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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黃陂重大新聞

發布時間:2020-11-27 05:14:10

㈠ 武漢市黃陂區區長是什麼級別

副廳級。

武漢市是副省級城市,副省級市所屬各局及各區縣政府正職幹部都是廳局級副職。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職務共10級,分別為: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

(1)武漢黃陂重大新聞擴展閱讀

廳局級副職包括:

地級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各師)市委副書記、市委常委、副市長、市人大副主任、市政協副主席,省級下屬單位(如省委宣傳部副部長、國家各部下屬單位,如外交部新聞司副司長等)。

國務院部委各司副職幹部(如人事部人才流動開發司副司長)。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廳局副職幹部(如黑龍江省建設廳副廳長、上海市文化局副局長、新疆兵團農二師副師長)。

副省級市所屬各局及各區縣政府正職幹部(如長春市朝陽區區長)。

直轄市屬各局及各區縣政府副職幹部。

省直管市正職。

㈡ 區政府被指當老賴被懲罰沒

今年4月,中國之聲報道了「武漢黃陂區政府拒不執行生效法律文書,最高人民法院兩次督辦無果」的新聞。記者調查發現,這起被武漢中院三次督促履行的強制執行案件,涉及一塊閑置16年的土地。這塊建設用地約92畝,位於黃陂區日月山水小區內,因常年堆滿垃圾,多次被群眾投訴。

黃陂灄口經濟發展區2003年更名為武漢盤龍城經濟開發區,黃陂第六建築有限公司後來也更名為武漢第六建工集團有限公司。協議約定的是出讓400畝,但到2010年,政府只為其辦理了200多畝的土地和規劃手續。雙方出現供地糾紛,按照協議約定,提請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2015年12月,武漢六建打贏了官司,但遭遇執行難。目前,武漢市中院已發出三次敦促履行的通知書,最高法院也督辦兩次,武漢市委政法委也召開了專題會議,要求黃陂區政府盡快依法行政,但黃陂區政府仍未履行生效裁定。黃陂區政府主管副區長丁朝輝稱,中國之聲的報道播出後,區里第一時間開了專題會議:「黃陂區委區政府是相當重視的,書記區長都親自參加了。區政府的相關的負責人,和盤龍城開發區的主要負責人約見了六建公司的法人代表,雙方進行了坦誠和務實地交流」。

武漢六建法人代表吳續明也表示,區里確實找他談了一次,常務副區長,管土地的副區長,管委會的書記,法制辦的主任,老生常談。區里的相關負責人給他做工作,希望他能到武漢仲裁委申請增加或者變更訴訟內容,但被吳緒明回絕。吳緒明說,「就算傾家盪產,也要把這個官司打到底。個別人歪曲了政府的政策,把法律根本就沒有當回事」。

黃陂區政府法律顧問:若執行或將有人被問責

雙方爭議的焦點,主要在於當初協議約定的是協議出讓。而2002年7月1日,我國國有土地出讓方式發生重大調整,要求經營性土地必須要通過招拍掛程序。盡管武漢仲裁委對是否繼續履約,2015年就已做出了明確裁定,武漢市中院也已駁回了盤龍城管委會的不予執行裁定的申請。但黃陂區政府拒不履行的理由,仍是和法規相沖突,供地方式不明確。區政府法律顧問丁原稱,它是經營性的土地,這是一道紅線,就是一種方式,必須履行招拍掛。區委區政府如果以協議的方式,與現行的這些政策、規定是相悖的,就會涉及到問責的問題。

查閱文件發現,作為歷史遺留問題,國土部早有相關文件明確,必須要在2004年8月31日界定並處理完畢。但黃陂區當時並未積極作為,為雙方的糾紛埋下隱患。對此,黃陂區法制辦副主任何偉稱,因為它當時不符合供地條件。這塊地在2004年的時候,它還屬於農用地,還沒有取得建設用地的相關批復。

既然它是農用地,那為什麼當時簽這個項目投資協議書的時候,要把這塊地給它寫進去呢?法律顧問丁原表示,因為簽的是投資意向性協議。這個情況在開發區,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是非常普遍的。

調查發現,雖然案涉地塊2016才被湖北省政府批復,由農用地變更土地性質為建設用地,但早在2002年,當地政府就將這塊土地交由武漢六建開發,並讓武漢六建完成了「三通一平」(指基本建設項目開工的前提條件)和繳納了征地補償費用。盤龍城經開區管委會副主任胡莉萍解釋稱,當時他們在履行這個協議,裡面涉及到有徵地的這一塊工作,要跟農民對接,他們協助做相關的協助工作,土地按照國家的相關政策它要進行補償。

黃陂區政府方面稱,除非上級政府或者最高法院對此予以明確,可以用協議的方式才能辦理,並不是拒不執行,區政府鼓勵武漢市中院直接強制執行。那上級政府和法院又是如何回應的呢?

黃陂區政府列五大理由稱難執行武漢中院:罰款一百萬

4月11日,黃陂區政府發布情況說明,列出五大理由,說明裁決難以執行到位的原因。比如:裁決未明確案涉地塊採取「協議出讓「方式供地。武漢市中院執行實施處執行法官許東對此表示,光在網路上,或者來口頭講一講,說這個事不能辦,不是這種態度。不能辦的理由,要開會、研究,給書面的。

記者調查發現,黃陂區政府在情況說明中列出的理由中,有部分內容與事實不符。比如第5條,省市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明確答復,案涉地塊必須嚴格依法依規以「招拍掛」出讓方式供地。但查詢武漢市國土資源和規劃局的回函文件,並沒有這樣的表述,武漢市國土規劃局建議黃陂區政府,綜合考慮國土部的相關規定和市仲裁委、市中院相關意見,依法妥善處理歷史遺留問題。

湖北省政府對案涉地塊轉變用地性質的批復中,寫明了案涉地塊要嚴格執行國家供地政策,以招拍掛方式供地。某省國土廳一位法規處處長稱,這只是省政府的常規批復內容,不是省政府就此案的回函文件,文件中沒有交待法律的裁判結果。武漢市中院負責執行的承辦法官許東也表示,那是上級政府對黃陂區的一個批復,他們也沒有掌握。再者,這個文件他們也頂多是一個參照。執行依據就是仲裁委的這個裁決。

黃陂區政府不能執行的原因中,還有仲裁委的裁定沒有明確供地方式。但記者查閱文件發現,武漢仲裁委員會、武漢市中院、黃陂區政府就此問題,曾經有多次函件往來。武漢仲裁委2017年10月向武漢市中院發函,再次明確了案件執行的供地方式和供地價格。

實際上,黃陂區政府提出的這些理由,都已在訴訟和相關程序中,被武漢仲裁委和武漢市中院以法律文書的形式駁回,並進行了充分說理。承辦法官許東表示,他們近期又加大了執行力度。對盤龍城管委會,鑒於它既不答復,又不敦請區政府召開土委會,他們就對這個事罰款一百萬。

黃陂區政府未簽收罰單,武漢中院:不排除刑拘管委會負責人

戲劇的是,武漢市中院做出罰款一百萬的決定,黃陂區政府不僅稱沒有收到,又將未簽收的罰款決定書寄回了法院。許東說,被申請執行人盤龍城經開區管委會法人代表曹家漢和區政府相關負責人,曾找到法院執行局,為罰款的事說情。

許東稱,罰款決定書是給了曹家漢本人的,區法院的人也找來了,曹家漢從法院走的時候說,這個罰款決定書要不先還給你們。當著區法院的面,也不好破了人家面子,但是可以肯定的說,罰款決定書,曹家漢是親眼看了的。曹家漢知道不知道,都不影響這個決定的效力。

記者注意到,罰款決定是今年5月14日做出的,「限2018年5月21日前交納」。承辦法官許東表示,罰款還沒有真正落實,因為六建也向省委巡視組反映,巡視組要求列席區政府的土委會。所以說罰款具體還沒有落實。

湖北省委巡視組已經介入此案的執行。2017年7月12日,武漢中院就將盤龍城經開區管委會和其法人代表曹家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武漢市中院方面表示,不排除刑拘曹家漢的可能。一位曾多年擔任某市執行局局長認為,最高法院親自督辦兩次,都無法執行的案件在全國是很少見的。法院仍有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拘留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責任人,以及按照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罪問責等強制措施沒有實施。

無論是黃陂區政府2009年的會議紀要,還是區政府在庭審中的表態,盤龍城經開區管委會向區政府的去函文件,依法履約的態度是積極的。案件兩年多無法執行,武漢市中院認為,此案的症結,在於新官不理舊賬。

中國行政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湛中樂表示,區政府敗訴後,未在半年內主張權利,向法院申訴撤銷裁定,而是到了強制執行階段,又拿出已被法院駁回的理由,拒不執行。是否構成拒不執行罪,應該引起上級部門的重視。湛中樂稱,區縣政府以法律法規抗拒法院的執行,是沒有理由的,這個案件可以從多個方面作為警示的教材。

這起執行案件將如何結局?中國之聲將持續關注。

來自中華網

㈢ 武漢市黃陂區一小區三男子為何自殺

6月7日,武漢市黃陂區一小區一居室內發現三具男屍。8日晚,武漢市公安局黃陂區分局官方微博發布通報稱,三男子分別為湖北、河南、河北人,三人邀約在屋內燒炭自殺。

事件發生後引起眾多猜測,有傳言稱三名男子系傳銷人員。8日早上,武漢市警方表示此案已基本排除他殺。

㈣ 武漢黃陂首富樂道清是怎麼起家的

回顧以往的歷史,我們可以明確的知道,一個再成功,再有智商的人也會犯錯,也會有執迷不悟的時候,據你描述,所謂的富商名仕都追隨某個人,他們都為了各自的目的各取所需,至於說他們最後是否能夠得償所願還是造就了一段荒唐的歷史,大家只要拭目以待就可以了。

㈤ 查一下湖比省武漢市黃陂區原政法婁書記李勝橋被判刑了嗎

答:湖北比省武漢市黃陂區原政法婁書記李勝橋事實應該被判刑了。

㈥ 武漢黃陂在歷史上有那些名人

黃陂歷史名人錄 黃陂世代才人輩出。相傳縣北的木蘭山為代父從軍的木蘭將軍故里;宋代理學家程顥、程頤出生於黃陂,在這里度過少年時期;元末南方紅巾軍著名將領倪文俊早年為武湖漁民;清嘉慶4年(公元1799年)至道光18年(公元1838年),39年間出了文武三榜眼,分別為武榜眼曾大觀,文榜眼劉彬士、金國鈞,後分別官至福建陸路提督、浙江巡撫和翰林院編修。清咸豐年間,城關人周恆祺官至直隸布政使;長堰人王正起歷任山東總兵、提督軍門,誥封「振威將軍」,以捕殺慈禧太後寵信太監安得海而聞名;黃陂黎家河(今屬大悟)人黎元洪1916年就任中華民國大總統,人稱「黎黃陂」;辛亥革命時期奮起救國的著名人物有藍天蔚、蔡濟民、喻育之等。

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的黃陂籍風雲人物有:大革命時期:唐際盛(黃陂黨組織暨河南開封地委黨組織創始人),吳光榮(黃陂縣委第一任書記),蔡以忱(參加過「五四」運動,在黨的「五大」上被選為中央監察委員);潘忠汝(黃麻起義總指揮),吳光浩(黃麻起義副總指揮,鄂豫邊紅軍及革命根據地創始人),劉光烈(黃麻起義副總指揮);

抗日戰爭時期:任士舜(黃陂縣第一支抗日武裝創建者)、楊學誠(鄂豫邊區抗日民主根據地主要創始人之一)。抗戰時期任偽中央執行委員、偽陸軍部長的漢奸葉篷,任湖北綏靖偵輯少將處長,武漢、重慶流氓幫會頭目楊慶山,也是黃陂人。

黃陂文化教育、科技界著名人物有:陳宣愷(中華大學的創辦人)、陳時(教育家)、陳啟天(哲學家)、余家菊(國家主義學者)、胡秋原(學者)、塗長望(氣象學家)、塗治(農學家)、田長霖(熱物理學家)、彭邦楨(詩人)、馮鑄(書法家)、王若愚(楚劇演員)、曾卓(詩人)、余傳韜(教育家)、田長焯(飛機工程師)、韓德乾(農學家)、陳慶宣(地質力學家 )、李明(飛機控制專家 )、劉緒貽(歷史學家)、馮今松(畫家)、辜勝阻(人口學家)、榮獲義大利加勛騎士勛章的萬子美、棋王柳大華、笑星田克兢等。

政界人物有許建國(歷任中國駐羅馬尼亞、阿爾巴尼亞大使)、王文生(全國政協副主席)、台灣前行政院長李煥等。

黃陂籍軍事將領徐海東大將(後劃歸大悟)、杜義德、陳慶先、韓偉中將,袁學凱、張廣才、熊伯濤、雷震、陳福初、葉超、李大清、方明勝、唐凱、童陸生少將,共計14人

㈦ 陳川武漢黃陂的有誰認識這個騙子

報警吧,警察會根據他的微信號反查到是什麼名字的,可能會挽回損失的。

㈧ 武漢市黃陂區怎麼還這么落後

黃陂區已經不算落後了,相對武漢幾個周邊遠城區來說經濟已經算很不錯

㈨ 據說武漢市黃陂區在2017年要通輕軌,因為地理位置等因素,我想知道黃陂區冰晶蘭馨苑會不會拆遷!謝謝

因為離地形位置來說一般情況下是不會,因為輕軌的距離也不會那麼遠,只怕會受到一些嘈雜聲音,還有一條公路在旁邊,也不會輕易坼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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