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住房公積金異地買房可以提取嗎
在《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2、3、4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B. 在異地買房,可以取用本地的住房公積金嗎
在異地購房是購房行為的一種,只要購房者出具購房合同和發票,就可以辦理公積金提取手續。
但是住房公積金並不能直接提取買房,如果想用住房公積金來支付購房款,那麼購房者必須要先用自己的錢來支付房子的首付,然後才能提取住房公積金來支付房貸。
在《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中有明確規定:
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2、3、4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條: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用公積金異地購房
1、咨詢貸款政策
首先向申請辦理貸款的公積金管理中心進行業務咨詢,詢問一下當地是否允許辦理公積金異地貸款,如果可以的話,需要哪些條件,要准備哪些資料等等。
2、提出貸款申請
然後需要向繳存公積金的管理中心提交辦理異地貸款的申請,工作人員會對申請進行確認,看看所述的信息是否屬實,確認無誤之後,工作人員將開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3、提交相關資料
辦理公積金異地貸款,需要持身份證、購房合同、異地貸款使用證明等資料前往申請貸款的公積金管理中心,將資料提交給工作人員,工作人員會對資料進行審核,確認它們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4、辦理公積金貸款
貸款資料審核通過之後,申請貸款的公積金中心就會辦理貸款手續,並且發放貸款。貸款者需要按時償還貸款,並且繳存城市的公積金管理中心也會協同貸款的公積金中心督促還款。
C. 在外地買房子.請問住房公積金可以提取嗎
在北京地區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外地購房後可以申請提取公積金,如果辦理了聯名卡,還能按月提取。
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在北京工作並每月繳納住房公積金的外地人口,他們在外地購買了房產後通過自己的單位申請辦理公積金按月提取業務,與購買本地住房的市民享受同樣的待遇。此外,異地購房市民即使全部提走個人賬戶中的公積金,只要符合相關規定,仍可在北京購房後申請公積金貸款。但由於目前各地公積金中心相對獨立,並沒有互聯辦公,北京公積金中心目前不能為這類異地購房的市民辦理公積金貸款。
溫馨提示
公積金提取手續
一次性付款購房者:提取時提供購房合同、購房全款發票、身份證、提取儲蓄賬號。
貸款或分期付款者:提供購房合同、借款合同、首付款發票、本人身份證、提取儲蓄賬號。
二手房購買者:提供過完戶的產權證、契稅的完稅憑證,辦理貸款的還須提供借款合同、本人身份證、提取儲蓄賬號,到工作單位公積金經辦人處填寫相應的單據,然後由單位的經辦人到管理部辦理審核。
D. 可以使用公積金進行異地買房嗎
可以。公積金可以異地買房,根據目前公積金提取政策,符合條件的職工購買本市區域外已取得產權的自有住房是可以提取本人和配偶的公積金,符合條件的職工是指具有所購住房坐落城市的戶籍證明或者工作證明。本地職工購買外地住房,如果是全款購房提供本人及配偶身份證、公積金卡、購房合同、房產證、全款和戶籍證明或工作證明。
如果職工是公積金貸款購房的,除上述資料外再需提供借款合同和還款憑證,貸款購房的職工可以一次性提取首付款,也可以按月償還貸款提取,職工提取首付款後,再次按月還貸提取只需提供公積金卡、身份證和還款憑證即可。
住房公積金各項業務運行總體平穩。2018年年末,住房公積金繳存總額145899.77億元,提取總額87964.89億元,繳存總額扣除提取總額後的繳存余額為57934.88億元;發放個人住房貸款總額度85821.32億元,個人住房貸款余額49845.78億元,保障性住房建設試點項目貸款余額46.11億元,國債余額19.71億元。
(4)異地買房能不能提取住房公積金擴展閱讀:
對於異地買房的購房者來說,住房公積金提取全市通存通兌,職工可就近選擇任一管理部辦理相關提取業務。因購買外地住房需要人工核實處理,一般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核實並告知職工能否辦理。
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一般流程:首先,職工在就業地(繳存地)繳存、在戶籍所在地(貸款地)購買自住住房的,可憑繳存地公積金繳存證明向貸款地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公積金個人或租房貸款。然後,貸款地公積金管理中心受理審批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時,繳存地公積金管理中心應出具該職工及其配偶在當地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和貸款情況證明以及其他相關信息。
E. 住房公積金可以異地提取嗎
可以辦理異地貸款,具體操作流程建議咨詢一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回心。異地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流程:職工在就答業地(繳存地)繳存、在戶籍所在地(貸款地)購買自住住房的,可憑繳存地公積金繳存證明向貸款地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公積金個人或租房貸款。貸款地公積金管理中心受理審批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時,繳存地公積金管理中心應出具該職工及其配偶在當地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和貸款情況證明以及其他相關信息。
F. 異地貸款買房了,上海公積金還能提取嗎
可以按照上海市公積金提取的規定,提供證明到公積金繳存的公積金中心提取公積金賬戶余額來償還貸款本息。
根據《關於進一步加強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核工作的通知》之規定:購買外省市擁有所有權自住住房的職工及其配偶、直系血親,房屋所在地為職工本人或配偶或直系血親戶籍地的,可按照規定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
前述職工除應提供不動產權證(含原房地產權證)、購房合同、購房發票和購房資金來源憑證等材料外,還應提供戶籍地證明材料。
辦理要件:
1、身份證明和關系證明原件;
2、提取原因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1)購買本市自住產權房的提供購房合同、購房全額發票(購買二手房無法提供發票的,需提供契稅完稅證明)、所購住房的不動產權證(含原房地產權證)(發證之日起五年內);
(2)購買外省市自住產權房的提供購房合同、購房全額發票(購買二手房無法提供發票的,需提供契稅完稅證明)、所購住房的不動產權證(含原房地產權證)(發證之日起五年內)、戶籍地證明材料。
(3)購買公有住房直接使用住房公積金支付房款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合同、個人購房交款憑證(一式五聯未加蓋建設銀行業務章或現金收訖章);
(4)動拆遷安置產權住房的提供房屋動拆遷安置協議書、超安置費用部分的發票或收據(安置費直接抵扣房款的,應由動拆遷單位提供補差的書面證明)、不動產權證(含原房地產權證)(發證之日起五年內);
(5)購買拍賣產權房的提供房屋拍賣確認書、購買拍賣房的發票或收據、不動產權證(含原房地產權證)(發證之日起五年內)。
(6)異地買房能不能提取住房公積金擴展閱讀:
辦理時限:
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符合規定條件的,市公積金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予提取的決定。
市公積金中心對職工提取行為的真實性有疑義的,應進行調查核實,再根據核實結果在三個工作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不準提取的決定(調查核實時間不包含在三個工作日內)。
向本市有關部門調查核實情況的,調查核實時間一般為五個工作日,最長不得超過十個工作日;向外省市有關部門調查核實情況的,調查核實時間一般為十個工作日,最長不得超過二十個工作日。
G. 異地買房不能提取住房公積金,這種規定合理嗎
異地購房可用公積金了
關於進一步完善住房公積金管理意見中規定,只要由本市的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出具相關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就能辦理住房貸款,為更多到異地置業的市民提供了更大方便。同時規定在外地繳納公積金、具有本市戶籍的市民也可以在青申請公積金貸款。
據介紹,過去本市規定,市民如在青島以外的其他地區購買房子,不能使用個人的公積金申請貸款。而近日本市出台的有關公積金使用管理規定中,取消了這一限制。規定過去在本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到異地城市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用於購買異地房屋的,由各住房公積金管理處向繳存職工出具統一文本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市民可拿著相關證明申請貸款。
另外,對於一些在外地繳納公積金、具有本市戶籍的市民在青申請公積金貸款,也取消了限制。新規定指出,對於具有本市戶籍但不在本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需在青島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用於購買自住住房的,若符合規定的貸款條件,可憑借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以及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申請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但購房首付款比例應在原規定比例基礎上增加十個百分點。其中,商品房貸款首付款比例根據不同要求分別為 40%~60%,二手房貸款首付款比例分別為40%~80%。
記者還了解到,今後本市公積金繳存職工,如果原單位解散、破產,未按規定程序辦理注銷,或者原單位不按規定為繳存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變更登記和轉移手續的,可由繳存職工調入單位或職工本人持相關證明到各住房公積金管理處,申請辦理繳存職工賬戶轉移手續。
住房公積金管理規定
一、 建立個人住房公積金輔助帳簿,定期登記、核對帳簿,年末裝訂成冊,歸檔管理。
二、 按月計提匯繳。工資崗位每月清理人員增減情況、工資變動情況,按文件規定的匯繳比率及繳納基數,計算每人公積金的繳交額,按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要求,填寫「公積金匯繳變更清冊」、「公積金補繳清冊」、「公積金匯繳清冊」。從職工每月工資中代扣部分和單位承擔部分一並轉入暫存款。住房公積金管理崗位復核每月應繳數,轉賬繳到廣漢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同時取回 「公積金匯繳清單」。
三、 辦理因人員調動、退休、死亡等原因的個人公積金領取手續(每月最多一次)。
(1) 填寫「公積金匯繳變更清冊」。
(2) 收集辦理個人公積金領取所需的有關資料。
調動:個人申請、調動手續、身份證復印件、個人查詢卡。
退休:個人申請、退休證明、身份證復印件、個人查詢卡。
死亡:個人申請、死亡證明、個人查詢卡。
(3) 擬定單位領取證明,並進行備查登記,填寫「公積金支取申請書」。
(4) 辦理領取手續,將領取總額通過銀行轉賬方式轉入院直財務科賬上。賬務處理為借記「銀行存款」,貸記「代管款項---待領公積金」。
四、 辦理個人支取手續。通知本人或其近親屬到財務處領取,審核領條,賬務處理為借記「代管款項---待領公積金」,貸記「現金」。
五、 根據廣漢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提供的個人利息清單,逐筆增加到職工公積金個人賬戶上。
六、 定期與廣漢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核對余額,如有不符,立即查明原因並糾正。核對無誤後,雙方經辦人在核對表上簽字確認。
七、 完成個人住房公積金管理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