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武漢黃陂車管所具體地方
非營運車輛年檢地點隨便的,你住東西湖,東西湖有兩個檢測站,東西湖站和華之捷站
❷ 黃陂區有車輛年審的地方沒有
1、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於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滿前90日內,向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的車輛管理所申請換證;超期審也可以,只要不超過一年。
2、不同的駕駛證年審期限也是不一樣的。持有準駕車型為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無軌電車、有軌電車的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每兩年進行一次身體檢查,在記分周期結束後十五日內,提交縣級或者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年齡在60周歲以上的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每年進行一次身體檢查,在記分周期結束後十五日內,提交縣級或者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
3、而根據目前最新的規定,C1駕照是不需要每年進行年審的,最先發放的C1駕照是六年有效期。也就是說,只要在六年有效期到期前90天進行審驗就可以了。
4、在申請時應當填寫《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並提交機動車駕駛人的身份證明、機動車駕駛證、縣級或者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
❸ 武漢市小汽車年檢在哪
符合規定的車輛在車管所 及部分交警隊可申領年檢標志。現政策執行如下:回
2015年1月1日前,除江答蘇、四川等12個省份試行省內車輛省內年檢免委託書外,其他車輛異地年檢均需開委託書。
請核對車輛行駛證的列印的車輛類型、車輛注冊日期、車輛年檢截止年月等信息。
新上牌的小型私家客車 六年內免上線,但仍需 按時(六年內兩年一次)申領年檢及環保標志。
若你的車是2010年8月31日以後 上牌的7座以下 的非營運私家小型客車。
那麼根據新規,六年內無需上線年檢,但車主仍需提供交通事故強制責任保險憑證、車船稅納稅或者免徵證明後,處理完交通違法、交通事故後,可直接向公安交管部門申請領取檢驗標志。(期間車輛未發生過造成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 )六年後 需上線年檢。
貨車、麵包車、公司注冊車輛,均不在新規范圍內。
非營運小型客車,前6年每兩年年檢一次,第7年至第15年每年年檢一次。
非營運中、大型客車及貨車,前10年每年年檢一次,第11年起每半年年檢一次。
營運車輛,前5年每年年檢一次,第6年起每半年年檢一次。
摩托車,前4年每兩年年檢一次,第5年起每年年檢一次。
❹ 武漢市汽車年審在什麼地方
1、江岸區黃浦檢測站 江岸區興業路特2號
2、江漢區欣中南檢測站 江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江興路22號
3、橋口區漢西檢測站 硚口區漢西路88號
4、橋口區雙墩檢測站 硚口區漢西路208號
5 橋口區華豐檢測站 硚口區建設大道171號
6、漢陽區新五里檢測站 漢陽區鸚鵡大道561號
7、武昌區三角路檢測站 武昌區徐家棚三飛路
年審要求:
1、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一次。
2、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3、2010年9月以後注冊登記的7座以下私家車6年內免檢,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4、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5、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
(4)黃陂區車輛年檢位置擴展閱讀:
自2014年9月1日起實行的年檢新規以來,新上牌的小型私家客車六年內免上線,關於這個上線師哥前面也說了,是指免除車輛到檢測站過線監測的步驟,而不是指不要去年審,這點大家切記了。
法律規定:非營運的小型客車(私家車),在6年以內是以兩年一次年檢的頻率來算的,超過了6年未滿15年,就是按照一年一次年檢,而在15年以上,車輛就需要每半年進行一年年檢了。沒辦法,因為這個時候汽車的大部分零件都已呈現老化狀態,為了自身安全也為了公共安全,必須半年一檢。
所以,六年免檢的實質其實指的是車輛檢測場檢測(這種年度檢測,我們稱作年檢)。這一政策針對大部分私家車來說,的確是便民,但車主必須在規定的年檢月份內去車管所領取年檢標,
❺ 車輛年檢在什麼位置
車管所,就近原則那邊車管所近就在那個車管所年檢。現在異地也可以進行車輛年檢
❻ 武漢黃陂區汽車年檢在什麼地方
在黃陂向陽大道,房產局邊
❼ 武漢黃陂的駕駛證在哪裡年審
駕駛證復可以在黃陂區車制管所辦理審驗,《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規定如下:
縣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車輛管理所可以辦理本行政轄區內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摩托車駕駛證業務,以及其他機動車駕駛證換發、補發、審驗、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等業務。條件具備的,可以辦理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駕駛證業務,以及其他機動車駕駛證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業務。具體業務范圍和辦理條件由省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確定。
❽ 黃陂區駕駛證年審在那裡辦
黃陂區駕駛證年審在黃陂區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其他地方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也可以辦理的。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七十條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定期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
機動車駕駛人可以在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核發地以外的地方參加審驗、提交身體條件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