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請問:上海的補充住房公積金的公司繳存比例和個人繳存比例各應是多少
補充住房公積金單位和個人的繳存比例,分別在不大於各8%不小於各1%的范圍內,由單位自行確定,其繳存額沒有上下限限制。
職工繳存的補充住房公積金,由單位在職工每月工資收入中代為扣除;單位為職工繳存的補充住房公積金,由單位承擔。單位為職工繳存的和代扣的補充住房公積金,由單位自發放月工資之日起五日內,存入公積金管理中心設立的補充住房公積金專戶內,並且計入職工個人補充住房公積金賬戶。
補充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等於職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單位的補充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職工本人和單位的補充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分別不得大於各9%和少於各1%。具體繳存比例,根據單位的實際情況確定。如某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1285元,補充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是職工個人和單位各為9%,則個人繳存額為1285元×9%=115.65元,四捨五入後取116元;單位繳存額亦為116元,二者相加月繳存額等於232元。又如某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2200元,補充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是職工個人和單位各為8%,則個人繳存額為2200元×8%=176元,單位繳存額亦為176元,兩者相加月繳存額等於352元。
⑵ 住房公積金單位和個人的繳納比例是
單位和個人都是工資的12%。
1、養老保險繳費比例:單位20%(全部劃入統籌基金),個人8%(全部劃入個人帳戶)。
2、醫療保險繳費比例:單位10%,個人2%+3元
3、失業保險繳費比例:單位1%,個人0.2%;
4、工傷保險繳費比例: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0.5%,個人不繳納;
5、生育保險繳費比例: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0.8%,個人不繳納;
6、公積金繳費比例: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選擇住房公積金繳費比例。但原則上最高繳費額不得超過職工平均工資的10%。2010年下半年起,全國統一規定所有用人單位按工資的12%辦理繳納住房公積金。單位和個人都是工資的12%。
(2)上海住房公積金繳納比例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繳存范圍:下列單位及其在職職工
1、機關、事業單位;
2、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港澳台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或經濟組織;
3、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
4、外國及港澳台商投資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常駐代表機構。
⑶ 2015年上海住房公積金繳納比例是多少1
一、繳存基數
(一)各繳存單位2015年度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基數為2014年度月平均工資(月平均工資=年工資總額÷12)。月平均工資總額計算口徑應按《國家統計局關於認真貫徹執行<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的通知》(統制字〔1990〕1號執行)。
(二)2015年1月1日起新參加工作的職工,應按職工參加工作的第二月的當月工資收入或以其新參加工作以來實際發放的月平均工資作為其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
2015年1月1日起新調入的職工,以調入後發放的當月工資收入或以其實際發放的月平均工資作為其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
二、繳存比例
2015年度職工個人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仍為各8-12%。
三、繳存額
為保障低收入職工的合法權益,依據2013年《湖北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規定,2015年度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不得低於164元(單位、個人合計,下同)。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不得低於208元。
⑷ 2016年7月上海住房公積金調整後繳存基數、比例及上下限是多少
2016年7月上海住房公積金調整後繳存基數、比例及上下限,如下:
自2016年7月1日起,上海市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由2014年月平均工資,調整為2015年月平均工資。
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2016年度職工本人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與2015年度相同。即,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仍為各7%。
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為2494元。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僱用人員、自由職業者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為4276元。
補充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單位仍可以按照自願原則參加補充住房公積金制度。職工本人和單位補充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各1%至5%,具體比例由各單位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補充住房公積金按職工本人和單位各1%至5%的繳存比例所對應的月繳存額上限為1782元。
(4)上海住房公積金繳納比例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住房公積金的定義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
(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並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
(5)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具有兩個特徵:
一是積累性,即住房公積金雖然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但不以現金形式發放,並且必須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開設的專戶內,實行專戶管理。
二是專用性,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款專用,存儲期間只能按規定用於購、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納房租。職工只有在離退休、死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戶口遷出原居住城市時,才可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按我國規定,企業都應該給職員存繳住房公積金,不分國有企業和私營企業。
住房公積金性質:
(1)保障性,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制度,為職工較快、較好地解決住房問題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能夠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職工幫助無房職工的機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積金在資金方面為無房職工提供了幫助,體現了職工住房公積金的互助性;
(3)長期性,每一個城鎮在職職工自參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的這一段時間內,都必須繳納個人住房公積金;職工所在單位也應按規定為職工補助繳存住房公積金。
⑸ 2019上海社保和公積金繳納比例是多少
一、社保繳費比例
養老保險單位繳納比例:21%;個人繳納比例:8%
醫療保險單位繳納比例:11%;個人繳納比例:2%
失業保險單位繳納比例:1、5%;個人繳納比例:0、5%
生育保險單位繳納比例:1%;個人不承擔繳費
工傷保險單位繳納比例:0、5%;個人不承擔繳費
二、上海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及繳存比例
(1)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度職工本人和單位住房公積金、補充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與度相同。即,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仍為各7%;補充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仍為各1%至8%,具體比例由各單位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可以申請降低繳存比例(職工本人和單位繳存比例各不低於規定的最低繳存比例,取正整數)或緩繳住房公積金,待單位經濟效益好轉後,再提高繳存比例或者補繳其緩繳額。
(2)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
自2018年7月1日起,本市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由2018年月平均工資調整為2018年月平均工資。2018年1月1日起新參加工作的職工,應以該職工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的當月工資收入或以其新參加工作以來實際發放的月平均工資作為其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
2018年1月1日起新調入的職工,以調入後發放的當月工資收入或以其實際發放的月平均工資作為其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
(3)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度上下限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為1970元,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僱用人員、自由職業者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為3378元。
度住房公積金按職工本人和單位各7%的繳存比例所對應的月繳存額下限為204元。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僱用人員、自由職業者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下限參照此標准。
(5)上海住房公積金繳納比例擴展閱讀
2019年度上海市職工社會保險繳費標准日前公布:自2019年4月1日起,本市2019年度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分別調整為23496元和4699元。
社保繳費基數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進行確定。社保繳費基數上限和下限,根據本市公布的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和60%相應確定。
⑹ 住房公積金繳納比例是怎麼算的
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是由當地政府確定的,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八條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6)上海住房公積金繳納比例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三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在受委託銀行設立住房公積金專戶。單位應當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
每個職工只能有一個住房公積金賬戶。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賬,記載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等情況。
⑺ 住房公積金最低繳費比例是多少
職工和來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自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
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計算到元,元以下四捨五入)+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計算到元,元以下四捨五入)。
(7)上海住房公積金繳納比例擴展閱讀:
2018年度上海職工本人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各5%至7%,單位可以在各5%至7%范圍內,自主確定公積金繳存比例。
2018年7月1日起,多地開始執行新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政策:降低企業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政策執行期延長至2020年4月30日,規范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和上下限,調整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或月繳存額上限,生產經營困難企業可申請降低公積金繳存比例或緩繳。
全國范圍來看,北京、南京、濟南、麗水等少數城市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超過了6000元(對應公積金繳存基數為25000元)。其中,濟南和麗水兩地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超過了北京。
⑻ 2016上海住房公積金繳納比例是多少及補充公積金比例
補充住房公積金單位和個人的繳存比例,分別在不大於各8%不小於各1%的范圍內,由單位自行確定,其繳存額沒有上下限限制。 職工繳存的補充住房公積金,由單位在職工每月工資收入中代為扣除;單位為職工繳存的補充住房公積金,由單位承擔。
⑼ 2017年最新住房公積金的繳納比例是多少
分析如下:
1、住房公積金【繳費比例】: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選擇住房公積金繳費比例。但原則上最高繳費額不得超過職工平均工資的10%。用人單位按工資的12%辦理繳納住房公積金。單位和個人都是工資的12%。
5、從2017年7月1日起,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按照住建部發布的《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操作規程》要求,通過平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聯網」,通過統一的平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北京、上海、福州、廣州等20多個城市已經接入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台。2018年5月15日,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於取消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作為住房公積金歸集和貸款業務辦理要件的通知》。
(資料來源:網路:住房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