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貴州省住房公積金裝修房子可以提取嗎
裝修房子是可以提取的。
准備資料:
首先要准備支付費用憑證,個人身份證、戶口本。
辦理流程:
本人攜帶支付費用憑證,個人身份證、戶口本到單位辦理住房公積金所在的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
工作人員會對你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確認無誤,會叫你去繳納公積金的銀行創口辦理公積金儲蓄卡(公積金中心有銀行窗口);
材料審核一般是五個工作日,審核通過可以直接到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取。
總結:住房公積金可以取出來,本人到所在的住房公積金管理處問他們現在如果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那些手續,但前提是本人的住房公積金得交夠1年以上。
⑵ 貴州省貴陽市住房公積金提取
不行.提取住房公積金必須在你買房子的時候才能提,必須提供你本人的買房證明.不買房取不出來.
⑶ 貴州住房公積金升級什麼時候下的文件
根據近日出台的房地產市場新政策,貴陽市將加大公積金對個人購房的支持力度,職工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可申請提取公積金余額用於追加首付。
貴陽市近日出台《新常態下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試行)》明確,放寬住房公積金提取范圍,凡在貴陽市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且無自住住房的職工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支付房租。
按照新政策,職工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為20%;個人及單位繳交住房公積金比例低於 12%的,最高貸款額度由 45 萬元調整為50萬元。
此外,已辦理過一次住房公積金貸款並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繳存職工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委託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的,按首套住房公積金貸款辦理,最低首付比例為30%,最高貸款額度為50萬元。
開展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戶籍在貴陽的異地繳存職工,可憑繳存地公積金中心的繳存證明在貴陽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同時,建立公積金貸款抵押快捷通道,縮短貸款放款時限,向優質樓盤推行階段性擔保貸款,以實現公積金貸款與商業性貸款同速放款。
⑷ 貴州省利用住房公積金還房款要經過那些程序
你好,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貸款
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貸款(簡稱「沖還貸」)方法:
1、一次性還款法(簡稱「年沖」)——提取住房公積金余額一次性歸還貸款余額,重新計算月還款額並繼續按月還款的方法。
2、逐月還款法(簡稱「月沖」)——每月直接從提取還貸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中提取用於歸還當月住房貸款本金和利息的方法。
採用一次性還款法,委託人每年只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用於還貸;採用逐月還款法,委託人每月可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歸還當月住房貸款本金和利息。提取的住房公積金金額不足時,借款人應及時補足還款金額。提取住房公積金也可歸還商業性住房貸款。提取還貸時間由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公布。
辦理場所: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或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貸款的,借款人辦理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貸款業務申請、變更或終止時,借款人應向其住房公積金貸款放款銀行提出申請;
2、在委託期內發生提取還貸人變更(借款人除外),或者變更提取還貸方法,可向原貸款放款銀行提出申請,並簽訂變更協議,辦理提取還貸方法變更在原委託協議滿一年以後生效;委託人的增減變更不受此限;貸款本息結清前,提取還貸人可以與貸款放款銀行終止委託,但在一年內不得就該筆貸款再次辦理提取還貸委託;
3、借款人申請經濟適用住房貸款後發生還款困難需要增加補充還款人,借款人的,可向原辦理經濟適用住房貸款的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提出申請。經補充還款人同意,並由上海市公積金中心業務受理網點核准,簽訂相關補充協議後,借款人的父母、子女、兄弟和姐妹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余額可專項用於經濟適用住房貸款的還款。
辦理要件:
1、借款人申請辦理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貸款業務需提供:借款人、借款人配偶以及共同借款人的住房公積金賬號、身份證、婚姻關系證明、戶口簿和借款人最近一次的貸款還款憑證;
2、借款人申請辦理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貸款業務的變更或終止,原所有委託人應帶好借款合同、身份證、戶口簿和原《委託書》。
辦理時限:提前與辦理網點預約,申請資料齊全符合辦理條件的,辦理期限不超過3個工作日。
提前歸還住房公積金貸款
申請條件:借款人自住房公積金貸款放款之日起滿一年,可申請辦理提前歸還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本息,借款人歸還部分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每次還款金額應不低於6個月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額。
辦理場所:住房公積金貸款放款銀行。
辦理要件:借款人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最近一次的還款憑證、貸款還款卡折等。
辦理時限:提前與放款銀行預約辦理,申請資料齊全符合辦理條件,辦理期限不超過3個工作日。
注意事項:
1、借款人申請辦理提前歸還全部住房公積金貸款余額的,不受放貸時間限制;
2、借款人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前還款不必支付違約金。
⑸ 貴州畢節公務員提取住房公積金問題
這個和地點沒有關系,按照單位人事提供的手續辦理就行。
⑹ 貴陽住房公積金一年可以提取幾次
一般一年可以申請提交一次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關規定應該具備下列條件:
(一)職工所在單位和職工本人每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二)符合《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購買」是指職工買下住房,擁有所購住房的所有權,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鎮居民經房地產管理機關、城市規劃管理機關等部門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對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設計、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牽動或拆換住房部分主體構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職工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7、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大致手續如下:
(一)首先向本單位提出申請,單位審核個人提交的相關證明後,符合提取條件的,單位填寫住房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並加蓋預留印鑒。
(二)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連同有關證明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到給本單位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公積金中心(以下簡稱為開戶的公積金中心)進行審批。公積金中心完成審批和錄入業務後,在單位填寫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上加蓋公積金審批專用章。
(三)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中心已審批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以及單位填寫並簽章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轉賬憑證」,到開戶的公積金中心辦理轉賬業務,公積金中心將職工申請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賬至其單位基本結算賬戶,由單位取出支付給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