸款本息,參照商業貸款還貸提取方式提供材料。
三、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1、須提供身份證件原件,及以下證明材料的原件復印件:
(1)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國土、規劃或建設部門出具的建房批准證明文件、建房款或材料費發票。
(2)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原房屋所有權證和規劃、建設管理部門出具的翻建批准文件、翻建費用發票。
(3)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房產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大修鑒定文件、大修費用發票。
2、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產權自住住房的,除提供以上證明材料外,還需提供結婚證或戶口簿。
四、農民工提取
1、身份證件原件。
2、農村戶口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五、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取
1、身份證件原件。
2、《重慶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原件及復印件。
3.、直系親屬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還需提供結婚證、戶口簿或公安機關出具的直系親屬關系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六、重大疾病提取
1、身份證件原件。
2、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證明(加蓋醫院診斷證明專用章)原件及復印件。
3、最近一年內的住院專用收據(加蓋醫院收費專用章)原件及復印件。
4、單位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直系親屬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除提供以上證明材料外,還需要提供結婚證、戶口簿或公安機關出具的直系親屬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重慶住房公積金提取擴展閱讀:
重慶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額度及次數為:
1、符合第二章第五條(一)至(六)款規定的,可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本息余額,同時注銷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
2、職工或其直系親屬購買自住住房付清購房價款的,可提取一次,提取總額不得超過購房實際支出額度;
3、職工或其配偶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可每年提取一次,提取總額不得超過當年應償還的貸款本息額;
4、職工或其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產權自住住房的,可提取一次,提取總額不得超過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實際支出額;
5、職工或其配偶租賃住房,租金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達到成本租金的,可每年提取一次;
6、繳存人為農民工的,可每年提取一次;
7、職工或其直系親屬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可每年提取一次;
8、職工或其直系親屬患重大疾病的,可每年提取一次,提取總額不得超過實際支付的醫療費用總額。
參考資料:重慶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重慶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
⑥ 重慶住房公積金怎樣提取住房公積金
小王是某大型國有企業的一名正式職工,小王每月都要繳存一定的住房公積金,到現在為止已經有5年時間了。目前小王想購買一套小戶型房子,但是還欠缺部分錢款。小王想提取在單位的住房公積金,那麼在上述案例中,小王需要辦理什麼手續才能提取住房公積金呢?
住房公積金雖然是職工個人財產,但是我國法律法規對住房公積金的提取規定了明確的條件。《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小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情形符合第(一)項規定,所以有權提取住房公積金。
小王提取住房公積金時,其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證明材料。此外,除職工個人提取公積金有相應要求之外,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也應當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相應手續。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五條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國家應當對公民權利的行使規定一定的程序,保障公民實現自身權利有章可循。住房公積金的提取也應當遵循一定的程序。
⑦ 重慶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如何提取
一、重慶公積金購房提取條件:
職工以自有資金一次性付清購房價款購買自住住房,且滿足以下條件的,職工及其直系親屬(配偶、子女、父母)均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合計提取金額不超過購房總價款:
1、購買商品房,應當自購買合同登記或者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之日起一年內;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也可以自取得增值稅發票之日起一年內收回。契稅繳納憑證。
2、購房改革,自簽訂購房合同之日起或一年內取得房屋所有權證。
3、拆遷安置房的購置,應當自拆遷補償安置合同(協議)簽訂之日起一年內或者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之日起一年內進行。
4、購買二手房、拍賣房屋,應當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之日起一年內進行。
5、自簽訂購房合同或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之日起一年內購買保障性住房。
二、重慶市公積金租賃條件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沒有自己住房和出租住房的職工及其配偶,在房屋租賃期間,按照下列條件提取:
1、公租房出租的,按照實際租金支出提取租金支出。夫妻雙方的租金支出總額不得超過一年。
2、商品房租金按照下列指標提取:
員工未提供登記租賃合同和租賃納稅憑證的,提取金額不得超過一年的提取限額。單名職工在主城區每月提取限額為900元(每年10800元),在主城區以外的縣每月提取限額為600元(每年7200元)。
三、辦理方式
1、單位在職職工由單位經辦人統一辦理,有條件的遠郊區縣分中心可面向職工個人辦理。退休職工由單位統一辦理提取手續,單位不得以退休為由將職工個人賬戶集中封存。
2、需填表格,單位統一辦理的:
(1)職工個人填寫《住房公積金批量提取個人申請表》(一式一份/每人);
申請辦理租房提取職工填寫《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屋租賃費用申請表》(一式一份/每人),不再
填寫《住房公積金批量提取個人申請表》;
(2)單位填寫《住房公積金批量提取單位匯總表》(一式一份/每批)。
職工個人申請辦理的:職工個人填寫《住房公積金個人提取申請表》(一式一份/每人)。
(7)重慶住房公積金提取擴展閱讀:
重慶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提取證明材料:
第七條 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職工,除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證外,還需提供以下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一)離休、退休的,需提供勞動、人事部門頒發的本人《離休證》或《退休證》,未取得離退休證的出具區以上勞動、人事部門審批的離退休證明。
(二)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需提供勞動、人事、衛生、安全等部門組成的勞動鑒定委員會簽章認可的《重慶市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鑒定表》及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協議。
(三)出境定居的,需提供戶口注銷證明、出國定居證明;前往港澳的提供港澳身份證等證明文件。
(四)調出本市的,需提供調函;戶口遷出本市的,需提供公安機關出具的戶口遷出證明等有關材料。
職工應要求調入單位在接受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為其開立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並提供接受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開具的新賬戶證明,交由市中心直接將其住房公積金賬存余額轉入接受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
(五)職工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滿兩年未再就業的,需提供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協議或《失業證》。
(六)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需提供當地公安部門、司法部門認定的死亡證明。屬於亡者法定繼承人的,提供繼承人的身份證、結婚證、戶口簿、有效繼承證明;屬於亡者指定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提供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身份證、公證機關的證明。
(七)職工付清購買商品房價款的,需提供全額不動產發票、契稅完稅憑證、《房地產權證》或房地產管理機關登記有效的《重慶市商品房預售(預購)合同》;
付清購買二手房價款的,需提供契稅完稅憑證、《房地產權證》或《重慶市房地產買賣合同》;付清購買房改房價款的,需提供國有住房出售專用票據、《房地產權證》;
付清購買拆遷還建房價款的,需提供拆遷還建房的《房地產權證》、《拆遷安置協議》及繳款收據、契稅完稅憑證。
直系親屬付清購買本款上述類型自住住房價款的, 除需提供相應類型所需資料外,還需提供結婚證、戶口簿或公安機關出具的直系親屬關系證明。
(八)職工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首次辦理時,需提供《房地產權證》或房地產管理機關登記有效的《重慶市商品房預售(預購)合同》、《重慶市商品房抵押貸款合同》或借款合同;以後各次辦理時,只需提供中心列印的「重慶市住房公積金還貸支取憑證」、近期個人住房貸款還款憑據。
配偶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除需提供本款上述資料外,還需提供結婚證或戶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