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武漢居住證怎樣辦理
不需要,辦理暫住證需要攜帶申領人的身份證,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三張,戶口本和居住房屋的產權證復印件到當地派出所就行了。
暫住證的辦理流程:
攜帶申領人的身份證,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三張,戶口本和居住房屋的產權證復印件到當地派出所辦理;
提交資料,填寫申請表;
當地派出所發給暫住證登記證明;
六個月後就可申領居住證了。
首次辦理居住證
第一步:准備資料
居住證申請人首次申請應出示下列證明材料:
(1)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近期免冠1寸登記相片一張;
(3)居住地住址證明(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用人單位、就讀學校保衛部門出具的住宿證明)、就業證明(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就讀證明(由學校保衛部門出具)。
註: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即可。
第二步:前往辦理地點
辦理地址:居住地流動人口管理服務站。
註:流動人口管理服務站不是在街道派出所,而是在社區警務室里。
第三步:登記流動人口
在武漢居住的流動人口需自登記之日起半年以上,才可以申領居住證,也就是說先要去社區警務室進行流動人口登記,半年後再回該警務室申請辦理居住證。
需要提交的資料: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居住地址證明或者就業證明。
第四步:申請辦理居住證
半年後,回登記流動人口的警務室,攜帶身份證及居住地址證明,提交近期免冠1寸登記相片一張,填寫《武漢市居住證申請表》並簽字,領取《武漢市居住證領取憑證》,15個工作日後憑《武漢市居住證領取憑證》領取居住證。
居住證續簽
居住證有效期為1年,期滿後持證人繼續居住的,須在居住每滿1年之日前1個月內,本人攜帶申領居住證的相關證明材料在居住地的流管站申請,經社區民警或流動人口協管員核實無誤後,在2個工作日內完成簽注並返還持證人;對信息有誤的,不予辦理,並告知申請人。
若持證者搬家,則需在新住址所屬社區重新登記,將原居住證上交,工作人員會變更住址信息和有效期後,將證件發還。若變更住址後沒有重新登記,居住證將在1年有效期期滿後自動鎖定,無法使用。
如果要繼續使用居住證,可去新居住地流動人口管理服務站進行解鎖續簽。
第一步:前往新居住地流動人口管理服務站更換居住地址
前往新居住地流動人口管理服務站,攜帶身份證、居住證以及居住地址證明,工作人員核對信息後,在系統中更改居住地址,居住證自動簽注一年,起簽日期是辦理當天。
第二步:前往新居住地街道派出所更新居住證證件信息
系統更新居住地址信息後,需前往當地街道派出所更新居住證證件上的地址和有效期信息。直接前往派出所戶籍受理窗口,將居住證交給民警辦理即可。
② 外地人在武漢居住如何辦理居住證
需要申請辦理《居住證》的申請人可以到現居住地的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
申請辦理《居住證》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在本市合法穩定居住;(以自己的房產證、或者租房合同為准,請帶好上述材料)
2、在本市合法穩定就業,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戶籍親屬、就讀、進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6個月以上。(以勞動合同、社保記錄、學籍檔案或學生證、親屬戶籍資料等為准,請帶好上述材料)
3、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4、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2)黃陂居住證怎麼辦理擴展閱讀:
1、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託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2、申請人及相關證明材料出具人應當對本條規定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3、對申請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應當一次性告知申領人需要補充的材料。
4、對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製作發放居住證;在偏遠地區、交通不便的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製作發放居住證的,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實施辦法中可以對製作發放時限作出延長規定,但延長後最長不得超過30日。
5、居住證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每年簽注1次。
6、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每滿1年之日前1個月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辦理簽注手續。
7、逾期未辦理簽注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補辦簽注手續的,居住證的使用功能恢復,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補辦簽注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
8、第十一條居住證損壞難以辨認或者丟失的,居住證持有人應當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辦理換領、補領手續。
9、居住證持有人換領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
③ 黃陂區哪裡可以做居住證或暫住證
到當地的派出所進行咨詢辦理即可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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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武漢居住證怎麼辦理在哪辦理,具體點需要些什麼東西:
非本市戶籍人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擬居住三日以上的,應自到達之日起七日內,向居住內地派出所容或者社區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站申報居住登記。因務工、經商、就學等,擬在本市居住一個月以上、年滿十六周歲的非本市戶籍人員,在申報居住登記的同時應申領《居住證》。
探親、訪友、旅遊、出差、就醫的外地來漢人員,申報居住登記或辦理了或者按規定辦理了住宿住院登記的,不申領《居住證》。
《居住證》一人一證,首次申領免收證件工本費,丟失補領、損壞換領《居住證》時,應繳納證件工本費。《居住證》有效期一年,可多次延期使用。
辦理居住證要帶:第二代身份證 2張一寸彩照 如果是你是租戶還需要和房東的協議或證明【如果房子是自
己買的要帶房產證】
在現居住社區居委會辦理
⑤ 居住證怎麼辦理
一般居住6個月以上,到派出所辦理
到派出所辦理。
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二條 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申領居住證。
第三條 居住證是持證人在居住地居住、作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申請登記常住戶口的證明。
第四條 居住證登載的內容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本人相片、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證件的簽發機關和簽發日期。
第八條 公安機關負責居住證的申領受理、製作、發放、簽注等證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用人單位、就讀學校以及房屋出租人應當協助做好居住證的申領受理、發放等工作。
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 ,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⑥ 黃陂灄口居住證在哪裡辦理
你居住地屬於哪個片區派出所管轄,就在該派出所辦理居住證。
《居住證暫專行條例》屬第九條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