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住房公積金貸款流程圖是怎樣進行的
住房公積金辦理流程
咨詢台咨詢領表或APP、網站下載表格並可初步錄入貸款基本申請信息→查詢住房公積金繳存貸款、情況→審核購房資料→咨詢台叫號,櫃台受理→貸款審核→貸款審批→去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擔保手續→發放貸款 ,領取合同回執。
辦理所需材料:
提交貸款申請時攜帶全部資料原件,資金管理中心將審驗並留存所需原件及復印件!
(一)借款人、共同借款人(配偶)資料
1、借款人身份證原件;
2、共同借款人(配偶)身份證原件;
3、夫妻雙方結婚證原件(離異:離婚證、離婚協議書或法院判決書原件;喪偶:醫院或派出所開具的配偶死亡證明原件或復印件);
4、配偶公積金繳存證明原件(《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及最近一年住房公積金賬戶明細(繳存公積金但不在我中心繳存的需提供);
5、未繳存證明原件(單位未給繳納公積金的需提供);
6、配偶未繳存公積金需提供銀行列印的近一年工資流水明細(工資以現金形式發放的,需附單位財務出具的工資現金發放證明及近12個月的工資明細);
7、公積金聯名卡原件;
8、購房人如為同戶籍家庭直系成員,需提供購房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戶口簿原件、購房人徵信報告;
9、夫妻雙方個人徵信報告;
10、配偶退休的需提供退休證原件。
(二)購房資料
1、網簽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
2、首付款發票原件(≥20%);
3、售房單位收款賬戶信息。
(三)擔保資料
選擇自然人擔保需提供:
1、擔保人身份證原件;
2、擔保人單位加蓋公章的《借款保證人信息表》;
3、女性擔保人為副處級以上(需單位蓋章確認)或副高級職稱以上的(需提供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頒發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退休年齡可按60周歲計算。
選擇本套自有所購住房、自有他處住房抵押擔保需提供:
1、抵押物《房屋所有權證》原件或《不動產權證書》原件。
選擇第三人房產抵押擔保需提供:
1、抵押人身份證原件;
2、抵押物共有人身份證原件;
3、抵押人結婚證原件;
4、抵押物《房屋所有權證》原件或《不動產權證書》原件。
期房預抵押擔保方式的還需提供:
1、《不動產登記證明》(預告登記);
2、由開發商蓋章的《期房預抵押信息表》。
(1)住房公積金貸款辦理流程擴展閱讀:
公積金貸款辦理條件:
1、借款申請人在內蒙古自治區住房資金管理中心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
2、有穩定的職業和經濟收入,信用良好,無影響貸款償還能力的其他債務和擔保義務,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申請人本人、配偶或同戶籍家庭直系成員在自治區區域內購買普通自住住房;
4、借款申請人及共同借款人(配偶)無不良貸款信用記錄,無未償清住房公積金貸款,沒有為其他借款人提供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
5、借款申請人購買自住住房的,具有房管部門網簽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
6、借款申請人購買自住住房的應支付不低於所購住房全部價款20%的首期付款。貸款申請的有效期限自房管部門網簽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之日或首付款繳交之日起,至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之日止,高層住宅不超過四年,多層住宅不超過三年;
7、借款人已使用過兩次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得申請;
8、已付清房款不得申請;
Ⅱ 住房公積金貸款流程圖是怎樣進行的
住房公積金貸款辦理流程
1、貸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需到銀行提出書面申請,填寫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並如實提
下列資料:
(一)申請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
(二)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明(指居民身份證、常住戶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證件),婚姻狀況證明文件;
(三)家庭穩定經濟收入證明及其它對還款能力有影響的債權債務證明;
(四)購買住房的合同、協議等有效證明文件;
(五)用於擔保的抵押物、質物清單、權屬證明以及有處置權人同意抵押、質押的證明,有關部門出具的抵押物估價證明;
(六)公積金核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Ⅲ 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流程怎麼走
以下是貸款申請的流程:
1、貸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需到銀行提出書面申請,認真填寫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申請表並如實提供下列資料:
(一)將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申請表填寫內容完整、字跡清晰,相關信息須與所提交資料記載信息一致;
(二)所提交的資料在規定的有效期限內且屬相關部門依職權出具,同時形式要符合國家相關規定,內容相互對應;
(三)所提交的資料數量要符合貸款所需要材料的要求;
(四)借款申請人須是住房公積金繳存人且屬於購買、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房屋權人或共有權人;對於存在共同申請人的,共同申請人須為借款申請人的配偶或住房公積金管委會認可的其他申請人;
(五)申請人姓名、證件號碼必須與其公積金繳存信息完全一致,對於申請人曾在異地繳存公積金的情況,其公積金開戶、繳存情況根據原繳存賬戶所在管理機構出具的繳存證明信息給予認可;
(六)申請人申請的貸款期限不超過規定的高貸款期限(原則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之後5年),該期限由管理機構擬訂報當地公積金管委會批准;
(七)公積金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1、對資料齊全的借款申請,銀行及時受理審查,並及時報送公積金。
2、公積金負責審批貸款,並及時將審批結果通知銀行。
3、銀行按公積金審批的結果通知申請人辦理貸款手續,由借款人夫妻雙方與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及相關的合同或協議,並將借款合同等手續送公積金復核,公積金核准後即劃撥委貸基金,由受託銀行按借款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發放貸款。
4、申請人購買自住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二手房、經濟適用房、拆遷安置房、公有住房以及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含危舊房改造)等原則不超過12個月。其中購買預售在建商品房的,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原則不超過24個月。
5、以住房抵押方式擔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區的房屋產權管理部門辦理房產抵押登記手續,抵押合同或協議由夫妻雙方簽字,以有價證券質押的,借款人將有價證券交管理部或盟收押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