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住房公積金提取需要帶什麼資料
您好,1.購房合同或購房協議的原件及復印件、2.購房發票的原件及復印版件、3.公積金提取權職工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4.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職工配偶公積金提取,除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主買房人公積金提取記錄單的復印件。
⑵ 提取住房公積金是去銀行取還是管理中心取
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取。
一、程序
1.財政撥款單位:
申請人提供有關提取依據-------分口負責人初審------營業廳負責人核實------中心主任審批--------財務科匯總報財政局核實撥款----------財務科支付
2.非財政撥款單位:
申請人提供有關提取依據---------營業廳負責人初審-------中心主任審批-------財務科支付
二、
提取所需材料
a、
購買自住住房:個人申請,單位證明,購房合同及發票(看原件留復印件)
b、
離、退休:個人申請,單位證明,離、退休批文(原件及復印件)
c、
在職死亡:委託提取人身份證明,提取人單位證明,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d、
自建自住住房:個人申請,單位證明,建房審批手續(准建證原件及復印件)
e、
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個人申請,單位證明,有關審批手續原件及復印件
f、
出境定居:個人申請,單位證明,出境定居證明
g、
償還購房貸款本息:個人申請,單位證明
三、公積金的支取使用:
1、
購買、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且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未重新變業滿五年的;
5、出國、出境定居的;
6、戶口遷出本市、縣行政區域,遷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
7、省人民政府規定的職工其他住房消費。
⑶ 住房公積金網上提取怎麼辦理啊
住房公積金網上提取業務操作流程:
1、首先打開自己想要查詢城市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址。
公積金提取一般在 3 日內到賬,具體情況依不同城市而定。公積金提取到賬時間:
1、在個人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單提交後,有相關部門審核通過後,銀行會直接匯款到個人賬戶;
2、原則上是在你辦理完公積金提取手續後三個工作日打到你的個人公積金賬戶內,一般第二天就到賬了。一般在3個工作日內劃入個人結算賬戶。
3、可以第4個工作日到銀行櫃台或ATM機上查詢提取的住房公積金款項是否到賬,不到賬可以電話12329咨詢;
4、主要看審核時間,不同的地方辦事效率有差異,只要審核通過應該很快會到賬。
(3)住房公積金提取中心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條件:
一、職工符合以下部分提取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
1、購買自住住房的。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3、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4、租賃自住住房的。
5、.因風災、水災、震災、火災、雷電和泥石流等其他自然災害造成自住住房損失的。
自住住房是指產權歸職工所有的自住住房,含普通商品住宅、公寓、別墅等自住住房。
二、職工符合以下銷戶提取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余額:
1、退休及按照省、市(縣)有關規定辦理提前退休的(退養和內退的職工須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方可辦理銷戶提取手續)。
2、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3、出境定居的。
4、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5、跨省轉移住房公積金的。
6、港澳台職工與用人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並返回港澳台的。
三、職工家庭購買商鋪、辦公用房、產權式酒店客房等商業性質房產的,不予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購買和償還該商業性房產的貸款本息。
四、職工家庭有未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只能辦理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含組合貸款的商業貸款本息)提取業務,不得再辦理其他住房消費類提取業務。
⑷ 提取住房公積金是去銀行取還是管理中心取呢
公積金提取辦理的相關部門辦理公積金提取手續。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4)住房公積金提取中心擴展閱讀:
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職責:
1.編制、執行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計劃;
2.負責記載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等情況;
3.負責住房公積金的核算;
4.審批住房公積金的提取、使用;
5.負責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和歸還;
6.編制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
7.承辦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定的其他事項。
二、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第2.3.4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參考資料:岳陽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