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住房公積金被盜取怎麼辦
住房公積金被盜取,勞動者應當立即報警。
攜帶本人身份證和公積金卡到當回地的住答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櫃台辦理掛失業務。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1)住房公積金被提取擴展閱讀:
公積金卡(銀聯卡)和公積金賬號需要設置為不同的密碼,保障安全。可以撥打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客服電話12329,通過自動語音系統查詢(按普通市話收費)進行查詢,並辦理掛失業務。
提取公積金需要一定的資料的,可以提供身份證明要求公積金提取中心做調查。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貳』 住房公積金取出來有什麼壞處嗎
提取公來積金的壞處
1:提取自公積金有次數限制
在首次提取公積金之後,2年內不能用同一個理由再次申請提取。
2:影響公積金貸款買房
在提取公積金之後的半年到一年內不能使用公積金貸款買房。
3:影響貸款額度
公積金貸款額度是根據借款人的還貸能力、房價成數、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和貸款最高限額四個條件確定的,通過這四個條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貸款的最高限額,如果住房公積金的余額比較少,那麼很可能會影響到貸款額度。
(2)住房公積金被提取擴展閱讀
提取公積金的好處
1:現在房租越來越貴,加上生活其他開支,生活壓力還是比較大的,在租房子的時候,如果錢不夠了可以提取公積金,只要提供租房合同以及相關材料即可,一般來說房租多少錢你就可以取多少公積金。
2:離職時間超過兩年且沒有新工作的可以藉此為理由,注銷公積金賬戶並取出公積金裡面的錢解決眼前的經濟困難。
3:如果是低保戶,可以提取公積金補貼家用。
4:如果因為重大疾病需要手術的話,也可以申請公積金減少醫療費用壓力。
5:如果你已經買房了那麼公積金也可以繳納房貸利息的,這樣就有更多的閑錢做其他投資,或者改善生活。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公積金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 住房公積金
『叄』 在什麼情況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如何提取
常見的方式有買房鋒啟、租房、離退休、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出境定居、享受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與本市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並符合特定情況。
具體如下:
1、個人繳存公積金,可以使用公積金進行貸款。
2、商業貸款購房,應攜帶住房借款合同原件、銀行出具的還款憑證原件向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提取賬戶余額的申請。
3、在本市租房,可攜帶房屋租賃合同、無房證明等材料申請提取公積金住房。
4、離休、退休,可申請提取公積金賬戶余額。申請時需攜帶離(退)休證明原件或由區(市)銀族如級以上勞動、人事部門審批的離(退)休審批表原件。
5、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可提取公積金賬戶余額
6、出境定居,可提取公積金賬戶余額
7、享受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可提取公積金余額
8、與本市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再就業2年或以上,可提取公積金余額。
9、戶籍遷出本市或戶籍不在本市,與本市單位終止勞動合同並搬離本市,可提取公積金賬戶余額。
10、本人或親屬患重大疾病,可提取公積金余額。
11、農村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終止穗拆勞動關系,可提取公積金賬戶余額。
12、繳存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提取其公積金余額
『肆』 我的住房公積金狀態為封存,如果要提取要怎麼辦理
提取申請人或代辦人(提取申請人配偶、同一戶口的直系親屬)持相關要件(配偶代辦須提供結婚證或戶口簿、身份證;同一戶口的直系親屬代辦須提供戶口簿、身份證)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管理部辦理。
各地提取條件因政策不同有所差異,以下以沈陽市為例:
一、申請條件:
須同時滿足:
1、未重新就業或已就業未繳存住房公積金;
2、男滿50周歲、女滿40周歲;
3、住房公積金轉入中心指定賬戶集中封存滿1年;
4、提取申請人及配偶無尚未償清的沈陽住房公積金貸款。
二、辦理要件:
1、身份證;
2、住房公積金聯名卡。
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封存是指單位與職工中斷工資關系(但仍保留勞動關系)致使住房公積金繳存中斷,其住房公積金賬戶無法轉移且又不符合銷戶提取住房公積金條件時,中斷繳存的住房公積金賬戶應予封存。
(4)住房公積金被提取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參考資料來源:沈陽住房公積金——集中封存提取須知
『伍』 只是把住房公積金取出來應該怎麼辦
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方式包括:購房、建造住房、翻建住房、銷戶提取全部余額等諸多方面,具體的有:
1、住房所需提取。
公積金繳存人如果有購房、建房、裝修、大修自有住房需求,可以申請一次性提取個人賬戶公積金。另外如果公積金繳存人目前有商業住房貸款需要償還,可以申請提取公積金償還住房貸款本息,如果繳存人目前租房居住,住房租金超過家庭收入一定比例,可以提前公積金由於租房支出。
2、重大疾病提取。
公積金繳存人本人或家屬若患重大疾病,或需要做重大手術,那麼可以申請提取公積金用於支付醫療費用,這樣可以減輕病患家庭的經濟負擔。
3、生活支出提取。
如果公積金繳存人被例為低保戶,貧困戶,那麼在這種條件下,職工可以申請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用於補貼家用。
4、銷戶提取
公積金繳存人離休、退休,或出國定居、死亡等情況,可以申請注銷公積金賬戶,注銷公積金賬戶可以一次性將個人賬戶中的資金全部提取。
(5)住房公積金被提取擴展閱讀:
提取條件: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持有效提取憑證;
2、離休、退休的持有效提取憑證;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持有效提取憑證;
4、到國外、港、澳、台地區定居的持有效提取憑證;
5、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持有效提取憑證;
6、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並支付房租的持有效提取憑證;
7、職工在職期間被判處刑罰、職工住房公積金轉入集中封存戶兩年後仍未重新就業、職工戶口遷出本市、非本市戶口職工離開本市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陸』 住房公積金提取 對以後有什麼影響
分析如下:
1、如果只是提取過公積金,而沒有使用公積金貸款,那麼名下無房買房使用公積金貸款,可以按照首套房貸的標准辦理。
2、但是,如果您愛人之前已經用過公積金貸款,雖說您自己提取公積金不佔用公積金貸款的,但是由於整個家庭之前使用過一次公積金貸款,同時這也是購買的二套房,屬於二套房貸,首付少6成。
3、根據上述兩種情況,我們可以看出公積金貸款認定的標准和提取公積金貸款是無關的,也就是如果要想按照首套公積金貸款買房,必須是(家庭)名下無房無公積金貸款記錄。
4、雖然提取公積金不影響公積金貸款的次數,但是對於公積金貸款也是同樣有影響的,直接的就是影響了公積金貸款的額度。
提取條件
符合哪些條件可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持有效提取憑證;
2、離休、退休的持有效提取憑證;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持有效提取憑證;
4、到國外、港、澳、台地區定居的持有效提取憑證;
5、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持有效提取憑證;
6、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並支付房租的持有效提取憑證;
7、職工在職期間被判處刑罰、職工住房公積金轉入集中封存戶兩年後仍未重新就業、職工戶口遷出本市、非本市戶口職工離開本市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首次提取
1、病患者有效身份證;
2、繳存人的戶口簿,已婚還需提供結婚證;
3、家庭所有成員的收入證明原件;
4、疾病診斷證明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5、社保特定門診批復原件及復印件一份(病患者沒參醫保不需提供);
6、醫院相關治療費用的憑證,如住院費用清單;
7、《職工因家庭突發事件或重大疾病造成生活嚴重困難提取住房公積金申報表》單位蓋公章;
8、當繳存人與當事人為不同戶口的直系親屬關系時,需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關系證明。
辦理要點
1、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和付款憑證;
2、購買二手房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協議或房屋所有權證、契稅完稅憑證;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規劃部門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費用憑證;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資質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證明、房屋權屬證明、工程預決算及支付費用憑證;
5、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借款合同、銀行出具的還款證明;
6、租賃自住住房的,提供經房管部門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房租發票、家庭收入證明;
7、離休、退休的,提供本人離、退休證明或勞動人事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戶籍注銷證明或出境定居的證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提供繳存人死亡證明或被宣告死亡證明、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身份證、繼承權或受遺贈權證明、公證書;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門發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證明;
11、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或失業證明;
12、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