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我在黃陂晨龍電孑廠上班,做了一個月後要辭職,主管要求滿三個月才能...
向當地紀律檢查委員會舉報人事勞動局的不作為。
『貳』 有在電子廠上班的么據說可以拿到5000左右工資,是這樣么
電子廠普工正常的工資是12小時每周單休4000左右。五千以上的是技術員之類的吧
『叄』 現在晨龍電子廠發的工資才1000左右,讓人怎麼生活
電子廠發的工資只有1000左右的話,已經低於最低的工資標准了,這個是不合法的,可以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維權
『肆』 黃陂勞動局是不是給晨龍電子廠收買了那廠沒有簽勞動合同不準辭工不給工錢,怎麼勞動局一點反應都沒有
一般用人單位是不能買通勞動部門的,勞動者可以尋找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如: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交易記錄、工資條、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去地稅局列印並蓋章的個稅完稅證明、用人單位為你辦理的暫住證、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派工單、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闆簽字的的書面材料等,只有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以後,勞動者就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以及勞動者正常上班期間的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相關證據復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信息(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信息)。
2、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後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後開庭審理,之後對你們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於裁決書不服,我們可以起訴到法院;
3、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伍』 電子廠工資都多少
電子廠的工資是與崗位直接相關的,
技術崗位的工資是很高的,福利待遇也很好,
普工的崗位,工資相對較低,而且辛苦一些。
『陸』 聽說黃陂晨龍電子廠不好請假工也不好辭
3800
聽說,電子廠,黃陂\請假
3800
『柒』 黃陂的晨龍電子廠每次都拖欠員工的工資。有誰知道工資拖欠工資怎麼辦嗎。
1、很多人抄會說,告他。
2、我想給你說的是,告,不是那麼簡單的。
3、什麼叫拖欠工資,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定,工資至少一月結算一次。按理說,超過一個月的發薪周期,就應該算作拖欠工資。這是從法律和從理論上來講。
4、現實角度講,拖欠你幾天,你去告的時候,勞動監察或者勞動仲裁還沒有來得及立案,人家公司就把工資給發了,違法事實改正了,還怎麼處罰去?一般勞動行政部門不會管。
5、作為勞動者怎麼辦呢?要麼忍,要麼狠,要麼滾!
6、滾?那麼難聽?
不難聽!滾要滾得有技巧,不光鐵定心思揚眉吐氣的走了,還能讓你單位給支付經濟補償甚至是賠償金,哈哈,這裡面就是辭職的技巧問題了。
7、關於6的滾的技巧問題,可在交流,看你現在也沒滾的意思啊!
『捌』 黃陂區晨龍電子廠工資都拖了2個月的了,這個月第三個月了,怎麼辦
1、多聯合一些員工,向12333勞動監督執法部門投訴。
2、員工集體向當地基層人民法院起訴。
3、員工集體辭職,向廠方施壓。
『玖』 黃陂晨龍電子廠,拖欠工資,每次發工資都有壓一個月,進來了,就走不
可以仲裁解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