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黃陂一中盤龍校區的校領導
校長:向正坤(前川本部工作)
書記:鄧少奎
常務副校長:江中華
副校長:楊立波
工會主席:方恆華
❷ 評論孫東林這位有些人物。300-400字左右
人樣大了,我作為一個農民工找他,都在不理了(我從雲南到武漢黃陂泡桐鎮王家沖村找他)他家沒到,在村口找到他二伯家的娃維維,通電話給他哥孫東林後說是助手接到,明明就是孫東林,慌言啊!我回雲南錢只夠買了車票餓著肚子回來。孫東林,你好景不會長的
這是我對孫東林的看法
湖北黃陂泡桐鎮王家沖人。我到是找過了也就是想到他工地上幹活 他不會見我的 我去了 人沒有見到 到他們村口 見到他2佰家的兒子好想叫維維什麼的 他們通電話了 也說有個雲南昆明的人來找你做點活兒,哎 那裡的話我也聽不清楚他們說些什麼 最後孫東林的兄弟說是和他的助手通電話 本人沒在 現在我告訴你們 ,怎麼可能 我也是位農民工,為了找他 我看了他的電視新聞和電影 。。媒體報告。他們通話是開的免提的 難道還怕我聽不出孫東林那沙啞的聲音嗎?最後孫的堂弟的某些動作表明是不想見的。但是我也可以有別的方法找到他 ,我沒有使用了 因為找到也沒意思了 他哥孫水林家女兒在武大口腔醫院做護士 他的建築公司在巨龍大道131號 。 兄弟 ,別找了沒意思的。我包了很大的希望去找他啊 最後 錢用了只剩車費餓著肚子從武昌回到老家曲靖,。。。。。。。。。。。。說不完心中的感受
❸ 新選出的黃陂區區委常委有哪些人
您好!
武漢市黃陂區——
區委副書記、區長:吳祖雲
區委副書記:李林平
區委常委、區紀委書記:嚴中興
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統戰部長:陳國良
區委常委、副區長:陳世剛
區委常委、宣傳部長:趙弢
區委常委、區人武部部長:陳鵬飛
區委常委、區公安分局局長:李慶平
區委常委、區委辦主任:周少敏
望採納!
❹ 邵東縣黃陂橋鄉一事一議工程村書記一人搞定 是否合法
肯定不合法,村民一事一議體現的就是村民自我管理、高度自治,書記一人定了的事情還能叫議事嗎?不僅程序違規,同時違反「四風」的官僚主義
❺ 查一下湖比省武漢市黃陂區原政法婁書記李勝橋被判刑了嗎
答:湖北比省武漢市黃陂區原政法婁書記李勝橋事實應該被判刑了。
❻ 武漢市黃陂三中的校長簡介
陳正洪,男,1963年4月出生,大學本科學歷,高級教師,黃陂區第五屆學科帶頭人,現供職於武漢市黃陂區第三中學。歷任數學教師、數學教研組長、教務處主任、分管教學副校長、黨支部副書記、校長。系湖北省學習學會理事,黃陂區教育學會數學專業委員會理事。在教育戰線工作二十五年,多次被評為模範教師或先進工作者,其中2001年獲武漢市黃陂區「優秀教師」稱號;2002年12月獲黃陂區「教育工作先進個人」稱號;2003年被評為省級骨幹教師,獲黃陂區首屆十大名師提名獎;2003年到2007年連續5年評為區級優秀共產黨員。擔任班主任工作15年,所帶班級多次被學校評為優秀班級。在教學工作中,注意培養學生的思維能力和創新精神,所教班級數學成績優異,升學率在全校名列前茅。教學研究,成績顯著,論文《遞歸數列an+1=can+d(n,n+1下標)的探討》被黃陂區教研室評為二等獎;《談當前推行素質教育過程中的「三多三少」問題》在中國教育教學叢書《當代教育論文暨教案精選》中發表;《淺談學生創新思維能力的培養》在《中國教育理論》雜志中發表;《學習新課程標準的幾點思考》被湖北教育學院收入優秀論文集並獲一等獎。
❼ 區政府被指當老賴被懲罰沒
今年4月,中國之聲報道了「武漢黃陂區政府拒不執行生效法律文書,最高人民法院兩次督辦無果」的新聞。記者調查發現,這起被武漢中院三次督促履行的強制執行案件,涉及一塊閑置16年的土地。這塊建設用地約92畝,位於黃陂區日月山水小區內,因常年堆滿垃圾,多次被群眾投訴。
黃陂灄口經濟發展區2003年更名為武漢盤龍城經濟開發區,黃陂第六建築有限公司後來也更名為武漢第六建工集團有限公司。協議約定的是出讓400畝,但到2010年,政府只為其辦理了200多畝的土地和規劃手續。雙方出現供地糾紛,按照協議約定,提請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2015年12月,武漢六建打贏了官司,但遭遇執行難。目前,武漢市中院已發出三次敦促履行的通知書,最高法院也督辦兩次,武漢市委政法委也召開了專題會議,要求黃陂區政府盡快依法行政,但黃陂區政府仍未履行生效裁定。黃陂區政府主管副區長丁朝輝稱,中國之聲的報道播出後,區里第一時間開了專題會議:「黃陂區委區政府是相當重視的,書記區長都親自參加了。區政府的相關的負責人,和盤龍城開發區的主要負責人約見了六建公司的法人代表,雙方進行了坦誠和務實地交流」。
武漢六建法人代表吳續明也表示,區里確實找他談了一次,常務副區長,管土地的副區長,管委會的書記,法制辦的主任,老生常談。區里的相關負責人給他做工作,希望他能到武漢仲裁委申請增加或者變更訴訟內容,但被吳緒明回絕。吳緒明說,「就算傾家盪產,也要把這個官司打到底。個別人歪曲了政府的政策,把法律根本就沒有當回事」。
黃陂區政府法律顧問:若執行或將有人被問責
雙方爭議的焦點,主要在於當初協議約定的是協議出讓。而2002年7月1日,我國國有土地出讓方式發生重大調整,要求經營性土地必須要通過招拍掛程序。盡管武漢仲裁委對是否繼續履約,2015年就已做出了明確裁定,武漢市中院也已駁回了盤龍城管委會的不予執行裁定的申請。但黃陂區政府拒不履行的理由,仍是和法規相沖突,供地方式不明確。區政府法律顧問丁原稱,它是經營性的土地,這是一道紅線,就是一種方式,必須履行招拍掛。區委區政府如果以協議的方式,與現行的這些政策、規定是相悖的,就會涉及到問責的問題。
查閱文件發現,作為歷史遺留問題,國土部早有相關文件明確,必須要在2004年8月31日界定並處理完畢。但黃陂區當時並未積極作為,為雙方的糾紛埋下隱患。對此,黃陂區法制辦副主任何偉稱,因為它當時不符合供地條件。這塊地在2004年的時候,它還屬於農用地,還沒有取得建設用地的相關批復。
既然它是農用地,那為什麼當時簽這個項目投資協議書的時候,要把這塊地給它寫進去呢?法律顧問丁原表示,因為簽的是投資意向性協議。這個情況在開發區,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是非常普遍的。
調查發現,雖然案涉地塊2016才被湖北省政府批復,由農用地變更土地性質為建設用地,但早在2002年,當地政府就將這塊土地交由武漢六建開發,並讓武漢六建完成了「三通一平」(指基本建設項目開工的前提條件)和繳納了征地補償費用。盤龍城經開區管委會副主任胡莉萍解釋稱,當時他們在履行這個協議,裡面涉及到有徵地的這一塊工作,要跟農民對接,他們協助做相關的協助工作,土地按照國家的相關政策它要進行補償。
黃陂區政府方面稱,除非上級政府或者最高法院對此予以明確,可以用協議的方式才能辦理,並不是拒不執行,區政府鼓勵武漢市中院直接強制執行。那上級政府和法院又是如何回應的呢?
黃陂區政府列五大理由稱難執行武漢中院:罰款一百萬
4月11日,黃陂區政府發布情況說明,列出五大理由,說明裁決難以執行到位的原因。比如:裁決未明確案涉地塊採取「協議出讓「方式供地。武漢市中院執行實施處執行法官許東對此表示,光在網路上,或者來口頭講一講,說這個事不能辦,不是這種態度。不能辦的理由,要開會、研究,給書面的。
記者調查發現,黃陂區政府在情況說明中列出的理由中,有部分內容與事實不符。比如第5條,省市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明確答復,案涉地塊必須嚴格依法依規以「招拍掛」出讓方式供地。但查詢武漢市國土資源和規劃局的回函文件,並沒有這樣的表述,武漢市國土規劃局建議黃陂區政府,綜合考慮國土部的相關規定和市仲裁委、市中院相關意見,依法妥善處理歷史遺留問題。
湖北省政府對案涉地塊轉變用地性質的批復中,寫明了案涉地塊要嚴格執行國家供地政策,以招拍掛方式供地。某省國土廳一位法規處處長稱,這只是省政府的常規批復內容,不是省政府就此案的回函文件,文件中沒有交待法律的裁判結果。武漢市中院負責執行的承辦法官許東也表示,那是上級政府對黃陂區的一個批復,他們也沒有掌握。再者,這個文件他們也頂多是一個參照。執行依據就是仲裁委的這個裁決。
黃陂區政府不能執行的原因中,還有仲裁委的裁定沒有明確供地方式。但記者查閱文件發現,武漢仲裁委員會、武漢市中院、黃陂區政府就此問題,曾經有多次函件往來。武漢仲裁委2017年10月向武漢市中院發函,再次明確了案件執行的供地方式和供地價格。
實際上,黃陂區政府提出的這些理由,都已在訴訟和相關程序中,被武漢仲裁委和武漢市中院以法律文書的形式駁回,並進行了充分說理。承辦法官許東表示,他們近期又加大了執行力度。對盤龍城管委會,鑒於它既不答復,又不敦請區政府召開土委會,他們就對這個事罰款一百萬。
黃陂區政府未簽收罰單,武漢中院:不排除刑拘管委會負責人
戲劇的是,武漢市中院做出罰款一百萬的決定,黃陂區政府不僅稱沒有收到,又將未簽收的罰款決定書寄回了法院。許東說,被申請執行人盤龍城經開區管委會法人代表曹家漢和區政府相關負責人,曾找到法院執行局,為罰款的事說情。
許東稱,罰款決定書是給了曹家漢本人的,區法院的人也找來了,曹家漢從法院走的時候說,這個罰款決定書要不先還給你們。當著區法院的面,也不好破了人家面子,但是可以肯定的說,罰款決定書,曹家漢是親眼看了的。曹家漢知道不知道,都不影響這個決定的效力。
記者注意到,罰款決定是今年5月14日做出的,「限2018年5月21日前交納」。承辦法官許東表示,罰款還沒有真正落實,因為六建也向省委巡視組反映,巡視組要求列席區政府的土委會。所以說罰款具體還沒有落實。
湖北省委巡視組已經介入此案的執行。2017年7月12日,武漢中院就將盤龍城經開區管委會和其法人代表曹家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武漢市中院方面表示,不排除刑拘曹家漢的可能。一位曾多年擔任某市執行局局長認為,最高法院親自督辦兩次,都無法執行的案件在全國是很少見的。法院仍有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拘留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責任人,以及按照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罪問責等強制措施沒有實施。
無論是黃陂區政府2009年的會議紀要,還是區政府在庭審中的表態,盤龍城經開區管委會向區政府的去函文件,依法履約的態度是積極的。案件兩年多無法執行,武漢市中院認為,此案的症結,在於新官不理舊賬。
中國行政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湛中樂表示,區政府敗訴後,未在半年內主張權利,向法院申訴撤銷裁定,而是到了強制執行階段,又拿出已被法院駁回的理由,拒不執行。是否構成拒不執行罪,應該引起上級部門的重視。湛中樂稱,區縣政府以法律法規抗拒法院的執行,是沒有理由的,這個案件可以從多個方面作為警示的教材。
這起執行案件將如何結局?中國之聲將持續關注。
來自中華網
❽ 黃陂李集駐程崗書記不作為,耳門李村某村民癌症晚期加中風申請低保不管不問
經濟困難就可以申請低保。
1-6月低保發放完畢,注意查收,其他的等等中,有異常的去當地的民政局咨詢。
需要知道名單名冊以及某人低保情況的,去當地的民政局咨詢,因為涉及隱私,網上不宜公布。
需要舉報或者投訴或者認為有不合理不合法不公平的去當地的民政局,因為民政局是管理低保的法定單位。
許多網友問低保每個月是多少錢?或者某人的低保是多少錢?低保發放時間?低保類別,等級的回復:
錢多少是依據地方財政收入水平,申請人家庭具體的困難程度確定的,沒有唯一的數字答案,有的會多點有的會少點。例如同為低保北京的低保與雲南的低保,其低保金額不一樣,北京的多,雲南的少;同在北京同地方吃低保,其低保金額也不一樣,一般困難戶的少特困難戶的多。
由於低保主要由地方財政開支,各地區發展水平不同,地方財政收入狀況不同(有的地方錢多,有的地方錢少),因此各地方的低保政策會有所不同,具體政策咨詢當地民政局為准,如類別的劃分、補助等級的確定,補助金額的多少,最低生活標准線的確定、低保補助金是按照月發,季度發還是年度發等都需咨詢當地民政局為准。
許多網友問中國殘疾人的福利是多少?回復於下:
各個地區的殘疾人福利都不一樣,沒有統一的標准,詳細的福利詢問當地殘聯。有的富裕的地方福利會好些,比如深圳一個殘疾人一年有1000快左右,有些地方可能一年都沒有一分錢。要說殘疾人福利就是香港了,香港一個殘疾人一個月有1萬-1萬2千左右,比一般打工的還要高,大陸現在根本沒法比。
低保是錢,附錄網友們對錢的評說:
甲:錢是個好東西,可以買來全世界的物質需求,也可以用來幫助很多人,滿足自己的精神需求。
乙:錢也不是個好東西,毀了多少家庭,多少友誼、親情。
丙:低保錢,會毀了我的尊嚴,窮我也不要。
丁:低保是不花代價獲得的免費午餐,不要白不要,能撈就撈,撈不到想辦法也要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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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只是保的買米錢,不保吃香喝辣。更不可能保發財致富。
有問題你可以向當地民政局咨詢或者反應。
只要自己認為生活困難的都可以申請低保。注意要把困難說夠說透,有利於獲得審批。
申請是一回事,
能否批准低保是另外一回事。
不申請鬼知道你困難。
官方認可的困難,就困難,不困難也困難,將會獲得低保補助。
官方不認可的困難,困難也不困難,低保補助同你沒緣。
凡是中國公民,只要其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均有從當地人民政府獲得基本生活物質幫助的權利。
低保是在城市已經建立了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失業保險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條保障線"制度的基礎上,建立實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目前全國城鄉低保對象達7487.4萬人,其中城市低保2307.8萬人,月標准240元,同比增長7.1%,人均補助水平168元,同比增長15.9%;農村低保5179.6萬人,年標准1136元,同比增長8.8%,月人均補助水平62元,同比增長22%。
向低保審批部門遞交申請低保所需材料:
一、城市低保
1、申請人向戶口所在地村(居)委會提出書面申請,要說明以下事項:
①申請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員收入情況。
②已婚子女家庭收入情況。
③收入情況包括:申請人本人、共同生活家庭成員及已婚子女家庭收入的:工資、獎金、補貼;離退休費、社會養老金、下崗職工生活費、失業金;贍養費、撫(扶)養費收入;各種勞務收入;出租或者變賣家產收入;儲蓄存款;其它收入等。
④家庭財產情況。包括:房產(套數、建築面積)、車輛、注冊企業(含個體工商戶)、鋼琴、電腦、空調、冰箱、名貴寵物、其他高檔電器。另外註明:是否繳納住房公積金、是否繳納個人所得稅。
2、申請人應提供的證件: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本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員戶口簿原件、復印件;失業證原件、復印件;殘疾證原件、復印件;住院病歷首頁復印件。
3、申請人應提供的證明:本人及家庭成員(包括已婚子女家庭成員)的收入證明。有工作單位的人員,由所在單位出具收入證明;無工作單位的人員,由社區居委會調查了解後出具收入證明。
二、農村低保
按屬地管理原則,由申請人向戶口所在地村(居)委會提出書面申請,申請書要詳細說明家庭收入情況,致貧原因。並提供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是殘疾人的提供殘疾證復印件,因病致貧人員提供近期住院病歷首頁復印件,申請人提供本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員和已婚子女家庭成員收入證明等材料。
一、農村低保條件
(一)申請農村低保待遇條件
申請農村低保待遇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持有本縣農業居民戶口。
2、居住在農村村組,家庭承包土地的農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年純收入和實際生活水平低於當地農村低保標准(具體詢問當地民政部門)。
(二)申請農村低保所需的材料
1、書面申請書。2、家庭成員的戶口簿。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的合影。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證明。5、外出務工人員收入證明。6、離異家庭涉及有贍、扶、撫養關系的應提供離婚證明。7、非農戶人員的家庭,應提供非農戶口人員的收入證明。8、對勞動能力有爭議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證明。9、殘疾人提供殘疾證。10、審批管理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
(三)農村居民家庭純收入的計算
農村居民家庭純收入以年為單位進行核算,包括所有家庭成員全年農副業生產的純收入及其他合法勞動,經營所得收入的總和,主要包括:
1、種植業、養殖業、手工業及其他生產性收入。
2、批發零售貿易及餐飲業收入。
3、社會服務業外出務工勞務收入。
4、村組集體經濟分配收入。
5、因征地、拆遷或其他原因所獲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中扣除房屋重建及簡要裝修費支出,家庭當年非生活性必需費用支出之後的收入。
6、遺產或財產繼承所得收入。
7、自供自給的實物(以市場價格折算)收入。
8、在購買獎券、彩票等有獎銷售中所獲得的收入。
9、其他應該計算的收入。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享受農村低保待遇
1、三年內因購買、修建或裝修住房(必要的維修除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因拆遷安置購買、修建房並進行簡單裝修的除外)。
2、好逸惡勞,有承包田(地)且有勞動能力但不耕種的。
3、家庭成員有賭博、吸毒行為或者進行高消費娛樂活動的。
4、家庭擁用非生活所必需的高檔消費品,如汽車、奢飾品及貴重飾品的。
5、家庭生活水平明顯高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
6、弄虛作假騙取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7、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五)農村低保待遇申請審批程序
1、申請。由戶主通過村民委員會向居住生活所在的鄉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2、初審。村民委員會收到申請書後,組織村民代表開展民主評議,並對申報對象的家庭情況進行初審,將初審結果在村公示3—5天,並指導其填寫《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請審批表》,連同申請人提交的全部材料報鄉鎮人民政府。
3、審核。鄉鎮人民政府在校驗申請人上報材料齊全後,正式受理申請人的申請,立即組織入戶核查,對於符合條件的對象,提出補助意見,由村民委員會進行第二榜公示3—5天,對不符合條件的由鄉鎮人民政府通知申請人,對符合條件的上報縣級審批管理機關。
4、審批。縣級民政部門收到上報申請材料後,立即組織入戶核查、復審,進行依法審批,對符合享受農村低保待遇的,通知所在村民委員會再次公示第三榜3天,對無異議的對象發給《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及保障金領取存摺,對不符合享受農村低保待遇的書面通知申請人。
附官方說詞:
目前我國正在積極推行社會救助體系,以便幫助更多需要幫助的人。目前我國社會保障體系主要內容包括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等等。
低保是什麼?
低保即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國家對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標準的人口給予一定現金資助,以保證該家庭成員基本生活所需的社會保障制度。其是我國社會救助重要內容之一,主要目的就是保證國民基本生活。現行我國低保主要分為城市低保與農村低保兩大類型。
哪些人可以享受低保?
根據我國《社會救助體系暫行辦法》規定,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准,且符合當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財產狀況規定的家庭,可以申請享受低保。
如何申請低保?
在我國申請低保手續比較簡單,由家庭成員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書面申請即可。經過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通過入戶調查、鄰里訪問等方式對申請人的家庭收入狀況、財產狀況進行調查核實後,作出審批意見。符合條件的給予審批,不符合條件的則向申請人說明理由。如家庭成員申請有困難的,可以委託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代為提出申請。
低保標準是多少?
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按照當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費用確定、公布,並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物價變動情況適時調整。不同城市低保發放標準是不一樣的(回答問題者註:你所在地區的標准咨詢當地民政局)。例如廣東省按各地生活水平和財政承受能力,將2015年城鄉低保最低標準的設立劃分為四類地區,第一類地區城市低保與農村低保都是650元,第二類地區城市低保與農村低保都是550元,第三類地區城市低保為520元,農村低保為386元,第四類地區城市低保為410元,農村低保為260元。
殘疾補貼:
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此前對低保家庭內的重度殘疾人按照當地低保標准120%發放低保金,城鄉分別發放每月80元和60元的重殘補貼金。非重度殘疾人在根據收入補差發放低保金的基礎上,再按照低保標准增發20%。根據此次出台的文件精神,低保家庭內的重度殘疾人按照當地低保標准30%-40%發放生活補貼,低保家庭內的非重度殘疾人按照當地低保標准25%發放生活補貼,同時取消原低保內重度殘疾人重殘補貼金政策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對殘疾人的增發部分補貼。低保家庭外的無固定收入智力、肢體、精神、盲視力重度殘疾人按照當地低保標准100%發放生活補貼,家庭人均收入在當地低保標准2倍以內一戶多殘、依老養殘特殊困難殘疾人按照不低於當地低保標准60%發放生活補貼,同時取消原低保外特殊困難殘疾人生活救助金。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城鎮、農村分別按不低於120、80元/月•人的標准發放。逐年提高,逐步實現統一城鄉補貼標准。
《意見》明確,殘疾人兩項補貼實行自願申請、逐級審核、定期復核,按月或按季度於首月10日前由金融機構打卡發放。有條件的地區可根據實際情況詳細劃分補貼類別和標准,採取憑據報銷或政府購買服務形式發放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
低保的取消
1、保障對象虛報、隱瞞收入或提供虛假證明,經查明後取消。
2、保障對象及家庭成員戴金掛玉、飼養寵物等,家庭生活水平明顯高於鄰居生活標準的可以取消。
3、保障對象及家人在保障期間,家庭添有高檔消費品如彩電、冰箱、洗衣機、行動電話、摩托車、貴重飾品、空調等,或裝修房屋、購買貴重家用電器、新裝固定電話的可以取消。
4、有勞動能力且已享受低保待遇的人員,無正當理由拒不參加村級公益性勞動的可以取消。
5、保障對象連續三個月不按時領取低保金或無特殊理由請他人替領低保金的可以取消。
6、保障對象及家庭成員與享受低保有不相符的娛樂和休閑消費的取消保障資格。
7、已享受低保家庭成員中有賭博、吸毒、嫖娼行為的立即取消享受資格。
8、低保對象在享受低保期間大辦紅白喜事,造成社會不良影響的。
9、家庭年內一次性購買非基本生活必需品金額達300元以上的
人民日報刊載低保中的常見舞弊與漏洞
2014年12月,已有青海、海南、內蒙古3個省份通報2014年清退不合標低保對象超過26萬人。
不該「吃」的亂「吃」,一年多查糾150萬餘人。
青海全省2014年清退不符低保條件的人數占原有低保戶總數比例達10%。預計到今年底,全省城鄉低保對象數量將由2012年的63.5萬人減少到56.7萬人,年可節省財政資金2.2億元。
違規低保並非個別地區現象。2013年6月至2014年9月,全國查糾城鄉低保錯保漏保151.4萬多人。
根據相關規定,低保的對象主要是家庭人均收入低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群眾,主要是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年老病殘等生活常年困難的群眾。然而,就是這些困難群眾的一點微薄的生活來源,也被一些「官保保」盯上。
盡管近年來清理力度不斷加大,違規低保仍一茬茬地再現。2013年,內蒙古自治區民政廳共清退不符合條件的低保對象10萬餘人,其中有大量的「人情保」「關系保」。9個月後,又有13.9萬違規低保被清退。
一些「官保保」更是財迷心竅:河南洛陽市新安縣五頭鎮民政所前所長張景華近日被曝出持有267個存摺,全都是從困難群眾那裡收集而來,用以侵吞包括低保增補資金在內的各類困難群眾補貼50餘萬元。不少群眾不會使用存摺,把存摺放在民政部門託管,給了張景華可乘之機。
從1997年國務院下發通知要求在全國建立城市低保制度開始,到如今低保在城市、農村的全面覆蓋,低保制度經歷了10多年的發展,為城市和農村的許多困難群眾織就了一張「溫飽之網」。然而,這本該由困難群眾享受的福利,卻有不少落入了「官保保」手裡,令人痛心。
基層部門「欺上騙下」,「末梢腐敗」頻現監管漏洞。
2012年,民政部制定了《最低生活保障審核審批辦法(試行)》,根據該辦法,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對申請人或者其代理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並負責將申請材料等報送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批。
然而,本該起到「承上啟下」作用的基層管理部門卻在許多「私吞」低保的事件中「欺上騙下」,既當審核的「裁判員」、又當申請的「運動員」。
根據規定,困難群眾申請低保的流程大致可概括為群眾申請-審查受理-家庭調查-民主評議-審核審批-資金發放-動態管理。然而,在這個流程中,常常會出現不嚴格按照制度執行的情況,有的只是走走過場,甚至出現篡改、歪曲的現象,滋生腐敗。
——不予受理,申請無門。一些官員為了保證與自己「關系好」的人拿到低保名額,在第一關就「關」住了一些困難群眾。「低保戶人選往往在村委會開會討論前就已確定。」海南臨高縣一位村民說,其他貧困戶即使申請也不會有迴音。
——缺乏調查,公示不明。部分官員用各種手段不公開信息,把「背景」藏著掖著。湖南耒陽長坪鄉譚南村原村支書黃國華等人竟篡改民主評議會議記錄來決定低保指標的歸屬;還有一些地區的民主評議會長久以來沒有村民代表參加。
——你來我批,矇混過關。一些上級審批部門光履行「從紙到紙」的使命,不深究申請材料的真實性,使得「審批」成了機械運動。2012年12月至2013年12月期間,浙江溫嶺一社會救助員利用職務之便,採用冒簽他人名字的方式,26次冒領19名補助對象的補助款11萬余元,並作為個人使用。而這場騙局,上級部門本只要根據規定履行好審核義務即可戳穿。
——一保「終」生,較少復查。根據規定,當家庭人口、收入和財產狀況變化時,低保家庭應報告,上級部門應復核。然而,一些地方並不重視或是刻意無視這種動態管理,頻現「死人吃低保」事件。2011年,江西省湖口縣被曝出某村民過世後仍舊「領」了2年的低保金,而其子是當地民政部門幹部。
暢通監督機制以清理「官保保」
「低保這個事情上,基層幹部的權力太大。」 中國農業大學[微博]農民問題研究所所長朱啟臻如此感嘆。在整個低保政策中,基層幹部擔負著重要的職責,從而也就擁有著集中的權力。一些「官保保」玩弄職權,無視規章制度,把國家安排自己管理的低保當做發給自己的「紅包」。一些基層群眾把問題反映上去之後得不到反饋,反倒會「惹惱」基層幹部,得不償失,因此往往只能敢怒不敢言。
針對低保不公現象,各地多次開展清理違規低保行動,並集中整改。記者發現,不少整改工作實際上在原有的低保政策中已有要求,如組織集體會議、近親低保單獨備案等,只是過去沒能做到。然而,集中清理行動並非長久之計,「官保保」仍然不斷再現。朱啟臻認為,當前的低保流程嚴重缺乏監督,既沒有監督主體也沒有監督機制,使得國家補助沒有給到應給的補助對象,困難群眾的利益難以得到保護。
調研多地農村問題的華中科技大學教授賀雪峰認為,要使得「官保保」問題得到長效解決,需要建立暢通的監督渠道,建立完善的信息公開機制。「監督機制要落到實處,群眾的舉報要即時受理,嚴格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發現一例,查處一例。」
「可以把權力更多地交給群眾。」朱啟臻表示,對基層幹部權力的約束要從基層群眾做起,讓他們發得了言、見得了文、說得了話。「需要建立起一套健康的基層群眾議事規則,完善監督機制,使低保信息公開透明。」
低保的法律法規
《社會救助暫行辦法》
第六十六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級行政機關或者監察機關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一)對符合申請條件的救助申請不予受理的;
(二)對符合救助條件的救助申請不予批準的;
(三)對不符合救助條件的救助申請予以批準的;
(四)泄露在工作中知悉的公民個人信息,造成後果的;
(五)丟失、篡改接受社會救助款物、服務記錄等數據的;
(六)不按照規定發放社會救助資金、物資或者提供相關服務的;
(七)在履行社會救助職責過程中有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行為的。
第六十七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截留、擠占、挪用、私分社會救助資金、物資的,由有關部門責令追回;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六十八條 採取虛報、隱瞞、偽造等手段,騙取社會救助資金、物資或者服務的,由有關部門決定停止社會救助,責令退回非法獲取的救助資金、物資,可以處非法獲取的救助款額或者物資價值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第六十九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低保戶死亡政策:
從《關於進一步深化殯葬改革規范殯葬管理工作的通知》查詢到,基本殯儀服務內容包括遺體接運(含抬屍、消毒)、存放(含冷藏)、火化和骨灰寄存等服務,其服務執行民政部《殯儀接待服務》、《遺體保存服務》、《遺體火化服務》、《骨灰寄存服務》等服務標准。「比如免除普通殯葬車遺體接送費用、三天內普通冷藏櫃遺體存放費用等。」對低保戶可以減免。
減免的辦理程序:符合減免政策的親屬,向死者戶籍所在地民政辦申請,按要求提供死亡證明、低保證等相關材料。報經區縣民政局審批後,到殯儀館辦理基本殯葬服務費減免手續。
關於廉租房(低保房)政策資料:
低保房是百姓社會的口頭語,指代廉租房(或公共租賃房)和經濟適用房兩種社會福利性住房。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補貼或實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且住房困難的家庭提供社會保障性質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補貼為主,實物配租和租金減免為輔。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聯合印發的《關於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並軌運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號)的規定,從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並軌運行,並軌後統稱為公共租賃住房。
經濟適用住房是指根據國家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計劃安排建設的住宅。由國家統一下達計劃,用地一般實行行政劃撥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讓金,對各種經批準的收費實行減半徵收,出售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按保本微利的原則確定。
由於是社會福利性住房,因此兩種住房的申請均需達到一定資格,由政府部門審批、搖號後獲得。
❾ 黃陂的將軍有哪些
黃陂區的將軍有:藍天蔚、胡龍驤、蔡濟民、應龍翔、吳醒漢等。
1、藍天蔚
藍天蔚(1878—1921),中華民國軍事將領, 民主革命家,湖北武漢人。
1907年4月,藍天蔚赴奉天,在東三省總督徐世昌手下任職。
中華民國成立後,藍天蔚加入黎元洪領導的民社,疏遠掌握大權的袁世凱。1913年參加二次革命,1914年被投入監獄,經參謀次長陳宧斡旋而獲釋放。
1921年5月,為響應孫中山北伐,在湖北省組織鄂西聯軍。1922年1月,遭孫傳芳擊敗,退避四川夔州(今重慶奉節),被四川軍閥但懋辛逮捕。准備押送重慶時,藍天蔚開槍自殺成仁。
2、胡龍驤
胡龍驤(1888--?),字百城,湖北黃陂人。早年畢業於湖北將牟學堂,後任黎元洪第二十一混成協四十標隊官,1909年9月畢業於軍咨府軍官學堂(陸軍大學前身),曾任教練所總辦,車站司令官,參謀本部第三局局長,1913年10月任陸軍大學堂首任校長。1922年任將軍府將軍,授陸軍中將銜。
3、蔡濟民
蔡濟民(1886—1919),原名國楨,字香圃、幼襄。湖北黃陂人。少通經史,善詩文。光緒二十七年(1901年)入湖北新軍,後入湖北陸軍(特別)小學堂。不久,任陸軍第八鎮十五協二十九標二營司務長、排長等職。
1917年被孫中山任命為護法軍政府鄂軍總司令。1919年1月28日在利川被川軍方化南殺害。1922年黎元洪總統特追贈其為陸軍上將。1927年湖北省政府公葬於武昌伏虎山。
4、應龍翔
應龍翔(1877--1948),字雲從,湖北黃陂人,早年入湖北新軍當兵,1899年由張之洞選派留學日本,入成城學校、日本陸軍士官學校第二期步兵科,1903年11月回湖北,任湖北將弁學堂教官,1904年調赴北京任練兵處軍政司器械科監督,後任陸軍部科長、一等咨議官。
1911年5月任河南陸軍第29混成協統領,賞陸軍協都統銜,旋因密謀河南革命,被河南巡撫撤職。
5、吳醒漢
吳醒漢(1883—1938),1883年出生於武漢市黃陂區王家河街棲鳳村解家田。中國近代民主革命家,是指揮武昌起義當夜戰斗的兩名司令部領導成員之一,也是起義成功後軍政府謀略處與集賢館的主要領導人之一,有「首義金剛」之譽。
吳醒漢將軍歷任湖北軍政府軍務司副司長、軍備司司長、戰時司令部作戰主任參謀、都督府參謀長兼護軍司令、靖國軍第一軍總司令、黎元洪大總統府顧問、孫中山大總統府參軍、中國國民黨黨史編纂委員會編纂等職,民國初年,被授予陸軍中將軍銜。1938年8月18日在黃陂病逝。
❿ 舒自重的人物履歷
1984.09~1995.11 邵東縣抄汪塘鄉婦聯主任,宣傳委員襲
1995.12~1997.12 邵東縣黃陂橋鄉鄉長助理、副鄉長
1997.12~1999.12 邵東縣九龍嶺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1999.12~2002.03 邵東縣界嶺鄉黨委書記
2002.04~2002.12 邵東縣委助理調研員、界嶺鄉黨委書記
2002.12~2007.11 邵東縣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
2007.12~2011.10 邵東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2011.05~2012.05 接受組織調查
2012.05~邵東縣財政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協助局長管理農業財務和信息工作,分管農業股和信息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