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武漢市黃陂區熊文俊貪污受賄多少錢
如果認為遇到的公務員或公職人員他們有違法違紀的行為,有犯罪貪污受賄線索的回,可以向當地答紀委、檢察院反映舉報,也可以向中紀委官方網站反映舉報!!如果是紀委、檢察院受理了,肯定是會查的。如果檢察院受理了,構成犯罪的,法院會審理並且判決的,法院的判決是公開的。可以在中國裁判文書網查詢的。其所受貪污金額具體是多少會有說明的。
Ⅱ 2012年全省基層公共服務公益性崗位招聘考試面試考什麼
省總工會、省人社廳決定在武漢市招考一批公益性崗位工會協理員,湖北公務員考試網()現將招考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未就業的全日制大專以上畢業生。 二、招聘數量 本次公益性崗位工會協理員共招聘67人,選派到武漢市鄉鎮(街道)、開發區(工業園區)及所屬區域(行業)性工會聯合會工作。其中:江岸區6人,江漢區4人,硚口區11人,漢陽區4人,武昌區12人,青山區2人,洪山區9人,漢南區8人,蔡甸區5人,黃陂區3人,新洲區2人,東湖生態風景區1人。 二、工作性質 本次招聘的公益性崗位工會協理員專職從事工會工作。主要職責為: 1、指導所轄區域內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社會組織依法建立工會組織,發展工會會員。 2、指導和幫助基層工會開展平等協商簽訂集體合同,就工資調整機制、女職工權益保護、勞動安全衛生等簽訂專項集體合同,推動企業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 3、指導基層工會開展各項活動。 4、區總工會、所在鄉鎮(街道)工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報名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未受過處分,無違法違紀記錄; 2、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作風踏實、吃苦耐勞、樂於奉獻、組織觀念強、熱愛基層工作,自願從事鄉鎮(街道)及以下基層工會工作; 3、有一定政策理論水平和社會活動能力,有較好的文字基礎和口頭表達能力,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能夠服從安排; 4、全日制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須憑有效證明); 5、身體健康,年齡在35周歲以下(即1975年8月1日以後出生);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本次公益性崗位工會協理員招聘由省人社廳納入今年第一批基層社會管理類公益性崗位競聘工作,統一部署安排。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和德才兼備的用人標准,按照報名、筆試、面試、考察、錄用等程序進行。 1、報名:2010年8月16日—17日(12:00前截止),接受競聘報名。由各區總工會、各區人力資源市場接受報名。報名時攜帶戶口簿(或戶籍證明)、身份證、學歷證書等有關有效證明的原件以及復印件各一份,一寸近期免冠彩照二張。 2、每個職位報名人數不得少於2名,不足2名的,該職位暫時空缺。 3、資格審查:由武漢市總工會對各區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報考人員提供個人資料失實的,將被取消考試和錄用資格。 4、考試:①筆試:8月19日上午9時至11時統一進行筆試。②8月25前,公開發布筆試成績。③面試、考察和體檢:8月下旬。 5、9月上旬,由武漢市總工會面向社會公布錄用人員名單。 6、9月份,錄用人員按有關規定與區總工會辦理錄用手續、簽訂勞動合同,並到所在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辦理就業登記,近兩年未就業的應屆畢業生應先經同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五、相關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會協理員,納入基層社會管理類公益性崗位人員管理,一經錄用,簽訂3年期限的勞動合同,其中,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待遇為:1000元/人/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工資待遇不低於武漢市最低工資標準的150%,並辦理社會保險。 各區總工會報名點咨詢電話如下: 江岸區:027-82738526 江漢區:027-85414716 硚口區:027-83801151 漢陽區:027-84468715 武昌區:027-88910819 青山區:027-68865255 洪山區:027-87678620 漢南區:027-84857371 蔡甸區:027-84942268 黃陂區:027-85932030 新洲區:027-89353930 東湖生態風景區:027-86779296 人力資源市場報名咨詢電話:027—85797371 武漢市總工會 武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0年8月13日
Ⅲ 誰知道武漢站火炬傳遞的人員順序名單啊
武漢地區聖火傳遞火炬手火炬傳遞順序
001楊威
002程菲
003彭明權
004韓晶娜
005董宏猷
006劉英
007吳天祥
008孟帆
009陳萬成
010李建明
011馮夢雅
012陳靜
013喬紅
014勞倫斯·奎恩
015郭永宏
016鄭攀
017毛建東
018曹勇
019袁建文
020付紀
021張亞鵬
022陳衛
023汪連天
024錢俊雄
025萬象平
026桂紅林
027謝連平
028楊從林
029張賢和
030伍瓊
031楊丹珠
032王岱輝
033謝娟
034邱建軍
035方軍
036趙亞平
037繆勤
038張文獻
039沈忠
040張鵬
041朱定志
042戴馮軍
043王樂萌
044陳濤
045王覺非
046吳莉
047方之瑜
048戴平
049朱建華
050李世京
051許國剛
052肖愛山
053肖海亮
054馮丹
055王文婧
056ClinchGrant
057DasDebajit
058蔣大國
059羅明福
060譚徵在
061鄒賢啟
062林曉華
063黃浩軍
064陳秋實
065夏平
066胡幼明
067黃來女
068曲瑩璞
069姜睿
070江佳蕾
071向遠清
072楊震
073黃國慶
074 MarcoReggiari
075胡忠凱
076餘宙
077鄭向榮
078劉新民
079胡哲
080蔡英湖
081董愛軍
082郭興社
083姚懷英
084徐武萍
085張啟耀
086許文蔚
087李俊
088馬道
089方才金
090王斌
091高勇
092吳濟鵬
093陸連金
094彭道海
095石曉銘
096馬克勤
097黃俊群
098江作蘇
099徐春梅
100吳向君
101周親華
102王德華
103 BOC38
104戴清平
105李喆
106祝迎
107鄧雄光達
108柳煥章
109陳曉倫
110雷金萍
111鄒紅斌
112陳曉冬
113李傑
114方純松
115李明浩
116楊序谷
117孟順波
118楊軍
119敖金平
120曹榮武
121孟正鋼
122趙漢華
123張香芳
124陳蘇
125李光明
126陳佳
127劉正志
128盧開陽
129潘晚平
130孫汀娟
131董明
132楊宏
133韓威威
134魏尚舉
135謝湖偉
136倪虹潔
137肖俠
138權飛
139楊奕
140陳政
141周鵬
142左晨
143廖建華
144周光明
145餘鳳
146張金生
147王海懷
148張延冬
149魏威
150王莉
151李小波
152王磊
153周勇
154辛從陽
155羅心怡
156馬遷
157陳家美
158馬偉柱
159方文
160張才龍
161何向陽
162易昌茂
163郭艷萍
164林更全
165庄凌雲
166王業堤
167劉芳
168唐欣
169陳劍
170盛從鋒
171宋曉婕
172張明
173任峰
174孫美華
175陳歡莉
176王佳
177任大文
178趙玲
179周德玲
180代立柱
181趙禮強
182餘凌志
183張仁江
184吳思桐
185趙群
186陶勇
187朱德生
188王光傑
189李絛
190張文震
191郭辰輝
192王農
193陳新梅
194鍾彪
195楊華
196韓忠
197孫亦農
198韓愛萍
199邵江濤
200胡佳
201陳剛毅
202夏菊花
203劉繼平
204餘麗橋
205鄂棟臣
206徐本禹
207 劉順妮
208 李小雙
Ⅳ 武漢市國家稅務局的簡介
黨組書記、局長:覃先文,男,1952年7月出生,湖北松滋人,年2月參加工作,中共黨員,本科學歷。
副局長:夏石磅,男,漢族、1952年12月出生,湖北漢陽人,中共黨員,研究生。
李經建,男,漢族,1953年10月出生,湖北沔陽人,中共黨員,大學畢業,碩士學位。
鄭俊生,男,漢族,1954年1月出生,湖北武漢人,中共黨員,研究生畢業,法學碩士。
何金元,男,漢族,1957年3月出生,湖北浠水人,中共黨員,研究生畢業,管理學碩士。 1.辦公室
擬定本系統年度工作計劃、有關工作制度;組織起草和審核市局重要文稿;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會務、檔案、督辦、信訪、保密、密碼、保衛等工作;承擔面向社會的稅收宣傳、新聞發布及機關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辦網站運行和維護工作;管理機關財務和其他行政事務;管理機關和系統外事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事項。
2.政策法規處
擬訂並組織實施本系統依法行政、依法治稅工作方案;組織協調涉及多稅種、綜合性稅收政策的落實工作;組織開展綜合性稅收政策調研;承擔機關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並定期進行清理、評估和反饋;承辦局外涉及多稅種、綜合性稅收政策文件會辦工作;牽頭重大稅收案件審理及規范稅務行政審批工作;承辦稅收規范性文件的備案備查工作;辦理行政復議、賠償案件及行政訴訟案件;組織反補貼案件的應對工作。
3.貨物和勞務稅處
組織實施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車輛購置稅的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等辦法;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咨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
4.所得稅處
組織實施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等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稅基管理、匯算清繳等辦法;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咨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
5.收入規劃核算處
牽頭編制年度稅收計劃、出口退(免)稅計劃,分配下達年度免抵調庫計劃;監督檢查稅款繳、退庫情況;組織開展稅收收入分析預測、稅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點稅源監控、企業稅收資料調查工作;組織落實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制度;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應用工作,對外發布稅收收入數據。
6.納稅服務處
組織、協調和指導本系統各部門、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范和操作規程;組織落實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及規范性文件;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咨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組織實施稅收信用體系建設;指導稅收爭議的調解;組織實施面向納稅人的稅法宣傳;組織落實注冊稅務師行業管理政策及管理制度,承擔行業執業資格、資質審核及考試、培訓工作;監督、檢查行業執業情況。
7.征管和科技發展處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范性文件,擬訂具體操作辦法;研究提出專業化徵收管理和稅收征管規程完善的建議;組織實施稅收征管數據管理和應用辦法、綜合性納稅評估辦法,承辦征管質量考核、風險管理和稅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擔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普通發票管理、稅控器具推廣應用等工作;組織落實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稅收管理員制度。組織落實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方案、制度;組織實施本系統信息技術體系建設和監督、驗收;承擔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項目立項、技術標准、業務需求、資金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承擔稅收管理信息化制度建設和監督檢查。
8.財務管理處
擬訂財務管理、基本建設管理等辦法;審核匯編部門預算、決算;組織實施會計核算、會計基礎規范工作,分析考核征稅成本;組織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工作,辦理具體支付事項;組織實施本系統資產的購置、佔有、使用、處置、清理等工作;承擔著裝管理工作。
9.督察內審處
組織實施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范性文件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組織實施財務管理、基本建設項目、大宗物品采購審計和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組織落實稅收執法責任制制度、稅收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承擔稅收執法質量考核工作;督察落實稅收執法檢查結論和各類審計結論。
10.人事處
組織落實幹部人事制度及稅務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擬訂具體實施方案;承擔人事、機構編制和公務員管理工作;承擔工資、人事檔案、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等工作;承擔下一級領導班子及領導幹部和後備幹部的管理、考核及監督等工作;監督檢查本系統執行幹部人事規章制度情況;辦理出國政審事項;擬定年度巡視工作計劃,組織實施對下一級領導班子及領導幹部的巡視工作。
11.教育處(思想政治工作辦公室)
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員培訓、學歷教育管理制度、工作規劃、年度計劃;組織開展培訓質量考核與評估;承辦教育培訓項目的開發與管理;承擔教育培訓經費管理和培訓機構業務管理工作;指導、檢查本系統教育培訓工作;組織實施本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稅務文化建設和基層建設。
12.監察室
組織落實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監督檢查本系統各級機關及工作人員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情況;監督檢查本系統各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維護黨的紀律、貫徹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幹部、貫徹黨風廉政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況;組織協調本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查處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開展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
13.國際稅務管理處
指導、協調、檢查有關稅收法律法規和國家(地區)間稅收協議、協定(安排)的執行;組織落實非居民企業所得稅征管制度,處理國家(地區)間的有關稅務事項;牽頭組織實施特別納稅調整工作,解釋和處理具體業務問題。
14.大企業稅收管理處
承擔對大型企業提供納稅服務工作;承擔對大型企業的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和日常檢查工作;組織實施匯總(合並)納稅企業稅收日常檢查工作。
15.進出口稅收管理處
組織實施進出口貿易稅收管理工作,擬訂稅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參與編制年度出口退(免)稅計劃,分配下達年度內退稅計劃;組織實施出口退稅管理工作;監督檢查進出口稅收政策的執行情況。
16.機關黨委辦公室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承擔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和機關人員思想政治工作;承擔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訓考察工作及發展黨員工作;承擔機關統戰工作。
17.離退休幹部處
承擔機關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督促、檢查、指導本系統離退休幹部工作;組織離退休幹部工作經驗交流,協調本系統離退休幹部活動。 1.稽查局
組織落實稅務稽查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范性文件,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組織、協調、督辦稅收違法案件的查處;受理稅收違法案件的舉報,辦理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的立案和調查的有關事項並提出審理意見;牽頭組織實施稅收專項檢查和稅收專項整治工作;協調公安、檢察、審判機關處理稅務稽查有關工作;指導、協調系統稅務稽查工作。
稽查局設9個內設機構(正科級):辦公室、綜合選案科、檢查一科、檢查二科、檢查三科、檢查四科、案件審理科、案件執行科、舉報中心。
2.第一稽查局
負責武漢市江岸區、黃陂區、新洲區的稅務稽查工作。
第一稽查局設9個內設機構(正科級):辦公室、綜合選案科、檢查一科、檢查二科、檢查三科、檢查四科、案件審理科、案件執行科、舉報中心。
3.第二稽查局
負責武漢市江漢區、硚口區、東西湖區的稅務稽查工作。
第二稽查局設9個內設機構(正科級):辦公室、綜合選案科、檢查一科、檢查二科、檢查三科、檢查四科、案件審理科、案件執行科、舉報中心。
4.第三稽查局
負責武漢市漢陽區、漢南區、蔡甸區、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的稅務稽查工作。
第三稽查局設9個內設機構(正科級):辦公室、綜合選案科、檢查一科、檢查二科、檢查三科、檢查四科、案件審理科、案件執行科、舉報中心。
5.第四稽查局
負責武漢市武昌區、青山區、東湖生態旅遊風景區的稅務稽查工作。
第四稽查局設9個內設機構(正科級):辦公室、綜合選案科、檢查一科、檢查二科、檢查三科、檢查四科、案件審理科、案件執行科、舉報中心。
6.第五稽查局
負責武漢市洪山區、江夏區、東湖新技術開發區的稅務稽查工作。
第五稽查局設9個內設機構(正科級):辦公室、綜合選案科、檢查一科、檢查二科、檢查三科、檢查四科、案件審理科、案件執行科、舉報中心。
7.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分局
組織落實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規章制度及規范性文件;承擔車輛購置稅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納稅服務等工作;組織實施車輛購置稅的稅源管理、納稅評估等辦法;組織實施車輛稅收一體化管理工作;對核定各類車輛最低計稅價格提出建議;管理車輛購置稅票證。
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分局設5個內設機構(正科級)。
8.直屬稅務分局
承擔管轄范圍內納稅戶的納稅申報核實、稅源管理、納稅評估、日常檢查、納稅服務及稅款催報催繳、一般性違章行為處理等工作。
直屬稅務分局設6個內設機構(正科級)。 1.信息中心
承擔本系統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服務、技術支持和技術保障工作;承擔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工作;組織本系統技術基礎設施建設管理與運維;參與擬訂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參與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項目立項、技術標准、業務需求、資金使用等工作;組織本系統信息安全管理與實施。
2.機關服務中心
承擔機關後勤事務的管理、保障和服務工作,擬訂機關事務具體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參與機關後勤體制改革工作;指導本系統後勤服務工作。
3.稅收科學研究所
擬訂並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科研工作規劃、方案;承擔稅收基礎理論、應用理論和專題研究等工作;收集、整理稅收資料;編輯稅務內部期刊、地方稅志。
4.票證中心
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稅收票證和登記證的購領、發放及日常管理工作。 武漢市國家稅務局設基層區局16個,即:江岸區局、江漢區局、硚口區局、漢陽區局、武昌區局、青山區局、洪山區局、東西湖區局、漢南區局、蔡甸區局、江夏區局、黃陂區局、新洲區局、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區局、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區局和東湖風景區局。
附:各分局機構一覽
武漢市國家稅務局:武漢市建設大道909號
武漢市國家稅務局稽查局:武漢市建設大道909號
武漢市國家稅務局直屬分局:武漢市建設大道909號
武漢市國家稅務進出口稅收管理處:武漢市建設大道909號
武漢市國家稅務局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辦公室:武漢市江漢區鄔家敦159號(馬場路金貿大廈D座)909號
武漢市江岸區國家稅務局:武漢市江岸區黃孝河路協昌花園特一號
武漢市江漢區國家稅務局:武漢市江漢區民主一街165號
武漢市硚口區國家稅務局:武漢市建設大道391號
武漢市漢陽區國家稅務局:武漢市漢陽區漢陽大道635號
武漢市武昌區國家稅務局:武漢市武昌區解放路文昌門特一號
武漢市青山區國家稅務局:武漢市青山區和平大道571號
武漢市洪山區國家稅務局:武漢市洪山區珞瑜路192號
武漢市東西湖區國家稅務局:武漢市東西湖區吳家山山南路237號
武漢市漢南區國家稅務局:武漢市漢南區紗帽正街68號
武漢市江夏區國家稅務局:武漢市江夏區紙坊古驛道號
武漢市蔡甸區國家稅務局:武漢市蔡甸區樹藩大街1595號
武漢市黃陂區國家稅務局:武漢市黃陂區建設大道
武漢市新洲區國家稅務局:武漢市新洲區城關鎮北正街23號
武漢市東湖高新技術開發區國家稅務局:武漢市洪山區珞瑜路200--1號
武漢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家稅務局:武漢市武經開發區百業路199號
Ⅳ 武漢市地方稅務局的機構設置
武漢市地方稅務局於1994年9月從原武漢市稅務局分設組建成立,經2001年機構改革之後,現有13個機關處室[辦公室、稅政管理一處、稅政管理二處、稅政管理三處、社保規費管理處、徵收管理處、計劃統計處、財務裝備處、政策法規處、人事處、機關黨委辦公室(基層工作處)、監察室、離退休幹部管理處];2個直屬機構(稽查局、涉外稅收管理局);3個事業單位(機關服務中心、計算機中心、教育培訓中心);下設江岸區、江漢區、硚口區、漢陽區、武昌區、青山區、洪山區、東西湖區、漢南區、蔡甸區、江夏區、黃陂區、新洲區、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武漢經濟開發區15個分局;全局共設有141個基層單位(徵收局、稽查局和管理稽查稅務所)。2002年12月底,全市地稅系統共有幹部職工約3000人。
辦公室
負責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協調機關事務;負責起草、審核和批轉、印製有關文件、報告;負責綜合性會議組織;負責秘書事務、公文管理、文書檔案、機要通訊、保密、保衛、調研、信息、宣傳;負責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辦理和信訪工作;負責擬訂局機關內部管理規章制度;承擔新聞發布、機關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辦門戶網站運行和信息維護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系統績效目標管理、綜合治理工作。
政策法規處
擬訂並組織實施依法行政、依法治稅工作方案;負責執法公示、執法示範單位(崗)創建等工作;負責地方稅制改革和稅收政策、稅收法制等方面的調研工作;起草涉稅規范性文件,承辦上級和相關部門綜合性涉稅文件的審核、回復、備案和管理工作;牽頭重大稅收案件審理、稅收行政處罰及聽證工作;負責地方稅收法定減稅、免稅的集體審議、統計與管理工作;承辦稅收行政復議、稅收行政賠償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系統普法教育、法制培訓和執法資格認定工作;負責全民創業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
收入規劃處
編制年度稅費任務和稅費收入中長期規劃;擬訂並完善稅款征繳退庫制度,監督檢查稅款繳、退庫情況;組織開展稅費收入的分析、預測和重點稅源監控管理工作;組織落實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制度;負責全市納稅憑證的印製、發放和檢查管理工作;承擔稅費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應用工作,對外發布稅費收入數據。
財務裝備處
擬訂財務、基本建設管理辦法;負責稅務經費、財務、裝備和資產管理;擬訂全市地稅系統財務制度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編報審核系統的財務預、決算;辦理各項經費的核算及領撥;負責系統內部財務計劃的制定和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經費管理;組織落實政府采購規章制度;承擔系統服裝製作及發放工作。
督查內審處
組織實施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范性文件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稅收執法責任制、過錯追究制等工作;承辦財務管理、基建項目、大宗物品采購審計和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組織開展稅收和財務等工作巡視,監督檢查下一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執行稅收重大決策和紀律等方面的情況。
徵收管理處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范性文件並擬訂具體的配套制度和操作辦法;起草並組織實施稅收徵收管理的中長期規劃和綜合性方案;組織實施稅收征管資料管理和應用辦法、綜合性納稅評估辦法;負責征管質量考核和稅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擔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收發票管理和稅控器具推廣應用工作;承擔普通稅收發票、稅務登記證的印製及管理工作。
稅政管理一處
組織實施營業稅、資源稅的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具體徵收管理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落實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稅基管理;負責有關稅種法定減稅、免稅的審核、報批和跟蹤管理工作;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和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咨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
稅政管理二處
組織實施所得稅的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具體徵收管理辦法;對所得稅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落實所得稅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稅基管理;負責有關稅種法定減稅、免稅的審核、報批和跟蹤管理工作;指導所得稅的日常管理和檢查;參與所得稅的納稅輔導、咨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
稅政管理三處
組織實施城市維護建設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車船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耕地佔用稅、契稅等地方稅種的徵收管理工作;負責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具體徵收管理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落實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稅基管理;負責有關稅種法定減稅、免稅的審核、報批和跟蹤管理工作;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和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咨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
社保規費管理處
負責全市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各項社會保險費和河道堤防維護費、文化事業建設費、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價格調節基金、排污費、工會經費(工會籌備金)、市政府委託地稅部門代征的其他行政規費的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具體徵收辦法;對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擬訂和完善規費征管方式方法,加強欠費和費源管理;組織開展規費徵收、日常管理和檢查。
涉外稅務管理處
組織實施涉外稅收政策法規,規范涉外稅收管理機制;按規定許可權組織協調國際稅務管理事務,包括國家(地區)間稅收協議協定的執行、非居民納稅人的管理、反避稅調查調整、稅收情報交換核查和國際稅收管理的合作;負責全市地稅系統涉外(國際)稅收政策法規、管理業務的指導和培訓;受理、提供涉外(國際)稅收政策法規、管理業務的咨詢和輔導;負責組織實施全市地稅系統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審核評稅、稅務審計工作。
納稅服務處
組織實施納稅服務體系建設;擬訂納稅服務工作規范和操作規程;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咨詢服務並協助法規部門開展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組織實施稅收信用體系建設;指導稅收爭議的調解;組織實施面向納稅人的稅法宣傳;負責辦稅公開、多元化申報方式推廣、辦稅服務廳規范管理、12366納稅服務熱線、遠程座席和網站互動欄目的建設工作;承辦市局內、外網站的信息發布和簡訊平台的管理;協助國稅部門做好對稅務中介機構的審批和管理,參與其業績評估、資質等級評定。
技術管理處(運維災備處)
擬訂和組織實施稅收管理信息化的總體規劃、實施方案,負責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中業務需求整合和流程優化的綜合管理工作;承擔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項目立項、技術標准和資金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負責信息設備管理;負責稅收管理信息化制度建設和監督檢查;負責組織實施網路、主機、資料庫、中間件等應用系統和設備的運行維護管理;負責信息系統運行安全保障工作;負責數據綜合利用和查詢展現;負責計算機災難恢復方案的制定和災難恢復所需資源保證;進行全市系統的數據備份、應用備份、日常運營管理和災難恢復服務工作;負責相關外聯網路(財稅庫行聯網及其它網路)的運行維護管理;承擔小型軟體開發、推廣應用和維護工作;承擔信息技術培訓工作。
人事處
擬訂系統幹部人事制度、稅務人才隊伍建設和人員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系統幹部人事、工資、機構編制和公務員管理工作;按幹部管理許可權,承擔領導班子、領導幹部和後備幹部的管理、考核及監督等工作;監督檢查系統貫徹執行幹部人事規章制度情況;督促區局黨組重大決策和重要工作的貫徹落實;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管理幹部出國(境)工作;負責承辦市局機關統戰、雙擁工作;負責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教育法規和全市地稅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規劃及配套制度的擬訂和實施;負責地稅幹部初任、任職等方面培訓考試的組織與管理;負責地稅系統教育培訓工作的組織與管理;負責教育經費的使用和管理;負責全市地稅系統幹部教育培訓教材建設和師資的管理工作;
機關黨委辦公室(基層工作處)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系統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稅務文化建設和基層稅務分局(所)建設等工作;承擔系統文明創建、競賽和評比表彰等工作;負責系統稅容風紀、著裝管理制度的擬訂並組織實施;指導系統黨建工作;負責承辦市局機關計劃生育及青、婦工作;負責制定系統工會和市局機關工會工作計劃;指導系統工會工作和負責市局機關工會工作;配合黨政部門抓好乾部職工思想政治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組織職工療、休養和扶貧濟困送溫暖工作,開展各種文體活動,豐富職工業餘生活;管理使用好工會經費。
監察室
負責組織和指導實施系統黨風廉政建設、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工作;負責受理反映稅務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線索材料和執法監察工作中發現的違法違紀線索材料,調查審理系統處級幹部和市局機關處級以下幹部的重大違紀違法案件;負責受理稅務人員對黨、政紀處分不服提出的申訴及申訴案件的復審和復核。
離退休幹部處
負責市局機關的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系統的離退休幹部工作。宣傳貫徹中央、省、市有關離退休幹部工作的方針政策。負責對系統離休幹部、處以上退休幹部及市局機關的離退休幹部開展慰問活動。負責組織離退休幹部的療養工作。編制離退休幹部活動經費的預、決算,並按規定統一掌握使用。
Ⅵ 武漢市黃陂區第一中學的名師風采
語文組:吳君,黃明華,劉清旭,李曼麗,彭佩君
數學組:盧瓊,劉豎圓長春,翁華木
英語組:丁業宏,羅婷
物理組:何崇榮,方恆華,胡建兵
歷史組:彭飛鴻,陳瑞明,楊哲
政治組:周翠,喻祖發,
生物組:段志軍、易永春,張立華
地理組:胡金玲,楊文源粗超,向正余裂塌坤
化學組:段昌平,朱建群
Ⅶ 武漢市關於公益性崗位工會協理員招考考試范圍
省總工會、省人社廳決定在武漢市招考一批公益性崗位工會協理員,湖北公務員考試網()現將招考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未就業的全日制大專以上畢業生。
二、招聘數量
本次公益性崗位工會協理員共招聘67人,選派到武漢市鄉鎮(街道)、開發區(工業園區)及所屬區域(行業)性工會聯合會工作。其中:江岸區6人,江漢區4人,硚口區11人,漢陽區4人,武昌區12人,青山區2人,洪山區9人,漢南區8人,蔡甸區5人,黃陂區3人,新洲區2人,東湖生態風景區1人。
二、工作性質
本次招聘的公益性崗位工會協理員專職從事工會工作。主要職責為:
1、指導所轄區域內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社會組織依法建立工會組織,發展工會會員。
2、指導和幫助基層工會開展平等協商簽訂集體合同,就工資調整機制、女職工權益保護、勞動安全衛生等簽訂專項集體合同,推動企業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
3、指導基層工會開展各項活動。
4、區總工會、所在鄉鎮(街道)工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報名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未受過處分,無違法違紀記錄;
2、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作風踏實、吃苦耐勞、樂於奉獻、組織觀念強、熱愛基層工作,自願從事鄉鎮(街道)及以下基層工會工作;
3、有一定政策理論水平和社會活動能力,有較好的文字基礎和口頭表達能力,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能夠服從安排;
4、全日制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須憑有效證明);
5、身體健康,年齡在35周歲以下(即1975年8月1日以後出生);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本次公益性崗位工會協理員招聘由省人社廳納入今年第一批基層社會管理類公益性崗位競聘工作,統一部署安排。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和德才兼備的用人標准,按照報名、筆試、面試、考察、錄用等程序進行。
1、報名:2010年8月16日—17日(12:00前截止),接受競聘報名。由各區總工會、各區人力資源市場接受報名。報名時攜帶戶口簿(或戶籍證明)、身份證、學歷證書等有關有效證明的原件以及復印件各一份,一寸近期免冠彩照二張。
2、每個職位報名人數不得少於2名,不足2名的,該職位暫時空缺。
3、資格審查:由武漢市總工會對各區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報考人員提供個人資料失實的,將被取消考試和錄用資格。
4、考試:①筆試:8月19日上午9時至11時統一進行筆試。②8月25前,公開發布筆試成績。③面試、考察和體檢:8月下旬。
5、9月上旬,由武漢市總工會面向社會公布錄用人員名單。
6、9月份,錄用人員按有關規定與區總工會辦理錄用手續、簽訂勞動合同,並到所在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辦理就業登記,近兩年未就業的應屆畢業生應先經同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五、相關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會協理員,納入基層社會管理類公益性崗位人員管理,一經錄用,簽訂3年期限的勞動合同,其中,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待遇為:1000元/人/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工資待遇不低於武漢市最低工資標準的150%,並辦理社會保險。
各區總工會報名點咨詢電話如下:
江岸區:027-82738526
江漢區:027-85414716
硚口區:027-83801151
漢陽區:027-84468715
武昌區:027-88910819
青山區:027-68865255
洪山區:027-87678620
漢南區:027-84857371
蔡甸區:027-84942268
黃陂區:027-85932030
新洲區:027-89353930
東湖生態風景區:027-86779296
人力資源市場報名咨詢電話:027—85797371
武漢市總工會
武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0年8月13日
Ⅷ 興寧黃陂鎮徑口村幹部貪污公款
如果認為遇到的公務員或公職人員他們有違法違紀的行為,有犯罪貪污受賄線索的,可以向當地紀委、檢察院反映舉報,也可以向中紀委官方網站反映舉報!!如果是紀委、檢察院受理了,肯定是會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