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老闆拖欠工資,最後人不接電話,消失一般怎麼辦
可以去當地公安機關報案。這種行為涉嫌「惡意欠薪罪」,另外只要是依法注冊繳納稅款的公司,一般都會有銀行款項來往記錄,也可以採取訴訟,並申請法院查詢並凍結其銀行賬戶。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含刑法修正案八)》
第四十一條:「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尚未造成嚴重後果,在提起公訴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並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1)黃陂阿里巴巴老闆欠薪跑了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同時指出關於拖欠工資的若干問題:
第九十一條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四)解除勞動合同後,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㈡ 老闆欠薪逃跑了怎麼辦
一、如果該老闆注冊的有公司,勞動者是給用人單位工作,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勞動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系,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二、如果是給個人工作,不算勞動關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該個人老闆,要求支付勞動報酬。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准,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㈢ 老闆欠薪跑路,員工討薪該怎麼採取措施
我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九條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我國《勞動合同法》第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四十六條規定,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第八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准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根據上述法律規定,
1、如果您與老闆(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拖欠您的工資,您有權要求用人單位及時足額的向您支付工資,您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用人單位向您支付經濟補償。根據您的描述,本案是拖欠工資的糾紛,不屬於工商部門的管轄,您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或依法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以維護您的權益。
2、如果您與老闆(個人)建立的是僱傭關系,老闆拖欠您的工資,建議您收集證據(您可以要求老闆向您出具欠付工資的欠條、您可以在與老闆談話中採用錄音、錄像的方式收集證據),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決老闆向您付清拖欠的工資。以上建議供您參考。
㈣ 公司欠薪,如果公司倒閉老闆跑路,錢還能要回來嗎勞動局仲裁有效嗎能拿老闆的資產來抵嗎
公司倒閉了,說明公司已經是資不抵債了,想拿回欠薪有一定的難度,到時候看怎麼裁決。
㈤ 老闆跑了工資沒要到但現在發現他的行蹤報警有用嗎
首先確定到底是拖欠工資還是承包款
前者的話,老闆惡意拖欠工資跑路,已經涉嫌犯罪,惡內意欠容薪已經入刑,可以報警、抓人
後者的話,屬於一般民事糾紛,報警也只能調解處理,一般還要看老闆支付能力
月長石多說兩句:很多時候,有的人會把欠薪和拖欠費用混為一談,以為給老闆打工就是拿工資
實際上,是否屬於欠薪,關鍵是看建立的關系是什麼關系,以及雙方之間是勞動合同還是一般僱傭,亦或者是承包關系
比如某單位曾經將單位衛生以承包的形式包給保潔員做,後來保潔員主張社保,被駁回,理由很簡單:雙方簽訂有承包協議,實際上是雙方的一種合同關系,屬於合同法調整范疇而不是勞動合同法,保潔員是承包衛生而不是其僱傭的勞動者,主張勞動關系無法可依。
認定欠薪,一般是要有勞動合同,勞動備案或者其他證據,證明雙方系勞動關系,則老闆惡意欠薪實際上已經涉嫌觸犯刑法
㈥ 老闆欠我們工資跑了找不到人怎麼辦
1、搜集有用的證據
勞動者一定要保存證據,特別是證明自己和單位之間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據:招聘簡章、記錄以及勞動合同;職工名冊、考勤記錄;上崗證、工作證(牌)、出入證、飯票、加班記錄、押金收據、工資欠條、同事證言等。對於欠薪的數額最好能以書面形式確定,不要輕信口頭約定。
2、保護公司生產資料
勞動者得知老闆跑路後,應第一時間保護好廠里的設備等相關生產資料,等待政府部門來查封,切莫被老闆偷偷運走;若老闆真抓不回來,那這些設備拍賣所得會用來發放被拖欠的工資。
3、找勞監大隊投訴或仲裁
遭遇欠薪的,應盡快至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准備證據至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每年年底,勞動爭議仲裁都會有清欠的綠色通道。
在這里需要特別注意的是,投訴或仲裁,都要准備相關的證據,更多勞動爭議所需證據可看小編之前推送的文章《常見勞動爭議證據匯總表!職場工作的都要看看》。
公司欠薪需承擔的法律責任
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行政部門可以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准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在某些情形下公司欠薪也可能觸犯刑法,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
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規定:「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人社部門可以做什麼
對存在拖欠工資問題的用人單位,人社部門要及時責令改正,對拒不改正的,要依法做出行政處理或行政處罰。
對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欠薪案件,要及時移送公安機關。
對無故拖欠數額大、時間長、性質惡劣的用人單位,在依法懲處的同時,還要按照有關規定,通過省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和省社會信用體系向社會公布,並記入相關「黑名單」,實施聯合懲戒。
對拖欠、未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以及逾期拒不支付的建築施工單位,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依法停止其投標資格、清出建築市場等,直至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㈦ 公司倒閉了 老闆欠薪跑路了 勞動局會給賠償嗎
勞動局沒有責任賠償,但會責成相關責任人處理欠薪的問題。如果老闆在當地留有不動產,勞動局可能會代為支付欠薪,相關款項將從回收的不動產中予以扣除