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武漢市提取公積金要什麼資料條件
一、武漢公積金提取條件
(一)、住房消費類提取
第四條 職工有下列住房消費情況之一,且未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含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的,可以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
(一)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房、房改房、集資建房、二手房的;
(二)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的;
(三)通過市場租賃方式依法租賃住房,並且每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資收入20%的(按照職工夫妻雙方計繳住房公積金月工資收入之和計算);
(四)租賃武漢政府廉租住房的。
第五條 職工購買自住住房已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其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余額只可用於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含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本息。有關還款方式及辦理手續,按武漢市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個人住房貸款相關規定辦理。
第六條 職工申請住房消費類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當提交下列資料:
(一)本人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憑證原件及復印件(對賬簿或聯名卡);
(二)本人的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三)證明提取事由的相關資料原件及復印件。
依照第四條第(一)款至第(四)款的順序,提取證明資料分別指:
1、職工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未選擇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允許職工夫妻雙方就該套房屋每3年提取1次住房公積金(二次購房不享受此政策):
(1)購買自住住房未付清房款的,按政府房產交易的規定,需提供已簽訂並生效的房屋買賣合同或購房協議書(購商品房、經濟適用房的持已在房產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購房改房的需持市房改辦的「售房批復」及購房協議,購省直房改房的需持資金審批表及購房協議;購集資建房的需持市房產局集資建房批復或省主管部門的集資建房批復及購房協議)、首期付款的收據及售房方的收款 賬號辦理轉賬;首次轉賬滿3年後,可憑全額發票或正規收據、《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再次辦理提取;
(2)購買自住住房已付清房款的(包括外地購房),需提供全額發票或正規收據、《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
(3)購買自住住房為二手房的,需提供過戶後的《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完稅契稅發票;
(4)購買自住住房選擇使用商業貸款且貸款未還清的(只限於武漢購房),需提供借款合同、抵押合同、還款儲蓄存摺或卡、近3年銀行還款流水明細。
2、職工建造具有產權自住住房的,需提供武漢市、區規劃部門出具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翻建、大修具有產權自住住房的,需提供市、區房屋安全鑒定部門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書》和《危險房屋通知書》、施工合同及寫明本人(或配偶)姓名的購買建築材料的發票、《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
3、每月租賃房屋租金超出家庭月工資收入20%的,需提供武漢市、區房產部門出具的無職工夫妻二人名下自有產權住房的證明、單位出具的職工租房情況證明、與出租人簽訂的房屋租賃協議、房產部門統一核發的房屋租賃證、房屋租賃手續費發票以及房租繳費收據。
4、租賃武漢政府廉租住房的,需提供市、區房產部門核發的《廉租住房租約》及出具的無職工夫妻二人名下自有產權住房的證明、房租繳費收據、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證明、家庭成員(職工、配偶及子女)收入證明。
第七條 提取配偶賬戶住房公積金的,需同時提供結婚證、戶口簿及配偶身份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屬於職工個人婚前所購住房且非夫妻二人共有財產的,配偶不得以購該住房為由提取住房公積金。
(二)、其它類提取
第八條 職工及配偶有下列情況之一且無尚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離休、退休的;
(二)因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原因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無接收單位的;
(三)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戶口不在武漢或者戶口遷出武漢市或者出境定居的;
(四)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時,男職工年滿50周歲、女職工年滿45周歲的;
(五)與所在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時,個人賬戶余額在1000元以下(含1000元)的;
(六)住房公積金賬戶轉入集中託管戶滿2年或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滿2年(《武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頒布以前)仍未重新就業的;
(七)職工家庭享受武漢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八)因考取全日制大學(含研究生)後辭職讀書的;
(九)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繳存職工、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重症范圍包括:慢性腎功能衰竭需作腎透析治療及腎移植術後抗排異;惡性腫瘤(含白血病);慢性重症肝炎、肝硬變];
(十一)職工家庭遭遇火災、地震,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
第九條 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職工,除需提供本人住房公積金繳存憑證、居民身份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外,依照第八條第(一)款至第(十一)款的順序,還需提供以下相關證明資料原件及復印件:
(一)離休、退休的,需提供勞動、人事部門頒發的本人《離休證》或《退休證》,未取得離、退休證的,本人身份證上註明的年齡應達到國家規定的法定退休年齡(男職工60周歲、女職工55周歲),並由所在單位勞動人事部門出具證明;
(二)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需提供市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喪失勞動能力的傷殘證明及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協議;
(三)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時:屬外地在漢從業人員的,需提供戶籍證明;戶口遷出武漢的,需提供公安機關出具的戶口遷出證明;出境定居的,需提供戶口注銷證明或移民簽證;
(四)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時男職工年滿50周歲、女職工年滿45周歲的,需提供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協議;
(五)與所在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時個人賬戶余額在1000元以下(含1000元)的,需提供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協議;
(六)住房公積金賬戶集中託管滿兩年仍未重新就業的,需提供《住房公積金集中託管憑證》;《武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頒布前,未辦理《住房公積金集中託管憑證》的,需提供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協議;《武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頒布後,職工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一律辦理賬戶集中託管並憑託管憑證到期辦理提取手續;
(七)職工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需提供《武漢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及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協議;
(八)職工因考取全日制大學(含研究生)辭職讀書的,需提供正規錄取通知書及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協議;
(九)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需提供職工死亡證明或被宣告死亡的法律文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個人合法身份證明、結婚證、戶口簿,公證機關出具的公證書及人民法院的裁定書;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為無(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應由監護人憑其監護人身份證明申請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
(十)繳存職工、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需提供市級以上醫院證明(加蓋醫院診斷證明專用章)、經醫保部門年審的重症病歷、住院專用收據(加蓋醫院收費專用章)、單位及街道辦事處出具的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證明、結婚證、戶口簿(職工與配偶、子女不在同一戶口簿登記的,其關系的認定,由戶口所在地公安部門或公證部門出具證明);
(十一)職工家庭遭遇火災、地震,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需提供居住地街道辦事處及派出所出具的事故證明、職工單位證明、結婚證、戶口簿。
第十條 住房公積金賬戶集中託管期間,如職工符合本規定第四條、第八條所列的提取事由,職工本人或者其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申請提取託管賬戶內的全部金額。
二、武漢公積金提取流程
第十二條 職工到住房公積金繳存銀行或單位領取並填寫《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
第十三條 職工本人或者其繼承人、受遺贈人憑提取資料,向單位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所在單位應當予以認真核實,證明提取事由的真實性,並在《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上簽署意見並加蓋單位公章。
第十四條 職工持《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及相關資料到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機構或繳存銀行辦理提取審核手續。
第十五條 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機構或繳存銀行在受理職工提取申請時,經審核通過准予提取的,應在《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上簽署同意意見;經審核有疑問的,應將相關提取證明資料留存,在3個工作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第十六條 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機構或繳存銀行審核批准後,職工持經審核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到所在單位開具《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到繳存銀行辦理提取手續。
第十七條 提取金額超過10萬元(含10萬元)的、以及依照本規定第八條第(七)、(十)、(十一)款情形提取的,須到管理中心或其分支機構辦理審核;經管理中心或其分支機構審核通過後,持《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及單位開具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到繳存銀行辦理提取手續。
第十八條 提取住房公積金應按初審、復核、授權的程序辦理,受理審核部門在審核資料真偽的同時,需留存復印件。
第十九條 職工本人因故不能親自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的,可以委託他人代為辦理:委託配偶或父母及子女代辦提取的,需提供能證明其直系親屬關系的戶口簿或結婚證,以及受委託人的身份證; 委託非直系親屬代辦提取的,需提供經過公證部門公證的委託書及受委託人的身份證。
第二十條 住房公積金繳存銀行的職工因購房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的,需報管理中心或其分支機構審批後辦理。
⑵ 武漢公積金提取方法
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條件: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產權的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3、租賃本市住房自住的。
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條件:
1、離休、退休的;
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5、與本市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再就業2年(含2年)以上的;
6、戶籍遷出本市或戶籍不在本市,與本市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並離開本市的;
7、職工本人或其直系親屬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8、農村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哪些情形不能提取住房公積金?
第一,職工連續足額繳存滿三個月,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
第二,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實際房租支出全額提取;
第三,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據當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積確定提取額度。
武漢公積金最新政策(不斷更新)
提取流程:
1、職工到住房公積金繳存銀行或單位領取並填寫《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職工還商貸的填寫《住房公積金償還商業住房貸款申請表》);
武漢住房公積金怎麼提取?(非買房版)
武漢住房公積金提取流程(買房租房版)
武漢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樣本(附帶下載鏈接)
2、職工向單位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所在單位應當予以認真核實,證明提取事由的真實性,並在《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上簽署意見並加蓋單位公章(職工還商貸的需到貸款銀行蓋章確認);
3、職工持《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及相關資料到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機構或繳存銀行辦理提取審核手續;
4、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機構或繳存銀行在受理職工提取申請時,經審核通過准予提取的,應在《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上簽署同意意見;經審核有疑問的,應將相關提取證明資料留存,在3個工作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武漢公積金提取憑證(樣本+下載)
5、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機構或繳存銀行審核批准後,職工持經審核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到所在單位開具《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到繳存銀行辦理提取手續;
6、提取金額超過10萬元(含10萬元)的、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職工家庭享受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繳存職工或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職工家庭遭遇火災、地震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住房積金繳存銀行的職工因購房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的,須到管理中心或其分支機構辦理審核;經管理中心或其分支機構審核通過後,持《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及單位開具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到繳存銀行辦理提取手續。
辦理地點:
1、武漢各處公積金管理中心
武漢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地址:京漢大道1248
武漢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武昌分理處
地址:珞喻東路201號附近
武漢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漢陽分理處
地址:武漢市漢陽區
武漢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高校分中心
地址:武昌區小洪山東區34號湖北省科技創業大廈B棟1-2層
武漢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漢口分理處
地址:武漢市東西湖區
武漢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省直分中心
地址:洪山路66號
江漢油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武漢辦事處
地址:東湖高新開發區大學園路18號
武漢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鐵路分中心
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武昌區
武漢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鐵路分中心(友誼大道)
地址:友誼大道13附17
2、武漢公積金經辦銀行網點
武漢住房公積金提取銀行網點地址及電話(大全)
提取材料:
【住房類】
1、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未全額付清購房款的辦理本項提取手續所需資料:
(1)單位審核蓋章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和《武漢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
(2)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本人住房公積金繳存憑證原件及復印件(住房公積金對賬簿或聯名卡);
(4)售房單位名稱、行號及收款賬號;
(5)首期付款的收據原件及復印件;
(6)購房相關要件(購商品房、經濟適用房的持已在房產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購房改房的需持市房改辦的「售房批復」及購房協議,購省直房改房的需持資金審批表及購房協議;購集資建房的需持市房產局集資建房批復或省主管部門的集資建房批復及購房協議)原件及復印件。
2、購買首套自住住房、已全額付清購房款的辦理提取所需資料:
(1)單位審核蓋章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和《武漢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
(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本人住房公積金繳存憑證原件及復印件(住房公積金對賬簿或聯名卡);
(4)《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及復印件;
(5)全額購房發票或正規收據原件及復印件。
【非住房類】
1、職工因離休、退休銷戶提取住房公積金所需資料:
(1)單位審核蓋章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和《武漢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
(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本人住房公積金繳存憑證原件及復印件(住房公積金對賬簿或聯名卡);
(4)勞動、人事部門頒發的本人《離休證》或《退休證》,未取得離、退休證的,本人身份證上註明的年齡應達到國家規定的法定退休年齡(男職工60周歲、女職工55周歲),並由所在單位勞動人事部門出具證明。
2、職工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銷戶提取住房公積金所需資料:
(1)單位審核蓋章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和《武漢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
(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本人住房公積金繳存憑證原件及復印件(住房公積金對賬簿或聯名卡);
(4)市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喪失勞動能力的傷殘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協議原件及復印件。
3、外地在漢從業人員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銷戶提取住房公積金所需資料:
(1)單位審核蓋章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和《武漢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
(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本人住房公積金繳存憑證原件及復印件(住房公積金對賬簿或聯名卡);
(4)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協議原件及復印件。
提取額度:
1、符合本人提取住房公積金條件的,可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本息余額,同時注銷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
2、職工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未選擇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允許職工夫妻雙方就該套房屋每3年提取1次(不含百元以下金額):
(1)職工或配偶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未付清房款的,以簽訂購房合同或購房協議之日起至購房合同或購房協議上約定的最後付款日期止,轉賬辦理1次提取;如轉賬提取金額未超過購房總額70%的,在首次轉賬提取滿3年後,可憑全額發票或正規收據、《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再次辦理提取,累計提取的總金額不得超過購房總額的70%;
(2)職工或配偶以自有資金全額付清首套住房購房款的,可憑全額發票或正規收據、《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每3年辦理1次提取,累計提取的總金額不得超過購房總額的70%;
(3)職工或配偶購買自住住房為二手房的,可憑過戶後的《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完稅契稅發票,在「兩證」辦理滿6個月後(以《房屋所有權證》上登記時間為准),每3年辦理1次提取,累計提取的總金額不得超過完稅契稅發票上計稅房價金額的70%;
(4)購買自住住房選擇使用商業貸款且貸款未還清的(只限於本市購房),可在貸款發放並正常還款6個月後,每3年辦理轉賬沖貸1次(轉入借款人約定還貸的銀行儲蓄賬戶),職工及配偶每次提取的總金額不得超過前3年(36期)應償還的月還款額之和,直至商業貸款余額結清。
3、每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資收入20%的,應在房屋租賃協議簽訂的承租期內每年提取住房公積金1次,職工及配偶提取金額合計不得超過承租期內租賃費用扣除同期家庭工資收入20%後的差額部分,且單身職工每月最高提取額度不超過600元、夫妻雙方每月最高提取額度合計不超過800元。
4、租賃本市政府廉租住房的,應在租賃期內每年提取住房公積金1次,職工及配偶提取金額合計不得超過承租期內的租賃費用。
5、職工或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產權自住住房的,可在《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危險房屋通知書》發放之日起1年內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總額(不含百元以下金額)不得超過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實際支出額。
6、繳存職工、配偶及子女患重大疾病的,應在住院期間或出院之日起1年內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總額(不含百元以下金額)不得超過個人實際支付的醫療費用總額(扣除單位報銷或醫保支付部分)。
7、因遭遇火災、地震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應在事故、災難發生之日起6個月內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總額不得超過個人實際承擔的損失總額(扣除各項保險賠付部分)。
8、本規定出台之前,職工及配偶購買自住住房以自有資金全額付清的,允許職工夫妻雙方就該套房屋在購房3年內(以《房屋所有權證》上登記時間為准)一次性提取1次,但不享受每3年提取1次的政策。
提取時間
對於第一次提取的用戶來講,其到賬的時間按規定的《住房公積金約定提取確認表》中明確的提取時間後的三個工作日內。
以後每次提取的到賬時間則為提取周期計算出來的約定提取日起的三個工作日內。
⑶ 武漢住房公積金怎樣提取
公積金提取條件:
1、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申請提取本人及其配偶內住房公積金:
(1)購買、建容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發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5)遭遇突發重大自然災害,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6)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的。
2、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
(1)離休、退休的;
(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3)出國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
(4)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兩年仍未就業,且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5)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再就業,男性已滿50周歲、女性已滿45周歲,且家庭生活困難的;
(6)非戶籍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離開本市、戶籍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戶籍遷出本市的;
3、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申請提取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
⑷ 武漢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有哪些
武漢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向武漢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第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第二,離休、退休的;
第三,大部分或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第四,出境定居的;
第五,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租房提取公積金需要准備的材料:
租房合同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住房公積金卡到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提取業務。
⑸ 武漢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有哪些
武漢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離職、租房、買房、退休,一般這些情況可以申請提取。
⑹ 武漢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是什麼東西,怎麼獲取
提取憑證是《武漢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由單位開具。
武漢市提取分為購房提取、還商貸提取、還組合貸款提取,需要的所有材料如下:
一、購房提取
1、首次辦理(含信息未經核驗)
一手房
(1)單位開具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加蓋單位預留印鑒章);
(2)本人及配偶身份證、結婚證(或能證明夫妻關系的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3)《不動產權證書》(含《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和《房地產權證》)原件及復印件;
(4)全額購房發票或正規收據原件及復印件。
二手房
(1)單位開具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加蓋單位預留印鑒章);
(2)本人及配偶身份證、結婚證(或能證明夫妻關系的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3)《不動產權證書》(含《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和《房地產權證》)原件及復印件;
(4)完稅契稅發票(職工以電子轉賬方式繳納契稅的需提供《武漢市房屋交易稅費繳款通知單》或《武漢市房屋交易協稅信息單》或《武漢市房屋交易告知書》(無需蓋章)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電子轉賬專用完稅證》)原件及復印件。
2、再次辦理
(1)單位開具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加蓋單位預留印鑒章);
(2)本人及配偶身份證、結婚證(或能證明夫妻關系的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二、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商業貸款
1、首次辦理(含信息未經核驗)
(1)單位開具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加蓋單位預留印鑒章);
(2)本人及配偶身份證、結婚證(或能證明夫妻關系的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3)借款抵押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4)還款儲蓄存摺或卡原件及復印件。
2、再次辦理
(1)單位開具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加蓋單位預留印鑒章);
(2)本人及配偶身份證、結婚證(或能證明夫妻關系的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註:每次辦理提取時,商貸借款人需到住房公積金繳存銀行或分中心授權查詢《個人信用報告》;委託他人代辦的,非本人代查信用報告需要提供公證部門對委託人委託代辦授權書的公證。
三、提取公積金歸還組合貸款中的商業貸款
首次辦理(含信息未經核驗)
(1)單位開具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加蓋單位預留印鑒章);
(2)本人及配偶身份證、結婚證(或能證明夫妻關系的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3)借款抵押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4)還款儲蓄存摺或卡原件及復印件。
2、再次辦理
(1)單位開具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加蓋單位財務印鑒一套);
(2)本人及配偶身份證、結婚證(或能證明夫妻關系的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註:每次辦理提取時,組合貸款中商貸借款人需到住房公積金繳存銀行或分中心授權查詢《個人信用報告》;委託他人代辦的,非本人代查信用報告需要提供公證部門對委託人委託代辦授權書的公證。
(6)武漢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擴展閱讀:
提取條件:
一、購房提取
1、職工及配偶符合首套房提取條件;
2、《不動產權證書》(含《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和《房地產權證》)登記時間在2010年3月8日(含)以後,且此房未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含組合貸款);
3、職工距上次本人辦理提取時間間隔3年以上;
4、職工及配偶未使用本套住房辦理過提取公積金歸還住房商業貸款業務。
二、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商業貸款
1、職工及配偶符合首套房提取條件;
2、購買首套自住住房選擇使用商業貸款且貸款未還清的,在貸款發放並正常還款6個月後,職工及配偶可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3、職工距本人上次辦理提取公積金償還住房商業貸款時間間隔1年以上;
4、職工及配偶每次提取的總金額不得超過商業貸款剩餘金額(轉入借款人約定還貸的銀行儲蓄賬戶),直至商業貸款余額結清;
5、提取時,借款人需到分中心授權查詢《個人信用報告》;
6、商貸抵押合同登記的抵押人和共同抵押人為提取人及配偶的方可辦理;
7、商業貸款類型必須為「個人住房貸款」。
三、提取公積金歸還組合貸款中的商業貸款
1、在武漢住房公積金系統中顯示,職工及配偶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為組合貸款(即職工及配偶僅有唯一一次貸款記錄,為公積金貸款+商業貸款的組合貸款);
2、在武漢住房公積金系統中顯示,職工及配偶在2010年3月8日(含)後無住房消費類提取記錄;
3、職工及配偶在本市辦理的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發放並正常還款6個月以上(含);
4、組合貸款中的商業貸款未結清;
5、組合貸款還款期間,公積金貸款還款記錄發生最長連續逾期在3期以內(不含);
6、提取公積金歸還組合貸款中的商業貸款距本人上次辦理的時間間隔需滿1年;
7、職工及配偶每次提取的總金額不得超過商業貸款剩餘金額(轉入借款人約定還貸的銀行儲蓄賬戶),且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商業貸款本金;
8、組合貸款中商業貸款類型必須為「個人住房貸款」。
⑺ 武漢市提取公積金需要什麼條件
職工有下列住房消費情況之一,且未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含住房公積金專組合貸款)的,可以提取本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
1、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未全額付清購房款的,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辦理手續。
職工購買首套自住住房尚未全額付清購房款的(不含二手房、外地購房),可以轉賬的方式提取本人及配偶賬戶上的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款。
辦理本項提取手續所需資料:
(1)單位審核蓋章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
(2)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本人住房公積金繳存憑證原件及復印件(對賬簿或聯名卡);
(4)單位開具的《武漢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
(5)售房單位名稱、行號及收款賬號;
(6)首期付款的收據原件及復印件;
(7)購房相關要件(購商品房、經濟適用房的持已在房產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購房改房的需持市房改辦的售房批復及購房協議,購省直房改房的需持資金審批表及購房協議;購集資建房的需持市房產局集資建房批復或省主管部門的集資建房批復及購房協議)原件及復印件。
⑻ 武漢市提取公積金需要什麼條件
職工及配偶需符合「首套住房」提取條件:
1、職工及配偶2010年3月8日(含)後在公積金系統中無住房消費類提取記錄(不含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提取;租賃住房提取;低收入職工提取記錄);
2、職工及配偶無委託扣劃記錄的;
3、2010年3月8日(含)以後,職工及配偶無未結清的公積金貸款(含組合貸款)。
二、商品房的購房合同已在房屋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三、該住房未申請公積金貸款或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
辦理材料:
1、單位開具的《武漢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加蓋單位預留印鑒章);
2、未婚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提供身份證原件並須本人填寫《未婚聲明》;已婚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提供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證原件、結婚證(或能證明夫妻關系的戶口簿)原件、復印件;
3、購買本市新建商品住房,在合同簽訂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取,未付清購房款的,提供本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首期付款收據或發票原件、復印件;已全額付清購房款的,提供本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全額購房發票原件、復印件。
(8)武漢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擴展閱讀:
《武漢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於進一步規范住房公積金提取有關問題的通知》 辦理指南:
自2018年2月1日起,職工及配偶在本市購買首套自住房,在公積金中心或繳存銀行櫃面辦理憑不動產證(《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商業貸款或組合貸款中的商業貸款時,所需提取資料有所變化,具體規定如下:
首次辦理。2018年2月1日(含)後,在櫃面首次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時,提取人需提供相關提取證明資料,用於公積金中心與相關部門的聯網審查校驗,並留存全套提取證明資料。
再次辦理。2018年2月1日(含)後,在櫃面成功辦理過住房公積金提取,職工家庭婚姻、住房等信息未發生變化,再次辦理時,僅需留存提取人身份證、結婚證的復印件及提取憑證。
信息未經核驗的。在2018年2月1日前,曾在櫃面辦理過住房公積金提取的,為保證提取信息的完整准確,提取人仍需提供全套提取證明資料原件。
用於公積金中心與相關部門的聯網審查校驗,符合提取條件的,除提取人身份證、結婚證的復印件及提取憑證外,不再留存全套提取證明資料。
⑼ 武漢怎樣提取住房公積金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大致手續如下:
(一)首先向本單位提出申請,單位審核個人提交的相關證明後,符合提取條件的,單位填寫住房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並加蓋預留印鑒。
(二)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連同有關證明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到給本單位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公積金中心(以下簡稱為開戶的公積金中心)進行審批。公積金中心完成審批和錄入業務後,在單位填寫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上加蓋公積金審批專用章。
(三)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中心已審批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以及單位填寫並簽章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轉賬憑證」,到開戶的公積金中心辦理轉賬業務,公積金中心將職工申請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賬至其單位基本結算賬戶,由單位取出支付給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